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相關法規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缺乏約束和強制,導致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建議,必須依法推行垃圾強制分類。要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對違反垃圾分類規定的行為,要設定相應罰則。杜絕混裝混運現象,明確“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
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垃圾,你會怎么處理,隨手一扔還是分類投放?目前來看,不少北京市民尚未形成垃圾分類的習慣。在昨天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北京市副市長張家明在作《關于“大力促進源頭減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時提到,目前北京相關法規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缺乏約束和強制,導致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
■ 現狀
廚余垃圾準確投放率只有兩成多
2019年4月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為配合“大力促進源頭減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議案督辦,委托專業調查公司對在北京市16區內連續居住半年及以上的普通公眾進行生活垃圾管理情況調查分析。此次調查運用了“隨機抽樣+社區面訪”的方法獲取定量調查數據,共計回收樣本3071個。調查發現,北京市公眾對生活垃圾分類有一定認知,但實際上對生活垃圾的分類行為習慣尚未形成。他們普遍支持“更簡單”和“更容易”的垃圾分類標準。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早在2012年3月就開始施行,條例對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理、監督管理等均做了細致規定。但是調查發現,近八成公眾聽說過《條例》,但對具體內容有了解的人群占比不足兩成。
調查還發現,居民日常生活垃圾的準確投放率總體水平不高,被《條例》明確分類界定的“廚余垃圾”,準確投放率只有兩成多。
舉措1
北京已探索形成四種垃圾分類投放模式
昨日,北京市副市長張家明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作了《關于“大力促進源頭減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
報告提到,北京通過在東城區建國門街道、崇外街道,西城區新街口街道,朝陽區勁松街道,豐臺區東高地街道,石景山區八寶山街道,懷柔區泉河街道,延慶區百泉街道等示范片區的創建,探索形成了四種行之有效的垃圾分類投放模式。一是建立有人值守的垃圾分類驛站,效果突出,居民分類投放正確率高,再生資源交投便利,兼具垃圾稱重計量和積分獎勵功能,方便有意愿的居民參與垃圾分類,從而形成了穩定的垃圾分類基礎參與人群。二是采用撤桶撤站方式,實行定時定點流動收集,最大程度地實現垃圾回收不落地。三是采用上門或定點回收再生資源、廚余垃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分類、提高回收量。四是在部分有條件的小區設置垃圾分類智能投放箱,減少人工成本,擴展垃圾分類服務范圍。
張家明表示,這幾種方式充分借鑒了境內外垃圾分類的成熟經驗,且都是根據所在地居民的意愿確定的,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舉措2
建立基于市場機制的可回收物專營政策
張家明在報告中提到,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只有鼓勵和倡導,缺乏約束和強制,導致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
報告認為,提高廚余垃圾和可回收物分出量是實現垃圾減量的主要途徑。其中,可回收物作為垃圾分類的基本品類,具有廢物和資源雙重屬性。由于生活垃圾和再生資源尚未實現真正“兩網融合”,專業規范的回收企業與“低、小、散”游商在市場競爭中不具備優勢,導致回收渠道不暢通,需要在垃圾向資源的轉換過程中,城市管理和市場管理共同發力,建立基于市場機制的可回收物專營政策,在規范收運環節的許可方式,再生資源分揀中心的設施規劃、項目投資機制、運營管理模式,以及對分揀后形成的再生資源的市場監管政策等方面加以明確。
舉措3
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覆蓋率年底達到60%
張家明在報告中指出,到2019年年底,北京將在總計224個街道(鄉、鎮)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工作,覆蓋率將達到60%。
據他介紹,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清運量929.42萬噸。截至2018年年底,垃圾處理設施設計總處理能力為28591噸/日,基本滿足各類垃圾分類處理需求。2019年,北京將加快阿蘇衛、密云、順義二期等垃圾焚燒廠調試,盡早實現滿負荷運行。同步推進房山綜合處理廠、海淀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建設,力爭年底主體完工。
對于再生資源,張家明要求,推進再生資源分揀設施規劃布局,加快分揀中心建設。
■ 建議
必須依法推行強制分類
昨日,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作了對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促進源頭減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議案辦理情況報告的意見和建議。
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志蘭提到,垃圾分類開展近20年來效果不佳,說明單純的倡導鼓勵是不夠的,必須依法推行強制分類。要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通過立法明確分類投放是垃圾產生者的基本責任和義務。
具體來說,對違反垃圾分類規定的行為,要設定相應罰則,使垃圾分類成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規矩。建立對混裝混運行為的舉報獎勵機制,杜絕混裝混運現象,明確“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此外,要把垃圾分類納入信用管理體系,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及居民違反生活垃圾管理規定的情形歸集到信用體系平臺,依法對失信主體采取懲戒措施。
堅持“干濕分開”分類模式
記者了解到,除了對可回收垃圾通過再生資源利用外,當前北京市的垃圾末端處理設施都是按照干(其他垃圾)、濕(餐廚)垃圾分類的處理模式而建設,前端無論如何細分垃圾,到了末端也只能通過二分法進行處理。
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委員和代表開展議案督辦調研。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偉在調研中表示,垃圾分類方法要簡明可行,并與末端的處理方式相對應。 市人大城建環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北京市垃圾分類方法為“四分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是符合國家要求,也是目前最簡單的分類方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分類方法。引導居民將‘濕垃圾’與‘干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該負責人表示,“干濕分開”是政府一直在倡導的垃圾分類技術路徑。
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垃圾,你會怎么處理,隨手一扔還是分類投放?目前來看,不少北京市民尚未形成垃圾分類的習慣。在昨天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北京市副市長張家明在作《關于“大力促進源頭減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時提到,目前北京相關法規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缺乏約束和強制,導致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
■ 現狀
廚余垃圾準確投放率只有兩成多
2019年4月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為配合“大力促進源頭減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議案督辦,委托專業調查公司對在北京市16區內連續居住半年及以上的普通公眾進行生活垃圾管理情況調查分析。此次調查運用了“隨機抽樣+社區面訪”的方法獲取定量調查數據,共計回收樣本3071個。調查發現,北京市公眾對生活垃圾分類有一定認知,但實際上對生活垃圾的分類行為習慣尚未形成。他們普遍支持“更簡單”和“更容易”的垃圾分類標準。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早在2012年3月就開始施行,條例對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理、監督管理等均做了細致規定。但是調查發現,近八成公眾聽說過《條例》,但對具體內容有了解的人群占比不足兩成。
調查還發現,居民日常生活垃圾的準確投放率總體水平不高,被《條例》明確分類界定的“廚余垃圾”,準確投放率只有兩成多。
舉措1
北京已探索形成四種垃圾分類投放模式
昨日,北京市副市長張家明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作了《關于“大力促進源頭減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
報告提到,北京通過在東城區建國門街道、崇外街道,西城區新街口街道,朝陽區勁松街道,豐臺區東高地街道,石景山區八寶山街道,懷柔區泉河街道,延慶區百泉街道等示范片區的創建,探索形成了四種行之有效的垃圾分類投放模式。一是建立有人值守的垃圾分類驛站,效果突出,居民分類投放正確率高,再生資源交投便利,兼具垃圾稱重計量和積分獎勵功能,方便有意愿的居民參與垃圾分類,從而形成了穩定的垃圾分類基礎參與人群。二是采用撤桶撤站方式,實行定時定點流動收集,最大程度地實現垃圾回收不落地。三是采用上門或定點回收再生資源、廚余垃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分類、提高回收量。四是在部分有條件的小區設置垃圾分類智能投放箱,減少人工成本,擴展垃圾分類服務范圍。
張家明表示,這幾種方式充分借鑒了境內外垃圾分類的成熟經驗,且都是根據所在地居民的意愿確定的,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舉措2
建立基于市場機制的可回收物專營政策
張家明在報告中提到,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只有鼓勵和倡導,缺乏約束和強制,導致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
報告認為,提高廚余垃圾和可回收物分出量是實現垃圾減量的主要途徑。其中,可回收物作為垃圾分類的基本品類,具有廢物和資源雙重屬性。由于生活垃圾和再生資源尚未實現真正“兩網融合”,專業規范的回收企業與“低、小、散”游商在市場競爭中不具備優勢,導致回收渠道不暢通,需要在垃圾向資源的轉換過程中,城市管理和市場管理共同發力,建立基于市場機制的可回收物專營政策,在規范收運環節的許可方式,再生資源分揀中心的設施規劃、項目投資機制、運營管理模式,以及對分揀后形成的再生資源的市場監管政策等方面加以明確。
舉措3
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覆蓋率年底達到60%
張家明在報告中指出,到2019年年底,北京將在總計224個街道(鄉、鎮)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工作,覆蓋率將達到60%。
據他介紹,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清運量929.42萬噸。截至2018年年底,垃圾處理設施設計總處理能力為28591噸/日,基本滿足各類垃圾分類處理需求。2019年,北京將加快阿蘇衛、密云、順義二期等垃圾焚燒廠調試,盡早實現滿負荷運行。同步推進房山綜合處理廠、海淀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建設,力爭年底主體完工。
對于再生資源,張家明要求,推進再生資源分揀設施規劃布局,加快分揀中心建設。
■ 建議
必須依法推行強制分類
昨日,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作了對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促進源頭減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議案辦理情況報告的意見和建議。
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志蘭提到,垃圾分類開展近20年來效果不佳,說明單純的倡導鼓勵是不夠的,必須依法推行強制分類。要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通過立法明確分類投放是垃圾產生者的基本責任和義務。
具體來說,對違反垃圾分類規定的行為,要設定相應罰則,使垃圾分類成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規矩。建立對混裝混運行為的舉報獎勵機制,杜絕混裝混運現象,明確“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此外,要把垃圾分類納入信用管理體系,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及居民違反生活垃圾管理規定的情形歸集到信用體系平臺,依法對失信主體采取懲戒措施。
堅持“干濕分開”分類模式
記者了解到,除了對可回收垃圾通過再生資源利用外,當前北京市的垃圾末端處理設施都是按照干(其他垃圾)、濕(餐廚)垃圾分類的處理模式而建設,前端無論如何細分垃圾,到了末端也只能通過二分法進行處理。
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委員和代表開展議案督辦調研。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偉在調研中表示,垃圾分類方法要簡明可行,并與末端的處理方式相對應。 市人大城建環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北京市垃圾分類方法為“四分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是符合國家要求,也是目前最簡單的分類方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分類方法。引導居民將‘濕垃圾’與‘干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該負責人表示,“干濕分開”是政府一直在倡導的垃圾分類技術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