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9年三年內,力爭完成全市范圍內960個村258267戶的清潔取暖工程,實現全面禁止原1煤散燒。工程完工后,每年可減少生活燃煤消耗約72.75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1.24萬噸,煙塵排放約0.72萬噸、氮氧化物排放約0.65萬噸。
(一)2017年工作目標
2017年全市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共涉及201村(社區)57581戶。其中“清潔集中供熱”工程涉及11667戶、“煤改氣”工程涉及41400戶,“煤改電”工程涉及4514戶。
城區、礦區、開發區范圍全面禁煤(禁煤區),禁煤區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完成燃料1煤炭“清零”任務。工程共涉及74村(社區)23059戶,其中:城區涉及19村(社區)9513戶,礦區涉及44村(社區)6450戶,開發區涉及11村7096戶。
平定縣、盂縣、郊區完成127村34522戶的改造工程,其中:平定縣涉及40村8092戶,盂縣涉及55村16368戶,郊區涉及32村10062戶。
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縣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2017年目標任務總數不變。
(二)2018年工作目標
2018年底縣城建成區(平定縣、盂縣、郊區)范圍全面禁煤(禁煤區),禁煤區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完成燃料1煤炭“清零”任務,初步計劃改造10萬戶。
(三)2019年工作目標
2019年底力爭在全市范圍內全面禁煤,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完成燃料1煤炭“清零”任務,完成剩余10萬戶改造。
補貼辦法及標準
(一)“清潔集中供熱”工程
市政府對供熱企業的配套管網工程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對利用地熱、工業余熱、地源、水源、空氣源熱泵、地熱等可再生能源集中進行區域清潔供熱改造的補貼給予實施企業。各縣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縣區政府的補貼辦法。
(二)“煤改氣”工程
市政府對煤改氣工程按照每戶3450元標準進行補貼,其中,燃氣配套管網工程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采暖設備購置按照2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運行價補按照每戶每年900立方米用氣量標準,給予0.5元/立方米的氣價補貼。各縣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縣區政府的補貼辦法。
(三)“煤改電”工程
市政府對煤改電工程按照每戶4500元標準進行補貼。其中,配套電網工程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采暖設備購置按照2500元/戶補貼;運行價補按照每個采暖季每戶1萬度用電量,對采暖季夜間谷期電價補貼0.1元/度。各縣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縣區政府的補貼辦法。
(四)其它
對安裝采暖設備的學校、養老院等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的設備購置費用,由市、縣兩級政府各補貼50%。
對特別困難群體以及營利性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的冬季清潔取暖工程,由縣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政策。
(一)2017年工作目標
2017年全市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共涉及201村(社區)57581戶。其中“清潔集中供熱”工程涉及11667戶、“煤改氣”工程涉及41400戶,“煤改電”工程涉及4514戶。
城區、礦區、開發區范圍全面禁煤(禁煤區),禁煤區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完成燃料1煤炭“清零”任務。工程共涉及74村(社區)23059戶,其中:城區涉及19村(社區)9513戶,礦區涉及44村(社區)6450戶,開發區涉及11村7096戶。
平定縣、盂縣、郊區完成127村34522戶的改造工程,其中:平定縣涉及40村8092戶,盂縣涉及55村16368戶,郊區涉及32村10062戶。
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縣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2017年目標任務總數不變。
(二)2018年工作目標
2018年底縣城建成區(平定縣、盂縣、郊區)范圍全面禁煤(禁煤區),禁煤區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完成燃料1煤炭“清零”任務,初步計劃改造10萬戶。
(三)2019年工作目標
2019年底力爭在全市范圍內全面禁煤,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完成燃料1煤炭“清零”任務,完成剩余10萬戶改造。
補貼辦法及標準
(一)“清潔集中供熱”工程
市政府對供熱企業的配套管網工程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對利用地熱、工業余熱、地源、水源、空氣源熱泵、地熱等可再生能源集中進行區域清潔供熱改造的補貼給予實施企業。各縣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縣區政府的補貼辦法。
(二)“煤改氣”工程
市政府對煤改氣工程按照每戶3450元標準進行補貼,其中,燃氣配套管網工程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采暖設備購置按照2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運行價補按照每戶每年900立方米用氣量標準,給予0.5元/立方米的氣價補貼。各縣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縣區政府的補貼辦法。
(三)“煤改電”工程
市政府對煤改電工程按照每戶4500元標準進行補貼。其中,配套電網工程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采暖設備購置按照2500元/戶補貼;運行價補按照每個采暖季每戶1萬度用電量,對采暖季夜間谷期電價補貼0.1元/度。各縣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縣區政府的補貼辦法。
(四)其它
對安裝采暖設備的學校、養老院等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的設備購置費用,由市、縣兩級政府各補貼50%。
對特別困難群體以及營利性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的冬季清潔取暖工程,由縣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