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消息,甘肅省于8月1日正式開展現貨市場長周期結算試運行工作,為期不少于兩個月,這則文件是由甘肅省電力公司發布繼4月的試結算文件后的第二次現貨試結算的通知。甘肅作為新一輪電改指定的8個現貨試點省份之一,在全國率先完成了長周期全月結算試運行。
本次規則調整整體對新能源利好,主要針對新能源的中長期分解方式進行了詳細規定和補充,制定了中長期發電權益月內轉讓的規定,降低了新能源因月度中長期合約分解執行不完而產生不平衡資金的風險;對于價格申報的上限與結算上限進行了調整,提高了新能源的申報起始價格門檻,結算價格限價降低,平穩了由于新能源不確定造成偏差結算費用。修訂了執行偏差考核的結算標準,由原來的按實時市場出清價格結算變更為按標桿電價結算,降低了早晚高峰期間的考核。
4月份全月甘肅新能源發電量36.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97%。在現貨市場運行模式下,甘肅省內新能源實現了最大化消納,這也再次驗證了“電力現貨交易”對解決新能源消納問題起到的積極作用。甘肅電網是典型的新能源高占比送端電網,一直以來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清潔能源消納問題突出。甘肅4月份的試結算結果為,火電、水電及光伏發電均在市場獲益,而作為新能源主力電源的風電企業則在本次結算試運行中多處于虧損狀態。
針對最新規則的試運行文件,行業知名企業國能日新,為本平臺提供了關于《甘肅長周期結算試運行新規則》的全晰解讀,對于甘肅新能源電站及8個試點的其它省份即將執行結算的電站做以借鑒參考,期望幫助新能源場站在現貨交易的結算中理清思路,準確把握規則要求,實現交易盈利,減少赤字風險,以市場化機制贏得新能源的發電權益。
先來看看本次文件要求的長周期結算“新規則”與4月試運行“舊規則”的對比情況 :
注:該表格新能源場站要重點關注中長期結算曲線校核和偏差考核規則變化
國能日新電力交易專家解析到,新規則將新能源的中長期曲線分解校核與中長期合約的執行情況以及新能源場站日前功率預測準確性緊密耦合,對新能源電站從中長期到現貨整體的交易策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將月度校核改變為日校核,同時在月底前要求雙重校核,增加省內發電計劃的調整頻次,新能源電站增加了月度發電權的轉讓,這些都在使中長期結算變得更加精準,使現貨的結算就更加貼近市場交易的本質;同時,新規則規范了申報的價格標準,有上線和下限的標準要求,權衡了各出力主體的各方利益;對于新能源電站執行的偏差考核,增加了免考核要求,將偏差結算的價格固定為標桿電價,降低了偏差考核的綜合成本和不可控風險。
新能源場站基于以上關注的要點,針對試運行整體規則,國能日新專家給出以下現貨交易的指導策略。
1、謹慎中長期合約總量的簽訂——以歷史分解電量計劃中長期合約的總量
應進行思維的轉變,從過去以為的追求多簽、多發中長期,轉向綜合考慮預測的月發電能力及對中長期分解電量的完成。
對于新能源場站月度中長期的總量,有別于計劃體制下,簽的越多越好,因為新規則的目標是月度中長期分解曲線在日內完全執行完畢,因此場站不僅要關注自身的月度中長期簽約電量,還應具備月度中長期發電量的分解預測能力,以按需定量,應具備能夠進行中長期月度電量預測的信息化輔助系統。
2、對中長期月度執行情況的實時關注——及時調整“月度”執行數據
要規避中長期電量冗余的風險,回歸對精準發電能力的預測。
要實時關注本月中長期的執行數據情況,不能像以前一樣寄希望于月底的滾動平衡,新規則要求場站在月初、月中甚至整個月里,對中長期電量與場站自身的發電能力進行實時的匹配,在測算出發電能力與剩余中長期差異過大時及時進行月中發電權的轉讓,合理規避因月底剩余中長期電量過多,導致被強制向上校核產生大量負現貨的風險。因此對于場站來說,需要精準測算日、月發電能力,把握中長期合約的分解策略,精準匹配中長期預測電量與中長期簽約電量的能力,顯得格外重要。因此新能源場站應具備實時跟蹤中長期執行情況,并提供電量轉讓指導的信息化系統。
3、加強對短期準確率以及市場供需情況的關注——以大數據信息定交易計劃
新規則將功率預測準確率以置信因子的方式引入電力交易過程,因此應更多關注功率預測準確率與中長期分解校核以及與結算結果的聯動關系。
新規則對于新能源場站的短期預測準確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前一日準確率決定了中長期消減的比例,需要場站時刻關注精度情況,并且要聯動關注市場的供需情況,因此場站需要通過合理的技術手段,基于全網的新能源出力預測,分析市場供需信息,實時進行市場供需比的預測調整。
4、對超短期及自計劃實時跟蹤——以超短期校核自計劃,減少偏差考核
提高超短期預測精準度,實時自計劃校核,減少偏差考核;尤其是對于風電企業來說,對實時市場超短期預測/自計劃的申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規則對于執行偏差考核從實時價格調整為按照標桿價格計算考核費用,主要針對新能源超發情況加大考核力度,自計劃作為發電能力修正的手段,目的是提高申報電廠發電能力的精準度。自計劃申報修改是對未來半個小時以后的數據做調整,如果超短期預測數據精準,則無需進行自計劃申報。
專家總結,從“新規則”的校核要求、考核標準及價格規范等因素看,新能源企業不能再以簡單的excel表格、自評估方式來完成策略制定與計劃申報;分析的數據也不僅僅是量的劇增,重要的是變化關系的聯動及輔助策略的測算。這些預測因子需要運用多維聯動模型,測算機制,加之統計學、經濟學、數學及AI等技術對其進行策略制定和申報數據的測算,才能正確達到交易的精準有效,從而實現盈利。
國能日新期望幫助新能源電站攻克交易難關,實現交易收益最大化。
本次規則調整整體對新能源利好,主要針對新能源的中長期分解方式進行了詳細規定和補充,制定了中長期發電權益月內轉讓的規定,降低了新能源因月度中長期合約分解執行不完而產生不平衡資金的風險;對于價格申報的上限與結算上限進行了調整,提高了新能源的申報起始價格門檻,結算價格限價降低,平穩了由于新能源不確定造成偏差結算費用。修訂了執行偏差考核的結算標準,由原來的按實時市場出清價格結算變更為按標桿電價結算,降低了早晚高峰期間的考核。
4月份全月甘肅新能源發電量36.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97%。在現貨市場運行模式下,甘肅省內新能源實現了最大化消納,這也再次驗證了“電力現貨交易”對解決新能源消納問題起到的積極作用。甘肅電網是典型的新能源高占比送端電網,一直以來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清潔能源消納問題突出。甘肅4月份的試結算結果為,火電、水電及光伏發電均在市場獲益,而作為新能源主力電源的風電企業則在本次結算試運行中多處于虧損狀態。
針對最新規則的試運行文件,行業知名企業國能日新,為本平臺提供了關于《甘肅長周期結算試運行新規則》的全晰解讀,對于甘肅新能源電站及8個試點的其它省份即將執行結算的電站做以借鑒參考,期望幫助新能源場站在現貨交易的結算中理清思路,準確把握規則要求,實現交易盈利,減少赤字風險,以市場化機制贏得新能源的發電權益。
先來看看本次文件要求的長周期結算“新規則”與4月試運行“舊規則”的對比情況 :
注:該表格新能源場站要重點關注中長期結算曲線校核和偏差考核規則變化
國能日新電力交易專家解析到,新規則將新能源的中長期曲線分解校核與中長期合約的執行情況以及新能源場站日前功率預測準確性緊密耦合,對新能源電站從中長期到現貨整體的交易策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將月度校核改變為日校核,同時在月底前要求雙重校核,增加省內發電計劃的調整頻次,新能源電站增加了月度發電權的轉讓,這些都在使中長期結算變得更加精準,使現貨的結算就更加貼近市場交易的本質;同時,新規則規范了申報的價格標準,有上線和下限的標準要求,權衡了各出力主體的各方利益;對于新能源電站執行的偏差考核,增加了免考核要求,將偏差結算的價格固定為標桿電價,降低了偏差考核的綜合成本和不可控風險。
新能源場站基于以上關注的要點,針對試運行整體規則,國能日新專家給出以下現貨交易的指導策略。
1、謹慎中長期合約總量的簽訂——以歷史分解電量計劃中長期合約的總量
應進行思維的轉變,從過去以為的追求多簽、多發中長期,轉向綜合考慮預測的月發電能力及對中長期分解電量的完成。
對于新能源場站月度中長期的總量,有別于計劃體制下,簽的越多越好,因為新規則的目標是月度中長期分解曲線在日內完全執行完畢,因此場站不僅要關注自身的月度中長期簽約電量,還應具備月度中長期發電量的分解預測能力,以按需定量,應具備能夠進行中長期月度電量預測的信息化輔助系統。
2、對中長期月度執行情況的實時關注——及時調整“月度”執行數據
要規避中長期電量冗余的風險,回歸對精準發電能力的預測。
要實時關注本月中長期的執行數據情況,不能像以前一樣寄希望于月底的滾動平衡,新規則要求場站在月初、月中甚至整個月里,對中長期電量與場站自身的發電能力進行實時的匹配,在測算出發電能力與剩余中長期差異過大時及時進行月中發電權的轉讓,合理規避因月底剩余中長期電量過多,導致被強制向上校核產生大量負現貨的風險。因此對于場站來說,需要精準測算日、月發電能力,把握中長期合約的分解策略,精準匹配中長期預測電量與中長期簽約電量的能力,顯得格外重要。因此新能源場站應具備實時跟蹤中長期執行情況,并提供電量轉讓指導的信息化系統。
3、加強對短期準確率以及市場供需情況的關注——以大數據信息定交易計劃
新規則將功率預測準確率以置信因子的方式引入電力交易過程,因此應更多關注功率預測準確率與中長期分解校核以及與結算結果的聯動關系。
新規則對于新能源場站的短期預測準確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前一日準確率決定了中長期消減的比例,需要場站時刻關注精度情況,并且要聯動關注市場的供需情況,因此場站需要通過合理的技術手段,基于全網的新能源出力預測,分析市場供需信息,實時進行市場供需比的預測調整。
4、對超短期及自計劃實時跟蹤——以超短期校核自計劃,減少偏差考核
提高超短期預測精準度,實時自計劃校核,減少偏差考核;尤其是對于風電企業來說,對實時市場超短期預測/自計劃的申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規則對于執行偏差考核從實時價格調整為按照標桿價格計算考核費用,主要針對新能源超發情況加大考核力度,自計劃作為發電能力修正的手段,目的是提高申報電廠發電能力的精準度。自計劃申報修改是對未來半個小時以后的數據做調整,如果超短期預測數據精準,則無需進行自計劃申報。
專家總結,從“新規則”的校核要求、考核標準及價格規范等因素看,新能源企業不能再以簡單的excel表格、自評估方式來完成策略制定與計劃申報;分析的數據也不僅僅是量的劇增,重要的是變化關系的聯動及輔助策略的測算。這些預測因子需要運用多維聯動模型,測算機制,加之統計學、經濟學、數學及AI等技術對其進行策略制定和申報數據的測算,才能正確達到交易的精準有效,從而實現盈利。
國能日新期望幫助新能源電站攻克交易難關,實現交易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