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新京報記者自全國企業破產重整信息系統獲悉,海潤光伏又一子公司奧特斯維能源破產清算。
4月24日,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585破申6號民事裁定書,受理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對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近年來,在債務危機的背景下,海潤光伏遭遇停產、欠薪、訴訟等一系列危機。
2018年底,江陰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昆山良品絲印器材有限公司對江陰鑫輝太陽能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今年3月,海潤光伏表示,2018年,公司生產制造業務陸續停產,尤其是光伏行業“5?31政策”后,代工業務也全面停止,由于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兩家全資子公司先后被法院裁定破產清算,受這些因素的影響,公司預計2018年度形成虧損25億至37億元。
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也是海潤光伏子公司,此番破產清算與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有關。
太倉市法院表示,執行過程中,經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同意,本院執行庭于2019年3月13日決定將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2019年3月15日,本院對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一案予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本案現已審查完畢。
法院查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經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于2018年3月28日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一、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結欠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貨款235075元,自2018年5月起至8月止每月15日前各給付50000元,余款35075元于2018年9月15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費2413元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已預交,由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負擔,于2018年9月15日前給付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三、如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足額履行付款義務,則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有權就貨款235075元中未履行部分、案件受理費2413元一并向法院申請執行。因被申請人未按照調解書內容履行付款義務,2018年7月3日,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至今未獲清償。
奧特斯維能源于2009年12月25日成立,注冊地位于太倉市,注冊資本88800萬元,目前已停止經營。
根據執行部門調查,截至2019年3月,奧特斯維能源在全國范圍內涉及多起訴訟及執行案件,債務總額超過10億元。
奧特斯維能源的主要資產狀況如下:1、位于太倉市浮橋鎮安江路69號的工業用地及宗地內的9幢建筑物已于2018年11月15日被本院司法拍賣,成交價12978672元,拍賣款已用于清償債務;2、位于太倉市港口開發區平江路88號的工業用地、地上房產及附屬物,本院執行部門于2018年7月委托評估,評估價258540600元,該宗土地及房產已被設定抵押權;3、存放于太倉市港口開發區平江路88號場地內的一批機器設備,其中部分設備已設立抵押權,部分設備為融資租賃物;4、被申請人持有江蘇民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5400萬股份,股權價值約214000000元。
太倉市法院認為:被申請人奧特斯維能源是依法成立的企業法人,破產主體資格適格。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奧特斯維能源依法享有債權,經強制執行,至今未獲清償。奧特斯維能源已停止經營,涉及多起訴訟及執行案件,債務規模巨大,其名下資產明顯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具備破產原因。據此,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4月24日,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585破申6號民事裁定書,受理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對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近年來,在債務危機的背景下,海潤光伏遭遇停產、欠薪、訴訟等一系列危機。
2018年底,江陰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昆山良品絲印器材有限公司對江陰鑫輝太陽能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今年3月,海潤光伏表示,2018年,公司生產制造業務陸續停產,尤其是光伏行業“5?31政策”后,代工業務也全面停止,由于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兩家全資子公司先后被法院裁定破產清算,受這些因素的影響,公司預計2018年度形成虧損25億至37億元。
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也是海潤光伏子公司,此番破產清算與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有關。
太倉市法院表示,執行過程中,經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同意,本院執行庭于2019年3月13日決定將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2019年3月15日,本院對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一案予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本案現已審查完畢。
法院查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經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于2018年3月28日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一、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結欠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貨款235075元,自2018年5月起至8月止每月15日前各給付50000元,余款35075元于2018年9月15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費2413元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已預交,由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負擔,于2018年9月15日前給付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三、如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足額履行付款義務,則上海開若納科技有限公司有權就貨款235075元中未履行部分、案件受理費2413元一并向法院申請執行。因被申請人未按照調解書內容履行付款義務,2018年7月3日,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至今未獲清償。
奧特斯維能源于2009年12月25日成立,注冊地位于太倉市,注冊資本88800萬元,目前已停止經營。
根據執行部門調查,截至2019年3月,奧特斯維能源在全國范圍內涉及多起訴訟及執行案件,債務總額超過10億元。
奧特斯維能源的主要資產狀況如下:1、位于太倉市浮橋鎮安江路69號的工業用地及宗地內的9幢建筑物已于2018年11月15日被本院司法拍賣,成交價12978672元,拍賣款已用于清償債務;2、位于太倉市港口開發區平江路88號的工業用地、地上房產及附屬物,本院執行部門于2018年7月委托評估,評估價258540600元,該宗土地及房產已被設定抵押權;3、存放于太倉市港口開發區平江路88號場地內的一批機器設備,其中部分設備已設立抵押權,部分設備為融資租賃物;4、被申請人持有江蘇民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5400萬股份,股權價值約214000000元。
太倉市法院認為:被申請人奧特斯維能源是依法成立的企業法人,破產主體資格適格。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奧特斯維能源依法享有債權,經強制執行,至今未獲清償。奧特斯維能源已停止經營,涉及多起訴訟及執行案件,債務規模巨大,其名下資產明顯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具備破產原因。據此,法院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