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國家電網了解到,國家電網有限公司10月21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戶用光伏并網服務與代備案工作的通知》,明確2019年10月31日前并網、備案的戶用光伏項目,可納入2019年度補貼范圍。
政策全文如下:
1、要扎實做好政策“緩沖期”戶用光伏并網服務。《通知》為戶用光伏享受財政補貼預留了一個月的“緩沖期”,即2019年10月31日前并網、備案的戶用光伏項目,可納入2019年度補貼范圍。請各單位立即組織全面排查戶用光伏在辦情況,對于已受理的戶用光伏項目,要加快并網手續辦理速度和配套電網工程建設進度,指導項目業主做好內部工程組織實施,具備條件的,確保月底前完成并網和代備案工作;對于不具備并網條件的戶用光伏項目,或者咨詢業務的項目業主,要做好政策解釋,爭取支持理解,不得違規并網。同時,全面排查已并網戶用光伏項目,確保符合戶用光伏條件的項目均已納入補貼名單,保障群眾利益;要嚴格審查,不得將不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公示名單,防范審計風險。
2、要繼續做好政策“空窗期”戶用光伏并網服務。《通知》明確2019年11月1日(含)之后并網的戶用光伏不能享受2019年度國家財政補貼政策。在新的國家補貼政策出臺前,各單位要繼續做好并網服務、項目代備案和政策咨詢服務,不得拒絕受理新增戶用光伏項目并網申請,對于期間新增并網項目,要按照結算周期及時結算上網電費。
3、要加大輿情監測和防控力度。各單位要重視客戶投訴舉報等相關問題線索,主動對接、加強溝通、及時答復客戶咨詢信息,妥善解決客戶合理訴求;加強輿情監測預警,做好與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宣傳部門,以及各類宣傳媒體的溝通協調,爭取理解支持,對于可能引發輿論關注等敏感事件,要提前采取防控措施,將輿情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
政策全文如下:
1、要扎實做好政策“緩沖期”戶用光伏并網服務。《通知》為戶用光伏享受財政補貼預留了一個月的“緩沖期”,即2019年10月31日前并網、備案的戶用光伏項目,可納入2019年度補貼范圍。請各單位立即組織全面排查戶用光伏在辦情況,對于已受理的戶用光伏項目,要加快并網手續辦理速度和配套電網工程建設進度,指導項目業主做好內部工程組織實施,具備條件的,確保月底前完成并網和代備案工作;對于不具備并網條件的戶用光伏項目,或者咨詢業務的項目業主,要做好政策解釋,爭取支持理解,不得違規并網。同時,全面排查已并網戶用光伏項目,確保符合戶用光伏條件的項目均已納入補貼名單,保障群眾利益;要嚴格審查,不得將不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公示名單,防范審計風險。
2、要繼續做好政策“空窗期”戶用光伏并網服務。《通知》明確2019年11月1日(含)之后并網的戶用光伏不能享受2019年度國家財政補貼政策。在新的國家補貼政策出臺前,各單位要繼續做好并網服務、項目代備案和政策咨詢服務,不得拒絕受理新增戶用光伏項目并網申請,對于期間新增并網項目,要按照結算周期及時結算上網電費。
3、要加大輿情監測和防控力度。各單位要重視客戶投訴舉報等相關問題線索,主動對接、加強溝通、及時答復客戶咨詢信息,妥善解決客戶合理訴求;加強輿情監測預警,做好與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宣傳部門,以及各類宣傳媒體的溝通協調,爭取理解支持,對于可能引發輿論關注等敏感事件,要提前采取防控措施,將輿情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