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內蒙古鄂爾多斯煤電基地上海廟至山東輸電通道配套電源建設規劃有關事項的復函》(國能電力〔2016〕126號)、《國家能源局關于內蒙古鄂爾多斯上海廟至山東直流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規劃建設有關事項的復函》(國能函新能〔2018〕44號)、《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關于做好上海廟至山東直流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內發改能源字 〔2018〕47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及《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報送我區第一批風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的報告》(內能新能字〔2019〕231號)等文件,阿拉善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上海廟至山東直流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阿拉善盟區域1600MW風電項目優選工作。本次優選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歡迎具備申報資格的企業前來申報。
本優選公告在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網站(網址:www.als.gov.cn)發布,同時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網站發布(網址:www.creei.cn)。
一、基本情況
1 優選方: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2 優選實施單位:阿拉善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監督機構:阿拉善盟監察委員會
4 優選服務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5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敖倫布拉格鎮
根據《內蒙古鄂爾多斯上海廟至山東直流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規劃報告》,阿拉善盟區域本期1600MW風電基地共規劃8個地塊,綜合考慮各個地塊的資源水平與建設條件,每兩個地塊組合為1個風電項目,共規劃4個風電項目,裝機容量均為400MW。其中,ALSJD-FDYQ-01#風電項目包含地塊A-1-1和地塊A-1-2,ALSJD-FDYQ-02#風電項目包含地塊A-2-1和地塊A-2-2,ALSJD-FDYQ-03#風電項目包含地塊A-3-1和地塊A-3-2,ALSJD-FDYQ-04#風電項目包含地塊A-4-1和地塊A-4-2。
基地擬建設四座220kV升壓變電站,8個地塊就近接入;擬在距離基地約30公里的敖倫布拉格鎮建設一座集控中心,4個風電項目共用;為實現風電基地整體運行監測要求,有效加強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對基地的監督管理,基地配套建設信息監測平臺,主要包括數據中心、軟件平臺和場站端數據采集,與基地項目同步建成、同步投運、同步驗收,可以專線接入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保證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基地內各220kV升壓變電站、集控中心、信息平臺及各風電項目進場道路等設施擬由政府統一組織建設,相關費用經由入選的投資企業分攤。基地內各風電項目的運行維護工作可由阿拉善盟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相關公共基礎設施投資和運行維護費用按市場價格水平另行協商確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原則上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建設基地電力送出工程,包括:各風電項目配套的220kV送出工程(風電項目220kV升壓站至基地500kV匯集站)、基地500kV匯集站和500kV送出工程(500kV匯集站至特高壓換流站),并做好電力送出工程與基地建設進度銜接。
為加快提升風電產業技術進步,提高市場競爭力,促進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及《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報送我區第一批風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的報告》(內能新能字〔2019〕231號),上海廟阿拉善風電基地參照無補貼上網風電項目進行管理,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基金補貼。
開發經營期為二十(20)年(不含建設期)。
6 優選內容:
本次上海廟阿拉善風電基地優選項目包括ALSJD-FDYQ-01#風電項目、ALSJD-FDYQ-02#風電項目、ALSJD-FDYQ-03#風電項目、ALSJD-FDYQ-04#風電項目,單體項目容量均為400MW。受基地內實際測風設備較少等因素影響,本次優選工作采用典型項目競爭排序的優選方式。本次優選以ALSJD-FDYQ-03#風電項目作為典型項目,申報企業在全面評估4個風電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針對典型項目編制建設方案等申報文件。優選評審將根據企業綜合實力、設備先進性、技術方案先進性、平價實施保障、消納保障、促進清潔能源發展等情況,對各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文件進行優選評分,評分結果排序前四名的企業作為推薦入選企業,各入選企業按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實際開發項目場址。如前四名中有申報企業放棄入選資格,由第五名開始遞補。申報企業需承擔不同風電項目因風能資源及建設條件等差異性因素帶來的不確定性及投資風險。
二、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7 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公司(即就投資主體而言其實際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終受控的集團公司)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絕對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不接受聯合投資人。
8 申報企業2018年度經審計機構所出具審計報告確認的財務報表中總資產20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40億元以上。
9 申報企業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優選期間尚未解除的)”;申報企業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優選期間尚未解除的)”。
10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建設期不得進行主體變更和股權轉讓。如確因兼并、重組,同一集團內部分工調整等原因,需要變更投資主體或股權結構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變更程序。
11 申報企業應承諾了解并同意基地風電項目參照無補貼上網風電項目進行開發建設。項目上網電價需考慮受端平價要素,包括落地電價、特高壓輸電通道過網費與線損、基地電力送出工程過網費與線損等。
12 申報企業承諾在阿拉善盟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
13 申報企業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遞交申報方案前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支付申報階段的保證金500萬元或就申報保證金提供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在入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未入選企業退還保證金或保函原件,在簽訂開發協議后5個工作日內向入選企業退還保證金或保函原件。
14 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公示結束后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支付建設期履約保證金,按約占總投資的5%計列履約保證金為13000萬元。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將履約保證金存入專戶管理,項目竣工驗收后28天內退還。
15 申報企業應承諾風電項目在2019年12月底前做好開工準備工作,在簽訂開發協議后6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并網。未按期開展相關工作的企業,取消其規模配置,并扣除其履約保證金。
16 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全面評估風電基地四個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根據典型項目優選評分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實際開發項目場址,并承擔不同風電項目因風能資源及建設條件等差異性因素帶來的不確定性及投資風險。
17 申報企業應承諾嚴格按照申報的《項目建設方案》有關工程技術指標實施項目建設,設計、施工、驗收、評估等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標準、規程規范、技術管理要求,做好項目驗收和運行工作,并接受相關方的監督和檢查。
18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建設滿足國家與地方政府關于水土保持、環境影響、生態恢復等方面的要求。
19 申報企業應承諾分攤基地內各220kV升壓變電站、集控中心、信息平臺及各風電項目進場道路等設施建設費用,后期運行維護可在政府組織下統一實施。
20 申報企業應承諾入選后按照要求支付優選工作技術服務費用。
21 申報企業應承諾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運行監測,并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制定的監測評估機制及時報送數據。
三、時間及地點安排
22 申報企業申領優選文件日期:8月13-16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3 申報企業申領優選文件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六鋪炕北小街2號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305會議室。
24 項目優選文件申領要求:申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申報企業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申報企業信息表(見附件,加蓋公章)、資料申領銀行轉賬回執單復印件(申報企業對公賬戶,加蓋公章)。
25 申報企業信息表可編輯電子版發送至shmalsmjd@126.com,郵件主題為“申報企業名稱+阿拉善風電優選申報企業信息”。優選文件申領費用為人民幣500元/套,申報企業對公銀行賬戶轉賬至優選服務單位銀行賬戶,轉賬附言為“申報公司名稱+阿拉善風電優選”。申領費用一經支付概不退還,普通增值稅發票于企業資料遞交日現場領取。
26 本次優選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問題澄清和答疑,申報企業將需要澄清解答的問題于8月21日17:00前發送至shmalsmjd@126.com,各申報企業的問題澄清和答疑將在8月22日通過郵箱shmalsmjd@126.com進行反饋。
27 申報企業資料文件遞交日期:8月30日上午9:00~11:00。
28 申報企業資料文件遞交地點:北京西城區六鋪炕北小街2號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305會議室。
四、其它
29 優選聯系人:楊江浩
30 優選聯系電話:010-51973207
31 優選聯系郵箱:shmalsmjd@126.com
32 優選服務單位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名稱: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開戶行:工商銀行六鋪炕支行
賬 號:0200022309014417803
本優選公告在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網站(網址:www.als.gov.cn)發布,同時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網站發布(網址:www.creei.cn)。
一、基本情況
1 優選方: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2 優選實施單位:阿拉善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監督機構:阿拉善盟監察委員會
4 優選服務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5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敖倫布拉格鎮
根據《內蒙古鄂爾多斯上海廟至山東直流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規劃報告》,阿拉善盟區域本期1600MW風電基地共規劃8個地塊,綜合考慮各個地塊的資源水平與建設條件,每兩個地塊組合為1個風電項目,共規劃4個風電項目,裝機容量均為400MW。其中,ALSJD-FDYQ-01#風電項目包含地塊A-1-1和地塊A-1-2,ALSJD-FDYQ-02#風電項目包含地塊A-2-1和地塊A-2-2,ALSJD-FDYQ-03#風電項目包含地塊A-3-1和地塊A-3-2,ALSJD-FDYQ-04#風電項目包含地塊A-4-1和地塊A-4-2。
基地擬建設四座220kV升壓變電站,8個地塊就近接入;擬在距離基地約30公里的敖倫布拉格鎮建設一座集控中心,4個風電項目共用;為實現風電基地整體運行監測要求,有效加強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對基地的監督管理,基地配套建設信息監測平臺,主要包括數據中心、軟件平臺和場站端數據采集,與基地項目同步建成、同步投運、同步驗收,可以專線接入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保證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基地內各220kV升壓變電站、集控中心、信息平臺及各風電項目進場道路等設施擬由政府統一組織建設,相關費用經由入選的投資企業分攤。基地內各風電項目的運行維護工作可由阿拉善盟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相關公共基礎設施投資和運行維護費用按市場價格水平另行協商確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原則上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建設基地電力送出工程,包括:各風電項目配套的220kV送出工程(風電項目220kV升壓站至基地500kV匯集站)、基地500kV匯集站和500kV送出工程(500kV匯集站至特高壓換流站),并做好電力送出工程與基地建設進度銜接。
為加快提升風電產業技術進步,提高市場競爭力,促進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及《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報送我區第一批風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的報告》(內能新能字〔2019〕231號),上海廟阿拉善風電基地參照無補貼上網風電項目進行管理,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基金補貼。
開發經營期為二十(20)年(不含建設期)。
6 優選內容:
本次上海廟阿拉善風電基地優選項目包括ALSJD-FDYQ-01#風電項目、ALSJD-FDYQ-02#風電項目、ALSJD-FDYQ-03#風電項目、ALSJD-FDYQ-04#風電項目,單體項目容量均為400MW。受基地內實際測風設備較少等因素影響,本次優選工作采用典型項目競爭排序的優選方式。本次優選以ALSJD-FDYQ-03#風電項目作為典型項目,申報企業在全面評估4個風電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針對典型項目編制建設方案等申報文件。優選評審將根據企業綜合實力、設備先進性、技術方案先進性、平價實施保障、消納保障、促進清潔能源發展等情況,對各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文件進行優選評分,評分結果排序前四名的企業作為推薦入選企業,各入選企業按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實際開發項目場址。如前四名中有申報企業放棄入選資格,由第五名開始遞補。申報企業需承擔不同風電項目因風能資源及建設條件等差異性因素帶來的不確定性及投資風險。
二、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7 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公司(即就投資主體而言其實際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終受控的集團公司)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絕對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不接受聯合投資人。
8 申報企業2018年度經審計機構所出具審計報告確認的財務報表中總資產20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40億元以上。
9 申報企業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優選期間尚未解除的)”;申報企業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優選期間尚未解除的)”。
10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建設期不得進行主體變更和股權轉讓。如確因兼并、重組,同一集團內部分工調整等原因,需要變更投資主體或股權結構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變更程序。
11 申報企業應承諾了解并同意基地風電項目參照無補貼上網風電項目進行開發建設。項目上網電價需考慮受端平價要素,包括落地電價、特高壓輸電通道過網費與線損、基地電力送出工程過網費與線損等。
12 申報企業承諾在阿拉善盟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
13 申報企業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遞交申報方案前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支付申報階段的保證金500萬元或就申報保證金提供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在入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未入選企業退還保證金或保函原件,在簽訂開發協議后5個工作日內向入選企業退還保證金或保函原件。
14 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公示結束后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支付建設期履約保證金,按約占總投資的5%計列履約保證金為13000萬元。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將履約保證金存入專戶管理,項目竣工驗收后28天內退還。
15 申報企業應承諾風電項目在2019年12月底前做好開工準備工作,在簽訂開發協議后6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并網。未按期開展相關工作的企業,取消其規模配置,并扣除其履約保證金。
16 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全面評估風電基地四個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根據典型項目優選評分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實際開發項目場址,并承擔不同風電項目因風能資源及建設條件等差異性因素帶來的不確定性及投資風險。
17 申報企業應承諾嚴格按照申報的《項目建設方案》有關工程技術指標實施項目建設,設計、施工、驗收、評估等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標準、規程規范、技術管理要求,做好項目驗收和運行工作,并接受相關方的監督和檢查。
18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建設滿足國家與地方政府關于水土保持、環境影響、生態恢復等方面的要求。
19 申報企業應承諾分攤基地內各220kV升壓變電站、集控中心、信息平臺及各風電項目進場道路等設施建設費用,后期運行維護可在政府組織下統一實施。
20 申報企業應承諾入選后按照要求支付優選工作技術服務費用。
21 申報企業應承諾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運行監測,并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制定的監測評估機制及時報送數據。
三、時間及地點安排
22 申報企業申領優選文件日期:8月13-16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3 申報企業申領優選文件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六鋪炕北小街2號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305會議室。
24 項目優選文件申領要求:申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申報企業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申報企業信息表(見附件,加蓋公章)、資料申領銀行轉賬回執單復印件(申報企業對公賬戶,加蓋公章)。
25 申報企業信息表可編輯電子版發送至shmalsmjd@126.com,郵件主題為“申報企業名稱+阿拉善風電優選申報企業信息”。優選文件申領費用為人民幣500元/套,申報企業對公銀行賬戶轉賬至優選服務單位銀行賬戶,轉賬附言為“申報公司名稱+阿拉善風電優選”。申領費用一經支付概不退還,普通增值稅發票于企業資料遞交日現場領取。
26 本次優選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問題澄清和答疑,申報企業將需要澄清解答的問題于8月21日17:00前發送至shmalsmjd@126.com,各申報企業的問題澄清和答疑將在8月22日通過郵箱shmalsmjd@126.com進行反饋。
27 申報企業資料文件遞交日期:8月30日上午9:00~11:00。
28 申報企業資料文件遞交地點:北京西城區六鋪炕北小街2號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305會議室。
四、其它
29 優選聯系人:楊江浩
30 優選聯系電話:010-51973207
31 優選聯系郵箱:shmalsmjd@126.com
32 優選服務單位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名稱: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開戶行:工商銀行六鋪炕支行
賬 號:020002230901441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