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將提升終端能源消費清潔化水平,積極開展電能替代;在電供暖方面,要充分考慮電網承載能力和新增電網項目安排,積極推廣電供暖,在燃煤鍋爐、窯爐、港口岸電等重點替代領域,實施一批電能替代工程,全年計劃完成替代電量1000億千瓦時。
目前,制約電能替代裝備行業發展的瓶頸在哪兒?如何推動電能替代政策有效落地?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專訪了中電聯電能替代產業發展促進聯盟秘書長郭炳慶。
替代“燃料”而非“原料”
記者:如何理解電能替代?
郭炳慶:關于電能替代,目前業界普遍接受的觀點是在終端能源消費領域,使用清潔電能替代燃煤、燃油等化石能源的新型能源消費方式。其涵蓋領域非常廣泛,涉及我們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應注意,我們所界定的電能替代是用電能替代在終端能源消費領域作為燃料使用的化石能源部分。社會上一些機構將作為生產原料的化石資源納入電能替代潛力分析的范圍,其結論易產生誤導。只要有熱或動力需求的場合,理論上都存在用清潔電能替代化石能源的可能性,但能否實施替代,還要綜合考慮諸如經濟性等多種因素。
記者:電能替代的電量主要來自哪里?
郭炳慶:電能具有清潔、安全、便捷等優勢,實施電能替代對于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落實國家能源戰略、促進能源清潔化發展意義重大。只要我們在技術和市場機制上處置得當,實施電能替代可以顯著提升我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水平,實現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支撐電能替代增量電量的需求。
推進清潔取暖要具備持續性
記者:電能替代主要技術和設備包括哪些?
郭炳慶:從用戶需求角度,電能替代技術和設備目前主要分為三大類:一是電制熱(冷)類,比如電鍋爐等;二是電制動力類,比如電動汽車等;三是其他類,即用低碳電能替代高碳電能的類型。根據2017年電能替代的統計結果,電制熱(冷)類約占替代電量的60%,電制動力類約占替代電量的30%,其他類(以電替電)約占替代電量的10%。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只針對“替代”部分數據的統計結果。
記者:在實際操作方面最關注的問題是什么?
郭炳慶:推動電能替代需要在提高環保標準和環保執法力度的同時,加快技術創新和市場機制建設。只要各利益相關方在共同遵守市場規則的前提下形成共贏的局面,就能促成電能替代的可持續性發展。目前,我們還應該在綜合施策方面多下功夫,凝聚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
記者:相較于傳統供暖,電取暖的經濟性如何?
郭炳慶:電取暖是一個事關民生的剛需,特別是2017年,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廣泛受到關注。我一直認為電取暖只有同時解決好用戶“用得上、用得起、用的好”這三方面需求,才算尋到了真解。近幾年的實踐表明,只要方案配置合適,電取暖可以做到和燃煤、燃氣具有相近的經濟性。
區域性電供暖方案落地存難點
記者:如何推動區域性電供暖方案有效落地?
郭炳慶:對于電供暖來說,有幾點需要我們關注,一是蓄熱問題,如何利用谷時段低價電蓄熱,特別是如何有效利用三北地區的棄風資源。二是高效電制熱技術,諸如熱泵等產品。目前現行的電網規劃設計導則和工民建設計導則里,電網的容量配置沒有考慮電供暖這一部分電力需求,對于小體量電能替代工程沒有大的問題,但對于區域性的大體量工程,資源配置必須統籌考慮。值得注意的是,高效的電制熱技術可充分有效利用既有電網資源。只有高效電制熱技術和蓄熱技術的結合才能充分挖掘電網的存量資源,在不增加或少增加電網配套的前提下,滿足用戶的電供暖需求。三是要完善市場機制建設,通過諸如輔助服務市場、現貨市場的建設,推動形成各利益相關主體的共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