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產業想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要加快破除一些頑疾。這些頑疾已經成為光伏產業長期健康發展的障礙。究竟該如何清除光伏產業長期健康發展的障礙,光伏行業從業者的一些建議也許可以給政策決策提供些許參考。
光電消納需要三方合力
光伏發電消納是一個系統性問題,涉及電源、電網、用電負荷和用電積極性等多方面問題。加快解決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消納問題,一直是行業的焦點。從企業的角度看,光伏發電消納的難點在哪里?應從哪些方面解決?
賽維太陽能科技集團總裁兼CEO甘勝泉表示,需要政策、企業和用戶三方面的合力加以解決。首先,在平價上網時代前還是需要政策大力助推,比如政策鼓勵光伏發電企業加大技術進步,持續降低發電成本,讓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覺得“賣的有利”“買的劃算”“用的實惠”,三方共贏;政策鼓勵電網公司積極建設智能電網、改造電力系統,以適應大規模光伏發電的接入;盡快出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明確光伏電力的市場及消費比例等。
“一是以光伏為代表的清潔能源都需要面對的問題,資源和需求逆向分布,大規模的電站建設一般需要寬闊的土地資源,用電負荷的城市地區寸土寸金,更加適合小型電站項目建設,難以大規模化建設;二是清潔能源高速發展與近年來用電增速不匹配,近年來在國家政策的積極支持下,清潔能源特別是風電、光伏發電的裝機整體保持著較快的增長速度,遠超全社會用電量的增速,供需不匹配問題造成了較大的消納壓力;三是風電、光伏發電的出力受自然條件影響,存在比較大的波動性,大規模并網后,給電力系統的調度運行帶來了較大挑戰。目前我國電力系統尚不完全適應如此大規模波動性新能源的接入。”蘇美達集團總經理蔡濟波說。
蔡濟波建議,綜合以上因素,應該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遠離城市地區的電站電力輸出問題;另一方面提升系統的清潔能源消納能力和調節能力,根據不同清潔能源的發電特性,加強多種清潔能源間的互補;消費者方面,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提高清潔能源的普及率。
蔡濟波同時表示,就企業而言,應該主要靠技術進步促進光伏發電成本持續下降,讓用戶愿意消費、消費得起;同樣靠技術進步提升光伏發電的功率預測水平,為調度機構優化調度運行方式提供保障。電力用戶也要樹立綠色消費理念、優先選用積極消費光伏電力,為光伏發電消納、節能減排作出社會公民應作的貢獻。
多途徑解決補貼拖欠和稅費負擔
隨著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的不斷增加以及部分環節電價附加沒有足額征收等原因,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缺口持續加大。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超過1400億元,其中光伏行業缺口超過600億元。補貼資金缺口巨大及撥放不及時,已嚴重制約了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并且嚴重影響電站投資商的生存與發展。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認為,國家補貼目錄確認周期和發放周期冗長,申報程序繁瑣。從申報到資金撥付時間跨度長達一年甚至兩年以上,加重了拖欠問題。可再生能源補貼第7批目錄僅收錄了2016年3月底之前并網的光伏發電項目,且目前補貼資金還未到位,嚴重造成了項目電站運營商的資金緊張問題。2018年“531政策”后,光伏項目已經進入無補貼或者按補貼額定光伏裝機量的新階段,新項目不會增加補貼缺口,因此需要國家一次性解決歷史補貼的問題。
南存輝建議,簡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和補貼申報、審批、撥付方式,縮短補貼發放周期,同時免除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征收、發放過程中的各種稅費,以真正減輕企業的負擔。盡快出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建立綠證市場,啟動綠色電力證書強制性約束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彌補資金缺口。出臺配套政策,鼓勵裝機容量較大的企業發行綠債,對拖欠補貼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處理,減輕企業資金壓力。財政部發行補貼式國債,既能解決補貼資金來源,也提升金融機構對光伏產業的信用評級,帶動更多資金解決補貼拖欠問題。
晶科能源CEO陳康平認為,在充分發掘現有政策潛力,適當提高現有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加強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征收和使用過程中的監管的同時,調整已有補貼的結構比例,促進多種能源平衡發展。建議財政部出臺配套政策,加大力度來兌付累計欠補貼。
陳康平建議,減少對燃煤發電企業的上述相關附加補貼,并將歸集的相關資金改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產業發展,彌補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等支持資金的不足。此外,還應該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并保證全部電量足額征收。
而在減輕光伏發電企業稅費負擔方面,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認為,目前根據現行上網電價結合光伏發電項目數據平均測算,企業實際繳納的度電增值稅達到6分到8分。企業獲得貸款后,作為成本很大占比的利息完全不能抵扣增值稅。建議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稅范圍。
南存輝建議,盡快下發《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涉企稅費負擔的通知》的文件,或者根據國家現行的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結合光伏發電企業光伏方陣用地的實際情況,盡快明確光伏方陣用地適用的優惠政策。
光電消納需要三方合力
光伏發電消納是一個系統性問題,涉及電源、電網、用電負荷和用電積極性等多方面問題。加快解決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消納問題,一直是行業的焦點。從企業的角度看,光伏發電消納的難點在哪里?應從哪些方面解決?
賽維太陽能科技集團總裁兼CEO甘勝泉表示,需要政策、企業和用戶三方面的合力加以解決。首先,在平價上網時代前還是需要政策大力助推,比如政策鼓勵光伏發電企業加大技術進步,持續降低發電成本,讓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覺得“賣的有利”“買的劃算”“用的實惠”,三方共贏;政策鼓勵電網公司積極建設智能電網、改造電力系統,以適應大規模光伏發電的接入;盡快出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明確光伏電力的市場及消費比例等。
“一是以光伏為代表的清潔能源都需要面對的問題,資源和需求逆向分布,大規模的電站建設一般需要寬闊的土地資源,用電負荷的城市地區寸土寸金,更加適合小型電站項目建設,難以大規模化建設;二是清潔能源高速發展與近年來用電增速不匹配,近年來在國家政策的積極支持下,清潔能源特別是風電、光伏發電的裝機整體保持著較快的增長速度,遠超全社會用電量的增速,供需不匹配問題造成了較大的消納壓力;三是風電、光伏發電的出力受自然條件影響,存在比較大的波動性,大規模并網后,給電力系統的調度運行帶來了較大挑戰。目前我國電力系統尚不完全適應如此大規模波動性新能源的接入。”蘇美達集團總經理蔡濟波說。
蔡濟波建議,綜合以上因素,應該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遠離城市地區的電站電力輸出問題;另一方面提升系統的清潔能源消納能力和調節能力,根據不同清潔能源的發電特性,加強多種清潔能源間的互補;消費者方面,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提高清潔能源的普及率。
蔡濟波同時表示,就企業而言,應該主要靠技術進步促進光伏發電成本持續下降,讓用戶愿意消費、消費得起;同樣靠技術進步提升光伏發電的功率預測水平,為調度機構優化調度運行方式提供保障。電力用戶也要樹立綠色消費理念、優先選用積極消費光伏電力,為光伏發電消納、節能減排作出社會公民應作的貢獻。
多途徑解決補貼拖欠和稅費負擔
隨著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的不斷增加以及部分環節電價附加沒有足額征收等原因,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缺口持續加大。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超過1400億元,其中光伏行業缺口超過600億元。補貼資金缺口巨大及撥放不及時,已嚴重制約了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并且嚴重影響電站投資商的生存與發展。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認為,國家補貼目錄確認周期和發放周期冗長,申報程序繁瑣。從申報到資金撥付時間跨度長達一年甚至兩年以上,加重了拖欠問題。可再生能源補貼第7批目錄僅收錄了2016年3月底之前并網的光伏發電項目,且目前補貼資金還未到位,嚴重造成了項目電站運營商的資金緊張問題。2018年“531政策”后,光伏項目已經進入無補貼或者按補貼額定光伏裝機量的新階段,新項目不會增加補貼缺口,因此需要國家一次性解決歷史補貼的問題。
南存輝建議,簡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和補貼申報、審批、撥付方式,縮短補貼發放周期,同時免除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征收、發放過程中的各種稅費,以真正減輕企業的負擔。盡快出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建立綠證市場,啟動綠色電力證書強制性約束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彌補資金缺口。出臺配套政策,鼓勵裝機容量較大的企業發行綠債,對拖欠補貼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處理,減輕企業資金壓力。財政部發行補貼式國債,既能解決補貼資金來源,也提升金融機構對光伏產業的信用評級,帶動更多資金解決補貼拖欠問題。
晶科能源CEO陳康平認為,在充分發掘現有政策潛力,適當提高現有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加強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征收和使用過程中的監管的同時,調整已有補貼的結構比例,促進多種能源平衡發展。建議財政部出臺配套政策,加大力度來兌付累計欠補貼。
陳康平建議,減少對燃煤發電企業的上述相關附加補貼,并將歸集的相關資金改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產業發展,彌補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等支持資金的不足。此外,還應該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并保證全部電量足額征收。
而在減輕光伏發電企業稅費負擔方面,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認為,目前根據現行上網電價結合光伏發電項目數據平均測算,企業實際繳納的度電增值稅達到6分到8分。企業獲得貸款后,作為成本很大占比的利息完全不能抵扣增值稅。建議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稅范圍。
南存輝建議,盡快下發《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涉企稅費負擔的通知》的文件,或者根據國家現行的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結合光伏發電企業光伏方陣用地的實際情況,盡快明確光伏方陣用地適用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