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按照‘以收定支’原則,根據每年收入情況下達補助資金年度預算,由電網企業按照優先順序撥付至各項目。”日前,財政部在《“六保”財政政策措施問答》中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發放方式進行再次強調。其中,光伏扶貧、自然人分布式、2019年光伏競價項目、2020年按照“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新增項目以及自愿轉平價項目等獲得撥付“優先權”,其余項目按照統一比例撥付。
近一個月以來,財政部連下多道文件,從923.55億元的明確補貼規模,到堅持以收定支、優先級明確的發放原則,比以往提前落定的可再生能源電價年度附加補助資金,為行走在去補貼最后一公里的可再生能源行業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以收定支”緩解財政補貼壓力
為緩解中央財政補貼壓力,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以收定支”成為可再生能源行業“最后補貼時代”的補貼分配關鍵詞。
以收定支,即新增補貼項目規模由新增補貼收入決定,“新增項目不新欠”。綜合基金征收情況和用電量增長等因素,2020年,我國新增補貼資金額度預計可達到50億元,范圍覆蓋新增風電、光伏發電及生物質發電項目。
根據財政部于6月17日公布的數據,202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預算數為883.52億元,疊加上年結轉,資金總規??蛇_到923.55億元。據項目規模以及簡單邊界條件進行測算,2020年,我國光伏扶貧項目補貼需求總計約為93億元、50千瓦及以下自然人分布式項目(戶用光伏)補貼需求約48億元、2019年競價項目合計補貼約為15億元、2020年以收定支預計50億元、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系統約為3億元、光伏領跑者項目補貼需求約為33.5億元,即累計將有242.5億元補貼資金用于優先兌付,剩余681億元補貼資金可供普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分享。
“到2020年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總需求為3000億元左右。”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委會秘書長秦海巖指出,這一測算規模是根據截止到2019年年底前7批累計拖欠補貼及2020年預計新增補貼需求得出。2020年后,我國風電、光伏項目將走向全面平價上網,新增項目不再需要國家補貼,預計2028年電價補貼缺口達到峰值后,以后每個年度可再生能源基金收入將大于年度新增補貼需求,徹底解決補貼拖欠。
財政部表示,在堅持“以收定支”和“凡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均納入補貼清單”的同時,我國也將通過多種方式增加補貼收入、減少不合規補貼需求,以持續緩解存量項目補貼壓力,推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補貼分級撥付引導行業有序發展
明確的補貼發放優先級同樣引發業內關注。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下達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為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對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進行撥付時,會優先足額撥付50千瓦及以下裝機規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項目;優先足額撥付2019年采取競價方式確定的光伏項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新增項目;對于國家確定的光伏“領跑者”項目,優先保障撥付至項目應付補貼資金的50%;其他發電項目則按照各項目應付補貼資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撥付。
需要注意的是,從2020年開始,新增海上風電和光熱項目將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已獲得補貼資格的單個項目在達到合理利用小時數后,也將不再享受年度補貼。
在采訪中,多位可再生能源企業負責人表示,在政策不發生大變化的前提下,進入補貼目錄的項目當下大約能領到25~30%的補貼,伴隨補貼發放比例的慢慢上調,預計要到2038~2040年左右才可達到100%補貼支付比例。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通過貸款建設的存量項目,在平價上網、補貼攤薄等因素的影響下,會對業主資金流造成壓力。
“希望能夠通過金融手段補充可再生能源基金的暫時性缺口,保障補貼資金的及時撥付。”秦海巖建議,可設立新能源補貼專項基金,由政策性銀行和保險債權等機構作為基金合伙人提供資金,由可再生能源基金來承擔并支付專項基金利息,用以一次性兌付之前拖欠的補貼,并按時撥付之后的補貼,從而助力可再生能源行業實現穩定、高質量發展。
目前,國網已正式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包含160個可再生能源項目,總裝機容量1040萬千瓦。其中,累計749.5萬千瓦的78個風電項目以及累計290.2萬千瓦的82個光伏發電項目,成為明確獲得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的首批“幸運兒”。
近一個月以來,財政部連下多道文件,從923.55億元的明確補貼規模,到堅持以收定支、優先級明確的發放原則,比以往提前落定的可再生能源電價年度附加補助資金,為行走在去補貼最后一公里的可再生能源行業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以收定支”緩解財政補貼壓力
為緩解中央財政補貼壓力,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以收定支”成為可再生能源行業“最后補貼時代”的補貼分配關鍵詞。
以收定支,即新增補貼項目規模由新增補貼收入決定,“新增項目不新欠”。綜合基金征收情況和用電量增長等因素,2020年,我國新增補貼資金額度預計可達到50億元,范圍覆蓋新增風電、光伏發電及生物質發電項目。
根據財政部于6月17日公布的數據,202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預算數為883.52億元,疊加上年結轉,資金總規??蛇_到923.55億元。據項目規模以及簡單邊界條件進行測算,2020年,我國光伏扶貧項目補貼需求總計約為93億元、50千瓦及以下自然人分布式項目(戶用光伏)補貼需求約48億元、2019年競價項目合計補貼約為15億元、2020年以收定支預計50億元、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系統約為3億元、光伏領跑者項目補貼需求約為33.5億元,即累計將有242.5億元補貼資金用于優先兌付,剩余681億元補貼資金可供普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分享。
“到2020年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總需求為3000億元左右。”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委會秘書長秦海巖指出,這一測算規模是根據截止到2019年年底前7批累計拖欠補貼及2020年預計新增補貼需求得出。2020年后,我國風電、光伏項目將走向全面平價上網,新增項目不再需要國家補貼,預計2028年電價補貼缺口達到峰值后,以后每個年度可再生能源基金收入將大于年度新增補貼需求,徹底解決補貼拖欠。
財政部表示,在堅持“以收定支”和“凡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均納入補貼清單”的同時,我國也將通過多種方式增加補貼收入、減少不合規補貼需求,以持續緩解存量項目補貼壓力,推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補貼分級撥付引導行業有序發展
明確的補貼發放優先級同樣引發業內關注。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下達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為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對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進行撥付時,會優先足額撥付50千瓦及以下裝機規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項目;優先足額撥付2019年采取競價方式確定的光伏項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新增項目;對于國家確定的光伏“領跑者”項目,優先保障撥付至項目應付補貼資金的50%;其他發電項目則按照各項目應付補貼資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撥付。
需要注意的是,從2020年開始,新增海上風電和光熱項目將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已獲得補貼資格的單個項目在達到合理利用小時數后,也將不再享受年度補貼。
在采訪中,多位可再生能源企業負責人表示,在政策不發生大變化的前提下,進入補貼目錄的項目當下大約能領到25~30%的補貼,伴隨補貼發放比例的慢慢上調,預計要到2038~2040年左右才可達到100%補貼支付比例。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通過貸款建設的存量項目,在平價上網、補貼攤薄等因素的影響下,會對業主資金流造成壓力。
“希望能夠通過金融手段補充可再生能源基金的暫時性缺口,保障補貼資金的及時撥付。”秦海巖建議,可設立新能源補貼專項基金,由政策性銀行和保險債權等機構作為基金合伙人提供資金,由可再生能源基金來承擔并支付專項基金利息,用以一次性兌付之前拖欠的補貼,并按時撥付之后的補貼,從而助力可再生能源行業實現穩定、高質量發展。
目前,國網已正式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包含160個可再生能源項目,總裝機容量1040萬千瓦。其中,累計749.5萬千瓦的78個風電項目以及累計290.2萬千瓦的82個光伏發電項目,成為明確獲得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的首批“幸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