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記者從包頭市相關部門獲悉,在中國能源報6月8日刊發《包頭光伏領跑者項目陷稅務風波》報道后,包頭市政府第一時間組織稅務、發改等部門和項目所在旗縣區政府進行認真核查研究,同時與企業積極溝通協商。
據介紹,按照2015年12月包頭市向國家能源局承諾函和企業與石拐區、土右旗簽訂的《項目開發協議》,項目用地屬于國家規定應稅范圍,企業遵從現行國家稅法有關要求繳納耕地占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時,包頭市政府本著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的原則,依法依規履行相關承諾,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的服務支持力度,協助解決復工復產難題,促使企業盡快達產達效,為優化包頭能源結構、加快發展現代能源經濟形成新的支撐。
據介紹,按照2015年12月包頭市向國家能源局承諾函和企業與石拐區、土右旗簽訂的《項目開發協議》,項目用地屬于國家規定應稅范圍,企業遵從現行國家稅法有關要求繳納耕地占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時,包頭市政府本著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的原則,依法依規履行相關承諾,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的服務支持力度,協助解決復工復產難題,促使企業盡快達產達效,為優化包頭能源結構、加快發展現代能源經濟形成新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