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霍山縣人民政府發布了《霍山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具體公示內容如下:
為實現霍山縣生活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處理,保護生態環境,發展新能源產業,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計劃在霍山縣經濟開發區老皇寺村投資建設霍山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本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眾參與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要求,現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眾對于本工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概要:
1.項目名稱:霍山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2.項目性質:新建
3.項目投資:20000萬元
4.建設單位: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5.建設地點:霍山縣經濟開發區老皇寺村
6.建設內容:項目建設一座焚燒處理400t/d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占地面積約70畝。建設1×400t/d機械爐排垃圾焚燒鍋爐1×9MW汽輪發電機組。
二、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地表水
項目建成運行后,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產廢水包括垃圾滲濾液、卸料區沖洗廢水、垃圾車輛和運輸通道沖洗廢水、車間保潔廢水、凈化器排水、化水車間排水、鍋爐排污水、循環系統置換排水、初期雨水以及少量職工生活污水。
廠內自建滲濾液處理站1座,設計采用“格柵+混凝沉淀+UASB+外置式MBR+DTRO(碟管式反滲透)”處理工藝,垃圾滲濾液、地面沖洗廢水等生產廢水通過管道進入該污水處理站,經預處理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的“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標準和《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50050-2007)中相關要求后,回用作為循環冷卻系統的補充水。
另外,廠內配套建設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裝置1套,職工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回用于綠化。
2、大氣
項目建成運行后,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焚燒爐煙氣以及生活垃圾接收和儲運過程產生的惡臭等。
其中,焚燒爐煙氣中污染物包括有機污染物(主要為二噁英類)、酸性廢氣(包括氯化氫、氟化氫、SO2、NOx等)、重金屬類(包括Pb、Hg、Cd等)以及顆粒物。
根據設計方案,本項目每臺焚燒爐配套1套煙氣凈化系統(分期建設,預留二期設備用地),計劃采用“爐內SNCR脫硝+半干法噴霧反應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塵器”的處理工藝,設計脫硝效率≥40%、脫硫效率≥85%、除塵效率≥99.8%、氯化氫去除效率≥90%,處理后尾氣中各項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均可以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中的控制標準,經60m排氣筒排放。
一般情況下,生活垃圾揮發的惡臭氣體主要產生在垃圾卸料大廳、卸料平臺和垃圾貯池,而焚燒爐煙氣中惡臭氣體含量很低。本垃圾貯池是一個半地下的、密閉的并具有防滲防腐功能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垃圾儲池。同時,在垃圾貯池頂部靠焚燒爐一側設置一次風機吸風口,抽吸垃圾池內臭氣作為焚燒爐助燃空氣,并使垃圾池呈微負壓,從而防止貯池內惡臭氣體外溢。
3、噪聲
項目建成運行后,主要噪聲源主要包括發電機組、冷卻塔、泵類及其它配套設施等,噪聲級約為70~95dBA。項目在優化廠區總平面布局的基礎上,擬采取的措施包括設備減震、廠房隔聲等。
評價預測,在采取上述隔聲、降噪措施后,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預測結果可以滿足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項目固廢主要包括焚燒爐爐渣、飛灰(固化后)、職工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站污泥。
其中,焚燒爐爐渣外售作為建材原料綜合利用;固化后飛灰經檢測滿足標準后運至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職工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站污泥均在廠內焚燒。
5、環境風險
本項目的垃圾貯坑惡臭氣體泄漏事故、半干法脫酸系統失效事故、廢水處理系統失效事故均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其中環境風險較大影響較嚴重的事故是廢水處理系統失效等事故,針對以上事故,本環評提出了環境防護距離、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等多方面的的防范及應急措施。在實施了本環評提出的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后,本項目各環境風險均在可接受范圍內。
6、清潔生產
本工程的生產工藝及設備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及環發〔2008〕8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清潔生產要求。
三、綜合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霍山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區域規劃要求;項目選擇的焚燒處理工藝、設備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中相關要求。
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實現霍山縣生活垃圾處理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是解決霍山縣生活垃圾處理問題的根本途徑,可以促進區域環境質量的改善。項目采用了先進的生產工藝,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在采用相應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項污染物可以做到達標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滿足總量控制指標要求,不會降低區域環境質量的原有功能級別。當地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支持率較高。
因此,本評價認為,項目在建設和生產運行過程中,在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落實環評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四、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聯系人:黃曉峰
聯系電話:0564-7336952
五、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資質等級:甲級
聯系方式:孫工0551-65561531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公眾參與征求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周圍居民群眾以及關注本項目建設的社會各階層人士。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您對該項目建設所持態度如何?
2、你認為當地環境污染表現在哪方面?
3、項目建成后對環境的影響如何?
4、對于工程涉及的征地拆遷您是否同意?
5、該項目建成后對生活質量的影響表現為哪方面?
6、從環保角度出發,你對本項目有何建議和要求?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可通過來電、信函、傳真等方式將意見提交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
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3月5日
為實現霍山縣生活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處理,保護生態環境,發展新能源產業,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計劃在霍山縣經濟開發區老皇寺村投資建設霍山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本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眾參與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要求,現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眾對于本工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概要:
1.項目名稱:霍山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2.項目性質:新建
3.項目投資:20000萬元
4.建設單位: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5.建設地點:霍山縣經濟開發區老皇寺村
6.建設內容:項目建設一座焚燒處理400t/d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占地面積約70畝。建設1×400t/d機械爐排垃圾焚燒鍋爐1×9MW汽輪發電機組。
二、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地表水
項目建成運行后,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產廢水包括垃圾滲濾液、卸料區沖洗廢水、垃圾車輛和運輸通道沖洗廢水、車間保潔廢水、凈化器排水、化水車間排水、鍋爐排污水、循環系統置換排水、初期雨水以及少量職工生活污水。
廠內自建滲濾液處理站1座,設計采用“格柵+混凝沉淀+UASB+外置式MBR+DTRO(碟管式反滲透)”處理工藝,垃圾滲濾液、地面沖洗廢水等生產廢水通過管道進入該污水處理站,經預處理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的“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標準和《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50050-2007)中相關要求后,回用作為循環冷卻系統的補充水。
另外,廠內配套建設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裝置1套,職工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回用于綠化。
2、大氣
項目建成運行后,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焚燒爐煙氣以及生活垃圾接收和儲運過程產生的惡臭等。
其中,焚燒爐煙氣中污染物包括有機污染物(主要為二噁英類)、酸性廢氣(包括氯化氫、氟化氫、SO2、NOx等)、重金屬類(包括Pb、Hg、Cd等)以及顆粒物。
根據設計方案,本項目每臺焚燒爐配套1套煙氣凈化系統(分期建設,預留二期設備用地),計劃采用“爐內SNCR脫硝+半干法噴霧反應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塵器”的處理工藝,設計脫硝效率≥40%、脫硫效率≥85%、除塵效率≥99.8%、氯化氫去除效率≥90%,處理后尾氣中各項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均可以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中的控制標準,經60m排氣筒排放。
一般情況下,生活垃圾揮發的惡臭氣體主要產生在垃圾卸料大廳、卸料平臺和垃圾貯池,而焚燒爐煙氣中惡臭氣體含量很低。本垃圾貯池是一個半地下的、密閉的并具有防滲防腐功能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垃圾儲池。同時,在垃圾貯池頂部靠焚燒爐一側設置一次風機吸風口,抽吸垃圾池內臭氣作為焚燒爐助燃空氣,并使垃圾池呈微負壓,從而防止貯池內惡臭氣體外溢。
3、噪聲
項目建成運行后,主要噪聲源主要包括發電機組、冷卻塔、泵類及其它配套設施等,噪聲級約為70~95dBA。項目在優化廠區總平面布局的基礎上,擬采取的措施包括設備減震、廠房隔聲等。
評價預測,在采取上述隔聲、降噪措施后,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預測結果可以滿足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項目固廢主要包括焚燒爐爐渣、飛灰(固化后)、職工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站污泥。
其中,焚燒爐爐渣外售作為建材原料綜合利用;固化后飛灰經檢測滿足標準后運至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職工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站污泥均在廠內焚燒。
5、環境風險
本項目的垃圾貯坑惡臭氣體泄漏事故、半干法脫酸系統失效事故、廢水處理系統失效事故均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其中環境風險較大影響較嚴重的事故是廢水處理系統失效等事故,針對以上事故,本環評提出了環境防護距離、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等多方面的的防范及應急措施。在實施了本環評提出的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后,本項目各環境風險均在可接受范圍內。
6、清潔生產
本工程的生產工藝及設備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及環發〔2008〕8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清潔生產要求。
三、綜合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霍山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區域規劃要求;項目選擇的焚燒處理工藝、設備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中相關要求。
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實現霍山縣生活垃圾處理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是解決霍山縣生活垃圾處理問題的根本途徑,可以促進區域環境質量的改善。項目采用了先進的生產工藝,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在采用相應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項污染物可以做到達標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滿足總量控制指標要求,不會降低區域環境質量的原有功能級別。當地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支持率較高。
因此,本評價認為,項目在建設和生產運行過程中,在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落實環評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四、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聯系人:黃曉峰
聯系電話:0564-7336952
五、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資質等級:甲級
聯系方式:孫工0551-65561531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公眾參與征求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周圍居民群眾以及關注本項目建設的社會各階層人士。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您對該項目建設所持態度如何?
2、你認為當地環境污染表現在哪方面?
3、項目建成后對環境的影響如何?
4、對于工程涉及的征地拆遷您是否同意?
5、該項目建成后對生活質量的影響表現為哪方面?
6、從環保角度出發,你對本項目有何建議和要求?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可通過來電、信函、傳真等方式將意見提交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
霍山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