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昆明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自2016年11月23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云南省反饋督察意見以來,昆明市積極落實問題整改工作,截至2017年12月25日,涉及昆明市的47個問題已完成38個,其中立行立改有15個,已完成15個;整改時限在2017年12月底前有19個,已完成19個;整改時限2018年至2020年12月有13個,已完成4個,其余9個達到時序進度,目前正在穩步推進中。
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為全面落實反饋意見,制定了《昆明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方案》。提出“零容忍、全覆蓋、嚴執法、全公開”的工作要求,主動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整改責任到人,整改到位,效果明顯。
在整改工作中,昆明市牢牢盯住水質保護、空氣質量改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自然保護區保護存在的重點問題全面整改,盯住環境保護的目標倒逼整改,盯住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強化整改,盯住整改落實進度限期整改,堅持“六個不放過”,確保整改效果得到各界的認可。一是責任不明確不放過,涉及全市的47個問題,市、縣兩級均有明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二是措施不具體不放過,針對每個問題都制定了針對性的措施;三是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專門成立了專項督察組對每個問題進行督察檢查;四是機制不長效不放過,對整改問題進行拓展,嚴防整改問題反彈;五是群眾不滿意不放過,主動公開整改落實情況,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以整改實效讓群眾滿意;六是臺賬不規范不放過,對整改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要求一個問題一套臺賬,建立規范的臺賬,由督察組定期不定期對臺賬進行檢查。
為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昆明市嚴格落實《昆明市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問責辦法》《昆明市大氣污染防治問責辦法》,嚴肅責任追究。2016年,共查處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違紀問題88件,處理人員94人。2017年1月至10月,共查處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違紀問題11件,處理人員35人。
據介紹,下一步,昆明市將繼續嚴格督導檢查,加強督察督辦。持續加大對各縣市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整改落實工作的督察督辦力度,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和省委、省政府的時間節點要求、整改質量要求、有關程序要求,逐一整改落實到位,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整改。
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為全面落實反饋意見,制定了《昆明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方案》。提出“零容忍、全覆蓋、嚴執法、全公開”的工作要求,主動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整改責任到人,整改到位,效果明顯。
在整改工作中,昆明市牢牢盯住水質保護、空氣質量改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自然保護區保護存在的重點問題全面整改,盯住環境保護的目標倒逼整改,盯住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強化整改,盯住整改落實進度限期整改,堅持“六個不放過”,確保整改效果得到各界的認可。一是責任不明確不放過,涉及全市的47個問題,市、縣兩級均有明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二是措施不具體不放過,針對每個問題都制定了針對性的措施;三是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專門成立了專項督察組對每個問題進行督察檢查;四是機制不長效不放過,對整改問題進行拓展,嚴防整改問題反彈;五是群眾不滿意不放過,主動公開整改落實情況,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以整改實效讓群眾滿意;六是臺賬不規范不放過,對整改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要求一個問題一套臺賬,建立規范的臺賬,由督察組定期不定期對臺賬進行檢查。
為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昆明市嚴格落實《昆明市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問責辦法》《昆明市大氣污染防治問責辦法》,嚴肅責任追究。2016年,共查處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違紀問題88件,處理人員94人。2017年1月至10月,共查處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違紀問題11件,處理人員35人。
據介紹,下一步,昆明市將繼續嚴格督導檢查,加強督察督辦。持續加大對各縣市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整改落實工作的督察督辦力度,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和省委、省政府的時間節點要求、整改質量要求、有關程序要求,逐一整改落實到位,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