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不斷深入的今天,人類面臨的共性難題不是更少,而是更多了,不斷匯聚的系統性風險正威脅著全球未來可持續發展。在過去的幾個月中,新型冠狀病毒大流行引發了前所未有的世界經濟和社會危機。
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部門,能源行業深受沖擊和影響。疫情導致對石油的需求減少,導致價格暴跌和產量下降,尤其是在俄羅斯和沙特的價格戰之后。而電力部門中,也可以看到需求下降和價格下降的類似趨勢。歐洲面臨著創紀錄的電價暴跌。在許多國家,電價甚至轉為負數。疫情之下,能源安全、能源公平與環境可持續這個全球能源發展三難題變得更加突出和棘手。
通常情況下,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和社會向高階段發展,必然伴隨著能源需求擴大和能源消耗增加。在全球以化石能源為主的條件下,無論是傳統化石能源、非常規油氣,抑或是可再生能源資源的開發,都無一例外存在生態環境受到影響的問題。目前,除了傳統的油氣資源開發,一些非常規和非傳統油氣資源,諸如頁巖氣、頁巖油、油砂、離岸深水油氣、北極油氣等的開采都對生態環境和氣候變化有著潛在的影響。這就意味著,為了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資源開發對環境的影響,那些用于降低風險的成本必將加入到能源開采的總成本中,這將直接導致能源價格的上漲。能源價格上漲則會讓中低收入群體獲得生活所必需的能源商品難度加大,實現能源公平,即能源服務的普惠性就面臨巨大挑戰。
因此,在未來能源發展中,世界各個國家都面臨著如何實現能源安全、能源公平與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困境或者難題。
通過Kaya恒等式(即分析碳排放驅動因素的主流分析方法),我們得知影響化石能源排放的四個要素分別為:人口規模及其增長率,GDP及其增長率,能源強度(即能源消耗總量與經濟產出之比),以及碳排放強度,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一個經濟體的能源資源的多樣性。
因此,在共同應對能源發展和全球氣候變化的問題上,不同發展階段的經濟體面臨的挑戰雖有差異,但共同舉措可以包括,提高能源強度,即單位經濟產出要減少能源消耗總量;降低能源供給的碳排放強度,即單位經濟產出要減少碳排放總量。上述兩項舉措要在實現能源安全、能源公平且不影響經濟增長的前提下實施。
不同經濟體政策迥異
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這個大背景下,對于不同發展階段的經濟體,其解決全球能源難題的政策著力點存在差異。
首先,對于發達經濟體而言(OECD國家),它們屬于經濟發展水平高、能源需求總量大、人均能源消耗大的類型。因此,他們的舉措重點應放在提高能源消耗強度,同時降低與能源消耗相關的碳排放強度。
其次,對于那些轉型經濟體,主要指前蘇聯解體后的相關國家,比如阿爾巴尼亞、捷克、阿美尼亞、愛沙尼亞、波蘭、羅馬尼亞、烏克蘭等。這些國家經過30年的轉型,經濟在增長,能源消耗總量和人均能源消耗量也在增加,正在進入一個高能源消耗的發展階段。他們的政策重點應是提高能源效率、擴大低碳能源供給,特別是通過發展可再生能源,減少國內化石能源消耗,并且更多地減少對進口化石能源的依賴。
再次,對于新興經濟體,包括中國和印度等,這些國家將影響世界能源未來的發展格局,特別是在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問題上。基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第一,這些國家應主要考慮未來如何獲得足夠的能源資源以實現持續的經濟增長和民眾生活水平的改善。第二,為了應對氣候變化這個共同的全球責任,這些國家的政策著力點可以放在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強度、管控能源需求、發展可再生能源等方面。
最后,對于發展中和不發達經濟體,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很多屬于能源資源出口型經濟,比如安哥拉、喀麥隆、伊朗、伊拉克、越南、尼日利亞、蘇丹、敘利亞、委內瑞拉等20多個經濟體。這些國家能源消耗總量不大,全球溫室氣體貢獻相對有限。但這些經濟體人口增長率很高,且存在較為嚴重的能源不公平問題,很多人未能獲得商品能源而依靠傳統的薪柴。如何讓民眾獲得廉價的現代能源和清潔能源是首要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與消除貧困密切相關。
他們的政策著力點可以通過擴大國家和地區的能源基礎設施,擴大能源供給。但如果能夠借助國際援助和技術轉移,更多采用清潔能源技術,對于他們實現跨越式發展,即跳過傳統化石能源集中式供給階段很有益處。同時,一些能源資源豐富的國家可以更多地將化石能源出口,以獲得發展多元經濟的資本。
中國能源發展“五步走”
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我國能源問題與糧食問題一樣,始終是建設現代強國面臨的基礎性和戰略性問題。目前,我國在初步解決能源安全、能源平等之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問題正在加大解決力度;而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實現,必然倒逼能源結構調整、能源普惠性增強,比如讓普通老百姓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居民都用上清潔的天然氣或者太陽能等資源,解決清潔供暖、做飯等問題;更高標準的環境可持續,實現美麗中國。
中國能源發展與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方向明確,但具體如何實現是個歷史性難題,龐大的人口基數、能源覆蓋的巨大規模等決定了我們不可能完全照抄照搬發達國家探索的路徑或者已建立的模式。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必須要走出一條符合我國特色的能源與應對氣候變化新路。基于此,初步建議如下:
第一,加快建立全球能源資源數據平臺和符合數字社會需要的能源基礎設施。
將滿足經濟發展需要的能源資源,特別是清潔優質資源發展作為首要任務,提升全球清潔優質資源的獲取能力和保障能力。抓緊推動建立國家層面的全球能源資源數據化平臺和物聯網平臺,實時掌控我國能源資源的動態平衡,加強預警能力,大幅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和水平,保障能源安全。
將能源基礎設施作為城市“智慧大腦”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數字技術與更加多元柔性、安全可靠的能源基礎設施高度融合和相互促進,建立能源基礎設施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國防安全設施等關乎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的數據聯網系統,并建立氣候變化條件下的如何更好地提高各種公共基礎設施的韌性,降低由氣候變化帶來的國家系統性風險的模擬系統和動態數據系統。
第二,將清潔能源合作納入南南合作的核心內容。
優先與能源資源豐富的發展中經濟體通過南南合作機制建立更加緊密的合作關系,通過幫助這些發展中國家提升能源基礎設施、發展可再生能源、轉移先進化石能源技術或者幫助建設先進環保的化石能源電站,提高其自身能源服務能力,特別是清潔能源比如光伏等,從而擴大其優質化石能源對華出口,提高我國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同時,適度幫助這些經濟體發展多元化經濟,減少其資源依賴,與我國建立良好的產業分工體系和供應鏈體系。以能源合作為核心,進一步密切與發展中經濟體的政治經濟聯系,夯實發展中國家合作基礎。
第三,將能源公平納入衡量城鄉居民生活發展指數的重要內容。
清潔能源的普惠性與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福祉直接相關。通過將能源公平,更多商品能源的普及性等作為衡量城鄉居民生活發展指數,能夠更加精準地掌握人民美好生活實現水平,特別是廣大中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居民的生活改善程度。應將擴大更多清潔優質價廉的能源資源供給作為能源部門的核心任務,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獲得清潔能源的便利性、可負擔、可持續。
第四,推動建立國際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新機制和新統計體系。
在聯合國氣候談判中,逐步推動建立國際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新機制和新統計體系。將我國通過先進適用的清潔技術,諸如傳統化石能源利用技術和可再生能源技術開展的國際合作項目,包括哈電中東地區清潔燃煤項目,與摩洛哥太陽能光伏合作項目等;其實現的減排量應作為我國整體溫室氣體減排量的組成部分,更加準確反映我國為全球氣候變化做出的貢獻。
第五,逐步建立國際能源治理新體系。
緊緊抓住發達國家能源總需求增長不大甚至減少的歷史機遇,結合能源巨量需求而帶來的能源市場這一優勢,逐步擴大我國在國際能源治理體系的話語權,不斷提高設置國際能源發展議題能力,并與其他新興經濟體,包括印度等在內建立集體能源安全,充分運用政治、外交甚至軍事力量,逐步改變由發達國家掌控的國際能源治理舊體系,從根本上改變我國能源安全格局。
(作者系思睿國際負責人、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首席顧問支持專家)
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部門,能源行業深受沖擊和影響。疫情導致對石油的需求減少,導致價格暴跌和產量下降,尤其是在俄羅斯和沙特的價格戰之后。而電力部門中,也可以看到需求下降和價格下降的類似趨勢。歐洲面臨著創紀錄的電價暴跌。在許多國家,電價甚至轉為負數。疫情之下,能源安全、能源公平與環境可持續這個全球能源發展三難題變得更加突出和棘手。
通常情況下,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和社會向高階段發展,必然伴隨著能源需求擴大和能源消耗增加。在全球以化石能源為主的條件下,無論是傳統化石能源、非常規油氣,抑或是可再生能源資源的開發,都無一例外存在生態環境受到影響的問題。目前,除了傳統的油氣資源開發,一些非常規和非傳統油氣資源,諸如頁巖氣、頁巖油、油砂、離岸深水油氣、北極油氣等的開采都對生態環境和氣候變化有著潛在的影響。這就意味著,為了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資源開發對環境的影響,那些用于降低風險的成本必將加入到能源開采的總成本中,這將直接導致能源價格的上漲。能源價格上漲則會讓中低收入群體獲得生活所必需的能源商品難度加大,實現能源公平,即能源服務的普惠性就面臨巨大挑戰。
因此,在未來能源發展中,世界各個國家都面臨著如何實現能源安全、能源公平與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困境或者難題。
通過Kaya恒等式(即分析碳排放驅動因素的主流分析方法),我們得知影響化石能源排放的四個要素分別為:人口規模及其增長率,GDP及其增長率,能源強度(即能源消耗總量與經濟產出之比),以及碳排放強度,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一個經濟體的能源資源的多樣性。
因此,在共同應對能源發展和全球氣候變化的問題上,不同發展階段的經濟體面臨的挑戰雖有差異,但共同舉措可以包括,提高能源強度,即單位經濟產出要減少能源消耗總量;降低能源供給的碳排放強度,即單位經濟產出要減少碳排放總量。上述兩項舉措要在實現能源安全、能源公平且不影響經濟增長的前提下實施。
不同經濟體政策迥異
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這個大背景下,對于不同發展階段的經濟體,其解決全球能源難題的政策著力點存在差異。
首先,對于發達經濟體而言(OECD國家),它們屬于經濟發展水平高、能源需求總量大、人均能源消耗大的類型。因此,他們的舉措重點應放在提高能源消耗強度,同時降低與能源消耗相關的碳排放強度。
其次,對于那些轉型經濟體,主要指前蘇聯解體后的相關國家,比如阿爾巴尼亞、捷克、阿美尼亞、愛沙尼亞、波蘭、羅馬尼亞、烏克蘭等。這些國家經過30年的轉型,經濟在增長,能源消耗總量和人均能源消耗量也在增加,正在進入一個高能源消耗的發展階段。他們的政策重點應是提高能源效率、擴大低碳能源供給,特別是通過發展可再生能源,減少國內化石能源消耗,并且更多地減少對進口化石能源的依賴。
再次,對于新興經濟體,包括中國和印度等,這些國家將影響世界能源未來的發展格局,特別是在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問題上。基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第一,這些國家應主要考慮未來如何獲得足夠的能源資源以實現持續的經濟增長和民眾生活水平的改善。第二,為了應對氣候變化這個共同的全球責任,這些國家的政策著力點可以放在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強度、管控能源需求、發展可再生能源等方面。
最后,對于發展中和不發達經濟體,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很多屬于能源資源出口型經濟,比如安哥拉、喀麥隆、伊朗、伊拉克、越南、尼日利亞、蘇丹、敘利亞、委內瑞拉等20多個經濟體。這些國家能源消耗總量不大,全球溫室氣體貢獻相對有限。但這些經濟體人口增長率很高,且存在較為嚴重的能源不公平問題,很多人未能獲得商品能源而依靠傳統的薪柴。如何讓民眾獲得廉價的現代能源和清潔能源是首要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與消除貧困密切相關。
他們的政策著力點可以通過擴大國家和地區的能源基礎設施,擴大能源供給。但如果能夠借助國際援助和技術轉移,更多采用清潔能源技術,對于他們實現跨越式發展,即跳過傳統化石能源集中式供給階段很有益處。同時,一些能源資源豐富的國家可以更多地將化石能源出口,以獲得發展多元經濟的資本。
中國能源發展“五步走”
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我國能源問題與糧食問題一樣,始終是建設現代強國面臨的基礎性和戰略性問題。目前,我國在初步解決能源安全、能源平等之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問題正在加大解決力度;而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實現,必然倒逼能源結構調整、能源普惠性增強,比如讓普通老百姓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居民都用上清潔的天然氣或者太陽能等資源,解決清潔供暖、做飯等問題;更高標準的環境可持續,實現美麗中國。
中國能源發展與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方向明確,但具體如何實現是個歷史性難題,龐大的人口基數、能源覆蓋的巨大規模等決定了我們不可能完全照抄照搬發達國家探索的路徑或者已建立的模式。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必須要走出一條符合我國特色的能源與應對氣候變化新路。基于此,初步建議如下:
第一,加快建立全球能源資源數據平臺和符合數字社會需要的能源基礎設施。
將滿足經濟發展需要的能源資源,特別是清潔優質資源發展作為首要任務,提升全球清潔優質資源的獲取能力和保障能力。抓緊推動建立國家層面的全球能源資源數據化平臺和物聯網平臺,實時掌控我國能源資源的動態平衡,加強預警能力,大幅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和水平,保障能源安全。
將能源基礎設施作為城市“智慧大腦”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數字技術與更加多元柔性、安全可靠的能源基礎設施高度融合和相互促進,建立能源基礎設施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國防安全設施等關乎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的數據聯網系統,并建立氣候變化條件下的如何更好地提高各種公共基礎設施的韌性,降低由氣候變化帶來的國家系統性風險的模擬系統和動態數據系統。
第二,將清潔能源合作納入南南合作的核心內容。
優先與能源資源豐富的發展中經濟體通過南南合作機制建立更加緊密的合作關系,通過幫助這些發展中國家提升能源基礎設施、發展可再生能源、轉移先進化石能源技術或者幫助建設先進環保的化石能源電站,提高其自身能源服務能力,特別是清潔能源比如光伏等,從而擴大其優質化石能源對華出口,提高我國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同時,適度幫助這些經濟體發展多元化經濟,減少其資源依賴,與我國建立良好的產業分工體系和供應鏈體系。以能源合作為核心,進一步密切與發展中經濟體的政治經濟聯系,夯實發展中國家合作基礎。
第三,將能源公平納入衡量城鄉居民生活發展指數的重要內容。
清潔能源的普惠性與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福祉直接相關。通過將能源公平,更多商品能源的普及性等作為衡量城鄉居民生活發展指數,能夠更加精準地掌握人民美好生活實現水平,特別是廣大中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居民的生活改善程度。應將擴大更多清潔優質價廉的能源資源供給作為能源部門的核心任務,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獲得清潔能源的便利性、可負擔、可持續。
第四,推動建立國際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新機制和新統計體系。
在聯合國氣候談判中,逐步推動建立國際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新機制和新統計體系。將我國通過先進適用的清潔技術,諸如傳統化石能源利用技術和可再生能源技術開展的國際合作項目,包括哈電中東地區清潔燃煤項目,與摩洛哥太陽能光伏合作項目等;其實現的減排量應作為我國整體溫室氣體減排量的組成部分,更加準確反映我國為全球氣候變化做出的貢獻。
第五,逐步建立國際能源治理新體系。
緊緊抓住發達國家能源總需求增長不大甚至減少的歷史機遇,結合能源巨量需求而帶來的能源市場這一優勢,逐步擴大我國在國際能源治理體系的話語權,不斷提高設置國際能源發展議題能力,并與其他新興經濟體,包括印度等在內建立集體能源安全,充分運用政治、外交甚至軍事力量,逐步改變由發達國家掌控的國際能源治理舊體系,從根本上改變我國能源安全格局。
(作者系思睿國際負責人、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首席顧問支持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