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公示了當地“十二五”以來的光伏項目信息。根據公示結果,“十二五”以來,安徽省內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未開工的光伏項目裝機容量約1231萬千瓦。其中,備案文件時間已超過兩年的項目裝機容量約906萬千瓦。此外,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已開工項目裝機容量達到224萬千瓦。至此,在全國范圍內,已有超過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示了當地“十二五”以來不同類型光伏項目的基本情況。
根據2018年9月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的《關于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下稱《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需要重點梳理的光伏發電項目主要有五類:已備案且已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含不限規模項目)但未開工的項目、已備案且已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含不限規模項目)已開工項目、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且尚未開工項目、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但已開工的項目、已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但未備案也未開工的項目。
在上述五類項目中,據記者了解,已備案的無指標在建和待建項目是行業普遍關注的焦點。綜合目前已公示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信息,已備案的無指標在建和待建光伏項目已超過47.39GW。其中,開工在建項目超過11.17GW,未開工待建項目36.22GW。國內某光伏開發企業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全國范圍內,已備案但無指標的光伏項目總規模將遠超50GW。
“據了解,已經獲得指標的項目確實有一部分沒有開工。其中,分布式項目特別是自然人備案的分布式項目存在資金缺乏、屋頂不符合建設要求等現象。集中式項目中,部分企業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取消了建設。”西北某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與這些已納入國家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的項目相比,更多的無指標項目無論開工與否,大部分都在急切等待新一輪的國家政策。“特別是已經開工的在建項目,進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的愿望是非常強烈的,希望獲得一個‘合法身份’,這樣無論是在后期并網還是與金融機構開展合作都更有底氣。”
的確,在本次“摸底排查”中,與風電項目相比,光伏項目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上述負責人坦言:“按照《通知》的要求,風電項目下一步怎么走都是明明白白的。比如已經核準但超過兩年未開工而且沒有按要求辦理延期的,核準文件就要作廢了。而且已核準、未開工的項目,業主單位要作出承諾是否繼續建設,如果不再建設就要廢止,要繼續建設的還要承諾開工的時間節點。不同類型都有明確的說明,但是就光伏沒有這么明白了。”
根據《通知》,在五類光伏項目中,符合國家政策的未開工項目,只要求項目單位明確是否繼續建設,但并未對擬開工時間做出要求。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項目,則提出要依法依規予以妥善處理。“如何處理,怎樣算妥善,都沒有說清楚。很多企業也都在觀望。”上述負責人表示。
按照國家能源局相關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風電、光伏項目梳理以及報送工作應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但截至目前,仍有河南、浙江、青海、湖南等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未進行公示。
記者從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了解到,目前,絕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完成梳理和統計工作。剩余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公示工作將在最近幾天內陸續完成。對于已經備案但沒有進入規模指標的光伏項目下一步如何處理,有關司局還在進一步研究中,相關工作正在推進。
根據2018年9月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的《關于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下稱《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需要重點梳理的光伏發電項目主要有五類:已備案且已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含不限規模項目)但未開工的項目、已備案且已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含不限規模項目)已開工項目、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且尚未開工項目、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但已開工的項目、已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但未備案也未開工的項目。
在上述五類項目中,據記者了解,已備案的無指標在建和待建項目是行業普遍關注的焦點。綜合目前已公示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信息,已備案的無指標在建和待建光伏項目已超過47.39GW。其中,開工在建項目超過11.17GW,未開工待建項目36.22GW。國內某光伏開發企業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全國范圍內,已備案但無指標的光伏項目總規模將遠超50GW。
“據了解,已經獲得指標的項目確實有一部分沒有開工。其中,分布式項目特別是自然人備案的分布式項目存在資金缺乏、屋頂不符合建設要求等現象。集中式項目中,部分企業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取消了建設。”西北某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與這些已納入國家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的項目相比,更多的無指標項目無論開工與否,大部分都在急切等待新一輪的國家政策。“特別是已經開工的在建項目,進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的愿望是非常強烈的,希望獲得一個‘合法身份’,這樣無論是在后期并網還是與金融機構開展合作都更有底氣。”
的確,在本次“摸底排查”中,與風電項目相比,光伏項目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上述負責人坦言:“按照《通知》的要求,風電項目下一步怎么走都是明明白白的。比如已經核準但超過兩年未開工而且沒有按要求辦理延期的,核準文件就要作廢了。而且已核準、未開工的項目,業主單位要作出承諾是否繼續建設,如果不再建設就要廢止,要繼續建設的還要承諾開工的時間節點。不同類型都有明確的說明,但是就光伏沒有這么明白了。”
根據《通知》,在五類光伏項目中,符合國家政策的未開工項目,只要求項目單位明確是否繼續建設,但并未對擬開工時間做出要求。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項目,則提出要依法依規予以妥善處理。“如何處理,怎樣算妥善,都沒有說清楚。很多企業也都在觀望。”上述負責人表示。
按照國家能源局相關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風電、光伏項目梳理以及報送工作應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但截至目前,仍有河南、浙江、青海、湖南等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未進行公示。
記者從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了解到,目前,絕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完成梳理和統計工作。剩余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公示工作將在最近幾天內陸續完成。對于已經備案但沒有進入規模指標的光伏項目下一步如何處理,有關司局還在進一步研究中,相關工作正在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