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行業代表警告稱,不要采取徹底改革美國法規的舉措。數十年來,這些法規指導了公用事業可再生能源強制采購,徹底改革會造成政策沖突。
美國太陽能機構SEIA上周表示,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最近提出的改革所謂《公共事業管理政策法案》(PURPA)的提議可能會阻礙競爭。
自1978年獲批以來,《公共事業管理政策法案》已經實施了數十年。法案規定,公共事業項目必須從小型生產商處采購能源,這是所謂的合格設施(QF)。
為了讓QF項目從公用事業強制能源采購中受益,監管機構FERC建議將最高裝機量閾值從20MW調低至1MW。
律師們認為,在有組織的批發市場中,擬議的變更將使大多數公用事業公司免于從QF采購1MW以上的發電。
Akin Gump Strauss Hauer&Feld在最近的一份政策報告中表示:“高于1MW的QF項目不再被視為缺乏進入市場的非歧視性渠道。”
FERC指出,小型發電商現已“成熟”,因此采取這一舉措是合理的。小型發電商市場已經“獲得了改善,人們對這個市場的認識更加深入。”
“不再是新興行業”
美國光伏機構SEIA認為,對于保護獨立太陽能發電商免受某些公用事業公司的“壟斷”野心威脅而言, PURPA保護政策仍然 “至關重要”。數周以來,SEIA都在爭論這個問題。
在FERC提出新建議后,SEIA敦促FERC重新考慮新文件草案中“破壞最大的部分”。
SEIA監管事務副總裁Katherine Gensl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份提案并沒有關注PURPA確保競爭的目標,反而會發揮抑制競爭的作用并會強化公用事業公司的壟斷地位,從而讓客戶受損。”
多年來,FERC削弱可再生能源采購義務的意圖顯而易見。2016年,FERC首次對吉米·卡特時代的立法進行了審查并宣稱, “可再生能源已不是一種新興行業,不再需要PURPA的支持。”
上周,FERC提出的修訂版對QF項目提出了更多要求,它們必須證明項目具有商業可行性并提供財務支持證明才能被視為符合公用事業強制采購要求。
對于美國太陽能而言,PURPA遭遇的挫折標志著一個黯淡的轉折點。在此之前,美太陽能行業解決了與密歇根州一家公用事業公司的爭端,令一處多年來因法案義務陷入僵局的584MW光伏項目重獲新生。
美國太陽能機構SEIA上周表示,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最近提出的改革所謂《公共事業管理政策法案》(PURPA)的提議可能會阻礙競爭。
自1978年獲批以來,《公共事業管理政策法案》已經實施了數十年。法案規定,公共事業項目必須從小型生產商處采購能源,這是所謂的合格設施(QF)。
為了讓QF項目從公用事業強制能源采購中受益,監管機構FERC建議將最高裝機量閾值從20MW調低至1MW。
律師們認為,在有組織的批發市場中,擬議的變更將使大多數公用事業公司免于從QF采購1MW以上的發電。
Akin Gump Strauss Hauer&Feld在最近的一份政策報告中表示:“高于1MW的QF項目不再被視為缺乏進入市場的非歧視性渠道。”
FERC指出,小型發電商現已“成熟”,因此采取這一舉措是合理的。小型發電商市場已經“獲得了改善,人們對這個市場的認識更加深入。”
“不再是新興行業”
美國光伏機構SEIA認為,對于保護獨立太陽能發電商免受某些公用事業公司的“壟斷”野心威脅而言, PURPA保護政策仍然 “至關重要”。數周以來,SEIA都在爭論這個問題。
在FERC提出新建議后,SEIA敦促FERC重新考慮新文件草案中“破壞最大的部分”。
SEIA監管事務副總裁Katherine Gensl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份提案并沒有關注PURPA確保競爭的目標,反而會發揮抑制競爭的作用并會強化公用事業公司的壟斷地位,從而讓客戶受損。”
多年來,FERC削弱可再生能源采購義務的意圖顯而易見。2016年,FERC首次對吉米·卡特時代的立法進行了審查并宣稱, “可再生能源已不是一種新興行業,不再需要PURPA的支持。”
上周,FERC提出的修訂版對QF項目提出了更多要求,它們必須證明項目具有商業可行性并提供財務支持證明才能被視為符合公用事業強制采購要求。
對于美國太陽能而言,PURPA遭遇的挫折標志著一個黯淡的轉折點。在此之前,美太陽能行業解決了與密歇根州一家公用事業公司的爭端,令一處多年來因法案義務陷入僵局的584MW光伏項目重獲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