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津政辦函〔2017〕131號)及環保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日前下發《關于開展天津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的通知》,定于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開展我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具體如下:
一、清查任務及時間安排
(一)清查準備
各區普查機構基于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生活源鍋爐信息,結合本區實際情況,于2018年2月13日前完成生活源鍋爐信息清洗工作,建立本區生活源鍋爐初始名錄庫。
(二)入戶清查
各區普查機構要按照全面覆蓋、不重不漏的原則,開展入門入戶拉網式清查,摸清所在區域生活源鍋爐分布情況和每臺鍋爐使用信息,采集生活源鍋爐基本信息、鍋爐運行和污染治理情況活動水平信息等,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本區生活源鍋爐全面入戶清查工作。
(三)數據審核上報
各區普查機構根據《通知》要求開展本區清查信息校核、質量控制與數據審核工作,完成生活源鍋爐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于2018年4月10日前將加蓋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的生活源鍋爐名錄庫信息表上報市普查辦,電子版發送至tjwpb1594@126.com。
二、工作要求
(一)嚴格質量管理
各區普查機構要高度重視清查工作質量,嚴格遵守《通知》中質量控制要求,做到“一戶一檔”、全流程痕跡化管理。市普查辦將對各區清查工作進行質量核查,核查不達標的區要重新組織清查,直至符合標準為止。
(二)嚴守時限要求
各區要嚴格按照工作時限要求,完成清查工作。市普查辦將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對進度緩慢、數據上報不及時、工作保障不力的區予以通報。
一、清查任務及時間安排
(一)清查準備
各區普查機構基于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生活源鍋爐信息,結合本區實際情況,于2018年2月13日前完成生活源鍋爐信息清洗工作,建立本區生活源鍋爐初始名錄庫。
(二)入戶清查
各區普查機構要按照全面覆蓋、不重不漏的原則,開展入門入戶拉網式清查,摸清所在區域生活源鍋爐分布情況和每臺鍋爐使用信息,采集生活源鍋爐基本信息、鍋爐運行和污染治理情況活動水平信息等,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本區生活源鍋爐全面入戶清查工作。
(三)數據審核上報
各區普查機構根據《通知》要求開展本區清查信息校核、質量控制與數據審核工作,完成生活源鍋爐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于2018年4月10日前將加蓋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的生活源鍋爐名錄庫信息表上報市普查辦,電子版發送至tjwpb1594@126.com。
二、工作要求
(一)嚴格質量管理
各區普查機構要高度重視清查工作質量,嚴格遵守《通知》中質量控制要求,做到“一戶一檔”、全流程痕跡化管理。市普查辦將對各區清查工作進行質量核查,核查不達標的區要重新組織清查,直至符合標準為止。
(二)嚴守時限要求
各區要嚴格按照工作時限要求,完成清查工作。市普查辦將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對進度緩慢、數據上報不及時、工作保障不力的區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