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環保局《關于做好排污許可證與全面達標計劃和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銜接工作的通知》,以推進固定污染源統一管理,改善環境質量,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詳情如下:
關于做好排污許可證與全面達標計劃和第二次
全國污染源普查銜接工作的通知
各區環保局,各相關單位:
為推進固定污染源統一管理,改善環境質量,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現就做好排污許可證與全面達標計劃和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以下簡稱“三項工作”)銜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三項工作銜接的重要意義
2018年是三項工作全面推進的一年,是夯實固定污染源基礎管理的重要一年。三項工作都涉及固定污染源管理,排污許可證和二污普需要調查固定污染源基本情況和生產活動水平,核算污染排放量,全面達標計劃需落實排污許可證要求,開展監測對標、評估整改等工作。三項工作各有側重,自成體系,但內在聯系緊密,需要協調推進。
做好三項工作銜接,一是有利于全面掌握固定污染源基本情況,保障調查數據的一致性,避免重復調查占用大量行政管理資源;二是有利于規范企業管理,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管理制度,整合環境統計、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等相關制度;三是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改進政風行風,優化營商環境。
二、做好三項工作銜接的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2018年3月底明確銜接內容,開展“三合一”工作試點,完善調查表格和工作方案;6月底完成二污普清查、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等國家規定工作,完成本市污染源清單編制;9月底完成監測評估、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閉環管理;12月底按國家要求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和全面達標計劃評估工作。
(二)工作原則
1、堅持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原則。三項工作調查內容應以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為基準。已持有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按執行報告核定數據作為二污普和其他環境管理工作的基礎。
2、堅持“一次調查,數據共享”的原則。涉及企業基礎信息和2017年活動水平的,原則上不重復調查。由先行開展工作的項目統一組織企業填報,后續調查項目根據固定污染源數據庫調用共享,統籌使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堅持“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原則。圍繞固定污染源管理,全面梳理三項工作的實施內容、時間節點等要求,開展“三合一”工作試點,統一規劃各階段具體任務和工作部署,提高工作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三)銜接內容
1、統一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調查。將行業代碼、項目建設情況、設施和排放口、無組織排放情況、排放標準、監測信息、核算方法、數據來源等一并納入調查。其中,行業代碼調查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進行,按企業從事的主要經濟活動確定行業代碼,同時梳理出企業所有輔助經濟活動所涉及的行業代碼。項目建設情況調查包括有無環評審批意見、是否納入清理整治保留名錄、是否有重大變更情形等。
2、明確三項工作重點內容。在調查重點上,二污普側重基本情況和生產活動水平調查,重點核查行業代碼和項目建設情況;全面達標計劃評估工作重點核查排放口和廠界執行排放標準,梳理違法違規行為;排污許可證重點核查企業精細化管理要求。重點關注2017年已發行業和2018年應發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和管理工作,推進證后管理規范化。
3、規范實際排放量計算方法。按照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規定的實際排放量計算方法統一核算,推進計算方法程序化。二污普和其他環境管理工作原則上優先采用排污許可證核定數據。
4、加強信息化平臺設計工作。統一污染源排放口定位要求和調查工作底圖,建立本市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數據庫,實現三項工作數據庫無縫銜接。
三、做好三項工作銜接的主要任務
(一)完善調查表格
工作內容:涉及企業基本情況和2017年活動水平調查的,按照排污許可證核發要求確定調查內容,統一工作要求,避免重復調查和多套數據的問題。
職責分工:排污許可證管理部門負責提供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內容,污普辦和全面達標計劃管理部門根據排污許可證需求修改完善相關表格。
時間節點:2018年3月底完成。
(二)開展“三合一”調查試點
工作內容:開展排污許可證、全面達標計劃和二污普“三合一”工作試點,確定試點街鎮,制定調查表格,實現調查數據的收集、存儲和匯總的信息化操作,組織試點調查,開展監測評估。
職責分工:市環保局和試點區環保局。
時間節點:2018年3月底完成。
(三)建立本市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數據庫
工作內容:根據環保部下發的二污普清查名錄庫,結合建設項目違法違規清理整治名單,建立本市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數據庫并完成空間定位工作,完善排污許可證證后管理“一源一檔”建設。
職責分工:市區兩級環保部門根據清查名錄庫和本市建設項目違法違規清理整治名單,確定本轄區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數據庫,排污許可和全面達標計劃管理部門分別提供持證單位基本情況和評估情況,完善充實基本信息數據庫內容。
時間節點:2018年6月底完成。
(四)統籌固定污染源調查工作
工作內容:根據國家要求,結合試點工作成果,在統一的信息化平臺上,開展二污普清查、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和全面達標計劃評估等調查工作。
職責分工:排污許可證管理部門負責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工作,污普辦和全面達標計劃管理部門分別負責二污普和全面達標計劃的推進工作。
時間節點:2018年6月底完成二污普清查,9月底完成全面達標計劃監測評估,12月底完成二污普普查和全面達標計劃評估工作,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五)落實固定污染源執法檢查
工作內容:根據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和全面達標評估結果,統籌開展固定污染源執法檢查。對于2017年已核發完畢的15個行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應與達標評估相結合,全面檢查企業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的情形。對于2018年及以后應當申領排污許可證的行業企業,達標評估和排污許可核發工作要互相結合,同步實施,達標評估結果是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的重要依據。
職責分工:排污許可負責部門分行業制定專項檢查方案,全面達標計劃負責部門制定年度實施計劃,環境監測、執法和評估部門負責落實。
時間節點:2018年6月底前完成2017年15個核發排污許可證行業專項檢查。12月底完成其他行業監測評估和整改工作,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四、做好三項工作銜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環保局成立排污許可證、二污普和全面達標計劃三項工作銜接推進工作小組,統一部門管理,建立聯絡員制度,落實工作推進任務。建議各區環保局組建統一工作小組,強化三項工作銜接的組織領導,并結合實際情況,建立統籌固定污染源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開展宣傳培訓
市環保局加強三項工作銜接的宣傳培訓,分期分批開展基礎信息調查、監測評估、核發管理等培訓,明確工作要求。各區環保局應加強與管理對象的溝通,開展多方位、多層次的培訓工作,強化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有序引導社會公眾更好參與監督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
(三)建立通報制度
市環保局將定期檢查三項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評估,通報各項工作完成情況,全面客觀反映工作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聯 系 人:陳軼波 聯系電話:23116950
郵 箱:chenyb@sepb.gov.cn 傳 真:23115619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1月19日
關于做好排污許可證與全面達標計劃和第二次
全國污染源普查銜接工作的通知
各區環保局,各相關單位:
為推進固定污染源統一管理,改善環境質量,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現就做好排污許可證與全面達標計劃和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以下簡稱“三項工作”)銜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三項工作銜接的重要意義
2018年是三項工作全面推進的一年,是夯實固定污染源基礎管理的重要一年。三項工作都涉及固定污染源管理,排污許可證和二污普需要調查固定污染源基本情況和生產活動水平,核算污染排放量,全面達標計劃需落實排污許可證要求,開展監測對標、評估整改等工作。三項工作各有側重,自成體系,但內在聯系緊密,需要協調推進。
做好三項工作銜接,一是有利于全面掌握固定污染源基本情況,保障調查數據的一致性,避免重復調查占用大量行政管理資源;二是有利于規范企業管理,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管理制度,整合環境統計、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等相關制度;三是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改進政風行風,優化營商環境。
二、做好三項工作銜接的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2018年3月底明確銜接內容,開展“三合一”工作試點,完善調查表格和工作方案;6月底完成二污普清查、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等國家規定工作,完成本市污染源清單編制;9月底完成監測評估、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閉環管理;12月底按國家要求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和全面達標計劃評估工作。
(二)工作原則
1、堅持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原則。三項工作調查內容應以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為基準。已持有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按執行報告核定數據作為二污普和其他環境管理工作的基礎。
2、堅持“一次調查,數據共享”的原則。涉及企業基礎信息和2017年活動水平的,原則上不重復調查。由先行開展工作的項目統一組織企業填報,后續調查項目根據固定污染源數據庫調用共享,統籌使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堅持“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原則。圍繞固定污染源管理,全面梳理三項工作的實施內容、時間節點等要求,開展“三合一”工作試點,統一規劃各階段具體任務和工作部署,提高工作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三)銜接內容
1、統一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調查。將行業代碼、項目建設情況、設施和排放口、無組織排放情況、排放標準、監測信息、核算方法、數據來源等一并納入調查。其中,行業代碼調查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進行,按企業從事的主要經濟活動確定行業代碼,同時梳理出企業所有輔助經濟活動所涉及的行業代碼。項目建設情況調查包括有無環評審批意見、是否納入清理整治保留名錄、是否有重大變更情形等。
2、明確三項工作重點內容。在調查重點上,二污普側重基本情況和生產活動水平調查,重點核查行業代碼和項目建設情況;全面達標計劃評估工作重點核查排放口和廠界執行排放標準,梳理違法違規行為;排污許可證重點核查企業精細化管理要求。重點關注2017年已發行業和2018年應發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和管理工作,推進證后管理規范化。
3、規范實際排放量計算方法。按照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規定的實際排放量計算方法統一核算,推進計算方法程序化。二污普和其他環境管理工作原則上優先采用排污許可證核定數據。
4、加強信息化平臺設計工作。統一污染源排放口定位要求和調查工作底圖,建立本市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數據庫,實現三項工作數據庫無縫銜接。
三、做好三項工作銜接的主要任務
(一)完善調查表格
工作內容:涉及企業基本情況和2017年活動水平調查的,按照排污許可證核發要求確定調查內容,統一工作要求,避免重復調查和多套數據的問題。
職責分工:排污許可證管理部門負責提供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內容,污普辦和全面達標計劃管理部門根據排污許可證需求修改完善相關表格。
時間節點:2018年3月底完成。
(二)開展“三合一”調查試點
工作內容:開展排污許可證、全面達標計劃和二污普“三合一”工作試點,確定試點街鎮,制定調查表格,實現調查數據的收集、存儲和匯總的信息化操作,組織試點調查,開展監測評估。
職責分工:市環保局和試點區環保局。
時間節點:2018年3月底完成。
(三)建立本市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數據庫
工作內容:根據環保部下發的二污普清查名錄庫,結合建設項目違法違規清理整治名單,建立本市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數據庫并完成空間定位工作,完善排污許可證證后管理“一源一檔”建設。
職責分工:市區兩級環保部門根據清查名錄庫和本市建設項目違法違規清理整治名單,確定本轄區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數據庫,排污許可和全面達標計劃管理部門分別提供持證單位基本情況和評估情況,完善充實基本信息數據庫內容。
時間節點:2018年6月底完成。
(四)統籌固定污染源調查工作
工作內容:根據國家要求,結合試點工作成果,在統一的信息化平臺上,開展二污普清查、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和全面達標計劃評估等調查工作。
職責分工:排污許可證管理部門負責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工作,污普辦和全面達標計劃管理部門分別負責二污普和全面達標計劃的推進工作。
時間節點:2018年6月底完成二污普清查,9月底完成全面達標計劃監測評估,12月底完成二污普普查和全面達標計劃評估工作,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五)落實固定污染源執法檢查
工作內容:根據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和全面達標評估結果,統籌開展固定污染源執法檢查。對于2017年已核發完畢的15個行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應與達標評估相結合,全面檢查企業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的情形。對于2018年及以后應當申領排污許可證的行業企業,達標評估和排污許可核發工作要互相結合,同步實施,達標評估結果是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的重要依據。
職責分工:排污許可負責部門分行業制定專項檢查方案,全面達標計劃負責部門制定年度實施計劃,環境監測、執法和評估部門負責落實。
時間節點:2018年6月底前完成2017年15個核發排污許可證行業專項檢查。12月底完成其他行業監測評估和整改工作,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四、做好三項工作銜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環保局成立排污許可證、二污普和全面達標計劃三項工作銜接推進工作小組,統一部門管理,建立聯絡員制度,落實工作推進任務。建議各區環保局組建統一工作小組,強化三項工作銜接的組織領導,并結合實際情況,建立統籌固定污染源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開展宣傳培訓
市環保局加強三項工作銜接的宣傳培訓,分期分批開展基礎信息調查、監測評估、核發管理等培訓,明確工作要求。各區環保局應加強與管理對象的溝通,開展多方位、多層次的培訓工作,強化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有序引導社會公眾更好參與監督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
(三)建立通報制度
市環保局將定期檢查三項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評估,通報各項工作完成情況,全面客觀反映工作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聯 系 人:陳軼波 聯系電話:23116950
郵 箱:chenyb@sepb.gov.cn 傳 真:23115619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