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寧夏發改委對寧夏風電基地2018年度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評優結果進行公示,這也成為全國首份公開的風電競價結果。
公示結果顯示,參與寧夏風電競爭配置評優的風電項目共32個,申報總規模319.792萬千瓦。其中寧夏中贏正源鹽池惠安堡三期風電項目的申報企業寧夏中贏正源發電有限公司,經查證已于12月13日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取消申報資格。其余31個項目中,3個風電項目不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申報規模20萬千瓦;8個風電項目共申報規模80萬千瓦,由于電價證明材料不符合競爭配置辦法要求,未安排項目規模;4個風電項目下調核準比例,共下調規模16.998萬千瓦;僅有16個風電項目以申報規模配置。最終,寧夏風電基地2018年度擬安排風電項目規??偭繛?92.794萬千瓦,僅為申報規模的60.29%。
繼5月份,國家能源局重磅印發《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之后,“競價”上網政策迅速成為了2018年度風電行業會議熱議的話題之一,但如何實施始終缺乏樣本。雖說風電“競價”政策因地制宜,但作為全國首份公開的風電競爭性配置結果,對其他省份企業申報必將起到了一定的借鑒作用。因此,我們根據之前發布的寧夏地區風電項目評分標準及公示的20個風電項目的評分結果,來分析一下各個項目的得分點,以期為后續其他省份風電競價項目的申報企業提供參考。
從評分規則層面分析
一、申報電價(滿分40分):上限不得高于寧夏風電標桿上網電價0.49元/千瓦時。去除5%最高電價和5%最低電價,取平均后,作為基準電價,分值30分,在此基礎上每降低0.01元/千瓦時,加一分,最高得分40分;每升高0.01元/千瓦時,扣減2分。也就是說去除首尾,報價越低得分越高,反之亦然;按公示結果計算,寧夏基準電價為0.45元/千瓦時。
二、已開展前期工作深度(滿分25分):完成測風、風資源評估、可研報告得3分;已取得相關支持性文件得22分。值得注意的是,未取得規劃、國土、環保、林業部門支持性文件相應項不得分。
三、企業整體實力(滿分20分):投資能力4分,業績14分,企業誠信2分。
四、接入消納條件(滿分10分):根據電網企業的評估意見,建設周期內具備就近消納條件的得10分。
五、設備先進性(滿分5分):擬選用風電機組單機容量2兆瓦及以上,且機組通過型式認證、風能利用系數、動態功率曲線保證值處于國內先進水平,得滿分。
此外,從公示結果來看,電價的高低從根本上看并沒有影響整體配置結果,影響寧夏風電競爭資源配置的因素總結下來只有三點:
一、用地問題。由于申報用地與生態紅線重疊超60%,且剩余地塊零散不連片,不具備開發條件,三個項目擱淺;由于申報用地與生態紅線有重疊,按重疊比例下調建設規模的項目有四個。在此,提醒各企業按照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有關要求嚴格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共同搭建生態文明綠色電力。
二、電價證明材料。按照寧夏風電競爭性配置方法要求第六項申報材料第二條第四項規定,“電價證明,由企業法人(或企業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的上網電價承諾函原件。報價單位為元/千瓦時,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即0.XX元/千瓦時不符合要求按四舍五入計算。”短短數行字,卻有八個項目因此而失去了競爭資格。
三、信譽問題。也就是文章開頭提到的“黑名單”企業。這里也提醒一下,有消息稱,中央網信辦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加緊研究建立互聯網領域的失信黑名單制度和聯合懲戒機制。寧夏公示結果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行業需要實干型企業,失信行為無論大小都將反噬。
反觀競爭性配置方法剛出臺的時候,多方預測各地將會產生激烈的電價競爭,2019 年新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將大面積平價。也正因為輿論的導向以及申報電價在評分中的大份額的分數占比,使得部分投資企業把目光鎖定在低電價,甚至有的企業傾其所能報出低電價,以達到提高自己得分,降低對手得分的目的,然而從公示結果看,電價的高低從根本上看并沒有影響配置結果,報出天花板電價的寧夏鹽池馬斯特除了一個項目由于生態紅線重疊問題下調規模外,其余的項目都是滿額通過。
伴隨著首份風電“競價”的出爐,行業最關心的莫過于競價政策會否帶來“風火同價”過渡期的大躍進。雖然此次拿到項目的最低電價比標桿電價下調了一毛二,但與寧夏0.26元/千瓦時左右的煤電標桿電價相比還有一毛多的價差,0.45元/千瓦時的基準電價也顯示出投資企業更多的趨于理性電價,并未出現之前行業預測的大面積電價下調。
眾所周知,影響項目內部收益率的兩個重要因素是工程造價和發電利用小時數。國家能源局公布數據顯示,2018年前三季度寧夏風電利用小時數1475小時,同比增長21.9%。在發電利用小時數增加的背景下,降低4分左右的電價并不會使IRR低于8%,反觀低于基準電價的項目,必將降低工程造價,如果非技術成本不能保證進一步下降,為了降低工程造價只能犧牲施工質量。在此,也呼吁其他省份參與競價的企業從自身條件出發理性報價。
最后,針對首份風電競價公示結果提出兩點建議:
第一,從行業發展的角度出發,減少地方保護主義。從得分情況看,除電價項以外,拿到50分以上高分的企業共5家,依次是華電、華潤、寧夏嘉澤、中電建、寧夏鹽池馬斯特,地方企業占了兩個,而在公布的2017年國內開發企業累計裝機容量和新增裝機容量排名中大唐集團都排在華電、華潤、中電建之前,但從得分來看并沒有明顯優勢。雖然此次排名低的項目也通過了競爭配置,但排名結果也暗示了一個趨勢就是在權力下放的競價政策下,地方企業以及在該地區投資較多的企業將贏得更多的話語權。地方保護不僅會阻礙和干擾競爭的公平性和開放性,而且對于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將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
第二,建議在評分方式中增加消納占比權重。解決棄風限電是風電項目競爭配置的前提,國家文件要求所參與競爭的項目必須具備接網和消納條件,確保項目建成后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或棄風率不超過5%)。只有增加消納占比權重,才能更好的保障項目建成后的消納問題,進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公示結果顯示,參與寧夏風電競爭配置評優的風電項目共32個,申報總規模319.792萬千瓦。其中寧夏中贏正源鹽池惠安堡三期風電項目的申報企業寧夏中贏正源發電有限公司,經查證已于12月13日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取消申報資格。其余31個項目中,3個風電項目不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申報規模20萬千瓦;8個風電項目共申報規模80萬千瓦,由于電價證明材料不符合競爭配置辦法要求,未安排項目規模;4個風電項目下調核準比例,共下調規模16.998萬千瓦;僅有16個風電項目以申報規模配置。最終,寧夏風電基地2018年度擬安排風電項目規??偭繛?92.794萬千瓦,僅為申報規模的60.29%。
繼5月份,國家能源局重磅印發《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之后,“競價”上網政策迅速成為了2018年度風電行業會議熱議的話題之一,但如何實施始終缺乏樣本。雖說風電“競價”政策因地制宜,但作為全國首份公開的風電競爭性配置結果,對其他省份企業申報必將起到了一定的借鑒作用。因此,我們根據之前發布的寧夏地區風電項目評分標準及公示的20個風電項目的評分結果,來分析一下各個項目的得分點,以期為后續其他省份風電競價項目的申報企業提供參考。
從評分規則層面分析
一、申報電價(滿分40分):上限不得高于寧夏風電標桿上網電價0.49元/千瓦時。去除5%最高電價和5%最低電價,取平均后,作為基準電價,分值30分,在此基礎上每降低0.01元/千瓦時,加一分,最高得分40分;每升高0.01元/千瓦時,扣減2分。也就是說去除首尾,報價越低得分越高,反之亦然;按公示結果計算,寧夏基準電價為0.45元/千瓦時。
二、已開展前期工作深度(滿分25分):完成測風、風資源評估、可研報告得3分;已取得相關支持性文件得22分。值得注意的是,未取得規劃、國土、環保、林業部門支持性文件相應項不得分。
三、企業整體實力(滿分20分):投資能力4分,業績14分,企業誠信2分。
四、接入消納條件(滿分10分):根據電網企業的評估意見,建設周期內具備就近消納條件的得10分。
五、設備先進性(滿分5分):擬選用風電機組單機容量2兆瓦及以上,且機組通過型式認證、風能利用系數、動態功率曲線保證值處于國內先進水平,得滿分。
此外,從公示結果來看,電價的高低從根本上看并沒有影響整體配置結果,影響寧夏風電競爭資源配置的因素總結下來只有三點:
一、用地問題。由于申報用地與生態紅線重疊超60%,且剩余地塊零散不連片,不具備開發條件,三個項目擱淺;由于申報用地與生態紅線有重疊,按重疊比例下調建設規模的項目有四個。在此,提醒各企業按照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有關要求嚴格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共同搭建生態文明綠色電力。
二、電價證明材料。按照寧夏風電競爭性配置方法要求第六項申報材料第二條第四項規定,“電價證明,由企業法人(或企業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的上網電價承諾函原件。報價單位為元/千瓦時,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即0.XX元/千瓦時不符合要求按四舍五入計算。”短短數行字,卻有八個項目因此而失去了競爭資格。
三、信譽問題。也就是文章開頭提到的“黑名單”企業。這里也提醒一下,有消息稱,中央網信辦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加緊研究建立互聯網領域的失信黑名單制度和聯合懲戒機制。寧夏公示結果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行業需要實干型企業,失信行為無論大小都將反噬。
反觀競爭性配置方法剛出臺的時候,多方預測各地將會產生激烈的電價競爭,2019 年新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將大面積平價。也正因為輿論的導向以及申報電價在評分中的大份額的分數占比,使得部分投資企業把目光鎖定在低電價,甚至有的企業傾其所能報出低電價,以達到提高自己得分,降低對手得分的目的,然而從公示結果看,電價的高低從根本上看并沒有影響配置結果,報出天花板電價的寧夏鹽池馬斯特除了一個項目由于生態紅線重疊問題下調規模外,其余的項目都是滿額通過。
伴隨著首份風電“競價”的出爐,行業最關心的莫過于競價政策會否帶來“風火同價”過渡期的大躍進。雖然此次拿到項目的最低電價比標桿電價下調了一毛二,但與寧夏0.26元/千瓦時左右的煤電標桿電價相比還有一毛多的價差,0.45元/千瓦時的基準電價也顯示出投資企業更多的趨于理性電價,并未出現之前行業預測的大面積電價下調。
眾所周知,影響項目內部收益率的兩個重要因素是工程造價和發電利用小時數。國家能源局公布數據顯示,2018年前三季度寧夏風電利用小時數1475小時,同比增長21.9%。在發電利用小時數增加的背景下,降低4分左右的電價并不會使IRR低于8%,反觀低于基準電價的項目,必將降低工程造價,如果非技術成本不能保證進一步下降,為了降低工程造價只能犧牲施工質量。在此,也呼吁其他省份參與競價的企業從自身條件出發理性報價。
最后,針對首份風電競價公示結果提出兩點建議:
第一,從行業發展的角度出發,減少地方保護主義。從得分情況看,除電價項以外,拿到50分以上高分的企業共5家,依次是華電、華潤、寧夏嘉澤、中電建、寧夏鹽池馬斯特,地方企業占了兩個,而在公布的2017年國內開發企業累計裝機容量和新增裝機容量排名中大唐集團都排在華電、華潤、中電建之前,但從得分來看并沒有明顯優勢。雖然此次排名低的項目也通過了競爭配置,但排名結果也暗示了一個趨勢就是在權力下放的競價政策下,地方企業以及在該地區投資較多的企業將贏得更多的話語權。地方保護不僅會阻礙和干擾競爭的公平性和開放性,而且對于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將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
第二,建議在評分方式中增加消納占比權重。解決棄風限電是風電項目競爭配置的前提,國家文件要求所參與競爭的項目必須具備接網和消納條件,確保項目建成后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或棄風率不超過5%)。只有增加消納占比權重,才能更好的保障項目建成后的消納問題,進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