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筆賠償款由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移交給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專門用于修復犯罪對野生動植物及其生境造成的破壞。
這筆賠償款是由被告人顧某交付的,他因犯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1年執行,并賠償國家經濟損失1.05萬元,同時向社會公眾道歉。
經查,2017年11月中旬至12月6日,被告人顧某在崇明區東部一片小樹林內懸掛張網兩頂,先后捕殺烏鶇、白腹鶇等野生鳥類37只。經鑒定,其中35只是列入《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名錄》或《上海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鳥類。
“以往,這類犯罪雖然對國家野生資源造成損害,但最終判決很難通過索賠方式讓犯罪分子付出代價。”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公益訴訟部檢察官徐嘉煒表示,民訴法修改后,意味著此類犯罪分子不僅要面對牢獄懲罰,還要賠償公共利益所受的損害。
上海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透露,賠償款主要將用于在案發地補植復綠,遴選志愿者在崇明地區做候鳥保護巡查,繼續加大對捕獵鳥類行為的警示宣傳。
這筆賠償款是由被告人顧某交付的,他因犯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1年執行,并賠償國家經濟損失1.05萬元,同時向社會公眾道歉。
經查,2017年11月中旬至12月6日,被告人顧某在崇明區東部一片小樹林內懸掛張網兩頂,先后捕殺烏鶇、白腹鶇等野生鳥類37只。經鑒定,其中35只是列入《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名錄》或《上海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鳥類。
“以往,這類犯罪雖然對國家野生資源造成損害,但最終判決很難通過索賠方式讓犯罪分子付出代價。”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公益訴訟部檢察官徐嘉煒表示,民訴法修改后,意味著此類犯罪分子不僅要面對牢獄懲罰,還要賠償公共利益所受的損害。
上海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透露,賠償款主要將用于在案發地補植復綠,遴選志愿者在崇明地區做候鳥保護巡查,繼續加大對捕獵鳥類行為的警示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