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去年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14件
“2017年,海南省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14宗,同比增長72.34%;罰款金額1.04億元,同比增長439%。同時,實現司法聯動,堅決貫徹實施《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全省2017年共查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116宗,同比增長176%。”
在日前召開的2018年全省環境監察執法工作會議上,海南省生態環境監察總隊長葉紅春指出,2017年是海南執法事業發展歷程中極不平凡的一年,創造了三個“前所未有”。
一是監管執法尺度之嚴前所未有。2017年,海南省環境監察執法機構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14件,罰款總金額1.04億元,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線索3件。查處案件罰款額度同比大幅提升,超過了‘十二五’期間五年的總和,打擊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空前。
二是適用新《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執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過去的一年,全省環境執法機構共對企業實施按日計罰案件30宗;查封、扣押案件21宗;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案件12宗;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53宗。
三是執法監督工作機制之新前所未有。《海南省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程序指南》《海南省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海南省排污許可執法手冊》等多項制度文件已基本完成制定。水污染企業的“紅黃牌”管理制度、環境監察稽查以及后督查制度建立和實施,實現從過程管控跟蹤到最后落實反饋“全鏈條監管”。
此外,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方面,海南持續深入開展執法培訓,提高全省環境監察執法隊伍的業務水平,立足崗位以戰代訓,努力鑄就環境執法實戰尖兵,在大練兵工作中共檢查發現涉嫌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803多家,立案查處803宗,處罰金額7583萬元,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3宗。其中,秀英區環境監察局李柏董、洋浦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局羊健鼎兩名同志被評為國家先進,實現了歷史性突破。
會議強調,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應清醒的認識到存在的問題:一是環境監察隊伍能力建設還不夠強,無法滿足當前繁重的環境監管執法工作需要。二是環境執法力度不夠,個別領域監管缺位。三是企業環境守法意識淡薄,導致環境執法壓力倍增。
2018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一年,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尤為重要。會議要求,海南將繼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環境執法標準化建設,切實提高環境執法效能。 (周海燕)
“2017年,海南省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14宗,同比增長72.34%;罰款金額1.04億元,同比增長439%。同時,實現司法聯動,堅決貫徹實施《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全省2017年共查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116宗,同比增長176%。”
在日前召開的2018年全省環境監察執法工作會議上,海南省生態環境監察總隊長葉紅春指出,2017年是海南執法事業發展歷程中極不平凡的一年,創造了三個“前所未有”。
一是監管執法尺度之嚴前所未有。2017年,海南省環境監察執法機構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14件,罰款總金額1.04億元,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線索3件。查處案件罰款額度同比大幅提升,超過了‘十二五’期間五年的總和,打擊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空前。
二是適用新《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執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過去的一年,全省環境執法機構共對企業實施按日計罰案件30宗;查封、扣押案件21宗;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案件12宗;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53宗。
三是執法監督工作機制之新前所未有。《海南省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程序指南》《海南省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海南省排污許可執法手冊》等多項制度文件已基本完成制定。水污染企業的“紅黃牌”管理制度、環境監察稽查以及后督查制度建立和實施,實現從過程管控跟蹤到最后落實反饋“全鏈條監管”。
此外,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方面,海南持續深入開展執法培訓,提高全省環境監察執法隊伍的業務水平,立足崗位以戰代訓,努力鑄就環境執法實戰尖兵,在大練兵工作中共檢查發現涉嫌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803多家,立案查處803宗,處罰金額7583萬元,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3宗。其中,秀英區環境監察局李柏董、洋浦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局羊健鼎兩名同志被評為國家先進,實現了歷史性突破。
會議強調,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應清醒的認識到存在的問題:一是環境監察隊伍能力建設還不夠強,無法滿足當前繁重的環境監管執法工作需要。二是環境執法力度不夠,個別領域監管缺位。三是企業環境守法意識淡薄,導致環境執法壓力倍增。
2018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一年,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尤為重要。會議要求,海南將繼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環境執法標準化建設,切實提高環境執法效能。 (周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