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養殖9萬畝 黃河最大湖泊濕地堪憂
烏梁素海是黃河流域最大的湖泊濕地,也是黃河生態安全的“自然之腎”。生態環境部7月3日通報,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及巴彥淖爾市工作統籌不力、污染治理進展緩慢,對未批先建的9萬畝養殖項目態度曖昧,烏梁素海生態環境形勢不容樂觀。
烏梁素海生態環境保護對維系我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保障黃河水質和度汛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也是中央環保督察的重點。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對烏梁素海生態環保工作現場督察發現,烏梁素海治理污染項目實施嚴重滯后,水質總體仍為Ⅴ類。
農業污染是烏梁素海污染主要來源,2016年自治區政府批復了《烏梁素海綜合治理規劃》,規劃了湖泊生態補水配套工程、湖泊內源污染治理與生態改善工程、規劃區污染源減排工程等五大類96個項目,總投資80億元。但現場督察發現,96個項目中,41項本應于2017年前完成,但截至2018年6月,實際僅完成10項,另有9項在建,22項仍未動工。特別是8個農業面源治理項目、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等涉及烏梁素海生態環境治理的重點項目,還未開工建設。
9萬畝養殖是從2012年4月引進的河南大湖水產公司項目,但一直未履行環評手續。當地在2017年4月對此罰款97.5萬元,并要求對項目開展生態后評估。但是在沒有充分論證和評估情況下,養殖規模不斷擴大,2017年比2016年還增加2萬畝,養殖面積達9萬畝。
烏梁素海非養殖區域水質清澈、透明性好,而養殖區域水質顯混濁。經現場取樣監測,非養殖區域水質達到Ⅳ類,而養殖區域水質為Ⅴ類,水質差異明顯。督察認為,自治區發改委在審核《烏梁素海綜合治理規劃》時,對規劃目標、任務和措施研究不夠、審核不嚴,致使規劃要求與實際工作“兩張皮”;在環境整改措施落實時,自治區有關部門各行其是,甚至是敷衍塞責。巴彥淖爾市對9萬畝養殖項目態度曖昧,對湖區水質影響最大的農業面源污染沒有采取實質性措施,說不清、道不明,得過且過。
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副組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要求,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巴彥淖爾市應就規劃項目調整、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凌汛生態補水、湖區規模養殖、污水收集管網、濕地運行管理、長效機制建設等具體問題明確整改要求,督察組還將做好后續各項督察工作。(李 禾)
烏梁素海是黃河流域最大的湖泊濕地,也是黃河生態安全的“自然之腎”。生態環境部7月3日通報,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及巴彥淖爾市工作統籌不力、污染治理進展緩慢,對未批先建的9萬畝養殖項目態度曖昧,烏梁素海生態環境形勢不容樂觀。
烏梁素海生態環境保護對維系我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保障黃河水質和度汛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也是中央環保督察的重點。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對烏梁素海生態環保工作現場督察發現,烏梁素海治理污染項目實施嚴重滯后,水質總體仍為Ⅴ類。
農業污染是烏梁素海污染主要來源,2016年自治區政府批復了《烏梁素海綜合治理規劃》,規劃了湖泊生態補水配套工程、湖泊內源污染治理與生態改善工程、規劃區污染源減排工程等五大類96個項目,總投資80億元。但現場督察發現,96個項目中,41項本應于2017年前完成,但截至2018年6月,實際僅完成10項,另有9項在建,22項仍未動工。特別是8個農業面源治理項目、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等涉及烏梁素海生態環境治理的重點項目,還未開工建設。
9萬畝養殖是從2012年4月引進的河南大湖水產公司項目,但一直未履行環評手續。當地在2017年4月對此罰款97.5萬元,并要求對項目開展生態后評估。但是在沒有充分論證和評估情況下,養殖規模不斷擴大,2017年比2016年還增加2萬畝,養殖面積達9萬畝。
烏梁素海非養殖區域水質清澈、透明性好,而養殖區域水質顯混濁。經現場取樣監測,非養殖區域水質達到Ⅳ類,而養殖區域水質為Ⅴ類,水質差異明顯。督察認為,自治區發改委在審核《烏梁素海綜合治理規劃》時,對規劃目標、任務和措施研究不夠、審核不嚴,致使規劃要求與實際工作“兩張皮”;在環境整改措施落實時,自治區有關部門各行其是,甚至是敷衍塞責。巴彥淖爾市對9萬畝養殖項目態度曖昧,對湖區水質影響最大的農業面源污染沒有采取實質性措施,說不清、道不明,得過且過。
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副組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要求,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巴彥淖爾市應就規劃項目調整、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凌汛生態補水、湖區規模養殖、污水收集管網、濕地運行管理、長效機制建設等具體問題明確整改要求,督察組還將做好后續各項督察工作。(李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