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湖北能源局在《關于發布2020年度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的通知》指出,七地市位風電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紅色區域、2020年度不再安排新增建設項目,但同時要求加強對源網荷儲的研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儲能技術裝備研發和儲能、風光儲示范項目建設,對風光儲項目優先配置資源和年度建設規模。
湖北省能源局關于發布2020年度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發改委(能源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發展能源〔2017〕1942號)、《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GB38755-2019)的有關要求,為優化我省風電和光伏發電發展布局,引導企業理性投資,避免出現局部大規模棄風棄光現象,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從2020年起,我省將建立風電和光伏發電年度消納預警機制,每年發布消納預警結果,并按照預警結果對風電和光伏發電發展實施分類管理。現將2020年度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予以公布,并就落實好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機制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
省能源局會同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根據對全省已并網風電和光伏發電運行情況的監測,以及2020年消納條件的預測分析。2020年各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如下:隨州市、宜昌市、恩施州、十堰市、孝感市大悟縣、黃岡市紅安縣和麻城市為紅色區域,其他地區為綠色和橙色區域。
二、從嚴控制紅色區域新增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除已核準的風電項目和已列入2019年度建設規模的光伏發電項目,以及利用現有升壓站和送出工程、可提高現有輸電通道利用效率的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5萬千瓦的續建項目外,2020年度不再安排新增建設項目。
三、有序推進綠色和橙色區域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各有關地區按照國家和省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有關要求,在落實項目場址、接入和消納等條件的基礎上,有序推進項目建設,優先支持平價項目建設,合理安排項目建設節奏和并網時序,避免出現限電問題。
四、加強對網源荷儲的研究
各市州發改委(能源局)要會同本市州電力公司、投資企業等開展網源荷儲技術與產業發展研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儲能技術裝備研發和儲能、風光儲示范項目建設,對風光儲項目優先配置資源和年度建設規模,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提高風電和光伏發電發展質量。
請各市州加強對消納預警有關要求的落實,及時向我局報送預警機制落實情況。
湖北省能源局
2020年5月25日
湖北省能源局關于發布2020年度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發改委(能源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發展能源〔2017〕1942號)、《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GB38755-2019)的有關要求,為優化我省風電和光伏發電發展布局,引導企業理性投資,避免出現局部大規模棄風棄光現象,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從2020年起,我省將建立風電和光伏發電年度消納預警機制,每年發布消納預警結果,并按照預警結果對風電和光伏發電發展實施分類管理。現將2020年度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予以公布,并就落實好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機制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
省能源局會同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根據對全省已并網風電和光伏發電運行情況的監測,以及2020年消納條件的預測分析。2020年各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預警結果如下:隨州市、宜昌市、恩施州、十堰市、孝感市大悟縣、黃岡市紅安縣和麻城市為紅色區域,其他地區為綠色和橙色區域。
二、從嚴控制紅色區域新增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除已核準的風電項目和已列入2019年度建設規模的光伏發電項目,以及利用現有升壓站和送出工程、可提高現有輸電通道利用效率的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5萬千瓦的續建項目外,2020年度不再安排新增建設項目。
三、有序推進綠色和橙色區域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各有關地區按照國家和省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有關要求,在落實項目場址、接入和消納等條件的基礎上,有序推進項目建設,優先支持平價項目建設,合理安排項目建設節奏和并網時序,避免出現限電問題。
四、加強對網源荷儲的研究
各市州發改委(能源局)要會同本市州電力公司、投資企業等開展網源荷儲技術與產業發展研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儲能技術裝備研發和儲能、風光儲示范項目建設,對風光儲項目優先配置資源和年度建設規模,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消納,提高風電和光伏發電發展質量。
請各市州加強對消納預警有關要求的落實,及時向我局報送預警機制落實情況。
湖北省能源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