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寧海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核準的批復》(浙發改能源【2017】545號)及《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縉云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核準的批復》(浙發改能源【2017】549號),分別對浙江寧海、縉云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核準進行了批復,同意建設寧海、縉云抽水蓄能電站。隨著項目核準的批復,寧海、縉云抽水蓄能電站將全面進入開工建設階段。
寧海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浙江寧海縣境內,總裝機容量1400兆瓦,電站動態總投資795014萬元。縉云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浙江麗水市縉云縣境內,電站總裝機容量1800兆瓦,電站動態總投資1038976萬元。寧海、縉云抽水蓄能電站建成后主要承擔浙江電網的調峰、填谷、調頻、調相及事故備用等任務。兩電站均由國網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按投資協議比例出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