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提出,我國今年全面建立湖長制。湖泊往往與地方經濟發展和產業布局緊密相連,且對局部性氣候產生重要影響,因而湖泊的治理相對于其他水資源,亦更為吸引公眾關注。被稱為河長制升級版的湖長制,可謂生態文明建設的又一探索,承載著公眾對美麗家園的期待。
河長制自全面推行已滿一年,河長制制度體系和組織體系已基本建立,河湖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推動解決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難題。與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屬性復雜,管理保護難度更大。近日,實施湖長制的文件出臺,對于湖泊而言,湖長制是河長制的具體化,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針對性——
“每條河流要有河長了”,習近平總書記在2017年新年賀詞中特別強調。河長制自全面推行已滿一年。近日,實施湖長制的文件也剛剛出臺。河長們是如何履職的?湖長們要解決哪些問題?怎樣不斷創新治水方式?對此,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了解讀。
生態治理機制逐步健全:
明確省市縣鄉河長32萬多人
冬日的太湖,碧波蕩漾,水光瀲滟。太湖流域是河長制的先行地,隨著河長上崗、機制到位,2017年年底已率先全面建立河長制體系。監測數據顯示,太湖湖區整體水質已從劣Ⅴ類提升至Ⅴ類以上,富營養化程度有所減輕。從當年大規模暴發的藍藻危機到如今水清岸綠,太湖終于能順暢呼吸。
太湖水生態環境的改善,河長制功不可沒,這也是全國河長制成效的一個縮影。“目前,我國河長制制度體系和組織體系已經基本建立,河湖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推動解決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難題,不少河湖實現了從‘沒人管’到‘有人管’、從‘多頭管’到‘統一管’、從‘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轉變,中央確定的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湖長制任務有望提前完成。”水利部部長陳雷說。
江河湖泊是流動的生命系統。河湖之病表現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解決河湖管理保護這個難題,必須實行“一把手”工程。“以前,環保不下河,水務不上岸,河湖環境防治是一道難題。”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副司長劉鴻志表示,河長制的實施,找到了打開困局的一把“金鑰匙”,由地方黨政主要領導擔任河長,主要領導站到了河流防治責任的最前端,責任很明確,推責無彈性,追責無人替,履責變剛性,變“九龍治水”為“河長治水”。
行走在河湖邊,很多地方都在醒目的位置樹立了河長公示牌,牌上標注河流基本情況、治理目標、河長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截至2017年底,全國所有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工作方案全部出臺,縣級以上的河長辦全部設立,省級層面的六項制度全部出臺,全國明確了省市縣鄉四級河長32萬多人;同時,23個省份加碼把河長一直設到村,全國有村級河長62萬人。有23個省份到2017年底已經全面建立了河長制。
不僅明確了河長責任,其履職工作也納入獎懲考核機制。水利部已將河長制工作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環境保護部把河長制工作納入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同時,水利部、財政部建立了以獎代補機制,2017年獎補了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比較好的12個省份,相關各省份平均獲得4000萬元至5000萬元。各地也積極探索獎懲機制,浙江建立了問題曝光和問責機制,江西建立了河長制表彰制度。
湖長制更具針對性:
實施入湖排污口整治
2016年年底,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提出全面推行河長制,其中就包括湖泊。既然如此,為何日前還要出臺文件推行湖長制?“湖泊管理保護有其特殊性,與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屬性復雜,管理保護難度更大。要解決這些問題,亟須大力推行湖長制,與河長制有效銜接,采取更嚴格的措施對湖泊和入湖河流實施系統保護和治理修復。”在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看來,湖長制的文件是河長制的具體化,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針對性。
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個,總面積7.8萬平方公里;湖泊淡水資源量約占全國水資源量的8.5%……我國湖泊之眾多,從這組數據可見一斑。但另一組數據則不免讓人們為湖泊水質總體狀況擔憂——2016年,全國118個重要湖泊總體水質為I-III類的比例為23.7%,IV-V類的比例為58.5%,劣V類的比例是17.8%。從近兩年的趨勢看,I—III類水質比例有所降低,劣V類水質比例也在降低,IV—V類水質的比例在增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長黃衛良認為,湖泊與河流有共同之處,不同之處也很多。作為眾多河流交匯之地,湖泊水源復雜,污染源也復雜。加上湖泊周圍大多是人類聚居之處,很容易被污染。一旦污染,治理難度又特別大。湖泊更容易沼澤化、藻類問題突出。如日本琵琶湖面積比太湖小得多,幾十年治理,生態都恢復不了。經過多年治理,我國的一些重要湖泊水質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湖泊的特殊性,從全國來看,湖泊的水質總體狀況仍不樂觀。中央專門強調湖泊問題,可以說用意深遠。
在全國湖泊實施湖長制,水污染治理也將采取綜合治理措施。水利部河長辦主任祖雷鳴說,要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量,給湖泊減負,包括實施國家節水行動,通過節水減少廢污水排放量。實施入湖排污口整治,清理設置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的排污口,提高入湖污染物排放標準。同時,要“一湖一策”,有的湖泊淤積嚴重,要底泥清淤,清理內源污染。有的要在湖泊周邊設置濕地,凈化入湖水質。有的要實施水系連通工程,提高湖泊水體流動性。
轉變治水思路理念:
用長效機制守護水生態文明
河長不僅管水里的事,還要管岸上的事。據介紹,很多地方河長制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整治河流周邊的養豬場,摸清河流周邊有多少養豬場,關閉散亂的、沒有污水處理能力的養豬場,確保規模化養豬場實施無害化處理。河流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很多地方還探索建立了流域協調機制,實行聯防聯控。在云南滇池流域,有36條河流流入滇池,當地建立了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上游不達標補償下游,末端斷面不達標向財政繳納補償金。
河長制帶動了全民治水熱潮。天津聘請河道社會監督員407名,帶動全社會參與節水、護水。浙江涌現出一批“企業河長”“養殖戶河長”等民間河長。廣西的不少地方,河長制寫入了村規民約,聘請老黨員、村民代表擔任村河長。很多省份探索設立了“河道志愿者”“巾幗護水崗”“河道警長”“河小二”等,參與河長制相關工作,成為社會參與河湖治理的生動寫照。
“我們治水思路和治水理念在轉變。”陳雷說,山水林田湖草是個有機生命體,要牢固樹立辯證思維和系統思維,以問題為導向,堅持系統治理,統籌解決水資源短缺、水生態退化、水環境惡化、水災害頻發問題,著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推動形成有利于水資源節約保護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近年來,各地全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持以水定產、以水定城,“三條紅線”約束作用不斷顯現,加快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水利部數據顯示,全國年用水總量6040億立方米,明顯低于6350億立方米的年度控制指標;2012年至2016年,我國萬元GDP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下降25.3%和26.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9.9%。
專家建議,在全面推進河長制過程中,要把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職責落到實處。同時,完善責任范圍的劃分機制、治理目標的細化機制、資金使用的管理機制、協調溝通的聯席機制、生態資金的橫向補償機制,用長效機制守護水生態文明。
河長制自全面推行已滿一年,河長制制度體系和組織體系已基本建立,河湖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推動解決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難題。與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屬性復雜,管理保護難度更大。近日,實施湖長制的文件出臺,對于湖泊而言,湖長制是河長制的具體化,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針對性——
“每條河流要有河長了”,習近平總書記在2017年新年賀詞中特別強調。河長制自全面推行已滿一年。近日,實施湖長制的文件也剛剛出臺。河長們是如何履職的?湖長們要解決哪些問題?怎樣不斷創新治水方式?對此,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了解讀。
生態治理機制逐步健全:
明確省市縣鄉河長32萬多人
冬日的太湖,碧波蕩漾,水光瀲滟。太湖流域是河長制的先行地,隨著河長上崗、機制到位,2017年年底已率先全面建立河長制體系。監測數據顯示,太湖湖區整體水質已從劣Ⅴ類提升至Ⅴ類以上,富營養化程度有所減輕。從當年大規模暴發的藍藻危機到如今水清岸綠,太湖終于能順暢呼吸。
太湖水生態環境的改善,河長制功不可沒,這也是全國河長制成效的一個縮影。“目前,我國河長制制度體系和組織體系已經基本建立,河湖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推動解決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難題,不少河湖實現了從‘沒人管’到‘有人管’、從‘多頭管’到‘統一管’、從‘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轉變,中央確定的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湖長制任務有望提前完成。”水利部部長陳雷說。
江河湖泊是流動的生命系統。河湖之病表現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解決河湖管理保護這個難題,必須實行“一把手”工程。“以前,環保不下河,水務不上岸,河湖環境防治是一道難題。”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副司長劉鴻志表示,河長制的實施,找到了打開困局的一把“金鑰匙”,由地方黨政主要領導擔任河長,主要領導站到了河流防治責任的最前端,責任很明確,推責無彈性,追責無人替,履責變剛性,變“九龍治水”為“河長治水”。
行走在河湖邊,很多地方都在醒目的位置樹立了河長公示牌,牌上標注河流基本情況、治理目標、河長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截至2017年底,全國所有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工作方案全部出臺,縣級以上的河長辦全部設立,省級層面的六項制度全部出臺,全國明確了省市縣鄉四級河長32萬多人;同時,23個省份加碼把河長一直設到村,全國有村級河長62萬人。有23個省份到2017年底已經全面建立了河長制。
不僅明確了河長責任,其履職工作也納入獎懲考核機制。水利部已將河長制工作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環境保護部把河長制工作納入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同時,水利部、財政部建立了以獎代補機制,2017年獎補了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比較好的12個省份,相關各省份平均獲得4000萬元至5000萬元。各地也積極探索獎懲機制,浙江建立了問題曝光和問責機制,江西建立了河長制表彰制度。
湖長制更具針對性:
實施入湖排污口整治
2016年年底,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提出全面推行河長制,其中就包括湖泊。既然如此,為何日前還要出臺文件推行湖長制?“湖泊管理保護有其特殊性,與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屬性復雜,管理保護難度更大。要解決這些問題,亟須大力推行湖長制,與河長制有效銜接,采取更嚴格的措施對湖泊和入湖河流實施系統保護和治理修復。”在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看來,湖長制的文件是河長制的具體化,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針對性。
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個,總面積7.8萬平方公里;湖泊淡水資源量約占全國水資源量的8.5%……我國湖泊之眾多,從這組數據可見一斑。但另一組數據則不免讓人們為湖泊水質總體狀況擔憂——2016年,全國118個重要湖泊總體水質為I-III類的比例為23.7%,IV-V類的比例為58.5%,劣V類的比例是17.8%。從近兩年的趨勢看,I—III類水質比例有所降低,劣V類水質比例也在降低,IV—V類水質的比例在增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長黃衛良認為,湖泊與河流有共同之處,不同之處也很多。作為眾多河流交匯之地,湖泊水源復雜,污染源也復雜。加上湖泊周圍大多是人類聚居之處,很容易被污染。一旦污染,治理難度又特別大。湖泊更容易沼澤化、藻類問題突出。如日本琵琶湖面積比太湖小得多,幾十年治理,生態都恢復不了。經過多年治理,我國的一些重要湖泊水質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湖泊的特殊性,從全國來看,湖泊的水質總體狀況仍不樂觀。中央專門強調湖泊問題,可以說用意深遠。
在全國湖泊實施湖長制,水污染治理也將采取綜合治理措施。水利部河長辦主任祖雷鳴說,要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量,給湖泊減負,包括實施國家節水行動,通過節水減少廢污水排放量。實施入湖排污口整治,清理設置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的排污口,提高入湖污染物排放標準。同時,要“一湖一策”,有的湖泊淤積嚴重,要底泥清淤,清理內源污染。有的要在湖泊周邊設置濕地,凈化入湖水質。有的要實施水系連通工程,提高湖泊水體流動性。
轉變治水思路理念:
用長效機制守護水生態文明
河長不僅管水里的事,還要管岸上的事。據介紹,很多地方河長制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整治河流周邊的養豬場,摸清河流周邊有多少養豬場,關閉散亂的、沒有污水處理能力的養豬場,確保規模化養豬場實施無害化處理。河流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很多地方還探索建立了流域協調機制,實行聯防聯控。在云南滇池流域,有36條河流流入滇池,當地建立了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上游不達標補償下游,末端斷面不達標向財政繳納補償金。
河長制帶動了全民治水熱潮。天津聘請河道社會監督員407名,帶動全社會參與節水、護水。浙江涌現出一批“企業河長”“養殖戶河長”等民間河長。廣西的不少地方,河長制寫入了村規民約,聘請老黨員、村民代表擔任村河長。很多省份探索設立了“河道志愿者”“巾幗護水崗”“河道警長”“河小二”等,參與河長制相關工作,成為社會參與河湖治理的生動寫照。
“我們治水思路和治水理念在轉變。”陳雷說,山水林田湖草是個有機生命體,要牢固樹立辯證思維和系統思維,以問題為導向,堅持系統治理,統籌解決水資源短缺、水生態退化、水環境惡化、水災害頻發問題,著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推動形成有利于水資源節約保護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近年來,各地全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持以水定產、以水定城,“三條紅線”約束作用不斷顯現,加快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水利部數據顯示,全國年用水總量6040億立方米,明顯低于6350億立方米的年度控制指標;2012年至2016年,我國萬元GDP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下降25.3%和26.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9.9%。
專家建議,在全面推進河長制過程中,要把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職責落到實處。同時,完善責任范圍的劃分機制、治理目標的細化機制、資金使用的管理機制、協調溝通的聯席機制、生態資金的橫向補償機制,用長效機制守護水生態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