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季度事故分析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0年二季度,全國沒有發生重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二季度,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3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2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3起,死亡人數同比減少3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5起,死亡8人,事故起數同比增加2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5人。未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同比持平。發生電力安全事件3起,同比增加2起。
(一)事故事件排序
1.企業
(1)全國電力安委會成員單位: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發生較大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3人;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3起,死亡4人;
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3人;
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2)其他單位
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引江濟淮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西夏熱電有限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湖南郴電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吉林省地方水電有限公司長白縣八道溝供電所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2.區域
山西省境內發生較大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3人;
內蒙古自治區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電力安全事件1起;
吉林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
湖南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
安徽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貴州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青海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寧夏回族自治區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浙江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廣東省境內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山東省境內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二季度事故起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2人,其中,高處墜落造成3起事故4人死亡,起重傷害造成2起事故4人死亡,觸電造成3起事故3人死亡,坍塌造成2起事故3人死亡,中毒和窒息造成1起事故2人死亡,物體打擊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電桿倒塌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容器爆炸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9起事故14人死亡,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4起事故5人死亡。
上述事故事件暴露出有關電力企業未能有效落實業主單位的監督管理責任,對外包隊伍入場審核不嚴、教育培訓走形式、高風險作業現場監護缺位。部分企業專業人員水平不足、態度不認真,對設備缺陷底數不清、治理隱患治標不治本,導致隱患最終升級為事故。部分企業安全監督手段有限,以罰代管多、追責問責少,導致作業人員存在僥幸心理,違章行為屢禁不止。
二、事故事件簡況
(一)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1.4月14日,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引江濟淮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引江濟淮建設工程發生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國網安徽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引江濟淮建設工程電力基塔改遷項目施工中,分包單位安徽津利電力發展有限公司拆舊作業班組在未對500kV皋西5357線/西城5358線130號鐵塔設置臨時拉線的情況下,將原130號鐵塔四根塔腿主材全部割斷,然后利用機動絞磨收緊設置在鐵塔A、D面的牽引繩,開始向線路小號側(西方向)整體拆除桿塔。由于舊塔兩側未設置定向臨時拉線,原130號鐵塔在傾倒過程中方向失控,倒向新建129號-130號線路側導線,壓斷新建線路左中、左下相導線,導致新建線路1名導線附件安裝人員受導線抽擊死亡,另1人因繩索斷裂墜落地面重傷致死。
2.4月20日,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呼和浩特供電局武川供電分局發生一起勞務派遣人員人身觸電事故,1人死亡。4月20日,武川供電分局東土城供電所更換10千伏變壓器后,在送電過程中變壓器低壓側刀閘保險熔斷,隨后作業人員進行低壓線路巡線檢查。線路巡視期間,1名勞務派遣作業人員登上新安裝的變壓器,造成觸電死亡。
3.5月9日,中國華能湖南岳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岳陽電廠6號機組檢修外包單位科能建設有限公司1名員工,在前往正在運行的5號機組爐頂取橡皮墊時,進入爐頂大包頂部保溫層區域,保溫層局部塌陷,造成作業人員墜入爐頂大包死亡。
4.5月26日,吉林省地方水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吉林省地方水電有限公司白山市長白縣八道溝供電所,在搶修10千伏北萌線067號桿A相從絕緣子脫落導線的過程中,1名作業人員在電線桿上向上拖拽導線時觸電死亡。
5.6月12日,國家能源集團國電貴州電力有限公司安順發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安順發電有限公司專業分包單位河南華泰建設有限公司,在拆除1號爐冷灰斗內腳手架作業過程中,爐膛內臨時搭建的運輸通道坍塌,通道上4名專業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墜落至爐底關斷門上方,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6.6月18日,國家能源集團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吉林江南熱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吉林江南熱電有限公司專業分包單位哈爾濱龍陽電力冶金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在檢修2號爐2號磨煤機時,檢修作業人員更換磨輥軸承室密封膠圈后,在監護人員未在現場的情況下,采用具有危險性的氧氣進行回裝充壓實驗,發生爆炸,潤滑油密封膠圈壓片炸裂飛出將現場1名專業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頭部和右手擊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7.6月23日,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西夏熱電有限公司西夏熱電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西夏熱電公司二期貯煤筒倉空氣炮噴嘴改造施工過程中,專業分包單位河北宏山重工有限公司4名作業人員在明知貯煤筒倉存在有毒有害氣體的情況下,未經許可擅自進入5號筒倉內外壁夾層進行安裝作業,造成2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8.6月26日,浙能集團溫州發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溫州發電有限公司在3號大灰庫清灰過程中,清灰施工勞務分包單位新天一集團有限公司1名作業人員被坍塌的灰堆掩埋,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
1.4月6日,中國華能青海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共和5萬千瓦風電項目發生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該風電項目建設中,分包單位山東錦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拆除M2風機基礎附近測風塔時,擅自變更施工方案,作業人員拆除測風塔第5節頂部的纜風繩,導致剩余的5節突然傾倒,塔上2名作業人員隨測風塔倒塌死亡。
2.4月23日,國家能源集團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勝利能源分公司勝利發電廠建設工程發生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北方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所屬東北電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該電廠工程建設施工中,在2號機組汽輪機平臺進行低壓缸四級第二片隔板吊裝作業時,隔板落放到汽輪機平臺枕木上,該隔板向外傾倒,砸中1名躲閃不及時的起重指揮人員,經搶救無效死亡。
3.5月11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1000千伏蒙西~晉中特高壓交流工程(山西段)發生一起較大人身傷亡事故,3人死亡。施工單位國網湖南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在項目建設中,勞務分包單位湖南源昌電力建設有限公司作業人員在該工程7號標段5L059K號塔位起立抱桿過程中違規作業,發生抱桿傾倒,造成3名在抱桿上的作業人員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4.5月11日,湖南郴電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施工單位湖南郴州市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在位于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梨園村四組處的農網改造升級施工過程中,發生電桿倒桿事故,1名正在解除瓷瓶扎線的登桿作業人員墜落死亡。
5.6月17日,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建設的35千伏呂平~龍邦輸電線路工程,施工單位河南恒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架設新建006號桿~014號桿之間線路,交叉跨越10千伏龍靖線施工前,1名施工人員未經停電、驗電登上交叉跨越運行中的10千伏龍靖線掛接地線時,觸電死亡。
(三)電力安全事件
1.4月23日,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發生全廠對外停電事件。4月23日15時13分,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唯一出線500千伏京大線在山西省大同市境內因吊車碰線故障跳閘,造成全廠對外停電,損失出力38萬千瓦。16時5分,京隆發電廠恢復供電。
2.5月25日,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超高壓輸電公司±500千伏興安直流線路發生雙極閉鎖事件。5月25日7時19分,因雷擊引發諧振導致±500千伏興安直流雙極閉鎖,功率損失300萬千瓦。26日2時7分,興安直流雙極恢復正常運行。
3.6月24日,國家電投集團山東核電有限公司海陽核電廠發生機組跳閘事件。6月24日21時14分,海陽核電廠處理1號機組勵磁系統通道一故障缺陷過程中,維護人員恢復勵磁通道一控制測量通訊板電源輸出線時,電源線針腳觸碰插座金屬外壁,24V電源正極接地,導致通道一、通道二與備用手動通道全部失電,觸發勵磁系統故障,造成機組非停,損失出力123.8萬千瓦。6月25日5時50分,機組恢復并網。
三、監管要求
上半年,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7起、死亡23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2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10起,死亡12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5起,死亡人數同比減少6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7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數同比增加4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8人。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1起,同比減少1起。發生電力安全事件6起,同比增加2起。
結合近期事故特點和下一階段安全監管重點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嚴格落實作業現場的“三方”安全管理職責。一是業主單位要嚴格審核分包單位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資質,與分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方安全職責,加強作業現場人員違章督查和高風險作業的監護;二是施工、檢修單位要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完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高風險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強化事故應急演練,嚴格落實業主單位提出的各項管理要求。三是監理單位要協助業主單位審核組織設計、安全措施、應急預案是否符合強制標準,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對高風險作業實行旁站監理,對現場安全和質量嚴格把關。
(二)深入開展作業現場風險辨識管控工作。一是要持續抓好操作票和工作票標準票庫的編制和審核,確保執行步序以及危險點控制符合安規要求和作業實際特點,要強化對“兩票”執行的動態檢查,堅決杜絕無票作業。二是要細化本單位風險辨識管控流程,督促作業人員形成開工前“講任務”“講風險”“講措施”的良好行為習慣,針對不同作業,逐步建立完善應急處置卡。三是要研究制定本單位高風險作業分級管控清單,高風險作業期間業主單位必須安排專人進行指導監護。
(三)提升作業現場安全管控能力。一是各有關單位和分包單位要配齊安全監督體系和保證體系人員數量,結合本單位、本項目工作特點,充分汲取行業內外事故教訓,開展集中式、點對點安全培訓,宣貫安全技術標準,提升安全管理人員的執法監督能力。二是運行和檢修人員要熟悉所轄設備的原理、構造以及作業期間的安全注意事項,重大操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新入場人員和現場工作人員要實行“入場必考”和“動態抽考”,對風險和措施不掌握的嚴禁上崗。
(四)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一是要動態掌握職工思想動態,關注職工心理健康,開展心理疏導和慰問工作,避免帶病上崗。二是要始終樹立“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科學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嚴禁搶工期、超強度安排任務。
一、總體情況
2020年二季度,全國沒有發生重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二季度,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3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2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3起,死亡人數同比減少3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5起,死亡8人,事故起數同比增加2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5人。未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同比持平。發生電力安全事件3起,同比增加2起。
(一)事故事件排序
1.企業
(1)全國電力安委會成員單位: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發生較大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3人;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3起,死亡4人;
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3人;
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2)其他單位
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引江濟淮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西夏熱電有限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湖南郴電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吉林省地方水電有限公司長白縣八道溝供電所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2.區域
山西省境內發生較大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3人;
內蒙古自治區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電力安全事件1起;
吉林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
湖南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
安徽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貴州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青海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寧夏回族自治區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2人;
浙江省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境內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廣東省境內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山東省境內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二季度事故起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2人,其中,高處墜落造成3起事故4人死亡,起重傷害造成2起事故4人死亡,觸電造成3起事故3人死亡,坍塌造成2起事故3人死亡,中毒和窒息造成1起事故2人死亡,物體打擊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電桿倒塌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容器爆炸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9起事故14人死亡,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4起事故5人死亡。
上述事故事件暴露出有關電力企業未能有效落實業主單位的監督管理責任,對外包隊伍入場審核不嚴、教育培訓走形式、高風險作業現場監護缺位。部分企業專業人員水平不足、態度不認真,對設備缺陷底數不清、治理隱患治標不治本,導致隱患最終升級為事故。部分企業安全監督手段有限,以罰代管多、追責問責少,導致作業人員存在僥幸心理,違章行為屢禁不止。
二、事故事件簡況
(一)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1.4月14日,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引江濟淮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引江濟淮建設工程發生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國網安徽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引江濟淮建設工程電力基塔改遷項目施工中,分包單位安徽津利電力發展有限公司拆舊作業班組在未對500kV皋西5357線/西城5358線130號鐵塔設置臨時拉線的情況下,將原130號鐵塔四根塔腿主材全部割斷,然后利用機動絞磨收緊設置在鐵塔A、D面的牽引繩,開始向線路小號側(西方向)整體拆除桿塔。由于舊塔兩側未設置定向臨時拉線,原130號鐵塔在傾倒過程中方向失控,倒向新建129號-130號線路側導線,壓斷新建線路左中、左下相導線,導致新建線路1名導線附件安裝人員受導線抽擊死亡,另1人因繩索斷裂墜落地面重傷致死。
2.4月20日,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呼和浩特供電局武川供電分局發生一起勞務派遣人員人身觸電事故,1人死亡。4月20日,武川供電分局東土城供電所更換10千伏變壓器后,在送電過程中變壓器低壓側刀閘保險熔斷,隨后作業人員進行低壓線路巡線檢查。線路巡視期間,1名勞務派遣作業人員登上新安裝的變壓器,造成觸電死亡。
3.5月9日,中國華能湖南岳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岳陽電廠6號機組檢修外包單位科能建設有限公司1名員工,在前往正在運行的5號機組爐頂取橡皮墊時,進入爐頂大包頂部保溫層區域,保溫層局部塌陷,造成作業人員墜入爐頂大包死亡。
4.5月26日,吉林省地方水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吉林省地方水電有限公司白山市長白縣八道溝供電所,在搶修10千伏北萌線067號桿A相從絕緣子脫落導線的過程中,1名作業人員在電線桿上向上拖拽導線時觸電死亡。
5.6月12日,國家能源集團國電貴州電力有限公司安順發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安順發電有限公司專業分包單位河南華泰建設有限公司,在拆除1號爐冷灰斗內腳手架作業過程中,爐膛內臨時搭建的運輸通道坍塌,通道上4名專業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墜落至爐底關斷門上方,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6.6月18日,國家能源集團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吉林江南熱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吉林江南熱電有限公司專業分包單位哈爾濱龍陽電力冶金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在檢修2號爐2號磨煤機時,檢修作業人員更換磨輥軸承室密封膠圈后,在監護人員未在現場的情況下,采用具有危險性的氧氣進行回裝充壓實驗,發生爆炸,潤滑油密封膠圈壓片炸裂飛出將現場1名專業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頭部和右手擊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7.6月23日,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西夏熱電有限公司西夏熱電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西夏熱電公司二期貯煤筒倉空氣炮噴嘴改造施工過程中,專業分包單位河北宏山重工有限公司4名作業人員在明知貯煤筒倉存在有毒有害氣體的情況下,未經許可擅自進入5號筒倉內外壁夾層進行安裝作業,造成2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8.6月26日,浙能集團溫州發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溫州發電有限公司在3號大灰庫清灰過程中,清灰施工勞務分包單位新天一集團有限公司1名作業人員被坍塌的灰堆掩埋,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
1.4月6日,中國華能青海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共和5萬千瓦風電項目發生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該風電項目建設中,分包單位山東錦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拆除M2風機基礎附近測風塔時,擅自變更施工方案,作業人員拆除測風塔第5節頂部的纜風繩,導致剩余的5節突然傾倒,塔上2名作業人員隨測風塔倒塌死亡。
2.4月23日,國家能源集團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勝利能源分公司勝利發電廠建設工程發生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北方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所屬東北電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該電廠工程建設施工中,在2號機組汽輪機平臺進行低壓缸四級第二片隔板吊裝作業時,隔板落放到汽輪機平臺枕木上,該隔板向外傾倒,砸中1名躲閃不及時的起重指揮人員,經搶救無效死亡。
3.5月11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1000千伏蒙西~晉中特高壓交流工程(山西段)發生一起較大人身傷亡事故,3人死亡。施工單位國網湖南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在項目建設中,勞務分包單位湖南源昌電力建設有限公司作業人員在該工程7號標段5L059K號塔位起立抱桿過程中違規作業,發生抱桿傾倒,造成3名在抱桿上的作業人員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4.5月11日,湖南郴電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施工單位湖南郴州市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在位于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梨園村四組處的農網改造升級施工過程中,發生電桿倒桿事故,1名正在解除瓷瓶扎線的登桿作業人員墜落死亡。
5.6月17日,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建設的35千伏呂平~龍邦輸電線路工程,施工單位河南恒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架設新建006號桿~014號桿之間線路,交叉跨越10千伏龍靖線施工前,1名施工人員未經停電、驗電登上交叉跨越運行中的10千伏龍靖線掛接地線時,觸電死亡。
(三)電力安全事件
1.4月23日,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發生全廠對外停電事件。4月23日15時13分,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唯一出線500千伏京大線在山西省大同市境內因吊車碰線故障跳閘,造成全廠對外停電,損失出力38萬千瓦。16時5分,京隆發電廠恢復供電。
2.5月25日,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超高壓輸電公司±500千伏興安直流線路發生雙極閉鎖事件。5月25日7時19分,因雷擊引發諧振導致±500千伏興安直流雙極閉鎖,功率損失300萬千瓦。26日2時7分,興安直流雙極恢復正常運行。
3.6月24日,國家電投集團山東核電有限公司海陽核電廠發生機組跳閘事件。6月24日21時14分,海陽核電廠處理1號機組勵磁系統通道一故障缺陷過程中,維護人員恢復勵磁通道一控制測量通訊板電源輸出線時,電源線針腳觸碰插座金屬外壁,24V電源正極接地,導致通道一、通道二與備用手動通道全部失電,觸發勵磁系統故障,造成機組非停,損失出力123.8萬千瓦。6月25日5時50分,機組恢復并網。
三、監管要求
上半年,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7起、死亡23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2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10起,死亡12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5起,死亡人數同比減少6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7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數同比增加4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8人。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1起,同比減少1起。發生電力安全事件6起,同比增加2起。
結合近期事故特點和下一階段安全監管重點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嚴格落實作業現場的“三方”安全管理職責。一是業主單位要嚴格審核分包單位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資質,與分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方安全職責,加強作業現場人員違章督查和高風險作業的監護;二是施工、檢修單位要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完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高風險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強化事故應急演練,嚴格落實業主單位提出的各項管理要求。三是監理單位要協助業主單位審核組織設計、安全措施、應急預案是否符合強制標準,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對高風險作業實行旁站監理,對現場安全和質量嚴格把關。
(二)深入開展作業現場風險辨識管控工作。一是要持續抓好操作票和工作票標準票庫的編制和審核,確保執行步序以及危險點控制符合安規要求和作業實際特點,要強化對“兩票”執行的動態檢查,堅決杜絕無票作業。二是要細化本單位風險辨識管控流程,督促作業人員形成開工前“講任務”“講風險”“講措施”的良好行為習慣,針對不同作業,逐步建立完善應急處置卡。三是要研究制定本單位高風險作業分級管控清單,高風險作業期間業主單位必須安排專人進行指導監護。
(三)提升作業現場安全管控能力。一是各有關單位和分包單位要配齊安全監督體系和保證體系人員數量,結合本單位、本項目工作特點,充分汲取行業內外事故教訓,開展集中式、點對點安全培訓,宣貫安全技術標準,提升安全管理人員的執法監督能力。二是運行和檢修人員要熟悉所轄設備的原理、構造以及作業期間的安全注意事項,重大操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新入場人員和現場工作人員要實行“入場必考”和“動態抽考”,對風險和措施不掌握的嚴禁上崗。
(四)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一是要動態掌握職工思想動態,關注職工心理健康,開展心理疏導和慰問工作,避免帶病上崗。二是要始終樹立“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科學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嚴禁搶工期、超強度安排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