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嚴控露天焚燒污染
28.持續抓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不斷完善秸稈收儲體系,改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方式,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2018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平均達到88%以上,產業化利用量占利用總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持續抓好秸稈禁燒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繼續執行焚燒秸稈火點扣減獎補資金規定,力爭實現零火點。(牽頭部門:市農委、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嚴格落實禁燒責任制。市城區范圍內嚴禁露天焚燒生活垃圾、落葉、廢棄物和燒制火糞等行為。加大城區各類露天焚燒督查力度,強化衛星遙感及無人機應用,充分利用網格化監管平臺,加強禁燒工作全覆蓋無縫監管,依法依規查處城區露天焚燒行為,確保城區露天焚燒火點數量逐年下降。倡導文明祭祀新風,劃定禁燒區域,推進市區禁燒祭祀用品工作。(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29.深入實施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污染整治。嚴格落實《安徽省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持續督促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單位食堂落實油煙污染防治措施。組織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健全聯動機制,形成整治合力,嚴厲打擊露天燒烤、油煙直排等擾民行為。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超過標排放油煙的,依法實施停業整治。(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市食藥監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30.持續抓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嚴格執行《銅陵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持續加大監管力度,不斷濃厚宣傳氛圍,進一步鞏固禁放工作成果,確保禁燃禁放不反彈。(牽頭部門:市公安局、市禁放辦;責任單位:市安監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交通局、市環保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六)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建設
31.增強大氣污染防治科技支撐。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開展大氣污染來源和特征研究分析,積極與安徽光機所、環保科技公司合作,推進實施《銅陵市環境質量綜合建設方案》,通過增設重點區域網格化精準監測系統、重點企業無組織排放監控設備、移動式立體走航監測裝備、氣溶膠激光雷達、車載式大氣污染源解析設備、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配齊轄區子站空氣質量監測設施,完善銅陵市環境監控中心平臺建設,開展空氣污染成分分析、區域污染熱點追蹤和點源污染精準定位等工作,構建大氣環境“地天空”全方位監測體系,推進我市PM2.5、臭氧的形成機理、來源解析、遷移規律和監測預警等研究,切實增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針對性。(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32.加快優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認真落實“十三五”國家城市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優化調整要求,結合氣象條件分析,加快比對監測和研究,科學合理優化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加強市控區級空氣質量監測管理,逐步實現區級空氣質量自動站監測事權上收,推進重點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財政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33.提升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水平。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及綜合分析研判,健全環保與氣象部門空氣質量預報預警聯合會商機制,提升預測預報精準程度,結合實時廢氣污染源排放情況,準確預報未來3天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用好銅陵市環境質量綜合監測系統,結合天氣形勢,提高綜合觀測監測分析能力,加強區域重污染過程發生、擴散、消退研判及成因分析等工作。(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財政局、縣區政府)
34.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作。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按照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采取相應應急響應措施。加強宣傳引導,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短信等途徑,告知公眾采取健康防護措施,指導公眾出行和調整其他相關社會活動。細化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列明重污染天氣相應預警級別工業企業、施工工地、機動車等應急管控措施。加強督查督導,重點督促應急減排清單企業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采取錯峰生產、停限產等方式,達到應急減排目標。強化人工干預,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力爭實現大氣污染物濃度“削峰”。(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氣象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財政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35.強化責任落實。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應當對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結合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組織制定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研究落實措施,逐步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大氣環境質量有效改善。各級黨委、政府要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終身追究”的責任體系。各級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細化責任分工,強化協同配合,形成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強大合力。企業是治理污染的責任主體,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治理”和有關環保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斷加大資金投入,采用先進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限期解決問題,確保達標排放。
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要于4月30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市環保局)。
36.加大資金投入。各級財政要統籌安排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重點支持所涉企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空氣質量綜合監測、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和基礎能力建設。縣區(銅陵經開區)要逐年增加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同時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領帶動作用。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在完善峰谷電價制度的基礎上,探索推進鋼鐵、水泥、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企業夏冬季差別電價政策。發揮市場基礎性配置作用,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探索開展PPP模式治理大氣污染。
37.強化執法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大氣污染防治納入執法督查重點,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4月30日前,制定完成本部門2018年執法和督導計劃,開展常態化監管檢查,形成嚴厲打擊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切實做好省環保廳2018—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督查交辦問題整改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能夠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須制定可操作的、有明確時間節點的整改工作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通過強化整治措施,切實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治污責任落實。
38.嚴格考核獎懲。強化考核通報。建立全市縣區(銅陵經開區)空氣質量排名公開制度,每周通報國控子站空氣質量監測結果,每月在銅陵日報等主要媒體公布空氣質量排名。嚴格考核問責,以空氣質量改善程度、重點工作進展、各級督查反饋問題整改為依據,對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進行每季考核。把空氣質量“不降反升”作為剛性約束條件,對未完成藍天工程年度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和責任追究,并對有關責任人實施誡勉談話,督促整改。深化生態補償,依據《安徽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結合縣區(銅陵經開區)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原則,按季實行資金激勵和繳付,空氣質量改善幅度越大、補償資金越多,空氣質量下降越多、繳付資金越多,充分發揮經濟杠桿調節作用,切實促進各級政府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扎實推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銅陵市工業二氧化硫治理項目清單
(2018年度)
1泰山石膏(銅陵)有限公司
2銅陵市華興化工有限公司
3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動力廠
銅陵市工業氮氧化物治理項目清單
(2018年度)
1泰山石膏(銅陵)有限公司
2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動力廠
3銅陵新亞星能源有限公司
4銅陵泰富特種材料有限公司
5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銅冠冶化分公司
銅陵市工業煙粉塵治理項目清單
(2018年度)
1泰山石膏(銅陵)有限公司
2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動力廠
4安徽樅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銅陵市工VOCs治理項目清單
(2018年度)
1、銅陵化工集團有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銅陵化工集團有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3、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4、銅陵精達里亞特種漆包線有限公司
5、銅陵市天河特種電磁線有限公司
28.持續抓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不斷完善秸稈收儲體系,改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方式,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2018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平均達到88%以上,產業化利用量占利用總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持續抓好秸稈禁燒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繼續執行焚燒秸稈火點扣減獎補資金規定,力爭實現零火點。(牽頭部門:市農委、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嚴格落實禁燒責任制。市城區范圍內嚴禁露天焚燒生活垃圾、落葉、廢棄物和燒制火糞等行為。加大城區各類露天焚燒督查力度,強化衛星遙感及無人機應用,充分利用網格化監管平臺,加強禁燒工作全覆蓋無縫監管,依法依規查處城區露天焚燒行為,確保城區露天焚燒火點數量逐年下降。倡導文明祭祀新風,劃定禁燒區域,推進市區禁燒祭祀用品工作。(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29.深入實施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污染整治。嚴格落實《安徽省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持續督促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單位食堂落實油煙污染防治措施。組織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健全聯動機制,形成整治合力,嚴厲打擊露天燒烤、油煙直排等擾民行為。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超過標排放油煙的,依法實施停業整治。(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市食藥監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30.持續抓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嚴格執行《銅陵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持續加大監管力度,不斷濃厚宣傳氛圍,進一步鞏固禁放工作成果,確保禁燃禁放不反彈。(牽頭部門:市公安局、市禁放辦;責任單位:市安監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交通局、市環保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六)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建設
31.增強大氣污染防治科技支撐。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開展大氣污染來源和特征研究分析,積極與安徽光機所、環保科技公司合作,推進實施《銅陵市環境質量綜合建設方案》,通過增設重點區域網格化精準監測系統、重點企業無組織排放監控設備、移動式立體走航監測裝備、氣溶膠激光雷達、車載式大氣污染源解析設備、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配齊轄區子站空氣質量監測設施,完善銅陵市環境監控中心平臺建設,開展空氣污染成分分析、區域污染熱點追蹤和點源污染精準定位等工作,構建大氣環境“地天空”全方位監測體系,推進我市PM2.5、臭氧的形成機理、來源解析、遷移規律和監測預警等研究,切實增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針對性。(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32.加快優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認真落實“十三五”國家城市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優化調整要求,結合氣象條件分析,加快比對監測和研究,科學合理優化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加強市控區級空氣質量監測管理,逐步實現區級空氣質量自動站監測事權上收,推進重點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財政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33.提升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水平。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及綜合分析研判,健全環保與氣象部門空氣質量預報預警聯合會商機制,提升預測預報精準程度,結合實時廢氣污染源排放情況,準確預報未來3天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用好銅陵市環境質量綜合監測系統,結合天氣形勢,提高綜合觀測監測分析能力,加強區域重污染過程發生、擴散、消退研判及成因分析等工作。(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財政局、縣區政府)
34.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作。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按照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采取相應應急響應措施。加強宣傳引導,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短信等途徑,告知公眾采取健康防護措施,指導公眾出行和調整其他相關社會活動。細化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列明重污染天氣相應預警級別工業企業、施工工地、機動車等應急管控措施。加強督查督導,重點督促應急減排清單企業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采取錯峰生產、停限產等方式,達到應急減排目標。強化人工干預,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力爭實現大氣污染物濃度“削峰”。(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氣象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財政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35.強化責任落實。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應當對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結合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組織制定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研究落實措施,逐步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大氣環境質量有效改善。各級黨委、政府要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終身追究”的責任體系。各級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細化責任分工,強化協同配合,形成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強大合力。企業是治理污染的責任主體,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治理”和有關環保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斷加大資金投入,采用先進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限期解決問題,確保達標排放。
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要于4月30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市環保局)。
36.加大資金投入。各級財政要統籌安排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重點支持所涉企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空氣質量綜合監測、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和基礎能力建設。縣區(銅陵經開區)要逐年增加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同時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領帶動作用。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在完善峰谷電價制度的基礎上,探索推進鋼鐵、水泥、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企業夏冬季差別電價政策。發揮市場基礎性配置作用,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探索開展PPP模式治理大氣污染。
37.強化執法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大氣污染防治納入執法督查重點,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4月30日前,制定完成本部門2018年執法和督導計劃,開展常態化監管檢查,形成嚴厲打擊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切實做好省環保廳2018—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督查交辦問題整改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能夠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須制定可操作的、有明確時間節點的整改工作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通過強化整治措施,切實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治污責任落實。
38.嚴格考核獎懲。強化考核通報。建立全市縣區(銅陵經開區)空氣質量排名公開制度,每周通報國控子站空氣質量監測結果,每月在銅陵日報等主要媒體公布空氣質量排名。嚴格考核問責,以空氣質量改善程度、重點工作進展、各級督查反饋問題整改為依據,對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進行每季考核。把空氣質量“不降反升”作為剛性約束條件,對未完成藍天工程年度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和責任追究,并對有關責任人實施誡勉談話,督促整改。深化生態補償,依據《安徽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結合縣區(銅陵經開區)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原則,按季實行資金激勵和繳付,空氣質量改善幅度越大、補償資金越多,空氣質量下降越多、繳付資金越多,充分發揮經濟杠桿調節作用,切實促進各級政府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扎實推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銅陵市工業二氧化硫治理項目清單
(2018年度)
1泰山石膏(銅陵)有限公司
2銅陵市華興化工有限公司
3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動力廠
銅陵市工業氮氧化物治理項目清單
(2018年度)
1泰山石膏(銅陵)有限公司
2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動力廠
3銅陵新亞星能源有限公司
4銅陵泰富特種材料有限公司
5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銅冠冶化分公司
銅陵市工業煙粉塵治理項目清單
(2018年度)
1泰山石膏(銅陵)有限公司
2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動力廠
4安徽樅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銅陵市工VOCs治理項目清單
(2018年度)
1、銅陵化工集團有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銅陵化工集團有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3、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4、銅陵精達里亞特種漆包線有限公司
5、銅陵市天河特種電磁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