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嘉祥縣環保局日前將兩起涉嫌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兩名違法人員邵某、伍某分別被處以7天的行政拘留。
據了解,嘉祥縣金屯鎮邵某經營的石雕加工點是以石材為原料經自動化雕刻、手工打磨等工序生產橋用欄桿。嘉祥縣環保局對其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加工點正在違法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東鄰土坑內,無任何防滲措施。執法人員當場對其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拆除生產設施,恢復原狀。
8月23日,伍某在嘉祥縣山橋村東建成一個塑料加工點并擅自投入生產,該加工點以廢塑料編織袋為原料,經粉碎、清洗、塑化擠出、造粒工序生產塑料顆粒。9月5日,嘉祥縣環保局對其進行檢查時發現,加工點生產過程中產生刺鼻性氣味,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向外排放,污染周邊環境。執法人員對其下達了企業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立即拆除生產設施,恢復原狀。
邵某、伍某通過滲坑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生產廢水污染環境,該行為違反了《環境保護法》,嘉祥縣環保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將兩起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據了解,嘉祥縣金屯鎮邵某經營的石雕加工點是以石材為原料經自動化雕刻、手工打磨等工序生產橋用欄桿。嘉祥縣環保局對其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加工點正在違法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東鄰土坑內,無任何防滲措施。執法人員當場對其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拆除生產設施,恢復原狀。
8月23日,伍某在嘉祥縣山橋村東建成一個塑料加工點并擅自投入生產,該加工點以廢塑料編織袋為原料,經粉碎、清洗、塑化擠出、造粒工序生產塑料顆粒。9月5日,嘉祥縣環保局對其進行檢查時發現,加工點生產過程中產生刺鼻性氣味,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向外排放,污染周邊環境。執法人員對其下達了企業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立即拆除生產設施,恢復原狀。
邵某、伍某通過滲坑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生產廢水污染環境,該行為違反了《環境保護法》,嘉祥縣環保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將兩起案件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