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落實清水、凈土、藍天、國土綠化和人居環境提升五大行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云南省玉溪市委辦公室日前印發的《中共玉溪市委關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促進玉溪跨越式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了治污措施和目標,要求全市堅定不移實施生態立市戰略,加快建設美麗新玉溪建設。
《決定》提出,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突出抓好“三湖”水環境保護治理,全面實施撫仙湖綜合保護治理三年行動計劃,扎實開展“百日攻堅雷霆行動”,全力打贏撫仙湖保衛戰,完成撫仙湖、星云湖一級保護區3.3萬人的生態移民搬遷,切實加強南盤江、元江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強化重要水源地環境整治和地下水保護利用,確保全市水質持續改善。
同時,加強土地污染防治,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大力實施土壤污染修復試點示范工程,確保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85%。全面實施空氣環境質量提升工程,強化工礦企業、建筑企業、機動車尾氣等污染治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確保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保持優良、細顆粒物達標率100%。
加強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持續開展國土綠化,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還林還草,頒布實施森林防火條例,確保全市森林覆蓋率達60%、自然濕地保護率達45%。
《決定》提出,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突出抓好“三湖”水環境保護治理,全面實施撫仙湖綜合保護治理三年行動計劃,扎實開展“百日攻堅雷霆行動”,全力打贏撫仙湖保衛戰,完成撫仙湖、星云湖一級保護區3.3萬人的生態移民搬遷,切實加強南盤江、元江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強化重要水源地環境整治和地下水保護利用,確保全市水質持續改善。
同時,加強土地污染防治,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大力實施土壤污染修復試點示范工程,確保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85%。全面實施空氣環境質量提升工程,強化工礦企業、建筑企業、機動車尾氣等污染治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確保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保持優良、細顆粒物達標率100%。
加強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持續開展國土綠化,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還林還草,頒布實施森林防火條例,確保全市森林覆蓋率達60%、自然濕地保護率達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