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0水業研究中心《村鎮污水處理市場分析報告》顯示,2016年對生活污水處理的建制鎮、鄉、村的比例分別為28%,9%和20%,預計此比例2017年將增加30-50%,但由于農村污水治理項目的商業模式、付費機制、技術選擇、規劃設計,以及人居習慣等因素,市場雖釋放較快,但尚處于發展初期階段。
水務20年的高速發展,使得城鎮污水處理率由1998年的30%,提高至2017年的95%,但與此同時,村鎮污水治理尚處于發展初期,據E20水業研究中心《村鎮污水處理市場分析報告》顯示,2016年對生活污水處理的建制鎮、鄉、村的比例分別為28%,9%和20%,預計此比例2017年將增加30-50%,但仍與城鎮污水處理現狀相差較大。E20水業研究中心負責人井媛媛表示,由于農村污水治理項目的商業模式、付費機制、技術選擇、規劃設計,以及人居習慣等因素,此領域雖釋放較快,但尚處于發展初期階段。
各省均有重點,穩準把脈市場
在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以及《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等一系列政策下,村鎮污水治理市場迅速打開。
筆者總結發現,各省均在國家政策下,開展了各省村鎮污水治理相關規劃,且具有區域選擇、技術選擇、運行模式等不同側重點(詳見《村鎮污水處理市場分析報告》(2018版))。 例如,江蘇提出優先推進太湖流域、南水北調東線、通榆河清水通道等重點區域農村污水處理;上海提出有納管條件的地區加快污水納管工作,無納管條件的地區采用合適的分散式污水處理技術,加強對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有效運營才是“硬道理”
井媛媛表示,目前相比于城鎮污水處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曬太陽”現象或更加嚴重。此現象由多維因素導致,一方面在項目規劃時,由于技術選擇不適,標準制定過高,導致后端的運營由于經濟能力、運營能力、管理能力不足等,致使不能穩定持續運營;另一方面,由于規劃設計偏差,導致由于水量、水質等問題設備不能正常運轉,據悉管網收集問題,以及排污系數制定問題都是導致上述現象的誘因。
正如井媛媛所述,我國目前沒有針對農村污水的排放標準,但按排水用途設置了參考標準,且部分省份出臺了相應標準,但大部分項目仍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該標準的制定主要考慮大、中城市的水環境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對農村污水治理具有不適用性。
此外不同地區的生活污水水質不同,因地制宜的技術選擇至關重要。
數據來源:《東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東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華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西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西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中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
村鎮項目打包,融合協調是難點
村鎮污水治理由于其商業模式問題,被認為是水務領域中不確定風險較高的細分領域,因此多項目打包是村鎮污水治理項目中的常見模式,例如多建制鎮打包,多領域打包,多縣打包,以及與城鎮項目打包等。因此,項目的協調融合變得至關重要。井媛媛表示,尤其是在多領域打包和多縣打包的項目中,協調溝通成本會相對較高,有時候村鎮項目會將供水、污水、固廢統籌規劃,對社會資本的綜合要求較高,尤其是一些涉及管網的項目;而多縣打包的項目,在前期規劃以及后期考核中,均會涉及到較為復雜的協調問題。
此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類項目近兩年明顯比重增加,村鎮污水治理與供熱、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結合,打造美麗鄉村的整體建設。在成本中心向價值中心升級的過程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與后期的旅游、特色小鎮、養老健康結合的模式亦逐漸成熟。多維度的村鎮污水治理模式正在逐步探索。
此外,村鎮污水治理目前最大的風險點之一是付費模式問題。國家發改委于2018年發布的《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指出,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全面建立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并同步開征污水處理費;探索建立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在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探索建立農戶付費制度,綜合考慮村集體經濟狀況、農戶承受能力、污水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付費標準。整體而言,行業收費模式向規范化發展,此舉將促進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的有效落地
水務20年的高速發展,使得城鎮污水處理率由1998年的30%,提高至2017年的95%,但與此同時,村鎮污水治理尚處于發展初期,據E20水業研究中心《村鎮污水處理市場分析報告》顯示,2016年對生活污水處理的建制鎮、鄉、村的比例分別為28%,9%和20%,預計此比例2017年將增加30-50%,但仍與城鎮污水處理現狀相差較大。E20水業研究中心負責人井媛媛表示,由于農村污水治理項目的商業模式、付費機制、技術選擇、規劃設計,以及人居習慣等因素,此領域雖釋放較快,但尚處于發展初期階段。
各省均有重點,穩準把脈市場
在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以及《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等一系列政策下,村鎮污水治理市場迅速打開。
筆者總結發現,各省均在國家政策下,開展了各省村鎮污水治理相關規劃,且具有區域選擇、技術選擇、運行模式等不同側重點(詳見《村鎮污水處理市場分析報告》(2018版))。 例如,江蘇提出優先推進太湖流域、南水北調東線、通榆河清水通道等重點區域農村污水處理;上海提出有納管條件的地區加快污水納管工作,無納管條件的地區采用合適的分散式污水處理技術,加強對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表:部分省份村鎮污水治理規劃
有效運營才是“硬道理”
井媛媛表示,目前相比于城鎮污水處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曬太陽”現象或更加嚴重。此現象由多維因素導致,一方面在項目規劃時,由于技術選擇不適,標準制定過高,導致后端的運營由于經濟能力、運營能力、管理能力不足等,致使不能穩定持續運營;另一方面,由于規劃設計偏差,導致由于水量、水質等問題設備不能正常運轉,據悉管網收集問題,以及排污系數制定問題都是導致上述現象的誘因。
正如井媛媛所述,我國目前沒有針對農村污水的排放標準,但按排水用途設置了參考標準,且部分省份出臺了相應標準,但大部分項目仍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該標準的制定主要考慮大、中城市的水環境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對農村污水治理具有不適用性。
此外不同地區的生活污水水質不同,因地制宜的技術選擇至關重要。
數據來源:《東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東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華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西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西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中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
村鎮項目打包,融合協調是難點
村鎮污水治理由于其商業模式問題,被認為是水務領域中不確定風險較高的細分領域,因此多項目打包是村鎮污水治理項目中的常見模式,例如多建制鎮打包,多領域打包,多縣打包,以及與城鎮項目打包等。因此,項目的協調融合變得至關重要。井媛媛表示,尤其是在多領域打包和多縣打包的項目中,協調溝通成本會相對較高,有時候村鎮項目會將供水、污水、固廢統籌規劃,對社會資本的綜合要求較高,尤其是一些涉及管網的項目;而多縣打包的項目,在前期規劃以及后期考核中,均會涉及到較為復雜的協調問題。
此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類項目近兩年明顯比重增加,村鎮污水治理與供熱、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結合,打造美麗鄉村的整體建設。在成本中心向價值中心升級的過程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與后期的旅游、特色小鎮、養老健康結合的模式亦逐漸成熟。多維度的村鎮污水治理模式正在逐步探索。
此外,村鎮污水治理目前最大的風險點之一是付費模式問題。國家發改委于2018年發布的《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指出,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全面建立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并同步開征污水處理費;探索建立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在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探索建立農戶付費制度,綜合考慮村集體經濟狀況、農戶承受能力、污水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付費標準。整體而言,行業收費模式向規范化發展,此舉將促進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的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