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瑞安市環保局日前對一家未按期完成油罐更新改造和防滲池建設任務的加油站,開出當地第一張不按要求改造加油站地下油罐的環保罰單,這個加油站也是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以來,當地遭到處罰的第一家加油站。
案發當日,瑞安市環境執法人員在環保督察“回頭看”的檢查中發現,本應整改的塘下鮑田加油站仍在照常營業,現場沒有施工跡象,且限期整改已拖了大半年。
依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執法人員作出了責令加油站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溫州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環保部門將進一步強化環境執法,倒逼全市各大加油站加快改造提升工作,對于期限內無法完成改造的加油站,將一律依法予以查處。
案發當日,瑞安市環境執法人員在環保督察“回頭看”的檢查中發現,本應整改的塘下鮑田加油站仍在照常營業,現場沒有施工跡象,且限期整改已拖了大半年。
依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執法人員作出了責令加油站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溫州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環保部門將進一步強化環境執法,倒逼全市各大加油站加快改造提升工作,對于期限內無法完成改造的加油站,將一律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