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康科技控股股東部分股份遭輪候凍結。
經查詢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輪候凍結數據表,獲悉公司控股股東江蘇愛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康實業”)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輪候凍結。
公司知悉輪候凍結情況后,立即向愛康實業詢問相關情況,其回復如下:本次輪候凍結的主要原因是:愛康實業為江蘇海達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以下合并簡稱“海達集團”)的融資提供了擔保。本次輪候凍結為愛康實業提供擔保的海達集團債權人對擔保人愛康實業持有的股票采取的財產保全措施。
截止目前,愛康實業最近一年無大額債務逾期或違約記錄及金額,不存在主體或債項信用等級下調的情形。由于擔保糾紛等存在訴訟或仲裁的情況。
愛康實業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直接影響。
愛康科技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一次臨時會議、2018年第十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為江陰東華鋁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華鋁材”)向金融機構申請總額度不超過25,0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為一年。江蘇海達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達集團”)為本次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為東華鋁材實際擔保余額為24,100萬元,包括如下:
(1)2018年12月20日,東華鋁材與中國銀行(3.600, 0.03, 0.84%)股份有限公司江陰支行(以下簡稱“中國銀行江陰支行”)簽署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東華鋁材借款金額1,6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4日,東華鋁材與中國銀行江陰支行簽署了《電子商業匯票承兌協議》,東華鋁材作為承兌申請人通過承兌人中國銀行江陰支行簽發了5,000萬元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東華鋁材繳存了承兌保證金2500萬元),匯票到期日為2020年1月14日。借款敞口為2,500萬元。2018年12月20日,公司與中國銀行江陰支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東華鋁材與中國銀行江陰支行在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29日期間簽訂的借款、貿易融資等合同項下發生的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擔保最高債權本金余額4,100萬元。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2年。截至目前,該筆擔保債務已經到期,東華鋁材未能按照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2)2019年5月6日,東華鋁材與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以下簡稱“恒豐銀行無錫分行”)簽署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東華鋁材借款金額1億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5日。2019年5月6日,公司與恒豐銀行無錫分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東華鋁材與恒豐銀行無錫分行在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5日期間授信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擔保最高債權本金余額5,000萬元。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2年。截至目前,該筆擔保債務的借款期限尚未到期,但是東華鋁材存在未按照約定償還借款利息的情況。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與交通銀行(5.360, 0.08, 1.52%)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無錫分行”)簽署了《保證合同》,公司為東華鋁材與交通銀行無錫分行在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間簽訂的主合同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2年。該筆擔保的主債務為2筆:其中5,000萬元的擔保主債務期限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4月13日,10,000萬元的擔保主債務期限自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4月25日。前述擔保合同對應的債務總額為1.5億元。截至目前,前述兩筆擔保債務均未到期,但是東華鋁材存在未按照約定償還借款利息的情況。
上述對外擔保貸款逾期事項,考慮到主債務人及其關聯方已經整體陷入債務危機,公司作為擔保人在最高額保證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的可能性極大,且追索結果存在較大不確定性,能追回的資產無法預估。為此,公司擬在2019年年度報告中就上述擔保計提全額損失,公司當期業績將受直接影響。長遠來看,考慮到公司生產經營狀況良好,且公司已經采取必要的風險處置措施,并將視各方溝通進展和實際可能承擔的擔保責任盡最大可能追償以彌補損失,相關擔保責任的承擔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和持續發展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公司在主債務人發生違約事件后,為盡可能將公司擔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立即采取了相關風險處置措施:
1、積極與相關債權人及主債務人進行了溝通和解,擬通過債權收購、債務重組等方式延展債權期限、調整債務償還安排、獲得債權人享有的相關抵質押資產權益,或以“先窮盡主債務人、后追償擔保人”為原則,由債權人先對主債務人資產采取追償措施,缺口部分再由公司依法承擔擔保責任,相關債權人及債務人亦表示積極配合解決問題,但是因債權收購或重組方案的復雜性,相關方面的意見仍有差距,目前尚未能達成各方滿意的重組或和解協議,公司仍將進一步積極溝通。
2、積極與主債務人及其關聯方溝通進一步增加反擔保保障,公司與主債務人實際控制人徐友才及其控制的海達集團、江陰永利新型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張家港福洛瑞物貿有限公司、江陰閩海倉儲有限公司、自然人胡秀珍、趙紅艷、陳偉、徐強、王玨簽署了《反擔保及債務承諾合同》,由上述反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以及提供相關資產抵質押反擔保。上述反擔保合同已經生效,公司正在積極推進落實相關資產抵質押登記手續。該等反擔保措施已經涵蓋海達集團及其實際控制人的核心資產及運營實體。若后續公司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可以向該等反擔保人追償彌補擔保損失。
3、積極向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匯報,尋求支持和解決問題方法,力爭將公司擔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積極關注并收集主債務人、其他擔保人及反擔保人的資信、資產情況,公司將視案件進展情況和實際可能遭受的損失情況而追究相關方面的法律責任,盡最大可能追償以彌補擔保損失。
愛康科技稱,由于公司及時采取了上述風險處置措施,并持續與相關債權人保持積極的協商溝通,截至目前,債權人尚未就擔保債權的代償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或遞交司法訴訟程序,該等擔保事項目前尚未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公司將依法采取措施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并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經查詢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輪候凍結數據表,獲悉公司控股股東江蘇愛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康實業”)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輪候凍結。
公司知悉輪候凍結情況后,立即向愛康實業詢問相關情況,其回復如下:本次輪候凍結的主要原因是:愛康實業為江蘇海達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以下合并簡稱“海達集團”)的融資提供了擔保。本次輪候凍結為愛康實業提供擔保的海達集團債權人對擔保人愛康實業持有的股票采取的財產保全措施。
截止目前,愛康實業最近一年無大額債務逾期或違約記錄及金額,不存在主體或債項信用等級下調的情形。由于擔保糾紛等存在訴訟或仲裁的情況。
愛康實業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直接影響。
愛康科技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一次臨時會議、2018年第十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為江陰東華鋁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華鋁材”)向金融機構申請總額度不超過25,0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為一年。江蘇海達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達集團”)為本次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為東華鋁材實際擔保余額為24,100萬元,包括如下:
(1)2018年12月20日,東華鋁材與中國銀行(3.600, 0.03, 0.84%)股份有限公司江陰支行(以下簡稱“中國銀行江陰支行”)簽署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東華鋁材借款金額1,6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4日,東華鋁材與中國銀行江陰支行簽署了《電子商業匯票承兌協議》,東華鋁材作為承兌申請人通過承兌人中國銀行江陰支行簽發了5,000萬元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東華鋁材繳存了承兌保證金2500萬元),匯票到期日為2020年1月14日。借款敞口為2,500萬元。2018年12月20日,公司與中國銀行江陰支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東華鋁材與中國銀行江陰支行在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29日期間簽訂的借款、貿易融資等合同項下發生的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擔保最高債權本金余額4,100萬元。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2年。截至目前,該筆擔保債務已經到期,東華鋁材未能按照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2)2019年5月6日,東華鋁材與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以下簡稱“恒豐銀行無錫分行”)簽署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東華鋁材借款金額1億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5日。2019年5月6日,公司與恒豐銀行無錫分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東華鋁材與恒豐銀行無錫分行在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5日期間授信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擔保最高債權本金余額5,000萬元。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2年。截至目前,該筆擔保債務的借款期限尚未到期,但是東華鋁材存在未按照約定償還借款利息的情況。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與交通銀行(5.360, 0.08, 1.52%)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無錫分行”)簽署了《保證合同》,公司為東華鋁材與交通銀行無錫分行在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間簽訂的主合同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2年。該筆擔保的主債務為2筆:其中5,000萬元的擔保主債務期限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4月13日,10,000萬元的擔保主債務期限自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4月25日。前述擔保合同對應的債務總額為1.5億元。截至目前,前述兩筆擔保債務均未到期,但是東華鋁材存在未按照約定償還借款利息的情況。
上述對外擔保貸款逾期事項,考慮到主債務人及其關聯方已經整體陷入債務危機,公司作為擔保人在最高額保證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的可能性極大,且追索結果存在較大不確定性,能追回的資產無法預估。為此,公司擬在2019年年度報告中就上述擔保計提全額損失,公司當期業績將受直接影響。長遠來看,考慮到公司生產經營狀況良好,且公司已經采取必要的風險處置措施,并將視各方溝通進展和實際可能承擔的擔保責任盡最大可能追償以彌補損失,相關擔保責任的承擔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和持續發展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公司在主債務人發生違約事件后,為盡可能將公司擔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立即采取了相關風險處置措施:
1、積極與相關債權人及主債務人進行了溝通和解,擬通過債權收購、債務重組等方式延展債權期限、調整債務償還安排、獲得債權人享有的相關抵質押資產權益,或以“先窮盡主債務人、后追償擔保人”為原則,由債權人先對主債務人資產采取追償措施,缺口部分再由公司依法承擔擔保責任,相關債權人及債務人亦表示積極配合解決問題,但是因債權收購或重組方案的復雜性,相關方面的意見仍有差距,目前尚未能達成各方滿意的重組或和解協議,公司仍將進一步積極溝通。
2、積極與主債務人及其關聯方溝通進一步增加反擔保保障,公司與主債務人實際控制人徐友才及其控制的海達集團、江陰永利新型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張家港福洛瑞物貿有限公司、江陰閩海倉儲有限公司、自然人胡秀珍、趙紅艷、陳偉、徐強、王玨簽署了《反擔保及債務承諾合同》,由上述反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以及提供相關資產抵質押反擔保。上述反擔保合同已經生效,公司正在積極推進落實相關資產抵質押登記手續。該等反擔保措施已經涵蓋海達集團及其實際控制人的核心資產及運營實體。若后續公司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可以向該等反擔保人追償彌補擔保損失。
3、積極向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匯報,尋求支持和解決問題方法,力爭將公司擔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積極關注并收集主債務人、其他擔保人及反擔保人的資信、資產情況,公司將視案件進展情況和實際可能遭受的損失情況而追究相關方面的法律責任,盡最大可能追償以彌補擔保損失。
愛康科技稱,由于公司及時采取了上述風險處置措施,并持續與相關債權人保持積極的協商溝通,截至目前,債權人尚未就擔保債權的代償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或遞交司法訴訟程序,該等擔保事項目前尚未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公司將依法采取措施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并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