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審計署對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報告直指新能源汽車推廣存在的問題。其中披露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偏高以及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閑置情況。
《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此前新能源汽車補貼確實存在標準偏高的情況。比如在抽查的13家汽車生產企業6801輛享受財政補貼的新能源汽車中,就有3511輛電動客車的補貼額超過單車售價的70%。
另外,在此次調查中發現,新能源汽車和充電樁大量閑置的情況也普遍存在。據公告顯示,至2017年2月底,審計抽查16家企業購買的35500輛新能源汽車中,有2200輛閑置未用一年以上,有17200輛年行駛里程不足3000公里。延伸調查的66家企業中有30家年銷量低于500輛。
值得一提的是,報告著重指出,某些汽車產銷企業采用自產自購、供應電池回購整車等手段獲取財政補貼高達16.72億元。事實上,這一數字幾乎達到了2015年-2016年間,8個省安排的省級配套資金(35.46億元)的一半。
盡管如此,但總的來說,近年來在政策的大力助推下,我國新能源汽車也取得了長足發展。2016年,比亞迪、吉利、北汽等企業進入全球新能源汽車乘用車銷量前十位,國產新能源客車技術水平世界領先,已經銷往全球30多個國家和地區,并實現了產品、技術、標準和服務協同“走出去”。在動力電池和電機方面,福建的寧德時代、上海的精進電動,都成為了全球知名的乘用車零部件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