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現我國能源發展戰略目標,“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裝機比重會進一步提高,由于其間歇性特征,需要配套儲能電站承擔電力保障,電力系統對儲能電站容量的需求也將隨之增加。
光熱發電集發電與儲能為一體,出力穩定、可靠,調節性能優異,是可以提供可靠電力并具有靈活調節特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方式,是實現我國能源轉型目標不可或缺的重要技術手段。
經過10余年的技術開發,我國已經掌握了光熱發電的核心技術,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開發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專用設備。在國家第一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中,設備、材料國產化率超過90%,技術及裝備的可靠性和先進性在電站投運后得到有效驗證。
“十三五”期間,我國光熱發電的核心技術和設備已成功走向國際市場,為實施“一帶一路”倡議開拓了新的領域,有力地推動了國際光熱發電成本的下降。尤其是在希臘MINOS 50兆瓦熔鹽塔式光熱發電項目中,成功以“技術+設備+工程”模式走向國際市場。
“十四五”期間,保持我國一定的光熱發電新增裝機規模,不僅可以顯著提升“西電東送”的可再生能源比重,還可以促進其邊際成本的下降,推動傳統煤電裝備制造業轉型升級,提高我國機電裝備的國際市場占有率。發展建議如下:
第一,在甘肅西部、新疆東部、青海西北部和內蒙西部等地區的每條電力外送通道的送出端,建設1—2吉瓦光熱發電機組,實現總裝機容量6吉瓦。
第二,盡管光熱發電項目使用的土地是沙漠、戈壁等國有未利用土地,但實際上,一些項目的用地費用在發電成本中約占5.72%,提高了上網電價。建議給予光熱發電項目用地優惠政策以及土地稅減免政策,以降低光熱發電成本。
第三,光熱發電項目投資高,貸款數額大,貸款利率對其成本影響較大。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給光熱發電項目的貸款利率在5%左右,融資費用在發電成本中占比近20%。建議對“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的光熱發電項目,由國家政策性銀行提供優惠貸款,以降低光熱發電項目融資成本。
第四,按照目前政策,所得稅和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在光熱發電不含稅電價中的占比約10.16%,建議對“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的光熱發電企業給予所得稅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同時給予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優惠政策,以進一步降低上網電價。
第五,隨著我國風電和光伏在系統中的占比增加,電力系統調峰需求越來越大,近半數省份已出臺了峰谷分時銷售電價政策,有效調節了電力供需矛盾,但這一售電模式并沒有向電源側傳導。
建議在“十四五”期間,首先在西部地區電力外送通道的電源側,研究實施能夠充分體現電力品質和市場需求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在此基礎之上,將峰谷分時上網電價在長期購電協議中固定下來。光熱發電可以利用儲能系統的優勢,將發電量集中在高峰和平峰時段,既能滿足電力系統的調峰需求,也能改善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率,還可以顯著減少政府補貼的額度。
第六,在國家的戰略產業發展初期階段,政府給予合理的補貼以促進產業發展,是世界各國政府的普遍做法。正是由于我國對光伏發電和風電的補貼政策,才使其裝機容量分別超過了200吉瓦。
我國光熱發電產業剛剛起步,裝機容量不足1吉瓦,在這樣的情形下取消政府的補貼,相當于扼制了市場需求,使光熱發電產業面臨生死存亡的絕境。建議“十四五”期間,中央財政繼續給予光熱發電合理的補貼,以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
注:作者孫銳供職于電力規劃設計總院。
光熱發電集發電與儲能為一體,出力穩定、可靠,調節性能優異,是可以提供可靠電力并具有靈活調節特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方式,是實現我國能源轉型目標不可或缺的重要技術手段。
經過10余年的技術開發,我國已經掌握了光熱發電的核心技術,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開發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專用設備。在國家第一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中,設備、材料國產化率超過90%,技術及裝備的可靠性和先進性在電站投運后得到有效驗證。
“十三五”期間,我國光熱發電的核心技術和設備已成功走向國際市場,為實施“一帶一路”倡議開拓了新的領域,有力地推動了國際光熱發電成本的下降。尤其是在希臘MINOS 50兆瓦熔鹽塔式光熱發電項目中,成功以“技術+設備+工程”模式走向國際市場。
“十四五”期間,保持我國一定的光熱發電新增裝機規模,不僅可以顯著提升“西電東送”的可再生能源比重,還可以促進其邊際成本的下降,推動傳統煤電裝備制造業轉型升級,提高我國機電裝備的國際市場占有率。發展建議如下:
第一,在甘肅西部、新疆東部、青海西北部和內蒙西部等地區的每條電力外送通道的送出端,建設1—2吉瓦光熱發電機組,實現總裝機容量6吉瓦。
第二,盡管光熱發電項目使用的土地是沙漠、戈壁等國有未利用土地,但實際上,一些項目的用地費用在發電成本中約占5.72%,提高了上網電價。建議給予光熱發電項目用地優惠政策以及土地稅減免政策,以降低光熱發電成本。
第三,光熱發電項目投資高,貸款數額大,貸款利率對其成本影響較大。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給光熱發電項目的貸款利率在5%左右,融資費用在發電成本中占比近20%。建議對“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的光熱發電項目,由國家政策性銀行提供優惠貸款,以降低光熱發電項目融資成本。
第四,按照目前政策,所得稅和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在光熱發電不含稅電價中的占比約10.16%,建議對“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的光熱發電企業給予所得稅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同時給予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優惠政策,以進一步降低上網電價。
第五,隨著我國風電和光伏在系統中的占比增加,電力系統調峰需求越來越大,近半數省份已出臺了峰谷分時銷售電價政策,有效調節了電力供需矛盾,但這一售電模式并沒有向電源側傳導。
建議在“十四五”期間,首先在西部地區電力外送通道的電源側,研究實施能夠充分體現電力品質和市場需求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在此基礎之上,將峰谷分時上網電價在長期購電協議中固定下來。光熱發電可以利用儲能系統的優勢,將發電量集中在高峰和平峰時段,既能滿足電力系統的調峰需求,也能改善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率,還可以顯著減少政府補貼的額度。
第六,在國家的戰略產業發展初期階段,政府給予合理的補貼以促進產業發展,是世界各國政府的普遍做法。正是由于我國對光伏發電和風電的補貼政策,才使其裝機容量分別超過了200吉瓦。
我國光熱發電產業剛剛起步,裝機容量不足1吉瓦,在這樣的情形下取消政府的補貼,相當于扼制了市場需求,使光熱發電產業面臨生死存亡的絕境。建議“十四五”期間,中央財政繼續給予光熱發電合理的補貼,以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
注:作者孫銳供職于電力規劃設計總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