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安徽省發改委發布《安徽省能源局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并于4月25日前報送。
《通知》明確:
1、鑒于目前安徽省已并網及已核準且在有效期內,并已承諾建設的風電項目規模已超過國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下達的2020年并網目標, 按照規定,2020年安徽省不再新安排需國家財政補貼的風電項目。
2、項目申報范圍為自愿轉為平價上網的存量項目和2020年擬新建平價項目。
3、2020年擬新建項目必須在2020年底前能夠核準(備案)且開工建設 。
原文如下:
各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 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促進我省風電和光伏發電高 質量發展,現就做好安徽省202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有關要 求通知如下:
一、鑒于目前安徽省已并網及已核準且在有效期內,并已承諾建設的風電項目規模已超過國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下達安徽省的2020年并網目標,按照《通知》規定,2020年安徽省不再新安排需國家財政補貼的風電項目。
二、根據《通知》精神,我們制定了《安徽省2020年風電和光伏 發電平價項目建設工作方案》和《安徽省2020年申報國家補貼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方案》。請各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兩個工作方案要求,認真組織風電、光伏發電企業落實好平價和競價項目建設條件 ,規范有序組織項目建設,并按月組織企業在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填報、更新核準(備案)、開工、在建、并網等項目信息。
三、省電力公司要抓緊測算論證安徽省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做好新建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與電力送出工程建設的銜接并落實消納方案;發揮電網并網關口作用,嚴格按照規劃和消納能力合理安排項目并網時序。組織市縣供電公司做好戶用光伏登記,集中向當地能源主管部門備案,按時匯總并公布和報送全省2020年國家財政補貼規模戶用光伏項目信息。
四、風電、光伏發電投資企業要綜合考慮項目所在地區電網消納 能力等情況,堅持理性投資,注重防范風險;按照核準(備案)文件要求,落實各項建設條件,有序組織項目開工建設;加強工程質量管控,確保項目建設安全和生產安全。
《通知》明確:
1、鑒于目前安徽省已并網及已核準且在有效期內,并已承諾建設的風電項目規模已超過國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下達的2020年并網目標, 按照規定,2020年安徽省不再新安排需國家財政補貼的風電項目。
2、項目申報范圍為自愿轉為平價上網的存量項目和2020年擬新建平價項目。
3、2020年擬新建項目必須在2020年底前能夠核準(備案)且開工建設 。
原文如下:
安徽省能源局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
皖能源新能〔2020〕21號
皖能源新能〔2020〕21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 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促進我省風電和光伏發電高 質量發展,現就做好安徽省202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有關要 求通知如下:
一、鑒于目前安徽省已并網及已核準且在有效期內,并已承諾建設的風電項目規模已超過國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下達安徽省的2020年并網目標,按照《通知》規定,2020年安徽省不再新安排需國家財政補貼的風電項目。
二、根據《通知》精神,我們制定了《安徽省2020年風電和光伏 發電平價項目建設工作方案》和《安徽省2020年申報國家補貼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方案》。請各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兩個工作方案要求,認真組織風電、光伏發電企業落實好平價和競價項目建設條件 ,規范有序組織項目建設,并按月組織企業在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填報、更新核準(備案)、開工、在建、并網等項目信息。
三、省電力公司要抓緊測算論證安徽省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做好新建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與電力送出工程建設的銜接并落實消納方案;發揮電網并網關口作用,嚴格按照規劃和消納能力合理安排項目并網時序。組織市縣供電公司做好戶用光伏登記,集中向當地能源主管部門備案,按時匯總并公布和報送全省2020年國家財政補貼規模戶用光伏項目信息。
四、風電、光伏發電投資企業要綜合考慮項目所在地區電網消納 能力等情況,堅持理性投資,注重防范風險;按照核準(備案)文件要求,落實各項建設條件,有序組織項目開工建設;加強工程質量管控,確保項目建設安全和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