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規范〔2019〕5號
各市(地)住建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局、水務局,北大荒農墾集團,龍江森工集團: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促進我省地熱資源保護性開發利用,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節約地下水資源、規范地熱供暖項目管理的有關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重要意義
地熱能是清潔、經濟、可持續利用的能源,科學開發利用地熱能建筑供暖可以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有利于培育新興環保產業,促進城鄉空氣質量改善。我省地處嚴寒,供暖期在6個月以上,建筑供暖直接消耗大量燃煤,是造成冬季空氣污染的重要因素。同時我省地熱資源豐富,具有資源潛力大、分布范圍廣的特點,但也存在著開發應用程度低,資源管理粗放,技術創新不足等問題。尤其是地下水源熱泵供暖項目面臨運行效率低、回灌困難、設備損壞率高等問題,需要進一步規范管理,促進我省更加科學、高效、可持續地開發利用地熱資源。
二、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我省地熱資源優勢,以調整建筑用能結構、促進節能減排為目標,堅持保護資源與利用相結合,依法規范管理,做好統籌規劃,完善技術標準,圍繞重點用熱地區,加大勘察和推廣力度,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推進地熱供暖項目試點示范建設,確保取熱不取水,形成可靠的技術路線和可復制的運營模式,逐步拓展應用范圍,促進我省地熱能供暖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統一的原則。發揮政府引導示范作用,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地熱能供暖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形成政府大力推進、市場有效驅動、企業主體作用充分發揮的地熱能開發利用新格局。
2。堅持開采利用與保護資源相結合的原則。依據全省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結合各地地熱資源特點和用熱需求,與當地能源發展規劃、城鎮發展規劃、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等相銜接,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資源。重點開發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嚴格保護地下水資源和生態環境,確保“取熱不取水”,切實做到不浪費水資源、不污染水質、不破壞土壤熱平衡、不產生地質災害,有效保障地熱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
(三)堅持政策支持與規范管理相協調的原則。建立發改、水利、自然資源、住建、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在地熱能供暖項目用地、審批、電價、運營模式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提高地熱能供暖實施主體的積極性。加強項目全過程管理,建立完善資源勘查與評價、項目開發與評估、環境監測與保護等各環節有效銜接的監管機制,規范市場主體行為。
三、重點任務
(一)科學編制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省自然資源廳要指導所屬地礦局對全省各地地熱能資源特點、可允許開采量等進行科學評估,詳細勘查重點市(地)、縣(市)中深層地熱資源特征、地質條件和可開發儲量,逐步建立全省主要城市地熱物性數據庫,并進行適宜性分區評價,研究編制全省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為我省各地開發利用地熱能資源提供科學依據。地熱能開采條件許可、供暖需求較大的各地政府,要組織編制本地地熱能供熱專項規劃,統籌安排,科學布局,積極發展地熱能集中供暖,推動新建居住小區地熱能分布式供暖,加快提升地熱能在建筑供暖中的應用比例。鼓勵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地熱能供暖,或與其他清潔能源結合互補的模式進行供暖。
(二)鼓勵發展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全省范圍內集中供暖管網未覆蓋區域的新建建筑以及老舊小區供暖改造項目,優先采用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技術。嚴格做好中深層地熱能供暖項目的前期地質勘查工作,進行適宜性評價。在適宜土壤源熱泵供暖區域,要按照地質條件、地熱資源稟賦和用熱需求,合理確定供暖項目熱源井結構、數量、深度和布局,連續監測地溫恢復情況,以保證系統與建筑物同壽命,滿足長期使用的需要。在熱源井基礎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加強對地下水質、水層的保護,做到分層止水,保障地下水資源和環境安全。
(三)嚴格控制地下水源熱泵供暖。新建地熱能供暖項目原則上不采用抽取地下水方式進行供暖,確保“取熱不取水”。既有采用抽取地下水方式供暖的項目,應對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質進行嚴格監測,確保置換熱量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取水層,不得對地下水資源造成浪費和污染,對于現有正常運行的無法實現尾水全部清潔回灌的地下水源熱泵供暖項目,要研究采用不抽取地下水的其他替代方式進行今后冬季供暖。禁止在地下水超載區、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深層承壓水含水層取用地下水,切實保護和節約地下水資源。
(四)規范項目審批及實施管理。各級自然資源、水利、住建等各部門要按照法定職責分工,加強規范項目審批及實施管理。自然資源部門要依法做好地熱能勘查的監督管理。水利部門要加強地水源熱泵項目取用水監督管理,對于新建地下水源熱泵項目,要按照“取熱不取水”要求,嚴格開展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審批。建設行政部門對于計劃實施地熱能供暖的新建項目,要將地熱能供暖納入工程技術方案和設計的相關環節,與建筑工程機電等系統同步論證、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五)大力培育地熱能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具有實踐經驗和技術力量的投資主體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進入城鎮供暖領域,不斷培育和完善地熱能市場。支持各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推廣應用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系統。當由地熱能開發企業負責運維建筑(小區)供暖時,供暖收費不得高于當地現行集中供暖取費標準。
(六)加強關鍵技術研發。各地應加大地熱能供暖系統科研經費投入,推動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聯合建立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地熱能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研發,重點對新型高效換熱器、高性能管道材料、熱源井施工技術、地熱水回灌技術、供暖尾水處理技術、地熱能蓄能技術、清潔能源復合供暖、深層熱源井取熱不取水、干熱巖開發利用和中深層地熱能梯級利用等進行攻關。鼓勵地熱能技術和產品納入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推廣目錄,加強相關技術標準編制研究,完善標準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主體責任作用,全力推進本地區地熱能供暖管理重點任務落實。各地發展改革、自然資源、水利、住建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充分發揮協同配合作用,建立地熱能資源勘查、區域規劃協調、項目規劃設計建設、高效環保運行等協同工作機制,加強本地區地熱能供暖的勘查規劃、項目建設、跟蹤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保障和促進本地地熱能供暖項目的規劃、建設和運行。
(二)明確責任分工。省發改委負責將地熱能供暖納入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供暖費等價格政策;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地熱能資源調查,指導全省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編制、項目勘查、采礦許可審批;省水利廳負責指導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取水許可權限和保護地下水資源相關要求,嚴格把關地下水源熱泵供暖項目取水許可審批;省住建廳負責地熱能供暖系統技術推廣、技術標準編制和示范項目的推廣。各地發展改革、自然資源、水利、住建等部門,要建立協同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地源熱泵供暖的項目審批和工程管理,做好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和水位的監測、取水許可監管等工作,建立完善數據、檔案等資料,促進地熱能供暖的可持續發展。
(三)強化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大地熱能開發及熱泵系統應用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對地熱開發企業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各有關部門要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按*.低標準收取,落實執行好地熱能供暖項目應該享受的峰谷分時電價等優惠政策,積極為地熱能供暖投資主體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四)抓好宣傳推廣。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媒體,通過展覽展示、示范體驗等方式,大力宣傳地熱能供暖的優勢和益處,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認知氛圍。將地熱能建筑應用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技術知識,納入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內容,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為深入推進我省地熱能供暖工作提供技術人才保障。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黑龍江省水利廳
各市(地)住建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局、水務局,北大荒農墾集團,龍江森工集團: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促進我省地熱資源保護性開發利用,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節約地下水資源、規范地熱供暖項目管理的有關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重要意義
地熱能是清潔、經濟、可持續利用的能源,科學開發利用地熱能建筑供暖可以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有利于培育新興環保產業,促進城鄉空氣質量改善。我省地處嚴寒,供暖期在6個月以上,建筑供暖直接消耗大量燃煤,是造成冬季空氣污染的重要因素。同時我省地熱資源豐富,具有資源潛力大、分布范圍廣的特點,但也存在著開發應用程度低,資源管理粗放,技術創新不足等問題。尤其是地下水源熱泵供暖項目面臨運行效率低、回灌困難、設備損壞率高等問題,需要進一步規范管理,促進我省更加科學、高效、可持續地開發利用地熱資源。
二、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我省地熱資源優勢,以調整建筑用能結構、促進節能減排為目標,堅持保護資源與利用相結合,依法規范管理,做好統籌規劃,完善技術標準,圍繞重點用熱地區,加大勘察和推廣力度,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推進地熱供暖項目試點示范建設,確保取熱不取水,形成可靠的技術路線和可復制的運營模式,逐步拓展應用范圍,促進我省地熱能供暖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統一的原則。發揮政府引導示范作用,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地熱能供暖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形成政府大力推進、市場有效驅動、企業主體作用充分發揮的地熱能開發利用新格局。
2。堅持開采利用與保護資源相結合的原則。依據全省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結合各地地熱資源特點和用熱需求,與當地能源發展規劃、城鎮發展規劃、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等相銜接,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資源。重點開發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嚴格保護地下水資源和生態環境,確保“取熱不取水”,切實做到不浪費水資源、不污染水質、不破壞土壤熱平衡、不產生地質災害,有效保障地熱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
(三)堅持政策支持與規范管理相協調的原則。建立發改、水利、自然資源、住建、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在地熱能供暖項目用地、審批、電價、運營模式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提高地熱能供暖實施主體的積極性。加強項目全過程管理,建立完善資源勘查與評價、項目開發與評估、環境監測與保護等各環節有效銜接的監管機制,規范市場主體行為。
三、重點任務
(一)科學編制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省自然資源廳要指導所屬地礦局對全省各地地熱能資源特點、可允許開采量等進行科學評估,詳細勘查重點市(地)、縣(市)中深層地熱資源特征、地質條件和可開發儲量,逐步建立全省主要城市地熱物性數據庫,并進行適宜性分區評價,研究編制全省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為我省各地開發利用地熱能資源提供科學依據。地熱能開采條件許可、供暖需求較大的各地政府,要組織編制本地地熱能供熱專項規劃,統籌安排,科學布局,積極發展地熱能集中供暖,推動新建居住小區地熱能分布式供暖,加快提升地熱能在建筑供暖中的應用比例。鼓勵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地熱能供暖,或與其他清潔能源結合互補的模式進行供暖。
(二)鼓勵發展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全省范圍內集中供暖管網未覆蓋區域的新建建筑以及老舊小區供暖改造項目,優先采用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技術。嚴格做好中深層地熱能供暖項目的前期地質勘查工作,進行適宜性評價。在適宜土壤源熱泵供暖區域,要按照地質條件、地熱資源稟賦和用熱需求,合理確定供暖項目熱源井結構、數量、深度和布局,連續監測地溫恢復情況,以保證系統與建筑物同壽命,滿足長期使用的需要。在熱源井基礎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加強對地下水質、水層的保護,做到分層止水,保障地下水資源和環境安全。
(三)嚴格控制地下水源熱泵供暖。新建地熱能供暖項目原則上不采用抽取地下水方式進行供暖,確保“取熱不取水”。既有采用抽取地下水方式供暖的項目,應對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質進行嚴格監測,確保置換熱量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取水層,不得對地下水資源造成浪費和污染,對于現有正常運行的無法實現尾水全部清潔回灌的地下水源熱泵供暖項目,要研究采用不抽取地下水的其他替代方式進行今后冬季供暖。禁止在地下水超載區、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深層承壓水含水層取用地下水,切實保護和節約地下水資源。
(四)規范項目審批及實施管理。各級自然資源、水利、住建等各部門要按照法定職責分工,加強規范項目審批及實施管理。自然資源部門要依法做好地熱能勘查的監督管理。水利部門要加強地水源熱泵項目取用水監督管理,對于新建地下水源熱泵項目,要按照“取熱不取水”要求,嚴格開展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審批。建設行政部門對于計劃實施地熱能供暖的新建項目,要將地熱能供暖納入工程技術方案和設計的相關環節,與建筑工程機電等系統同步論證、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五)大力培育地熱能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具有實踐經驗和技術力量的投資主體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進入城鎮供暖領域,不斷培育和完善地熱能市場。支持各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推廣應用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系統。當由地熱能開發企業負責運維建筑(小區)供暖時,供暖收費不得高于當地現行集中供暖取費標準。
(六)加強關鍵技術研發。各地應加大地熱能供暖系統科研經費投入,推動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聯合建立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地熱能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研發,重點對新型高效換熱器、高性能管道材料、熱源井施工技術、地熱水回灌技術、供暖尾水處理技術、地熱能蓄能技術、清潔能源復合供暖、深層熱源井取熱不取水、干熱巖開發利用和中深層地熱能梯級利用等進行攻關。鼓勵地熱能技術和產品納入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推廣目錄,加強相關技術標準編制研究,完善標準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主體責任作用,全力推進本地區地熱能供暖管理重點任務落實。各地發展改革、自然資源、水利、住建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充分發揮協同配合作用,建立地熱能資源勘查、區域規劃協調、項目規劃設計建設、高效環保運行等協同工作機制,加強本地區地熱能供暖的勘查規劃、項目建設、跟蹤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保障和促進本地地熱能供暖項目的規劃、建設和運行。
(二)明確責任分工。省發改委負責將地熱能供暖納入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供暖費等價格政策;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地熱能資源調查,指導全省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編制、項目勘查、采礦許可審批;省水利廳負責指導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取水許可權限和保護地下水資源相關要求,嚴格把關地下水源熱泵供暖項目取水許可審批;省住建廳負責地熱能供暖系統技術推廣、技術標準編制和示范項目的推廣。各地發展改革、自然資源、水利、住建等部門,要建立協同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地源熱泵供暖的項目審批和工程管理,做好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和水位的監測、取水許可監管等工作,建立完善數據、檔案等資料,促進地熱能供暖的可持續發展。
(三)強化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大地熱能開發及熱泵系統應用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對地熱開發企業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各有關部門要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按*.低標準收取,落實執行好地熱能供暖項目應該享受的峰谷分時電價等優惠政策,積極為地熱能供暖投資主體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四)抓好宣傳推廣。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媒體,通過展覽展示、示范體驗等方式,大力宣傳地熱能供暖的優勢和益處,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認知氛圍。將地熱能建筑應用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技術知識,納入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內容,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為深入推進我省地熱能供暖工作提供技術人才保障。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黑龍江省水利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