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環保督察組公布的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7省(市)環保督察突出問題中,環保考核是重點突出問題之一。具體表現為各地領導干部環保責任考核機制不健全,沒有真正成為干部晉升、去留、進退的重要因素,考核辦法不科學,考核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導致黨政領導責任壓力傳導層層遞減。
近日,筆者參與本地年度環保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對環保考核中存在的問題深有體會,可梳理為四個不足。
一是環保考核分值權重比例太輕,不足以觸動被考核對象。如某縣鄉鎮和部門經濟社會年度工作目標 “雙千分”考核中,環保考核分值僅占2‰,相對于招商引資280分的權重,不過滄海一粟,無關被考核鄉鎮和部門痛癢。事實上,被考核者也未把環保考核當回事。
二是考核方式太籠統,起不到環保考核作用。某縣為減少年終鄉鎮考核檢查活動,采取縣目標考核辦公室統一組織,涉考單位抽1人參加,“下去一把抓,回來再分家”。這種考核方式實際是走個過場,考不出真情實績。
三是考核內容不完善,工作任務指標細化不夠。環保考核目標責任書內容條文比較原則,明確的指標也只是大氣、水、垃圾處置等幾個硬性指標,且后期未對目標責任書及其考核細化。既不具有操作性,內容又涵蓋不全,缺乏生態文明建設、環境宣教、群眾參與、信息公開等內容,這樣的考核不全面也有失公允。
四是不重考核結果運用,難以激勵鞭策被考核對象的積極性。一些地方的考核激勵約束機制單薄,即便年度環保工作考核結果差,但也毫不影響干部個人的提拔使用。
歲末年初,各地相繼開展環保考核,總結經驗,克服不足,無疑對做好來年環保考核工作具有積極意義。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加大環保考核權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生態環保不僅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生態文明的重頭戲。加大環保考核權重,既是政治需要又是轉型發展要求。到2020年,我國要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生態環保是決勝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短期內必須打贏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地方黨委政府重任在肩,加大生態環保考核權重勢在必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期待強烈,加大環保考核權重也是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講,生態環保考核權重不但要加大,而且比重還應有大幅提升。
第二,優化環保考核方式。環保涉及面廣、技術性強,很多工作內容需要日常工作管理臺賬資料作為支撐,有的還要向公眾調查求證,這樣的考核結果才能取信于民。政府目標管理機構“閉門考核”方式難以考出真情實效。因此,應由地方環保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方面派員參加。地方環委辦應于年初將生態文明及生態環保工作目標任務考核細則下發被考核單位,年底考核應深入一線,采取聽取情況介紹、實際抽查現場、查閱檔案資料、走訪當地群眾、核查技術數據等方式,同時邀請群眾代表參與,見證考核過程,增強考核工作透明度、全面性、可信度。
第三,完善環保考核內容。筆者認為,應以地方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保五年規劃、國家及省(市)委政府生態文明及生態環保部署和本區域生態環保實際工作任務為基點,完善本級生態環保考核內容。將當年上級部署的新任務、新增指標納入考核內容,既涵蓋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環保設施建設及投入、水氣聲渣具體達標率等硬件內容,又涵蓋資源利用、增長質量、宣傳教育及知識普及、公眾滿意度、綠色生活(消費)等軟件內容。此外,每項大內容要細劃為若干小項,合理設置考核分值,應特設增、減分的項目內容,確保考核細則的可操性、合理性和全面性。
第四,重視考核結果運用。地方黨委政府應充分重視環保考核結果,制定《生態文明建設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獎懲辦法》,對于環保考核先進單位及其領導干部,要舍得給榮譽、獎金和提拔使用;在干部工資晉級上給政策,在干部提拔、使用、交流方面優先安排。對環保考核后進單位及主要干部,要實行評先評優“一票否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誡勉談話、組織約談、情況通報,造成重大環境安全事件的依照規定嚴肅問責,考核結果向公眾公開,作為領導干部任期審計、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資源表審計的重要參考依據。
近日,筆者參與本地年度環保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對環保考核中存在的問題深有體會,可梳理為四個不足。
一是環保考核分值權重比例太輕,不足以觸動被考核對象。如某縣鄉鎮和部門經濟社會年度工作目標 “雙千分”考核中,環保考核分值僅占2‰,相對于招商引資280分的權重,不過滄海一粟,無關被考核鄉鎮和部門痛癢。事實上,被考核者也未把環保考核當回事。
二是考核方式太籠統,起不到環保考核作用。某縣為減少年終鄉鎮考核檢查活動,采取縣目標考核辦公室統一組織,涉考單位抽1人參加,“下去一把抓,回來再分家”。這種考核方式實際是走個過場,考不出真情實績。
三是考核內容不完善,工作任務指標細化不夠。環保考核目標責任書內容條文比較原則,明確的指標也只是大氣、水、垃圾處置等幾個硬性指標,且后期未對目標責任書及其考核細化。既不具有操作性,內容又涵蓋不全,缺乏生態文明建設、環境宣教、群眾參與、信息公開等內容,這樣的考核不全面也有失公允。
四是不重考核結果運用,難以激勵鞭策被考核對象的積極性。一些地方的考核激勵約束機制單薄,即便年度環保工作考核結果差,但也毫不影響干部個人的提拔使用。
歲末年初,各地相繼開展環保考核,總結經驗,克服不足,無疑對做好來年環保考核工作具有積極意義。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加大環保考核權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生態環保不僅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生態文明的重頭戲。加大環保考核權重,既是政治需要又是轉型發展要求。到2020年,我國要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生態環保是決勝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短期內必須打贏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地方黨委政府重任在肩,加大生態環保考核權重勢在必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期待強烈,加大環保考核權重也是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講,生態環保考核權重不但要加大,而且比重還應有大幅提升。
第二,優化環保考核方式。環保涉及面廣、技術性強,很多工作內容需要日常工作管理臺賬資料作為支撐,有的還要向公眾調查求證,這樣的考核結果才能取信于民。政府目標管理機構“閉門考核”方式難以考出真情實效。因此,應由地方環保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方面派員參加。地方環委辦應于年初將生態文明及生態環保工作目標任務考核細則下發被考核單位,年底考核應深入一線,采取聽取情況介紹、實際抽查現場、查閱檔案資料、走訪當地群眾、核查技術數據等方式,同時邀請群眾代表參與,見證考核過程,增強考核工作透明度、全面性、可信度。
第三,完善環保考核內容。筆者認為,應以地方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保五年規劃、國家及省(市)委政府生態文明及生態環保部署和本區域生態環保實際工作任務為基點,完善本級生態環保考核內容。將當年上級部署的新任務、新增指標納入考核內容,既涵蓋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環保設施建設及投入、水氣聲渣具體達標率等硬件內容,又涵蓋資源利用、增長質量、宣傳教育及知識普及、公眾滿意度、綠色生活(消費)等軟件內容。此外,每項大內容要細劃為若干小項,合理設置考核分值,應特設增、減分的項目內容,確保考核細則的可操性、合理性和全面性。
第四,重視考核結果運用。地方黨委政府應充分重視環保考核結果,制定《生態文明建設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獎懲辦法》,對于環保考核先進單位及其領導干部,要舍得給榮譽、獎金和提拔使用;在干部工資晉級上給政策,在干部提拔、使用、交流方面優先安排。對環保考核后進單位及主要干部,要實行評先評優“一票否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誡勉談話、組織約談、情況通報,造成重大環境安全事件的依照規定嚴肅問責,考核結果向公眾公開,作為領導干部任期審計、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資源表審計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