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已從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規定,環保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也就是說,4月是環保稅開征的首個申報期。
最近,稅務部門在走訪中發現,一些納稅人對環保稅的部分規定還不夠了解。本期整理了相關熱點問題,為大家解讀。
征收對象有說法
王某是南京醫科大學的一名老師,今年2月份到鼓樓地稅局申報12萬元個人所得稅時,發現辦稅大廳正在宣傳環境保護稅的開征。“之前在新聞上看到國家最新出臺了環境保護稅,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這是一部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稅法,國家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這也符合人民的期待。但個人或家庭的生活垃圾以及機動車的尾氣排放需要納稅嗎?”王老師向稅務人員咨詢。
稅務人員解釋,根據《環境保護稅法》(主席令第六十一號)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
應稅污染物是指《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根據法律規定,個人或家庭產生的生活垃圾不在環境保護稅的征稅范圍內。
同時,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因此,環保稅不向普通市民征收,屬于流動污染源的機動車排放的尾氣目前也不用繳納環境保護稅。
繳不繳稅要搞清
南京一家制藥企業的會計小張所在的公司,每天都會產生一些固體工業垃圾。但這些垃圾都是按要求分類包裝,并運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處理場所的。那這些是否需要繳納環保稅呢?
對于小張的疑問,稅務人員進行了詳細解讀。首先,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這意味著,是否“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是決定繳納環保稅與否的重要標準。
對此,《環境保護稅法》以“負面清單”形式進行了明確:一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二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也就是說,除上述兩種情況外,相關納稅人的排污行為均屬“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應繳納相應環保稅。根據以上說明,稅務人員告訴小張,她所在的公司是不用繳納環保稅的。
除了上述兩種不需要繳納環保稅的情況外,稅務人員同時提醒小張,如果相關企業具備下述情形,也暫免征收環境保護稅:一是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二是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三是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四是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五是國務院批準免稅的其他情形。
污染物濃度值如何取?
張經理是高淳一家化工企業的環保負責人,學習了環保稅政策后,了解到企業排放的大氣和水污染物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可享受稅收減免。這讓張經理有了疑惑,企業的自動監測設備是實時監控,環保稅又是按月計算、按季申報,那污染物的濃度值該以什么方式來取值呢?帶著這個疑問,張經理向地稅部門咨詢。
稅務人員介紹,《環境保護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是指納稅人安裝使用的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當月自動監測的應稅大氣污染物濃度值的小時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數值或者應稅水污染物濃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數值。
聽完這個解釋,張經理茅塞頓開:“不斷加大投入,想方設法改進生產方式,為的就是減少環保支出,有了這項稅收優惠政策的激勵,我們企業在清潔生產這條路上會走得更有動力了!”
申報操作誤區要規避
“環保稅是按季申報繳納,企業是不是只用每季度匯總申報繳納應納稅款就可以了,每個月的申報期還需要操作什么嗎?”陳先生是一家環保稅涉稅企業的財務負責人,除了相關政策,陳先生還關注到了日常申報的問題,便致電地稅部門咨詢。
稅務人員告訴陳先生,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的規定,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根據上述規定,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環境保護稅實行按季申報繳納稅款的方式,但納稅人仍需按月分別計算應納稅款,按季匯總申報繳納應納稅款。因此,納稅人應當依法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并對申報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此外,稅務人員提醒,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稅款時,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屬月份實際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同時,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收征收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應稅污染物監測和管理的有關資料,以便備案。
最近,稅務部門在走訪中發現,一些納稅人對環保稅的部分規定還不夠了解。本期整理了相關熱點問題,為大家解讀。
征收對象有說法
王某是南京醫科大學的一名老師,今年2月份到鼓樓地稅局申報12萬元個人所得稅時,發現辦稅大廳正在宣傳環境保護稅的開征。“之前在新聞上看到國家最新出臺了環境保護稅,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這是一部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稅法,國家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這也符合人民的期待。但個人或家庭的生活垃圾以及機動車的尾氣排放需要納稅嗎?”王老師向稅務人員咨詢。
稅務人員解釋,根據《環境保護稅法》(主席令第六十一號)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
應稅污染物是指《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根據法律規定,個人或家庭產生的生活垃圾不在環境保護稅的征稅范圍內。
同時,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因此,環保稅不向普通市民征收,屬于流動污染源的機動車排放的尾氣目前也不用繳納環境保護稅。
繳不繳稅要搞清
南京一家制藥企業的會計小張所在的公司,每天都會產生一些固體工業垃圾。但這些垃圾都是按要求分類包裝,并運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處理場所的。那這些是否需要繳納環保稅呢?
對于小張的疑問,稅務人員進行了詳細解讀。首先,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這意味著,是否“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是決定繳納環保稅與否的重要標準。
對此,《環境保護稅法》以“負面清單”形式進行了明確:一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二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也就是說,除上述兩種情況外,相關納稅人的排污行為均屬“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應繳納相應環保稅。根據以上說明,稅務人員告訴小張,她所在的公司是不用繳納環保稅的。
除了上述兩種不需要繳納環保稅的情況外,稅務人員同時提醒小張,如果相關企業具備下述情形,也暫免征收環境保護稅:一是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二是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三是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四是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五是國務院批準免稅的其他情形。
污染物濃度值如何取?
張經理是高淳一家化工企業的環保負責人,學習了環保稅政策后,了解到企業排放的大氣和水污染物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可享受稅收減免。這讓張經理有了疑惑,企業的自動監測設備是實時監控,環保稅又是按月計算、按季申報,那污染物的濃度值該以什么方式來取值呢?帶著這個疑問,張經理向地稅部門咨詢。
稅務人員介紹,《環境保護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是指納稅人安裝使用的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當月自動監測的應稅大氣污染物濃度值的小時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數值或者應稅水污染物濃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數值。
聽完這個解釋,張經理茅塞頓開:“不斷加大投入,想方設法改進生產方式,為的就是減少環保支出,有了這項稅收優惠政策的激勵,我們企業在清潔生產這條路上會走得更有動力了!”
申報操作誤區要規避
“環保稅是按季申報繳納,企業是不是只用每季度匯總申報繳納應納稅款就可以了,每個月的申報期還需要操作什么嗎?”陳先生是一家環保稅涉稅企業的財務負責人,除了相關政策,陳先生還關注到了日常申報的問題,便致電地稅部門咨詢。
稅務人員告訴陳先生,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的規定,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根據上述規定,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環境保護稅實行按季申報繳納稅款的方式,但納稅人仍需按月分別計算應納稅款,按季匯總申報繳納應納稅款。因此,納稅人應當依法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并對申報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此外,稅務人員提醒,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稅款時,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屬月份實際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同時,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收征收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應稅污染物監測和管理的有關資料,以便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