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介紹,《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將于近期印發。與“大氣十條”相比,三年行動計劃將進一步增強治污措施的廣度、深度和力度。
據悉,三年行動計劃旨在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區域為重點,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等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以及秋冬季污染防治,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贏。
趙英民介紹,三年行動計劃的總體思路是:突出四個重點、優化四大結構、強化四項支撐、實現四個明顯。其中,突出“四個重點”,即重點防控污染因子是PM2.5,重點區域是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和汾渭平原,重點時段是秋冬季,重點行業和領域是鋼鐵、火電、建材等行業以及“散亂污”企業、散煤、柴油貨車、揚塵治理等領域。優化“四大結構”,就是要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四項支撐”,就是要強化環保執法督察、區域聯防聯控、科技創新和宣傳引導。實現“四個明顯”,就是要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趙英民表示,三年行動計劃提出的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兼顧了環境質量改善和推動經濟轉型發展的要求。“大氣污染治理必然是長期而艱巨的過程,既要打好攻堅戰,又要打好持久戰”。
趙英民介紹,“大氣十條”實施五年來,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點區域明顯好轉,基本建立起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和區域聯防聯控新機制。“但當前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長期以來粗放式發展積累的以重化工業為主的產業結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以公路運輸為主的交通運輸結構,以及大量裸露地面存在的用地結構,對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構成了重大挑戰。因此需要對未來三年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作進一步系統部署”。
三年行動計劃與“大氣十條”相比,首先,是更加突出精準施策。在目標方面,聚焦當前環境空氣質量超標最嚴重的PM2.5。在重點區域范圍內,增加汾渭平原。將京津冀區域調整為京津冀大氣傳輸通道“2+26”城市。從時間尺度上,更加聚焦秋冬季污染防控,著力減少重污染天氣。在重點措施方面,更加強調突出抓好工業、散煤、柴油貨車和揚塵四大污染源的治理。
其次,是更加強化源頭控制。著力優化產業結構,推進“散亂污”企業的綜合治理,加快企業達標排放,推動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優化能源結構,穩步推進農村散煤清潔化替代,加快燃煤鍋爐整治,推動新能源發展利用;此外,還將進一步優化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
再次,更加注重科學推進。強調措施要科學合理,更加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循序漸進。在技術上要確保切實可行,在執行時間上要確保分類要求,在實施范圍上要做到由重點區域逐步向全國開展。
此外,更加注重長效機制。落實各方責任,有關部門和地方根據要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和完善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監管機制。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建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同一個區域統一應急、統一標準、統一發布,實施整個區域的應急聯動。
最后,從技術和實施范圍上,三年行動計劃也都提出了明確要求,要做到科學合理、循序漸進地治理污染,確保取得良好的效果。 (高偉)
據悉,三年行動計劃旨在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區域為重點,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等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以及秋冬季污染防治,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贏。
趙英民介紹,三年行動計劃的總體思路是:突出四個重點、優化四大結構、強化四項支撐、實現四個明顯。其中,突出“四個重點”,即重點防控污染因子是PM2.5,重點區域是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和汾渭平原,重點時段是秋冬季,重點行業和領域是鋼鐵、火電、建材等行業以及“散亂污”企業、散煤、柴油貨車、揚塵治理等領域。優化“四大結構”,就是要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四項支撐”,就是要強化環保執法督察、區域聯防聯控、科技創新和宣傳引導。實現“四個明顯”,就是要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趙英民表示,三年行動計劃提出的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兼顧了環境質量改善和推動經濟轉型發展的要求。“大氣污染治理必然是長期而艱巨的過程,既要打好攻堅戰,又要打好持久戰”。
趙英民介紹,“大氣十條”實施五年來,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點區域明顯好轉,基本建立起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和區域聯防聯控新機制。“但當前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長期以來粗放式發展積累的以重化工業為主的產業結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以公路運輸為主的交通運輸結構,以及大量裸露地面存在的用地結構,對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構成了重大挑戰。因此需要對未來三年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作進一步系統部署”。
三年行動計劃與“大氣十條”相比,首先,是更加突出精準施策。在目標方面,聚焦當前環境空氣質量超標最嚴重的PM2.5。在重點區域范圍內,增加汾渭平原。將京津冀區域調整為京津冀大氣傳輸通道“2+26”城市。從時間尺度上,更加聚焦秋冬季污染防控,著力減少重污染天氣。在重點措施方面,更加強調突出抓好工業、散煤、柴油貨車和揚塵四大污染源的治理。
其次,是更加強化源頭控制。著力優化產業結構,推進“散亂污”企業的綜合治理,加快企業達標排放,推動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優化能源結構,穩步推進農村散煤清潔化替代,加快燃煤鍋爐整治,推動新能源發展利用;此外,還將進一步優化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
再次,更加注重科學推進。強調措施要科學合理,更加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循序漸進。在技術上要確保切實可行,在執行時間上要確保分類要求,在實施范圍上要做到由重點區域逐步向全國開展。
此外,更加注重長效機制。落實各方責任,有關部門和地方根據要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和完善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監管機制。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建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同一個區域統一應急、統一標準、統一發布,實施整個區域的應急聯動。
最后,從技術和實施范圍上,三年行動計劃也都提出了明確要求,要做到科學合理、循序漸進地治理污染,確保取得良好的效果。 (高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