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源〔2019〕49號),明確了2019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政策。
文件及其附件二《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光伏方案》)設計的光伏發電競爭配置機制,體現了國家改革光伏發電管理機制的思路和行動,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政策進入新階段,將開啟市場良性發展新征程。
新機制立足當前,著眼長遠
全新系統性的機制首先立足當前。
“十三五”以來我國光伏發電新增和累計裝機、產業發展規模均居世界首位,在推動能源轉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以市場帶動產業發展、補貼資金、并網消納等方面也面臨挑戰。系統性新機制立足當前行業發展需求,通過競爭等市場化手段營造市場空間,引導產業良性發展。
機制設計更著眼于光伏發電的長遠發展。
雖然《光伏方案》是就做好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工作提出有關要求,但機制設計的多個方面,如項目分類管理、資金量入為出、市場競爭配置、全國統一排序、嚴格預警管理等,均表明這一創新政策并非僅僅考慮2019年的行業發展需求,而是從2019年到全面實現光伏發電去補貼之前,對需要國家電價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提出了總體思路、原則方式和相關要求。
根據2019年政策實施情況,細節和要求后續可以完善,后續年度資金規模可能調整,但機制總方向和思路是明確的。此外,通過深入分析可以看出,競爭配置、全國排序、修正電價、預警管理等機制關鍵點也可適用于光伏發電實現全面去補貼之后的階段。機制設計著眼長遠,考慮了政策的平滑過渡和銜接,以推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新思路明確方向,體現創新
政策思路主要是市場導向、競爭配置、以收定支、分類管理、穩中求進,其創新之處體現在以下方面。
機制方向:市場導向。
“十三五”以來國內光伏發電市場和產業規模迅速擴大,國家高質量發展要求、電力市場化改革等宏觀政策環境、光伏發電發展模式和面臨的問題挑戰都發生改變,原有的國家層面確定各地區年度發展規模、地方層面確定項目的管理模式已難以滿足新形勢和行業發展需要。
新機制的設計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市場化手段,實現項目規模和布局配置以及確定各項目電價補貼水平,提升補貼資金效率,充分體現了市場導向的政策管理思路。
政策手段:競爭配置。
自2016年國家要求對集中光伏電站實施地方競爭配置項目,但地方競爭配置加上國家為電價補貼“買單”的費用補償機制,造成降低補貼強度、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效果非常有限,分布式光伏也沒有建立市場競爭機制。
新機制考慮了光伏發電市場規模化發展基礎和條件,要求除光伏扶貧、戶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均須按照競爭配置方式,通過項目業主申報、競爭排序方式確定國家補貼項目及電價。
國家補貼資金優先用于電價補貼退坡力度大、能盡快實現平價的項目和地區,發揮國家補貼資金支持先進企業和引領補貼退坡、推進平價進程的作用。
競爭配置均由地方組織實施,地方應綜合考慮發展規劃、當地資源條件、監測預警、市場消納、建設成本等因素,制定適合本省的競爭配置工作方案,國家不出臺統一的競爭配置辦法,地方規范組織競爭配置,把預期上網電價作為主要競爭條件,并符合國家光伏發電價格政策規定。地方競爭配置后確定的項目,參加國家統一排序,原則上全國排序一年一次。
支持前提:以收定支。
2019年用于新安排的戶用光伏和補貼競價光伏項目資金規模是30億元,其中戶用光伏7.5億元,補貼競價光伏22.5億元。這部分電價補貼資金將來自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中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2019年征收增量,以收定支的方式一方面補貼來源更有保障,另一方面也將需要補貼的光伏發電市場規模由國家政策確定的方式,轉變為以一定的年度補貼總規模為前提、諸多開發企業參與、由市場確定規模總量的方式。
實施操作:分類管理。
綜合看《光伏方案》以及近期頒布的政策,光伏發電分類管理體現在兩個層級,第一層級是將光伏發電項目分為不需要國家補貼和需要國家補貼兩類,無補貼平價項目享受2019年1月頒布的平價政策,《光伏方案》規范的需要補貼的項目則在第二層級分為五類,并根據發展階段特點和需求,享受不同政策。
如光伏扶貧無論新老項目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戶用光伏資金切塊7.5億元,支持350萬千瓦戶用光伏項目并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即在達到350萬千瓦的累計新增并網容量后的下一個月月底前并網的戶用光伏,均可享受2019年戶用光伏補貼政策,且文件發布之前已建成并網但未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項目,也可享受該政策并納入350萬千瓦的規模范圍內,體現了對戶用光伏的支持;其他2019年新建和新并網的普通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均參與地方競爭配置和參加全國統一排序。
此外,《光伏方案》還明確了各類光伏發電存量(列入以往國家建設規模但未并網)項目適用的政策以及要求的并網期限等。
市場目標:穩中求進。
2019年國內光伏發電市場進入無補貼平價上網與享受國家補貼競爭配置、存量項目建設等多種項目模式并存的新階段,這也是逐步且希望平穩實現全面去補貼必經的過渡期。
新機制脈絡清晰,規則明確,市場可期。政策目標是穩市場穩預期,在上年的基礎上保持適度的發展速度,通過競價以合理的新增規模支撐上游制造業發展,促進行業的優勝劣汰,激勵降低成本和度電補貼。
從規模預期看,2019年戶用光伏、光伏扶貧、之前年度安排的光伏領跑項目并網規模預期在1000萬千瓦以上,競價項目規模取決于所有參與競價業主,個人預期對應的規模可能在3000萬千瓦左右,再加上5月份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光伏無補貼平價項目400多萬千瓦,就可以基本實現穩中求進的目標。
同時,新政策下預期存量項目、戶用光伏、平價項目、競價項目將分別相對集中在2019年不同時間段建設和并網,這樣對光伏產品和工程建設、并網等服務的需求會分散在不同時間段,不會過于集中,避免因供求關系變化引起價格過大波動、改變競價項目條件和影響項目建設進程。
文件及其附件二《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光伏方案》)設計的光伏發電競爭配置機制,體現了國家改革光伏發電管理機制的思路和行動,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政策進入新階段,將開啟市場良性發展新征程。
新機制立足當前,著眼長遠
全新系統性的機制首先立足當前。
“十三五”以來我國光伏發電新增和累計裝機、產業發展規模均居世界首位,在推動能源轉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以市場帶動產業發展、補貼資金、并網消納等方面也面臨挑戰。系統性新機制立足當前行業發展需求,通過競爭等市場化手段營造市場空間,引導產業良性發展。
機制設計更著眼于光伏發電的長遠發展。
雖然《光伏方案》是就做好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工作提出有關要求,但機制設計的多個方面,如項目分類管理、資金量入為出、市場競爭配置、全國統一排序、嚴格預警管理等,均表明這一創新政策并非僅僅考慮2019年的行業發展需求,而是從2019年到全面實現光伏發電去補貼之前,對需要國家電價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提出了總體思路、原則方式和相關要求。
根據2019年政策實施情況,細節和要求后續可以完善,后續年度資金規模可能調整,但機制總方向和思路是明確的。此外,通過深入分析可以看出,競爭配置、全國排序、修正電價、預警管理等機制關鍵點也可適用于光伏發電實現全面去補貼之后的階段。機制設計著眼長遠,考慮了政策的平滑過渡和銜接,以推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新思路明確方向,體現創新
政策思路主要是市場導向、競爭配置、以收定支、分類管理、穩中求進,其創新之處體現在以下方面。
機制方向:市場導向。
“十三五”以來國內光伏發電市場和產業規模迅速擴大,國家高質量發展要求、電力市場化改革等宏觀政策環境、光伏發電發展模式和面臨的問題挑戰都發生改變,原有的國家層面確定各地區年度發展規模、地方層面確定項目的管理模式已難以滿足新形勢和行業發展需要。
新機制的設計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市場化手段,實現項目規模和布局配置以及確定各項目電價補貼水平,提升補貼資金效率,充分體現了市場導向的政策管理思路。
政策手段:競爭配置。
自2016年國家要求對集中光伏電站實施地方競爭配置項目,但地方競爭配置加上國家為電價補貼“買單”的費用補償機制,造成降低補貼強度、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效果非常有限,分布式光伏也沒有建立市場競爭機制。
新機制考慮了光伏發電市場規模化發展基礎和條件,要求除光伏扶貧、戶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均須按照競爭配置方式,通過項目業主申報、競爭排序方式確定國家補貼項目及電價。
國家補貼資金優先用于電價補貼退坡力度大、能盡快實現平價的項目和地區,發揮國家補貼資金支持先進企業和引領補貼退坡、推進平價進程的作用。
競爭配置均由地方組織實施,地方應綜合考慮發展規劃、當地資源條件、監測預警、市場消納、建設成本等因素,制定適合本省的競爭配置工作方案,國家不出臺統一的競爭配置辦法,地方規范組織競爭配置,把預期上網電價作為主要競爭條件,并符合國家光伏發電價格政策規定。地方競爭配置后確定的項目,參加國家統一排序,原則上全國排序一年一次。
支持前提:以收定支。
2019年用于新安排的戶用光伏和補貼競價光伏項目資金規模是30億元,其中戶用光伏7.5億元,補貼競價光伏22.5億元。這部分電價補貼資金將來自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中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2019年征收增量,以收定支的方式一方面補貼來源更有保障,另一方面也將需要補貼的光伏發電市場規模由國家政策確定的方式,轉變為以一定的年度補貼總規模為前提、諸多開發企業參與、由市場確定規模總量的方式。
實施操作:分類管理。
綜合看《光伏方案》以及近期頒布的政策,光伏發電分類管理體現在兩個層級,第一層級是將光伏發電項目分為不需要國家補貼和需要國家補貼兩類,無補貼平價項目享受2019年1月頒布的平價政策,《光伏方案》規范的需要補貼的項目則在第二層級分為五類,并根據發展階段特點和需求,享受不同政策。
如光伏扶貧無論新老項目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戶用光伏資金切塊7.5億元,支持350萬千瓦戶用光伏項目并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即在達到350萬千瓦的累計新增并網容量后的下一個月月底前并網的戶用光伏,均可享受2019年戶用光伏補貼政策,且文件發布之前已建成并網但未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項目,也可享受該政策并納入350萬千瓦的規模范圍內,體現了對戶用光伏的支持;其他2019年新建和新并網的普通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均參與地方競爭配置和參加全國統一排序。
此外,《光伏方案》還明確了各類光伏發電存量(列入以往國家建設規模但未并網)項目適用的政策以及要求的并網期限等。
市場目標:穩中求進。
2019年國內光伏發電市場進入無補貼平價上網與享受國家補貼競爭配置、存量項目建設等多種項目模式并存的新階段,這也是逐步且希望平穩實現全面去補貼必經的過渡期。
新機制脈絡清晰,規則明確,市場可期。政策目標是穩市場穩預期,在上年的基礎上保持適度的發展速度,通過競價以合理的新增規模支撐上游制造業發展,促進行業的優勝劣汰,激勵降低成本和度電補貼。
從規模預期看,2019年戶用光伏、光伏扶貧、之前年度安排的光伏領跑項目并網規模預期在1000萬千瓦以上,競價項目規模取決于所有參與競價業主,個人預期對應的規模可能在3000萬千瓦左右,再加上5月份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光伏無補貼平價項目400多萬千瓦,就可以基本實現穩中求進的目標。
同時,新政策下預期存量項目、戶用光伏、平價項目、競價項目將分別相對集中在2019年不同時間段建設和并網,這樣對光伏產品和工程建設、并網等服務的需求會分散在不同時間段,不會過于集中,避免因供求關系變化引起價格過大波動、改變競價項目條件和影響項目建設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