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點》,提出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全域推進冬季清潔取暖
以散煤治理為重點,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原則,全域推進冬季清潔取暖,確保群眾清潔溫暖過冬。
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35蒸噸/小時以上符合條件燃煤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有色煙羽治理,繼續推進燃氣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保留的燃煤鍋爐全面達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標準。
嚴格散煤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企業監管,建立爐前煤質監測體系,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
全省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
開展柴油貨車污染綜合治理,嚴格新生產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準入和使用管控,嚴厲查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超標排放行為。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劣質油品、車用尿素行為,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1月1日起,全省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
7月1日起,全省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6月底前,各地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禁止超標排放工程機械使用。
加快調整運輸結構,推動公路轉鐵路運輸。
推動征收揚塵環保稅
認真落實省人大《關于加強揚塵污染防治的決定》,制定實施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推動征收揚塵環保稅。
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到年底排放仍不能達標的依法關閉。
深化建筑施工揚塵專項整治,按照“六個百分之百”“兩個全覆蓋”要求,構建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體系。
開展城市道路揚塵專項治理,實施城市道路揚塵監測制度,實行“以克論凈”。
強化工業企業料堆場抑塵措施,對環境敏感區煤場、料場、渣場實現PM10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全覆蓋。
完善降塵監測和考評體系,實行月通報、月排名。
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嚴禁露天焚燒。
工業污染深度治理
深入實施工業企業排放達標計劃,推進100個鋼鐵、70個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實施80個燃煤電廠深度治理項目,積極推進陶瓷、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試點。
鞏固“散亂污”企業整治成果,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對監管不力、死灰復燃的嚴肅追責問責,確保實現動態清零,防止反彈和走回頭路。
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實施分類整治,實現淘汰一批、治理一批、替代一批。
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全面完成整治任務。
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管理,對重點行業物料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進行深度治理。
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
強化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加強與京津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和措施聯動,提高區域應急響應協同能力。
完善應急減排措施,按照“一廠一策”實施清單化管理,對傳輸通道城市鋼鐵、建材、焦化、鑄造等高排放行業實行績效管理和差異化錯峰生產,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
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全域推進冬季清潔取暖
以散煤治理為重點,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原則,全域推進冬季清潔取暖,確保群眾清潔溫暖過冬。
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35蒸噸/小時以上符合條件燃煤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有色煙羽治理,繼續推進燃氣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保留的燃煤鍋爐全面達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標準。
嚴格散煤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企業監管,建立爐前煤質監測體系,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
全省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
開展柴油貨車污染綜合治理,嚴格新生產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準入和使用管控,嚴厲查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超標排放行為。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劣質油品、車用尿素行為,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1月1日起,全省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
7月1日起,全省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6月底前,各地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禁止超標排放工程機械使用。
加快調整運輸結構,推動公路轉鐵路運輸。
推動征收揚塵環保稅
認真落實省人大《關于加強揚塵污染防治的決定》,制定實施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推動征收揚塵環保稅。
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到年底排放仍不能達標的依法關閉。
深化建筑施工揚塵專項整治,按照“六個百分之百”“兩個全覆蓋”要求,構建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體系。
開展城市道路揚塵專項治理,實施城市道路揚塵監測制度,實行“以克論凈”。
強化工業企業料堆場抑塵措施,對環境敏感區煤場、料場、渣場實現PM10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全覆蓋。
完善降塵監測和考評體系,實行月通報、月排名。
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嚴禁露天焚燒。
工業污染深度治理
深入實施工業企業排放達標計劃,推進100個鋼鐵、70個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實施80個燃煤電廠深度治理項目,積極推進陶瓷、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試點。
鞏固“散亂污”企業整治成果,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對監管不力、死灰復燃的嚴肅追責問責,確保實現動態清零,防止反彈和走回頭路。
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實施分類整治,實現淘汰一批、治理一批、替代一批。
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全面完成整治任務。
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管理,對重點行業物料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進行深度治理。
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
強化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加強與京津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和措施聯動,提高區域應急響應協同能力。
完善應急減排措施,按照“一廠一策”實施清單化管理,對傳輸通道城市鋼鐵、建材、焦化、鑄造等高排放行業實行績效管理和差異化錯峰生產,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