6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下稱2017年版目錄)。2017年版目錄將于7月28日起在全國實施,同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下稱2015年版目錄廢止。
2017年版《目錄》進一步提高了制造業、采礦業等領域開放水平。制造業重點取消了軌道交通設備、汽車電子、新能源汽車電池、摩托車、食用油脂、燃料乙醇等領域準入限制,放寬了純電動汽車等領域準入限制。
目錄明確指出,在汽車制造業領域,鼓勵外商投資汽車發動機制造及發動機研發機構建設、汽車關鍵零部件制造及關鍵技術研發、汽車電子裝置制造與研發以及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制造。
但是,在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仍規定汽車整車、專用汽車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特別強調的是,如與中方合資伙伴聯合兼并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以及建立生產純電動汽車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以下為原文:
7月28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說明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以下簡稱2017年版《目錄》)將于7月28日起在全國實施。這是《目錄》1995年首次頒布以來的第7次修訂,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2015年版《目錄》)相比,主要作了以下調整。
一、提高服務業、制造業、采礦業開放水平
2017年版《目錄》進一步減少了外資限制性措施,保留63條(包括限制類條目35條、禁止類條目28條),比2015年版《目錄》93條限制性措施(包括鼓勵類有股比要求條目19條、限制類條目38條、禁止類條目36條)減少了30條。
服務業取消了公路旅客運輸,外輪理貨,資信調查與評級服務,會計審計,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經營,綜合水利樞紐的建設、經營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制造業取消了軌道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汽車電子總線網絡技術、電動助力轉向系統電子控制器的研發與制造,新能源汽車能量型動力電池制造,摩托車制造,海洋工程裝備(含模塊)制造與修理,船舶低、中速柴油機及曲軸的制造,民用衛星設計與制造、民用衛星有效載荷制造,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櫚油等食用油脂加工,大米、面粉、原糖加工,玉米深加工,生物液體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產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并取消了同一家外商在國內建立純電動汽車生產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采礦業取消了油頁巖、油砂、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貴金屬(金、銀、鉑族)勘查、開采,鋰礦開采、選礦,鉬、錫(錫化合物除外)、銻(含氧化銻和硫化銻)等稀有金屬冶煉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
二、提出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2017年版《目錄》對結構進行了調整優化,將2015年版《目錄》中部分鼓勵類有股比要求的條目以及限制類條目、禁止類條目進行了整合,提出了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統一列出股權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資準入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內外資一致的限制性措施以及不屬于準入范疇的限制性措施,不列入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是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基本依據。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原則上不得實行對外資準入的限制性措施,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設立實行備案管理。
三、刪除內外資一致的限制性措施
按照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模式特點,2017年版《目錄》不再列示內外資一致的限制性措施,刪除了2015年版《目錄》限制類中的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小電網范圍內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電站、單機容量1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兩用機組熱電聯產電站的建設、經營;禁止類中的列入《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和《中國稀有瀕危保護植物名錄》的中藥材加工,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大電網范圍內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電站、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兩用熱電聯產電站的建設、經營,自然保護區和國際重要濕地的建設、經營,高爾夫球場、別墅的建設,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項目,博彩業(含賭博類跑馬場),色情業等條目。這些條目刪除后,相關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
四、保持鼓勵類政策總體穩定
2017年版《目錄》鼓勵類條目共348條,與2015年版《目錄》相比,新增6條,刪除7條,修改35條。
繼續鼓勵外商投資符合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方向的領域,支持外資廣泛參與“中國制造2025”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引資引技引智相結合,更好發揮外商投資企業對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
新增的鼓勵類條目包括智能化緊急醫學救援設備制造,水文監測傳感器制造,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設備研發與制造,3D打印設備關鍵零部件研發與制造,加氫站建設、經營,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經營等。
刪除的鼓勵類條目包括軌道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海洋工程裝備(含模塊)的制造與修理,船舶低、中速柴油機及曲軸的制造,輕型燃氣輪機制造,額定功率350MW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機組制造,會計、審計,綜合水利樞紐的建設、經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