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寶雞市對本市“十二五”以來風電項目進行公示,寶雞市“十二五”以來風電未開工項目共計6個,總建設規模為363.2MW,其中198MW企業承諾繼續建設,主要分布在鳳縣、隴縣、陳倉區、太白縣、鳳翔縣等5個區縣。其中:
正常核準,且未超過兩年核準期,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分別是:鳳縣心紅鋪風電場工程項目、隴縣關山風電場工程項目、陳倉香泉風電場工程項目,建設規模分別為48MW、100MW、50MW,項目企業承諾繼續建設。其中鳳縣心紅鋪風電場工程項目不可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
己核準但超過兩年未開工,且未及時辦理廷期,以及已核準兩年有效期內延期一年,且未及時辦理延期的項目有1個,該項目為堆子村風電場工程項目,建設規模為19MW,且該項目不可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
納入“十二五”時期年度建設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準工作的項目有1個,該項目為陜西太白干河風電項目,建設規模為46.2MW,且該項目不可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
納入“十三五”時期年度建設方案,但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設方案發布一周年內完成核準工作的項目有1個,該項目為陜西省鳳翔縣大峽風電項目工程,建設規模為100MW,且可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
正常核準,且未超過兩年核準期,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分別是:鳳縣心紅鋪風電場工程項目、隴縣關山風電場工程項目、陳倉香泉風電場工程項目,建設規模分別為48MW、100MW、50MW,項目企業承諾繼續建設。其中鳳縣心紅鋪風電場工程項目不可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
己核準但超過兩年未開工,且未及時辦理廷期,以及已核準兩年有效期內延期一年,且未及時辦理延期的項目有1個,該項目為堆子村風電場工程項目,建設規模為19MW,且該項目不可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
納入“十二五”時期年度建設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準工作的項目有1個,該項目為陜西太白干河風電項目,建設規模為46.2MW,且該項目不可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
納入“十三五”時期年度建設方案,但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設方案發布一周年內完成核準工作的項目有1個,該項目為陜西省鳳翔縣大峽風電項目工程,建設規模為100MW,且可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