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中國光伏產業、互聯網金融這兩個“新生事物”快速無序發展所產生的問題或多或少都在綠能寶事件上得到了體現,可以說,作為“互聯網+光伏+融資租賃”的綠能寶既站在風口上,也站在火山口上。
綠能寶兌付逾期事件持續發酵,鋪天蓋地的負面輿情一步步將綠能寶推向深淵。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4月、5月公布的網絡輿情報告顯示,綠能寶連續兩月負面輿情指數排名前2。梳理一下,綠能寶事件有下列幾個關鍵時間點:
危機爆發:4月17起,綠能寶官網已發布四份公告說明逾期情況及兌付進展,涉及金額2.2億,投資人5746名。
回光返照:5月28日,綠能寶母公司SPI下派管理綠能寶逾期事件的負責人毛毅峰發表進展公告透露,綠能寶目前被拖欠的應收賬款總額超過6億元人民幣,足以償付投資人的逾期款。
進展微弱:截止6月9日,綠能寶共完成230萬金融兌付,涉及109名投資人。也就是說,在兌付危機發生以后的1個月內,僅有1%的逾期款得到了兌付。
希望破滅:然而更加流年不利的是,有投資者在網貸天眼爆料,綠能寶管理逾期負責人毛毅峰在6月14號遞交了辭呈。看起來本就微弱的希望之火也逐漸熄滅了。
筆者也是綠能寶的線上投資人之一,也切身體會了綠能寶兌付危機有如過山車一般的劇情。然而,筆者并非想借此發聲,與各路人馬合力批判綠能寶。一方面,作為投資者,我們怒其不爭——綠能寶必須意識到其在經營上出現的巨大漏洞,并為潛在的違規行為承擔責任;但另一方面,作為能源行業觀察人士,我們也哀其不幸——光伏項目由于過度依賴政府補貼,因政府“斷流”而被“拖死”的現象實在屢見不鮮。某種意義上說,綠能寶的倒下是行業積弊的集中爆發,綠能寶的一系列下游投資項目拿不到回款,綠能寶的資金鏈必然不好過,但這與E租寶之類的拿投資人錢供自身揮霍的P2P還是有本質上的區別。將綠能寶一棍子打死或許并不是促進光伏行業和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最佳選項。正如史玉柱在微博上說道,“創業難!彭小峰事業心很強,暫時遇到些困難,大家該多多包容,給其發展空間”。政府改革創新允許試錯,考慮到可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大量資金需求和融資之間的巨大鴻溝,依托于互聯網的可再生能源融資模式創新也應該被鼓勵,只是市場監管者要跟上創新的步伐,以免試錯成為免責的借口。
風控出現問題、涉嫌虛假宣傳、利用明星經濟、隨意拉大佬站臺,這些無疑是彭小峰在綠能寶經營上應該承擔的責任。但綠能寶的事發并非個案,綠能寶“互聯網+光伏+融資租賃”的屬性,暴露的是中國光伏產業以及互聯網金融行業雙雙存在的發展“亂象”:
中國光伏產業發展形勢向好,但補貼問題一直存在。政府給予可再生能源補貼的初衷是好,卻成為部分“寄生蟲項目”茍活的救命稻草。光伏項目“向補貼而生”的現象備受詬病。根據我國現行政策,電力終端用戶每度電的電價中包含1.9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這筆費用隨電費征收并由電網公司上繳至國家財政部所管理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用于支付新能源發電上網的電價補貼。財政部根據各省新能源發電項目的實際發電量將補貼款下發至省級電網公司,再由省級電網公司下發至各新能源項目。層層審批導致補貼嚴重滯后,許多光伏項目面臨現金流斷流的風險;而過高的補貼使得“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不堪重負,許多地方已出現補貼資金吃緊甚至虧空。光伏電站投資回報率本來就不高,回收期一般在8-10年,再加上“棄風棄光”、各種資金違約現象頻發,許多光伏項目開發商已難堪重負。
互聯網金融監管不力則是另一個問題。當P2P項目“跑路”成為一種常見的退出模式,很難說這個行業是在健康發展。當然,互聯網行業的技術特征注定了與互聯網相關的創新大多數跑在政府監管的前面。但互聯網金融在過去幾年的野蠻發展已經讓人意識到監管缺位將給行業帶來“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果。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自2016年4月就已展開,國務院辦公廳于2016年10月公布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且規定了P2P網貸平臺“8·24”的合規期限,互聯網金融有望踏入規范發展階段。綠能寶是否屬于P2P尚存爭議,綠能寶的官方說法是“綠能寶是在采取委托租賃的方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但中國在“互聯網+融資租賃”監管方面的法律缺失跟P2P比起來也并沒有任何差別。
綠能寶租賃的是“可持續”的光伏發電項目,雖然六月的太陽仍舊熾熱,但項目卻難以持續。這其中的問題需要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企業創新三個層面相互協同共同努力才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