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并發布了《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總則(試行)》(HJ944-2018),作為規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中無行業排污許可技術規范的排污單位開展臺賬管理和編制提交執行報告的依據,也為其他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的編制工作統一相關要求。
該標準對排污許可證環境管理臺賬記錄的目的、形式、內容、頻次和保存以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的分類、編制流程及原則、編制內容、上報頻次等提出了原則性要求。
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
技術規范總則(試行)
1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核發、執行、監管全過程。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排污單位開展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編制及提交。有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行業技術規范)的,按照行業技術規范執行;無行業技術規范的,按照本標準執行;行業涉及通用工序的,執行通用工序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制訂行業或通用工序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編制要求”可參考本標準。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T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75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
HJ76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212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T353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規范(試行)
HJ/T354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驗收技術規范(試行)
HJ/T355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試行)
HJ/T356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試行)
HJ/T373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397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477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數據采集傳輸儀技術要求
HJ608排污單位編碼規則
HJ81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942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環境管理臺賬環境管理臺賬環境管理臺賬
指排污單位根據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對自行監測、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等行為的具體記錄,包括電子臺賬和紙質臺賬兩種。
3.2執行報告執行報告
指排污單位根據排污許可證和相關規范的規定,對自行監測、污染物排放及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等行為的定期報告,包括電子報告和書面報告兩種。
3.3電子化存儲
指將環境管理臺賬以文字和數據的形式記錄并保存在磁盤、硬盤、光盤等電子存儲介質內的形式。
3.4報告周期
指排污單位提交執行報告的頻次和時間要求。
4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
4.1一般原則
本標準所指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為基本要求,排污單位可自行增加和加嚴記錄要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也可依據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增加和加嚴記錄要求。排污單位應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落實環境管理臺賬記錄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工作職責,并對環境管理臺賬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性負責。一般按日或按批次進行記錄,異常情況應按次記錄。
實施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其環境管理臺賬內容可適當縮減,至少記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和監測記錄信息,記錄頻次可適當降低。
4.2記錄形式
分為電子臺賬和紙質臺賬兩種形式。
4.3記錄內容
包括基本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監測記錄信息及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等,參照附錄A。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排放口編碼應與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載明的編碼一致。
4.3.1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單位生產設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設施基本信息。
a)生產設施基本信息:主要技術參數及設計值等。
b)污染防治設施基本信息:主要技術參數及設計值;對于防滲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還應記錄落實情況及問題整改情況等。
4.3.2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包括主體工程、公用工程、輔助工程、儲運工程等單元的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況:運行狀態、生產負荷、主要產品產量、原輔料及燃料等。
1)運行狀態:是否正常運行,主要參數名稱及數值。
2)生產負荷:主要產品產量與設計生產能力之比。
3)主要產品產量:名稱、產量。
4)原輔料:名稱、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質及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稱、用量、硫元素占比、熱值等。
6)其他:用電量等。
b)非正常工況:起止時間、產品產量、原輔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應對措施、是否報告等。
對于無實際產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況的輔助工程及儲運工程的相關生產設施,僅記錄正常工況下的運行狀態和生產負荷信息。
4.3.3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況:運行情況、主要藥劑添加情況等。
1)運行情況:是否正常運行;治理效率、副產物產生量等。
2)主要藥劑(吸附劑)添加情況:添加(更換)時間、添加量等。
3)涉及DCS系統的,還應記錄DCS曲線圖。DCS曲線圖應按不同污染物分別記錄,至少包括煙氣量、污染物進出口濃度等。
b)異常情況:起止時間、污染物排放濃度、異常原因、應對措施、是否報告等。
4.3.4監測記錄信息監測記錄信息監測記錄信息
按照HJ819及各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規定執行。
監測質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規定執行。
4.3.5其他環境管理信息其他環境管理信息其他環境管理信息其他環境管理信息
無組織廢氣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維護信息:管理維護時間及主要內容等。
特殊時段環境管理信息:具體管理要求及其執行情況。
其他信息: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確定的其他信息,企業自主記錄的環境管理信息。
4.4記錄頻次
本標準規定了基本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監測記錄信息、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的記錄頻次。
4.4.1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對于未發生變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記錄,1次/年;對于發生變化的基本信息,在發生變化時記錄1次。
4.4.2生產設施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況:
1)運行狀態:一般按日或批次記錄,1次/日或批次。
2)生產負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記錄,1次/日或批次。
3)產品產量:連續生產的,按日記錄,1次/日。非連續生產的,按照生產周期記錄,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記錄,1次/日。
4)原輔料:按照采購批次記錄,1次/批。
5)燃料:按照采購批次記錄,1次/批。
b)非正常工況:按照工況期記錄,1次/工況期。
4.4.3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況:
1)運行情況:按日記錄,1次/日。
2)主要藥劑添加情況:按日或批次記錄,1次/日或批次。
3)DCS曲線圖:按月記錄,1次/月。
b)異常情況:按照異常情況期記錄,1次/異常情況期。
4.4.4監測記錄信息記錄信息
按照HJ819及各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規定執行。
4.4.5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環境管理信息環境管理信息
廢氣無組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記錄,1次/日。
特殊時段環境管理信息:按照4.4.1-4.4.4規定頻次記錄;對于停產或錯峰生產的,原則上僅對停產或錯峰生產的起止日期各記錄1次。
其他信息:依據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實際生產運行規律等確定記錄頻次。
4.5記錄存儲及保存
a)紙質存儲:應將紙質臺賬存放于保護袋、卷夾或保護盒等保存介質中;由專人簽字、定點保存;應采取防光、防熱、防潮、防細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并留存備查;保存時間原則上不低于3年。
b)電子化存儲:應存放于電子存儲介質中,并進行數據備份;可在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填報并保存;由專人定期維護管理;保存時間原則上不低于3年。
該標準對排污許可證環境管理臺賬記錄的目的、形式、內容、頻次和保存以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的分類、編制流程及原則、編制內容、上報頻次等提出了原則性要求。
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
技術規范總則(試行)
1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核發、執行、監管全過程。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排污單位開展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編制及提交。有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行業技術規范)的,按照行業技術規范執行;無行業技術規范的,按照本標準執行;行業涉及通用工序的,執行通用工序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制訂行業或通用工序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編制要求”可參考本標準。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T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75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
HJ76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212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T353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規范(試行)
HJ/T354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驗收技術規范(試行)
HJ/T355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試行)
HJ/T356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試行)
HJ/T373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397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477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數據采集傳輸儀技術要求
HJ608排污單位編碼規則
HJ81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942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環境管理臺賬環境管理臺賬環境管理臺賬
指排污單位根據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對自行監測、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等行為的具體記錄,包括電子臺賬和紙質臺賬兩種。
3.2執行報告執行報告
指排污單位根據排污許可證和相關規范的規定,對自行監測、污染物排放及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等行為的定期報告,包括電子報告和書面報告兩種。
3.3電子化存儲
指將環境管理臺賬以文字和數據的形式記錄并保存在磁盤、硬盤、光盤等電子存儲介質內的形式。
3.4報告周期
指排污單位提交執行報告的頻次和時間要求。
4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
4.1一般原則
本標準所指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為基本要求,排污單位可自行增加和加嚴記錄要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也可依據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增加和加嚴記錄要求。排污單位應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落實環境管理臺賬記錄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工作職責,并對環境管理臺賬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性負責。一般按日或按批次進行記錄,異常情況應按次記錄。
實施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其環境管理臺賬內容可適當縮減,至少記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和監測記錄信息,記錄頻次可適當降低。
4.2記錄形式
分為電子臺賬和紙質臺賬兩種形式。
4.3記錄內容
包括基本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監測記錄信息及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等,參照附錄A。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排放口編碼應與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載明的編碼一致。
4.3.1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單位生產設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設施基本信息。
a)生產設施基本信息:主要技術參數及設計值等。
b)污染防治設施基本信息:主要技術參數及設計值;對于防滲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還應記錄落實情況及問題整改情況等。
4.3.2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包括主體工程、公用工程、輔助工程、儲運工程等單元的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況:運行狀態、生產負荷、主要產品產量、原輔料及燃料等。
1)運行狀態:是否正常運行,主要參數名稱及數值。
2)生產負荷:主要產品產量與設計生產能力之比。
3)主要產品產量:名稱、產量。
4)原輔料:名稱、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質及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稱、用量、硫元素占比、熱值等。
6)其他:用電量等。
b)非正常工況:起止時間、產品產量、原輔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應對措施、是否報告等。
對于無實際產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況的輔助工程及儲運工程的相關生產設施,僅記錄正常工況下的運行狀態和生產負荷信息。
4.3.3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況:運行情況、主要藥劑添加情況等。
1)運行情況:是否正常運行;治理效率、副產物產生量等。
2)主要藥劑(吸附劑)添加情況:添加(更換)時間、添加量等。
3)涉及DCS系統的,還應記錄DCS曲線圖。DCS曲線圖應按不同污染物分別記錄,至少包括煙氣量、污染物進出口濃度等。
b)異常情況:起止時間、污染物排放濃度、異常原因、應對措施、是否報告等。
4.3.4監測記錄信息監測記錄信息監測記錄信息
按照HJ819及各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規定執行。
監測質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規定執行。
4.3.5其他環境管理信息其他環境管理信息其他環境管理信息其他環境管理信息
無組織廢氣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維護信息:管理維護時間及主要內容等。
特殊時段環境管理信息:具體管理要求及其執行情況。
其他信息: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確定的其他信息,企業自主記錄的環境管理信息。
4.4記錄頻次
本標準規定了基本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監測記錄信息、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的記錄頻次。
4.4.1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對于未發生變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記錄,1次/年;對于發生變化的基本信息,在發生變化時記錄1次。
4.4.2生產設施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況:
1)運行狀態:一般按日或批次記錄,1次/日或批次。
2)生產負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記錄,1次/日或批次。
3)產品產量:連續生產的,按日記錄,1次/日。非連續生產的,按照生產周期記錄,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記錄,1次/日。
4)原輔料:按照采購批次記錄,1次/批。
5)燃料:按照采購批次記錄,1次/批。
b)非正常工況:按照工況期記錄,1次/工況期。
4.4.3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運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況:
1)運行情況:按日記錄,1次/日。
2)主要藥劑添加情況:按日或批次記錄,1次/日或批次。
3)DCS曲線圖:按月記錄,1次/月。
b)異常情況:按照異常情況期記錄,1次/異常情況期。
4.4.4監測記錄信息記錄信息
按照HJ819及各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規定執行。
4.4.5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環境管理信息環境管理信息
廢氣無組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記錄,1次/日。
特殊時段環境管理信息:按照4.4.1-4.4.4規定頻次記錄;對于停產或錯峰生產的,原則上僅對停產或錯峰生產的起止日期各記錄1次。
其他信息:依據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實際生產運行規律等確定記錄頻次。
4.5記錄存儲及保存
a)紙質存儲:應將紙質臺賬存放于保護袋、卷夾或保護盒等保存介質中;由專人簽字、定點保存;應采取防光、防熱、防潮、防細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并留存備查;保存時間原則上不低于3年。
b)電子化存儲:應存放于電子存儲介質中,并進行數據備份;可在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填報并保存;由專人定期維護管理;保存時間原則上不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