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貫徹國家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到對集中式光伏發電繼續制定指導價,按四川省燃煤發電基準價每千瓦時0.4012元執行。降低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05元。降低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08元。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上網電價保持不變,仍按照每千瓦時0.75元執行。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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