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印發《上海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綜合性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限時完成全市所有30萬千瓦以上公用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同步解決石膏雨污染。推進上海石化、高橋石化、寶鋼自備電廠燃煤機組清潔化改造,所有燃煤機組限時達到地方排放標準要求。持續推進燃油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或設施煙氣脫硝,推進達標治理。全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滬府辦發〔2018〕1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綜合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17日
上海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綜合性工作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落實《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上海市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規劃》《上海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三五”規劃》等要求,推動完成本市節能減排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各項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確主要目標
能源消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強度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質量切實改善;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和排放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能源結構進一步低碳化和清潔化,天然氣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持續上升;節能環保技術應用加快推進,節能環保產業快速發展。
總量與強度:“十三五”全市能源消費總量凈增量控制在970萬噸標準煤以內,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在2.5億噸以內;2020年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7%、20.5%。2020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14.5%、13.4%、20%、20%和20%,其中,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2.72萬噸、0.53萬噸、3.4萬噸、5.2萬噸和8.4萬噸。
能源結構:煤炭消費總量及其占一次能源比重明顯下降,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5%。
節能環保技術和產業:工業、交通、建筑、能源等領域推廣先進適用的節能環保技術;培育一批國內領先的節能環保龍頭企業,使其成為重要的節能環保技術創新中心和產業高地。
二、繼續加大結構調整力度
(一)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要求,促進產業融合發展,不斷完善以現代服務業為主、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領、先進制造業支撐的新型產業體系。全市工業園區要提高節能環保準入要求,大力推進綠色轉型和內涵升級。(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各區政府等)
(二)嚴格控制重化工業等發展規模。加快推進吳淞、高橋、吳涇等重點地區整體轉型,推動中國寶武、高橋石化、上海石化、華誼集團、化工區等重點企業和區域的轉型升級,實現鋼鐵行業、化工行業總體規模和用能、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原則上限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禁止新建鋼鐵、建材、焦化、有色等行業的高污染項目,禁止建設新增長江水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嚴格控制石化化工和勞動密集型一般制造業新增高耗能、低能效產能項目。(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參與單位:市環保局等)
(三)加大落后產能調整力度。推動高能耗、高排放、低附加值的工序和產品調整淘汰,全面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造紙、制革、印染、染料、電鍍等嚴重污染環境的“十小”工業企業;持續推進現有工業企業向規劃保留工業區集中,實現園區外四大工藝(鍛造、鑄造、電鍍、熱處理)生產點等行業總量減半;基本完成水泥、有色金屬冶煉、再生鋁生產、磚瓦、建筑陶瓷等行業整體調整。推動普陀桃浦、浦東合慶等50個重點區域3500家企業調整。(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參與單位:市安全監管局、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四)大力優化能源結構。明顯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全面完成集中供熱及熱電聯產燃煤鍋爐的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小灶爐的關停,并對發電、鋼鐵、化工三個煤炭集中消費行業的全部七家用煤企業進行年度目標分解和考核。發電行業優先安排能效水平高、排放低的機組發電,推動電廠使用優質煤,探索通過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等方式降低本地煤電機組發電量。鋼鐵行業逐步減少直接燃燒和煉焦用煤,化工行業嚴格控制原料用煤。在發電、供熱、交通等領域增加天然氣應用,到2020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2%,并力爭進一步提高。有序增加市外來電用量,進一步加大風電、光伏、光熱、生物質等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力度,新增風電裝機80萬千瓦、光伏裝機50萬千瓦,到2020年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爭達到1.5%。(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委等)
三、持續提升重點領域能效水平
(一)推進工業節能低碳。鋼鐵行業加快發展以廢鋼為原料的電爐短流程工藝,降低鐵鋼比,實施焦爐和燒結改造、爐渣余熱資源利用、低溫余熱利用等節能技術改造。化工行業探索優化乙烯生產原料結構,推進烯烴裝置冷卻循環水系統優化、芳烴裝置低溫熱綜合利用,以及相變復合熱交換、螺桿膨脹動力機、超聲波除垢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電力行業加快實施燃煤發電機組節能環保改造,推廣實施風機運行優化、脫硫島煙氣余熱回收、等離子點火等節能技術。2020年,全市火電廠平均供電煤耗不高于296克標準煤/千瓦時,全市電網線損率下降至5.85%。在電子、醫藥、汽車等行業,實施制冷系統改造,在機械、輕工、石化行業實施空壓機設備和管網系統改造。(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
(二)發展綠色低碳交通。城市交通領域,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堅持并完善小客車管控政策,到2020年,綠色交通出行比重不低于80%,建成800公里軌道交通網絡,力爭形成500公里公交專用道,進一步提高地面公交的便捷性和服務水平;繼續鼓勵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加大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達到26萬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比例達到50%以上,中心城公交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加強智能交通建設和交通需求管理力度,支持發展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共享自行車等共享出行模式。航空運輸領域,推進優化航路航線和航班組織,淘汰老舊機型;探索開展生物航空燃料應用試點;加強機場空調系統、照明系統等節能改造,推進綠色機場建設。水路運輸領域,結合滬通鐵路建設推進外高橋進港鐵路建設,進一步推廣海鐵聯運、江海直達運輸,集裝箱水水中轉比重力爭提高到50%以上;優化船隊結構,淘汰老舊船舶,適應船舶大型化發展趨勢;開展LNG船舶和黃浦江電動客船試點;推進綠色港口建設。陸路運輸領域,推行公路甩掛運輸等高效運輸組織方式,推廣使用新能源物流車,繼續推進老舊車輛淘汰;加大天然氣加氣站建設力度,進一步推廣應用LNG貨車,完成港區內集卡清潔能源替代;全面完成鐵路電氣化改造;加強公路、鐵路樞紐的節能照明、變頻技術改造,開發場站屋面分布式光伏項目。(牽頭單位:市交通委。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各區政府等)
(三)發展節能低碳建筑。新建建筑領域,實現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低碳發展實踐區、重點功能區域內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比例不低于70%;在區域規劃、土地招拍掛、項目報建、方案審批、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加強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的全過程監管;推廣綠色建筑運行標識,引導建筑在綠色設計的基礎上實現綠色運行;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新建建筑門窗傳熱系數不大于2.2W/(m2˙K),建筑物外窗及陽臺門氣密性等級不低于6級;大力推動新建民用建筑采用遮陽技術;鼓勵新建建筑采用天然氣分布式供能系統,新建建筑具備安裝使用條件的,優先使用天然氣分布式供能系統;嚴格控制新建數據中心,確有必要建設的,必須確保PUE值達到1.5以下,從主設備選型、機房建設等方面降低能耗,推廣機房冷熱氣流布局優化、精確送風、熱源快速冷卻等措施。既有建筑領域,大力推廣適宜本市的高效空調、熱泵、帶熱回收新風系統、外遮陽等建筑節能技術;加快普及高效節能的照明產品、風機、水泵、熱水器、電梯及節水器具等;制定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適宜技術推廣目錄,結合舊住房綜合改造,開展“平改坡”、門窗、遮陽等節能改造;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筑翻新和裝修與改擴建工程,須同步實施相應的建筑節能改造工程;加強路燈等市政公共設施節能;加強建筑設備節能調適,完善建筑運行的節能管理,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全面推進既有數據中心節能改造。建筑施工領域,全面推廣裝配式建筑,本市外環線以內、郊區新城、低碳實踐區、重點功能區域符合裝配式建造條件的新建民用建筑100%采用預制裝配式技術;加大全裝修住宅推廣力度,外環線以內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賃房100%實施全裝修,實現同步裝修和裝修部品構件預制化;加大建筑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力度。(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等)
(四)強化公共機構、商業商務樓宇和旅游飯店節能。切實發揮公共機構的引領作用,持續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創建,實施公共機構用能運行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強能耗統計基礎管理,深入實施市區兩級公共機構能耗數據網上直報。加快實施單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分項計量安裝與能耗在線監測平臺聯網,市級、區級公共機構能耗公示覆蓋率分別達到90%、60%以上。完成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建筑能源審計200家。繼續鼓勵和推進機關、學校、醫療衛生等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開展節能改造。持續開展低碳示范商店、綠色低碳商場、節能環保大型綜合超市、綠色飯店等示范創建工作,擴大創建范圍,將節能降耗指標作為示范創建、旅游飯店星級評定與復核的內容之一。以合理用能指南為依據,加強能效對標管理。(牽頭單位:市機管局、市商務委、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旅游局、市金融辦。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質量技監局、各區政府等)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一)推進工業源污染物減排。全面完成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目標任務,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全面推進工業污染源達標計劃,限時完成本市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8個行業工業污染源排放情況評估和整改工作;到2019年底,完成本市其他行業工業污染源超標問題整治。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電廠綜合脫硫和脫硝效率分別達到90%和80%以上,其他設施綜合脫硫和脫硝效率分別達到85%和70%以上,脫硫設施煙氣旁路全部取消。開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規范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強化噴涂和干燥作業規范,禁止露天噴涂和露天干燥,嚴格執法監管;鼓勵建筑、家具、汽車等行業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料和產品,推動有關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實施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試點。嚴格執行有機溶劑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加強工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推動企業環境信息評價,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對重點行業的重金屬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到2020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8%。按照國家要求,研究開展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和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工業特征污染物削減。(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質量技監局、市水務局、各區政府等)
(二)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持續推進高污染車輛限行措施,鼓勵高污染車輛提前淘汰;加強在用車檢測和監管,推廣簡易工況法環保檢測。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控制。強化港口和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加快推進上海港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推進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使用低硫油措施;全面推動船舶靠港使用岸基供電,完成內河碼頭岸基供電標準化改造;推進碼頭、堆場的料倉與傳送裝置密閉化改造和場地整治。完成原油和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推進油品升級和監管。車用汽柴油應加入符合要求的清潔劑。(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公安局、上海海事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質量技監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各區政府等)
(三)強化生活源污染物減排。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面提高城鎮污水排放標準和處理能力,同步提高配套管網輸送和污泥處置能力,解決城鎮污水處理廠旱流污水放江問題,確保污泥規范處置,杜絕二次污染。實施市政泵站污水截流設施建設與改造,推進市政管道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解決市政管道雨污混接問題。制定并完善泵站優化調度運行制度,優化污水管網系統運行,減少污水放江污染,加強對合流制區域污水處理廠超越管排水的監測監控,推進泵站在線監測試點工作,實時掌握排江的水量、水質等信息。因地制宜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底,完成30余萬戶農戶的生活污水處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5%以上。推進再生水回用。(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各區政府、城投集團等)
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控制管理,全面推廣餐飲油煙氣高效治理技術,推進飲食服務業在線監控設施的安裝使用,強化治理設施運行監管,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政府定點采購的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企業要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機管局。參與單位: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市質量技監局、各區政府等)
(四)重視農業源污染排放治理。落實上海市養殖業布局規劃,全面完成2720家不規范中小畜禽養殖場(戶)關停調整。到2020年,全市畜禽養殖總量控制在200萬頭標準豬(出欄)以內,規?;B殖場總數控制在300家以內。開展畜禽養殖場標準化建設,以種養結合、生態還田、沼氣工程為重點,實施規?;笄蒺B殖場污染治理和資源化利用工程,所有規劃保留養殖場實現糞尿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農業清潔生產,減少化肥農藥用量,到2019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推廣有機農業技術,鼓勵農業企業申請有機產品認證,減少農藥、化肥使用。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全面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進一步推進秸稈禁燒與多元綜合利用。(牽頭單位:市農委。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質量技監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相關區政府、光明集團、上實集團等)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一)以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帶動產業發展。試點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探索建立廢鉛酸蓄電池“銷一收一”回收體系;依托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促進廢玻璃等資源再生產品回收和高效利用;大力推進臨港國家級再制造示范基地建設,推進國家級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項目產業發展和產品應用推廣。以國家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循環經濟、綠色發展等宣傳推廣。(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二)著力推進源頭減量分類。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繼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基本實現全覆蓋,綠色賬戶激勵機制覆蓋到500萬戶以上,實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8%。建立建筑垃圾源頭分類減量管理體系,源頭申報制度,鼓勵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區域內排放自平衡,推進建筑工地垃圾“零排放”。規范工業企業工業固體廢物源頭分類收集、貯存和處理處置活動,建立一般工業固廢管理的“負面清單”,實現工業固體廢物源頭分類與環衛、環保等末端處理處置設施的無縫對接。啟動工業固體廢物申報信息平臺建設,優化整合工業固體廢物基礎數據信息,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動態管理。(牽頭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
(三)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和產業能級。以規劃布局、技術進步、產業提升和政策支持為引領,進一步提升本市工業、農林、城建、生活等各領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和產業能級。推動粉煤灰、脫硫石膏、鋼渣等大宗工業固廢處置利用水平,支持資源化產品的應用和市場推廣。重構本市建筑垃圾收、運、處、用體系,研究推進裝潢垃圾、拆房垃圾等分類回收模式。規范城市污泥與燃煤耦合等城市廢棄物發電實踐。推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深度處置利用。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機電產品、工業裝備、辦公設備等再制造產業提升和產品宣傳推廣。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與生活垃圾清運體系的“兩網融合”,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設施與市容環衛設施的規劃與建設銜接。到2020年,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達到95%以上。(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四)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快對本市國家級和市級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制定實施本市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方案和驗收標準。指導產業園區根據自身產業定位等,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園區補鏈項目,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園區內資源能源集約高效利用,產業協同耦合發展,廢棄物合理再利用和再生使用。到2020年,100%的國家級園區和50%的市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園區管委會。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五)擴大清潔生產覆蓋面。推進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工作,通過實施先進適用的綠色基礎制造工藝等清潔生產技術,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落實清潔生產技術改造2000項。創新推廣清潔生產管理和服務,在工業園區探索推行清潔生產的整體模式,推動實現12個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全覆蓋,建成20家清潔生產示范企業。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等重點行業綠色工藝、技術和裝備推廣方案,建設一批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示范項目。引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無毒無害或低毒低害原料。持續推進高風險污染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減量替代。(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六、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實施電機系統節能、鍋爐及蒸汽系統節能、余熱余壓回收利用、能量系統優化、電力節能技改、交通設施和交通工具節能技改、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一批重點工程。完成運行超過20年的S9及以下型號配電變壓器淘汰并鼓勵提前淘汰,推廣高效電機和再制造電機200萬千瓦。全面完成集中供熱及熱電聯產燃煤鍋爐的清潔能源替代,推進500臺燃氣工業鍋爐能效提升。航空運輸領域繼續開展加裝小翼、發動機改造等節能改造,全面完成機場地面電源替代飛機APU、場內特種車輛油改電。水路運輸領域繼續實施船舶球鼻艏改造、加裝舵球節能裝置等節能改造,大力發展碼頭船舶岸基供電。實施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不低于1000萬平方米。(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市機管局、市商務委、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旅游局、市金融辦等)
(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限時完成全市所有30萬千瓦以上公用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同步解決石膏雨污染。推進上海石化、高橋石化、寶鋼自備電廠燃煤機組清潔化改造,所有燃煤機組限時達到地方排放標準要求。持續推進燃油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或設施煙氣脫硝,推進達標治理。完成上海化工區、金山二工區等重點區域和上海石化、高橋石化、華誼集團、中國寶武等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對有機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化學藥品原藥制造、初級形態的塑料及合成樹脂制造、合成橡膠制造、合成纖維單體(聚合體)制造等6個行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和開停工維檢修期間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控制措施。推進汽車涂裝、船舶涂裝、涂料和油墨生產、印刷等行業廢氣達標排放治理,實現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全覆蓋。(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各發電集團公司、上海石化、高橋石化、華誼集團、中國寶武等)
(三)實施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中心城區石洞口、竹園、白龍港及郊區泰和、南翔、松東、朱家角、崇明城橋等30余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新建、擴建工程,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不低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一級A的排放標準。完成上海化學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上海石化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新江污水二廠的建設。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加強污染源截污納管力度,建設一、二級污水收集管網240公里,基本實現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完成中心城區石洞口、竹園、白龍港,以及松江、嘉定、奉賢、浦東、金山、青浦、崇明等區污泥處理處置工程,到2020年,全市污泥處理處置形成以焚燒后綜合利用為主、深度脫水后衛生填埋為輔的格局,污水廠污泥有效處理率達到90%。推進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各相關區政府、城投集團、上海石化、上?;瘜W工業區等)
(四)實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工程。減少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實施一批示范工程,改進半導體、硝酸、甲醇、二氯乙烷、氯乙烯等行業的生產工藝(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控制農業溫室氣體排放。鼓勵使用有機肥,因地制宜推廣低碳循環生產方式。結合高效生態農業建設,推廣深松深耕等保護性耕作技術,提升土壤有機質,增加碳匯。降低廢棄物處置溫室氣體排放。大力推進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推進垃圾填埋場填埋氣資源化利用,減少甲烷直接排放。推廣先進污泥處理技術,降低污泥發酵產生的甲烷排放(牽頭單位: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加強城市碳匯建設,以沿海防護基干林帶、防污染隔離林、自然保護區、楔形綠地、濱水綠廊、新城公園綠地、郊野公園建設為重點,到2020年,初步形成“環形放射狀”的基本生態網絡空間體系框架。進一步提升郊區森林面積和森林覆蓋率;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18%,碳匯增量達到60萬噸二氧化碳/年。促進崇明東灘濕地生態修復與保護,提高本市重要濕地的管理水平。(牽頭單位:市林業局、市綠化市容局、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有關區政府等)
七、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一)加大宣傳力度。依托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無車日、環境日、地球日等開展低碳環保主題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報刊、雜志及新媒體廣泛宣傳,樹立先進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社會氛圍,引導廣大市民從衣、食、住、行、用等多方面踐行低碳環保。積極倡導市民參與低碳出行、光盤行動、衣物再利用、造林增匯等活動。大力開展生態文明校園建設活動,結合教育實踐普及生態文明知識。針對個人低碳行為,探索建立綠色低碳積分機制。(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委宣傳部。參與單位: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委、市教委等)
(二)加大節能低碳產品推廣力度。發布低碳技術和產品目錄。建立低碳技術和產品評價導則,定期開展低碳技術遴選和評定,發布《上海市節能低碳技術和產品目錄》和應用案例,推廣有效應用模式。建立節能低碳技術與產品推廣平臺。匯聚行業協會、金融機構、技術產品供應商、用能單位等相關主體,提供信息共享、技術評價、項目撮合、融資等一條龍服務,組織建設低碳技術應用示范中心,加大推廣的力度和成效。引入第三方合格評定機制,鼓勵企業申請節能、低碳產品認證。深入推廣應用能效標識制度,鼓勵購買使用節能家電、燃氣灶具和高效照明燈具。“十三五”期間,推廣高效空調500萬臺、高效照明產品5000萬只。(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質量技監局)
(三)加強試點示范。深入開展崇明、閔行、青浦等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探索試點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和模式。推進低碳發展實踐區建設,總結推廣首批低碳實踐區經驗做法,進一步擴大實踐區試點范圍;構建低碳實踐區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優化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區域低碳發展實用技術目錄;推進區域能源供應、慢行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低碳技術應用;創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區。推進低碳社區建設,宣貫節能低碳理念、知識,倡導低碳文化,鼓勵居民踐行節電節水、綠色出行、垃圾分類等低碳行為,進一步引導社區居民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區建設和管理模式。(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參與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等)
推進低碳工業園區建設,試點建設30個低碳工業園區,建立園區低碳管理制度,推進分項計量和能源、環保在線監測網絡建設,加強集中供能、可再生能源、智能微網、綠色供應鏈、綠色物流等推廣應用。(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市質量技監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等)
八、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與技術
(一)發展壯大節能環保服務業。鼓勵引導制造業延伸發展節能低碳服務業,加快發展碳核查、碳資產管理、碳審計等服務企業。持續提升環保服務,重點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強環境工程承包服務,做實環境信息服務,逐步推動環境監測服務規范化、市場化。積極培育資源節約、循環利用等一體化服務的專業公司,重點培育再制造專業技術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循環經濟咨詢服務業。培育一批具備國內乃至國際影響力的節能環保服務品牌企業。(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
(二)大力發展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業。在終端用能領域,重點發展高效變頻電動機、風機、水泵、空壓機、磁懸浮空調、高效燃氣鍋爐等。在分布式能源領域,重點發展小型燃氣輪機、蓄冷/蓄熱和分布式能源集成系統及裝備。在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車領域,重點發展高效光伏組件、太陽能熱發電、海上風電、電動汽車電池及充電樁等設備。在環保領域,大力發展汽車尾氣凈化器、空氣凈化器、油煙凈化器等環保產品。在資源循環利用領域,重點發展汽車零部件、高端裝備等再制造,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再制造產業和工業固廢利用示范基地。(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科委等)
(三)推進關鍵技術攻關和應用。加強對先進儲能,新一代超超臨界發電,高效低碳燃氣輪機,高效太陽能利用,大型風電,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氫能與燃料電池,核電,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流動污染源治理,固體廢棄物處理等節能低碳關鍵技術攻關,加強對大氣污染的源解析研究,在重點區域和行業推進應用示范。(牽頭單位:市科委。參與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等)
九、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一)健全節能低碳環保法規規章。結合國家有關立法進展情況,按照法定程序,適時啟動本市節約能源條例修訂工作,探索研究應對氣候變化地方法規。完成本市環境保護條例修訂,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立法研究,推動輻射、危險廢物等領域相關立法工作。加快制訂和完善節能審查制度、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制度、重點用能單位管理制度、能源和碳排放總量及強度雙控制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能效對標達標制度、節能低碳考核制度、可再生能源消耗抵扣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加快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健全價格形成機制。落實差別電價政策。研究完善天然氣價格政策。深化供熱計量收費改革,繼續執行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落實污水處理費政策。加大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落實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實施環境保護費改稅。根據國家部署,推進資源稅改革。繼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辦等)
(二)嚴格實施能源消費、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落實指標分解和考核。將全市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及強度指標,分解到主要用能領域和各地區,并每年進行考核評價;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政府,作進一步分解落實。嚴控新增項目用能,建立新上重大用能項目與各區、部門能耗總量分解指標的掛鉤機制;優化節能審查制度,完善能評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現新增項目節能審查閉環管理。嚴格實施重點單位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根據“總量控制、責任共擔”原則,對本市重點用煤企業年度用煤目標實施分解,并進行年度考核;將年度目標完成情況與市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以及其他資金扶持政策掛鉤,進一步督促相關企業落實責任。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為平臺,以排污許可證和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為抓手,將減排指標和工作任務分解到各地區和重點單位;各區政府和集團公司作進一步分解落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環保、發展改革、經濟信息、水務、農業、公安、交通等部門分工協作的減排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區、鎮(鄉)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總量控制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總量控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細化完善管理措施,落實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統計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機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辦、市農委、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等)
(三)加強目標責任考核。每年組織開展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進一步提高考核結果在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綜合考核評價中的權重。對成績突出的區、部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嚴格實施問責制,相應地區和重點單位暫停審批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四)強化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監管。健全完善全市統一的能耗監測信息平臺,堅持實施重點用能單位、重點碳排放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狀況報告“雙報”制度,基本實現本市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用電分項計量和聯網全覆蓋,逐步擴大工業等領域重點用能單位用能在線監測系統的覆蓋面,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平臺對監管部門、業主單位和第三方節能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監督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每年對全市重點用能單位下達節能目標,對目標完成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督促用能單位進一步強化節能控碳管理;推進重點用能單位建立并實施有效的能源管理體系,落實健全能源管理機構、設立能源管理崗位、開展內部能源審計和計量管理等相關工作,支持重點用能單位申請第三方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督促用能單位加強節能管理并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停止使用和生產不符合相關能效標準的產品和設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統計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商務委、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機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辦等)
堅持部門聯合檢查工作機制,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燃煤電廠等重點減排設施運行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總量控制的主體責任,確保減排設施穩定運行,全面達標排放,切實完成總量控制相關目標任務。堅持“清潔生產、綠色調度”和污水輸送優化調度機制,深入挖掘減排潛力。(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水務局、市農委、各區政府等)
(五)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新增項目節能審查閉環管理,未按照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驗收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擅自投入生產、使用;加強項目投產后的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單位產品能耗以及節能措施是否達到節能審查意見能效水平等方面要求,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堅持“批項目、核總量”制度,實行工業污染源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聚集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各區政府等)
(六)全面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定期評定發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終端用能產品、用能企業名單和公共機構名單,樹立能效“領跑者”。對“領跑者”加大宣傳力度,在產品技術研發推廣、財政相關資金補貼獎勵等方面優先支持。逐年提高能效“領跑者”的能效指標,并適時將能效“領跑者”指標納入能耗限額標準體系。推動各類用能單位與本領域能效“領跑者”進行能效水平對標,制定追趕達標行動方案,明確節能挖潛目標和項目舉措。對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相關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品和企業,限期予以淘汰整改,不能按期實現淘汰整改目標的,實行全社會公示,并執行記入企業信用記錄等懲戒措施。(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機管局、市商務委、市旅游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質量技監局、市節能監察中心)
(七)建立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全市低碳發展目標實現及政策行動進展情況,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發布平臺,研究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應對氣候變化相關信息納入年度統計公報。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要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督促企業開展自行監測或委托第三方監測,如實向社會公開相關環境信息。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統計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等)
(八)全面強化監督執法。加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制度、落后的耗能過高的用能產品、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等專項監察力度。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日常監察,督促重點用能單位進一步貫徹落實節能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加強節能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對于各類違法行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誠信機制等多種手段進行依法查處。強化用能預警監測,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和媒體輿論監督,定期公開全市及各領域、各區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目標完成情況和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完善部門聯動、市區互動的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減排專項檢查,督促指導各地區按要求落實各項減排工作任務,落實污染減排約談、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加大對重點減排單位的監管力度,堅持鐵腕執法,嚴厲打擊弄虛作假和違法排污行為,進一步加大納管企業監管力度,保障市政設施穩定運行,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質量技監局、市水務局、市農委、各區政府、市節能監察中心等)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滬府辦發〔2018〕1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綜合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17日
上海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綜合性工作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落實《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上海市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規劃》《上海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三五”規劃》等要求,推動完成本市節能減排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各項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確主要目標
能源消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強度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質量切實改善;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和排放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能源結構進一步低碳化和清潔化,天然氣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持續上升;節能環保技術應用加快推進,節能環保產業快速發展。
總量與強度:“十三五”全市能源消費總量凈增量控制在970萬噸標準煤以內,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在2.5億噸以內;2020年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7%、20.5%。2020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14.5%、13.4%、20%、20%和20%,其中,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2.72萬噸、0.53萬噸、3.4萬噸、5.2萬噸和8.4萬噸。
能源結構:煤炭消費總量及其占一次能源比重明顯下降,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5%。
節能環保技術和產業:工業、交通、建筑、能源等領域推廣先進適用的節能環保技術;培育一批國內領先的節能環保龍頭企業,使其成為重要的節能環保技術創新中心和產業高地。
二、繼續加大結構調整力度
(一)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要求,促進產業融合發展,不斷完善以現代服務業為主、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領、先進制造業支撐的新型產業體系。全市工業園區要提高節能環保準入要求,大力推進綠色轉型和內涵升級。(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各區政府等)
(二)嚴格控制重化工業等發展規模。加快推進吳淞、高橋、吳涇等重點地區整體轉型,推動中國寶武、高橋石化、上海石化、華誼集團、化工區等重點企業和區域的轉型升級,實現鋼鐵行業、化工行業總體規模和用能、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原則上限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禁止新建鋼鐵、建材、焦化、有色等行業的高污染項目,禁止建設新增長江水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嚴格控制石化化工和勞動密集型一般制造業新增高耗能、低能效產能項目。(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參與單位:市環保局等)
(三)加大落后產能調整力度。推動高能耗、高排放、低附加值的工序和產品調整淘汰,全面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造紙、制革、印染、染料、電鍍等嚴重污染環境的“十小”工業企業;持續推進現有工業企業向規劃保留工業區集中,實現園區外四大工藝(鍛造、鑄造、電鍍、熱處理)生產點等行業總量減半;基本完成水泥、有色金屬冶煉、再生鋁生產、磚瓦、建筑陶瓷等行業整體調整。推動普陀桃浦、浦東合慶等50個重點區域3500家企業調整。(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參與單位:市安全監管局、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四)大力優化能源結構。明顯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全面完成集中供熱及熱電聯產燃煤鍋爐的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小灶爐的關停,并對發電、鋼鐵、化工三個煤炭集中消費行業的全部七家用煤企業進行年度目標分解和考核。發電行業優先安排能效水平高、排放低的機組發電,推動電廠使用優質煤,探索通過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等方式降低本地煤電機組發電量。鋼鐵行業逐步減少直接燃燒和煉焦用煤,化工行業嚴格控制原料用煤。在發電、供熱、交通等領域增加天然氣應用,到2020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2%,并力爭進一步提高。有序增加市外來電用量,進一步加大風電、光伏、光熱、生物質等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力度,新增風電裝機80萬千瓦、光伏裝機50萬千瓦,到2020年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爭達到1.5%。(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委等)
三、持續提升重點領域能效水平
(一)推進工業節能低碳。鋼鐵行業加快發展以廢鋼為原料的電爐短流程工藝,降低鐵鋼比,實施焦爐和燒結改造、爐渣余熱資源利用、低溫余熱利用等節能技術改造。化工行業探索優化乙烯生產原料結構,推進烯烴裝置冷卻循環水系統優化、芳烴裝置低溫熱綜合利用,以及相變復合熱交換、螺桿膨脹動力機、超聲波除垢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電力行業加快實施燃煤發電機組節能環保改造,推廣實施風機運行優化、脫硫島煙氣余熱回收、等離子點火等節能技術。2020年,全市火電廠平均供電煤耗不高于296克標準煤/千瓦時,全市電網線損率下降至5.85%。在電子、醫藥、汽車等行業,實施制冷系統改造,在機械、輕工、石化行業實施空壓機設備和管網系統改造。(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
(二)發展綠色低碳交通。城市交通領域,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堅持并完善小客車管控政策,到2020年,綠色交通出行比重不低于80%,建成800公里軌道交通網絡,力爭形成500公里公交專用道,進一步提高地面公交的便捷性和服務水平;繼續鼓勵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加大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達到26萬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比例達到50%以上,中心城公交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加強智能交通建設和交通需求管理力度,支持發展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共享自行車等共享出行模式。航空運輸領域,推進優化航路航線和航班組織,淘汰老舊機型;探索開展生物航空燃料應用試點;加強機場空調系統、照明系統等節能改造,推進綠色機場建設。水路運輸領域,結合滬通鐵路建設推進外高橋進港鐵路建設,進一步推廣海鐵聯運、江海直達運輸,集裝箱水水中轉比重力爭提高到50%以上;優化船隊結構,淘汰老舊船舶,適應船舶大型化發展趨勢;開展LNG船舶和黃浦江電動客船試點;推進綠色港口建設。陸路運輸領域,推行公路甩掛運輸等高效運輸組織方式,推廣使用新能源物流車,繼續推進老舊車輛淘汰;加大天然氣加氣站建設力度,進一步推廣應用LNG貨車,完成港區內集卡清潔能源替代;全面完成鐵路電氣化改造;加強公路、鐵路樞紐的節能照明、變頻技術改造,開發場站屋面分布式光伏項目。(牽頭單位:市交通委。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各區政府等)
(三)發展節能低碳建筑。新建建筑領域,實現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低碳發展實踐區、重點功能區域內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比例不低于70%;在區域規劃、土地招拍掛、項目報建、方案審批、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加強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的全過程監管;推廣綠色建筑運行標識,引導建筑在綠色設計的基礎上實現綠色運行;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新建建筑門窗傳熱系數不大于2.2W/(m2˙K),建筑物外窗及陽臺門氣密性等級不低于6級;大力推動新建民用建筑采用遮陽技術;鼓勵新建建筑采用天然氣分布式供能系統,新建建筑具備安裝使用條件的,優先使用天然氣分布式供能系統;嚴格控制新建數據中心,確有必要建設的,必須確保PUE值達到1.5以下,從主設備選型、機房建設等方面降低能耗,推廣機房冷熱氣流布局優化、精確送風、熱源快速冷卻等措施。既有建筑領域,大力推廣適宜本市的高效空調、熱泵、帶熱回收新風系統、外遮陽等建筑節能技術;加快普及高效節能的照明產品、風機、水泵、熱水器、電梯及節水器具等;制定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適宜技術推廣目錄,結合舊住房綜合改造,開展“平改坡”、門窗、遮陽等節能改造;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筑翻新和裝修與改擴建工程,須同步實施相應的建筑節能改造工程;加強路燈等市政公共設施節能;加強建筑設備節能調適,完善建筑運行的節能管理,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全面推進既有數據中心節能改造。建筑施工領域,全面推廣裝配式建筑,本市外環線以內、郊區新城、低碳實踐區、重點功能區域符合裝配式建造條件的新建民用建筑100%采用預制裝配式技術;加大全裝修住宅推廣力度,外環線以內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賃房100%實施全裝修,實現同步裝修和裝修部品構件預制化;加大建筑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力度。(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等)
(四)強化公共機構、商業商務樓宇和旅游飯店節能。切實發揮公共機構的引領作用,持續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創建,實施公共機構用能運行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強能耗統計基礎管理,深入實施市區兩級公共機構能耗數據網上直報。加快實施單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分項計量安裝與能耗在線監測平臺聯網,市級、區級公共機構能耗公示覆蓋率分別達到90%、60%以上。完成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建筑能源審計200家。繼續鼓勵和推進機關、學校、醫療衛生等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開展節能改造。持續開展低碳示范商店、綠色低碳商場、節能環保大型綜合超市、綠色飯店等示范創建工作,擴大創建范圍,將節能降耗指標作為示范創建、旅游飯店星級評定與復核的內容之一。以合理用能指南為依據,加強能效對標管理。(牽頭單位:市機管局、市商務委、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旅游局、市金融辦。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質量技監局、各區政府等)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一)推進工業源污染物減排。全面完成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目標任務,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全面推進工業污染源達標計劃,限時完成本市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8個行業工業污染源排放情況評估和整改工作;到2019年底,完成本市其他行業工業污染源超標問題整治。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電廠綜合脫硫和脫硝效率分別達到90%和80%以上,其他設施綜合脫硫和脫硝效率分別達到85%和70%以上,脫硫設施煙氣旁路全部取消。開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規范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強化噴涂和干燥作業規范,禁止露天噴涂和露天干燥,嚴格執法監管;鼓勵建筑、家具、汽車等行業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料和產品,推動有關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實施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試點。嚴格執行有機溶劑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加強工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推動企業環境信息評價,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對重點行業的重金屬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到2020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8%。按照國家要求,研究開展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和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工業特征污染物削減。(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質量技監局、市水務局、各區政府等)
(二)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持續推進高污染車輛限行措施,鼓勵高污染車輛提前淘汰;加強在用車檢測和監管,推廣簡易工況法環保檢測。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控制。強化港口和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加快推進上海港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推進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使用低硫油措施;全面推動船舶靠港使用岸基供電,完成內河碼頭岸基供電標準化改造;推進碼頭、堆場的料倉與傳送裝置密閉化改造和場地整治。完成原油和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推進油品升級和監管。車用汽柴油應加入符合要求的清潔劑。(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公安局、上海海事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質量技監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各區政府等)
(三)強化生活源污染物減排。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面提高城鎮污水排放標準和處理能力,同步提高配套管網輸送和污泥處置能力,解決城鎮污水處理廠旱流污水放江問題,確保污泥規范處置,杜絕二次污染。實施市政泵站污水截流設施建設與改造,推進市政管道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解決市政管道雨污混接問題。制定并完善泵站優化調度運行制度,優化污水管網系統運行,減少污水放江污染,加強對合流制區域污水處理廠超越管排水的監測監控,推進泵站在線監測試點工作,實時掌握排江的水量、水質等信息。因地制宜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底,完成30余萬戶農戶的生活污水處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5%以上。推進再生水回用。(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各區政府、城投集團等)
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控制管理,全面推廣餐飲油煙氣高效治理技術,推進飲食服務業在線監控設施的安裝使用,強化治理設施運行監管,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政府定點采購的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企業要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機管局。參與單位: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市質量技監局、各區政府等)
(四)重視農業源污染排放治理。落實上海市養殖業布局規劃,全面完成2720家不規范中小畜禽養殖場(戶)關停調整。到2020年,全市畜禽養殖總量控制在200萬頭標準豬(出欄)以內,規?;B殖場總數控制在300家以內。開展畜禽養殖場標準化建設,以種養結合、生態還田、沼氣工程為重點,實施規?;笄蒺B殖場污染治理和資源化利用工程,所有規劃保留養殖場實現糞尿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農業清潔生產,減少化肥農藥用量,到2019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推廣有機農業技術,鼓勵農業企業申請有機產品認證,減少農藥、化肥使用。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全面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進一步推進秸稈禁燒與多元綜合利用。(牽頭單位:市農委。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質量技監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相關區政府、光明集團、上實集團等)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一)以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帶動產業發展。試點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探索建立廢鉛酸蓄電池“銷一收一”回收體系;依托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促進廢玻璃等資源再生產品回收和高效利用;大力推進臨港國家級再制造示范基地建設,推進國家級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項目產業發展和產品應用推廣。以國家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循環經濟、綠色發展等宣傳推廣。(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二)著力推進源頭減量分類。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繼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基本實現全覆蓋,綠色賬戶激勵機制覆蓋到500萬戶以上,實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8%。建立建筑垃圾源頭分類減量管理體系,源頭申報制度,鼓勵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區域內排放自平衡,推進建筑工地垃圾“零排放”。規范工業企業工業固體廢物源頭分類收集、貯存和處理處置活動,建立一般工業固廢管理的“負面清單”,實現工業固體廢物源頭分類與環衛、環保等末端處理處置設施的無縫對接。啟動工業固體廢物申報信息平臺建設,優化整合工業固體廢物基礎數據信息,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動態管理。(牽頭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
(三)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和產業能級。以規劃布局、技術進步、產業提升和政策支持為引領,進一步提升本市工業、農林、城建、生活等各領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和產業能級。推動粉煤灰、脫硫石膏、鋼渣等大宗工業固廢處置利用水平,支持資源化產品的應用和市場推廣。重構本市建筑垃圾收、運、處、用體系,研究推進裝潢垃圾、拆房垃圾等分類回收模式。規范城市污泥與燃煤耦合等城市廢棄物發電實踐。推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深度處置利用。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機電產品、工業裝備、辦公設備等再制造產業提升和產品宣傳推廣。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與生活垃圾清運體系的“兩網融合”,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設施與市容環衛設施的規劃與建設銜接。到2020年,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達到95%以上。(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四)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快對本市國家級和市級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制定實施本市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方案和驗收標準。指導產業園區根據自身產業定位等,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園區補鏈項目,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園區內資源能源集約高效利用,產業協同耦合發展,廢棄物合理再利用和再生使用。到2020年,100%的國家級園區和50%的市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園區管委會。參與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五)擴大清潔生產覆蓋面。推進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工作,通過實施先進適用的綠色基礎制造工藝等清潔生產技術,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落實清潔生產技術改造2000項。創新推廣清潔生產管理和服務,在工業園區探索推行清潔生產的整體模式,推動實現12個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全覆蓋,建成20家清潔生產示范企業。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等重點行業綠色工藝、技術和裝備推廣方案,建設一批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示范項目。引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無毒無害或低毒低害原料。持續推進高風險污染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減量替代。(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六、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實施電機系統節能、鍋爐及蒸汽系統節能、余熱余壓回收利用、能量系統優化、電力節能技改、交通設施和交通工具節能技改、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一批重點工程。完成運行超過20年的S9及以下型號配電變壓器淘汰并鼓勵提前淘汰,推廣高效電機和再制造電機200萬千瓦。全面完成集中供熱及熱電聯產燃煤鍋爐的清潔能源替代,推進500臺燃氣工業鍋爐能效提升。航空運輸領域繼續開展加裝小翼、發動機改造等節能改造,全面完成機場地面電源替代飛機APU、場內特種車輛油改電。水路運輸領域繼續實施船舶球鼻艏改造、加裝舵球節能裝置等節能改造,大力發展碼頭船舶岸基供電。實施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不低于1000萬平方米。(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市機管局、市商務委、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旅游局、市金融辦等)
(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限時完成全市所有30萬千瓦以上公用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同步解決石膏雨污染。推進上海石化、高橋石化、寶鋼自備電廠燃煤機組清潔化改造,所有燃煤機組限時達到地方排放標準要求。持續推進燃油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或設施煙氣脫硝,推進達標治理。完成上海化工區、金山二工區等重點區域和上海石化、高橋石化、華誼集團、中國寶武等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對有機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化學藥品原藥制造、初級形態的塑料及合成樹脂制造、合成橡膠制造、合成纖維單體(聚合體)制造等6個行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和開停工維檢修期間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控制措施。推進汽車涂裝、船舶涂裝、涂料和油墨生產、印刷等行業廢氣達標排放治理,實現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全覆蓋。(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各發電集團公司、上海石化、高橋石化、華誼集團、中國寶武等)
(三)實施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中心城區石洞口、竹園、白龍港及郊區泰和、南翔、松東、朱家角、崇明城橋等30余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新建、擴建工程,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不低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一級A的排放標準。完成上海化學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上海石化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新江污水二廠的建設。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加強污染源截污納管力度,建設一、二級污水收集管網240公里,基本實現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完成中心城區石洞口、竹園、白龍港,以及松江、嘉定、奉賢、浦東、金山、青浦、崇明等區污泥處理處置工程,到2020年,全市污泥處理處置形成以焚燒后綜合利用為主、深度脫水后衛生填埋為輔的格局,污水廠污泥有效處理率達到90%。推進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各相關區政府、城投集團、上海石化、上?;瘜W工業區等)
(四)實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工程。減少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實施一批示范工程,改進半導體、硝酸、甲醇、二氯乙烷、氯乙烯等行業的生產工藝(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控制農業溫室氣體排放。鼓勵使用有機肥,因地制宜推廣低碳循環生產方式。結合高效生態農業建設,推廣深松深耕等保護性耕作技術,提升土壤有機質,增加碳匯。降低廢棄物處置溫室氣體排放。大力推進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推進垃圾填埋場填埋氣資源化利用,減少甲烷直接排放。推廣先進污泥處理技術,降低污泥發酵產生的甲烷排放(牽頭單位: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加強城市碳匯建設,以沿海防護基干林帶、防污染隔離林、自然保護區、楔形綠地、濱水綠廊、新城公園綠地、郊野公園建設為重點,到2020年,初步形成“環形放射狀”的基本生態網絡空間體系框架。進一步提升郊區森林面積和森林覆蓋率;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18%,碳匯增量達到60萬噸二氧化碳/年。促進崇明東灘濕地生態修復與保護,提高本市重要濕地的管理水平。(牽頭單位:市林業局、市綠化市容局、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有關區政府等)
七、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一)加大宣傳力度。依托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無車日、環境日、地球日等開展低碳環保主題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報刊、雜志及新媒體廣泛宣傳,樹立先進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社會氛圍,引導廣大市民從衣、食、住、行、用等多方面踐行低碳環保。積極倡導市民參與低碳出行、光盤行動、衣物再利用、造林增匯等活動。大力開展生態文明校園建設活動,結合教育實踐普及生態文明知識。針對個人低碳行為,探索建立綠色低碳積分機制。(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委宣傳部。參與單位: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委、市教委等)
(二)加大節能低碳產品推廣力度。發布低碳技術和產品目錄。建立低碳技術和產品評價導則,定期開展低碳技術遴選和評定,發布《上海市節能低碳技術和產品目錄》和應用案例,推廣有效應用模式。建立節能低碳技術與產品推廣平臺。匯聚行業協會、金融機構、技術產品供應商、用能單位等相關主體,提供信息共享、技術評價、項目撮合、融資等一條龍服務,組織建設低碳技術應用示范中心,加大推廣的力度和成效。引入第三方合格評定機制,鼓勵企業申請節能、低碳產品認證。深入推廣應用能效標識制度,鼓勵購買使用節能家電、燃氣灶具和高效照明燈具。“十三五”期間,推廣高效空調500萬臺、高效照明產品5000萬只。(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質量技監局)
(三)加強試點示范。深入開展崇明、閔行、青浦等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探索試點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和模式。推進低碳發展實踐區建設,總結推廣首批低碳實踐區經驗做法,進一步擴大實踐區試點范圍;構建低碳實踐區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優化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區域低碳發展實用技術目錄;推進區域能源供應、慢行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低碳技術應用;創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區。推進低碳社區建設,宣貫節能低碳理念、知識,倡導低碳文化,鼓勵居民踐行節電節水、綠色出行、垃圾分類等低碳行為,進一步引導社區居民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區建設和管理模式。(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參與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等)
推進低碳工業園區建設,試點建設30個低碳工業園區,建立園區低碳管理制度,推進分項計量和能源、環保在線監測網絡建設,加強集中供能、可再生能源、智能微網、綠色供應鏈、綠色物流等推廣應用。(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市質量技監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等)
八、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與技術
(一)發展壯大節能環保服務業。鼓勵引導制造業延伸發展節能低碳服務業,加快發展碳核查、碳資產管理、碳審計等服務企業。持續提升環保服務,重點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強環境工程承包服務,做實環境信息服務,逐步推動環境監測服務規范化、市場化。積極培育資源節約、循環利用等一體化服務的專業公司,重點培育再制造專業技術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循環經濟咨詢服務業。培育一批具備國內乃至國際影響力的節能環保服務品牌企業。(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
(二)大力發展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業。在終端用能領域,重點發展高效變頻電動機、風機、水泵、空壓機、磁懸浮空調、高效燃氣鍋爐等。在分布式能源領域,重點發展小型燃氣輪機、蓄冷/蓄熱和分布式能源集成系統及裝備。在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車領域,重點發展高效光伏組件、太陽能熱發電、海上風電、電動汽車電池及充電樁等設備。在環保領域,大力發展汽車尾氣凈化器、空氣凈化器、油煙凈化器等環保產品。在資源循環利用領域,重點發展汽車零部件、高端裝備等再制造,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再制造產業和工業固廢利用示范基地。(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科委等)
(三)推進關鍵技術攻關和應用。加強對先進儲能,新一代超超臨界發電,高效低碳燃氣輪機,高效太陽能利用,大型風電,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氫能與燃料電池,核電,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流動污染源治理,固體廢棄物處理等節能低碳關鍵技術攻關,加強對大氣污染的源解析研究,在重點區域和行業推進應用示范。(牽頭單位:市科委。參與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等)
九、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一)健全節能低碳環保法規規章。結合國家有關立法進展情況,按照法定程序,適時啟動本市節約能源條例修訂工作,探索研究應對氣候變化地方法規。完成本市環境保護條例修訂,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立法研究,推動輻射、危險廢物等領域相關立法工作。加快制訂和完善節能審查制度、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制度、重點用能單位管理制度、能源和碳排放總量及強度雙控制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能效對標達標制度、節能低碳考核制度、可再生能源消耗抵扣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加快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健全價格形成機制。落實差別電價政策。研究完善天然氣價格政策。深化供熱計量收費改革,繼續執行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落實污水處理費政策。加大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落實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實施環境保護費改稅。根據國家部署,推進資源稅改革。繼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辦等)
(二)嚴格實施能源消費、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落實指標分解和考核。將全市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及強度指標,分解到主要用能領域和各地區,并每年進行考核評價;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政府,作進一步分解落實。嚴控新增項目用能,建立新上重大用能項目與各區、部門能耗總量分解指標的掛鉤機制;優化節能審查制度,完善能評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現新增項目節能審查閉環管理。嚴格實施重點單位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根據“總量控制、責任共擔”原則,對本市重點用煤企業年度用煤目標實施分解,并進行年度考核;將年度目標完成情況與市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以及其他資金扶持政策掛鉤,進一步督促相關企業落實責任。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為平臺,以排污許可證和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為抓手,將減排指標和工作任務分解到各地區和重點單位;各區政府和集團公司作進一步分解落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環保、發展改革、經濟信息、水務、農業、公安、交通等部門分工協作的減排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區、鎮(鄉)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總量控制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總量控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細化完善管理措施,落實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統計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機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辦、市農委、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等)
(三)加強目標責任考核。每年組織開展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進一步提高考核結果在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綜合考核評價中的權重。對成績突出的區、部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嚴格實施問責制,相應地區和重點單位暫停審批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四)強化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監管。健全完善全市統一的能耗監測信息平臺,堅持實施重點用能單位、重點碳排放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狀況報告“雙報”制度,基本實現本市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用電分項計量和聯網全覆蓋,逐步擴大工業等領域重點用能單位用能在線監測系統的覆蓋面,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平臺對監管部門、業主單位和第三方節能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監督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每年對全市重點用能單位下達節能目標,對目標完成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督促用能單位進一步強化節能控碳管理;推進重點用能單位建立并實施有效的能源管理體系,落實健全能源管理機構、設立能源管理崗位、開展內部能源審計和計量管理等相關工作,支持重點用能單位申請第三方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督促用能單位加強節能管理并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停止使用和生產不符合相關能效標準的產品和設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統計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商務委、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機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辦等)
堅持部門聯合檢查工作機制,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燃煤電廠等重點減排設施運行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總量控制的主體責任,確保減排設施穩定運行,全面達標排放,切實完成總量控制相關目標任務。堅持“清潔生產、綠色調度”和污水輸送優化調度機制,深入挖掘減排潛力。(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水務局、市農委、各區政府等)
(五)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新增項目節能審查閉環管理,未按照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驗收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擅自投入生產、使用;加強項目投產后的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單位產品能耗以及節能措施是否達到節能審查意見能效水平等方面要求,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堅持“批項目、核總量”制度,實行工業污染源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聚集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各區政府等)
(六)全面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定期評定發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終端用能產品、用能企業名單和公共機構名單,樹立能效“領跑者”。對“領跑者”加大宣傳力度,在產品技術研發推廣、財政相關資金補貼獎勵等方面優先支持。逐年提高能效“領跑者”的能效指標,并適時將能效“領跑者”指標納入能耗限額標準體系。推動各類用能單位與本領域能效“領跑者”進行能效水平對標,制定追趕達標行動方案,明確節能挖潛目標和項目舉措。對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相關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品和企業,限期予以淘汰整改,不能按期實現淘汰整改目標的,實行全社會公示,并執行記入企業信用記錄等懲戒措施。(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參與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機管局、市商務委、市旅游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質量技監局、市節能監察中心)
(七)建立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全市低碳發展目標實現及政策行動進展情況,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發布平臺,研究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應對氣候變化相關信息納入年度統計公報。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要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督促企業開展自行監測或委托第三方監測,如實向社會公開相關環境信息。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統計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等)
(八)全面強化監督執法。加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制度、落后的耗能過高的用能產品、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等專項監察力度。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日常監察,督促重點用能單位進一步貫徹落實節能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加強節能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對于各類違法行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誠信機制等多種手段進行依法查處。強化用能預警監測,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和媒體輿論監督,定期公開全市及各領域、各區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目標完成情況和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完善部門聯動、市區互動的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減排專項檢查,督促指導各地區按要求落實各項減排工作任務,落實污染減排約談、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加大對重點減排單位的監管力度,堅持鐵腕執法,嚴厲打擊弄虛作假和違法排污行為,進一步加大納管企業監管力度,保障市政設施穩定運行,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參與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質量技監局、市水務局、市農委、各區政府、市節能監察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