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印發了《2019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提出,2019年全國標準化工作主要包括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建設更加科學合理的標準體系;全面提升標準水平,建設更加先進適用的標準體系;著力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建設更高效能的標準體系;大力推進國際標準化工作,建設更加開放兼容的標準體系;提升標準化基礎能力水平,建設更加保障有力的標準體系等五大方面。《2019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全文如下:
2019年是建國7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之年,是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第三階段開局之年,也是標準體系建設之年。今年標準化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戰略引領、法治先行,堅持改革創新、協同推進,堅持科學管理、服務發展,以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為中心,持續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著力提升標準化水平,不斷完善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加強標準化支撐保障,為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作出新貢獻。
一、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建設更加科學合理的標準體系
(一)扎實推進“中國標準2035”研究。
1.充分發揮中國工程院國家高端智庫作用,吸收更多科技、產業、社會治理等方面專家深度參與研究,加強項目研討交流。
2.充分聽取政府部門、行業組織、科研院所、企業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強化與國際國外標準化組織機構的交流研討。
3.基于項目研究成果,抓緊編制標準化戰略綱領性文件。
(二)持續推進國家標準精簡優化。
4.加強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管理,健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和實施監督工作體制機制。
5.推動強制性國家標準“取消條文強制實施全文強制”“不再署名起草單位和起草人”“標準中增設實施信息反饋渠道”等改革舉措。
6.大力推進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推動仍需強制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整合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7.按照“優化結構、嚴控增量,減少存量”的原則,加大推薦性國家標準整合修訂力度,在技術成熟度高、市場競爭充分、行業自律較好的領城,探索推動一般性產品標準退出國家標準序列,優化國家標準體系結構,研究推進推薦性國家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署名制度改革,增強推薦性國家標準公益屬性。
(三)改進加強行業標準管理。
8.加快完善各行業的標準管理制度,健全涵蓋行業標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機制。
9.建立健全行業標準監督評價機制,適時組織開展行業標準監督評價工作。
10.組織開展行業標準自查清理工作,加強行業樣準復審修訂,推動跨部門和跨行業的基礎、通用標準盡快轉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
11.開展具備相應條件的學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團體承接行業標準轉化團體標準的試點。
12.嚴格落實行業標準備案職責,優化行業標準備案流程,升級行業標準備案管理系統,加強行業標準備案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強化行業標準監督、復審機制建設,增強行業標準與國家標準的協調性。
(四)持續強化地方標準管理。
13.健全地方標準管理制度,特別是要加快建立設區的市地方標準管理制度。
14.依法限定地方標準的制定范圍,防止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圍繞地方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實將標準化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不斷提升地方標準化管理水平,組織開展地方標準制修訂,不斷優化地方標準體系。
15.加快推進浙江、山西等5省3市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做好試點工作的評估、檢查和總結,確保階段任務目標完成。
16.進一步推進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標準化協同發展,積極推進建立涵蓋規劃、建設、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的雄安標準體系。
17.深入指進百城千業萬企對標達標提升專項行動,啟動第三批城市試點,協調推動行業協會、標準化研究和服務機構、檢驗檢測機構、企業等廣泛參與,發布對標達標報告。加強對標達標提升專項行動與企業標準“領地者”、采用國際標準等工作的有效銜接。
(五)充分激發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的活力。
18.加強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監督管理的頂層設計和具體實施,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地方、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積極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查處力度。
19.持續推動實施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激勵市場主體提升標準質量和水平,引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
20.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推進團體標準良好行為評價,深入推進團體標準試點,加強對試點的指導和協調,加快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模式,培育優秀團體標準制定者。
21.確定并公布2019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鼓勵更多的權威技術機構進行企業標準水平評估,發布企業標準排行榜,推出2019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推進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價和第三方評估。
(六)扎實推進標準化軍民融合。
22.推動制定實施《關干進一步加強標準化軍民融合工作的意見》,加強標準化軍民融合政策引導。
23.強化軍民標準通用化工程牽引,部署開展重點領域標準化軍民融合及通用標準研究,推動國防和軍隊建設積極采用民用標準,將先進適用的軍用標準轉化為民用標準,加強軍民通用國家標準制定。
24.在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建設中,進一步發揮標準化的支撐作用。
25.加強軍民標準化資源共建共享,完善軍民標準信息資源交換共享機制,推進軍民標準化技術組織融合,吸收國防和軍隊方面專家參加民口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探索建立軍民標準化技術組織溝通長效機制。
二、全面提升標準水平,建設更加先進適用的標準體系
(一)著力構建農業農村標準體系。
26.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增加優質農產品供給,以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及其風險評估、農產品質量分等分級、農產品流通與農資供應管理評價、高標準農田建設、改善農村金融支付環境等為重點,著力構建全要素、全鏈條、多層次的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健全農村金融支付相關標準。
27.以助力產業扶貧為重點,圍繞貧困識別、精準幫扶和脫貧保障等環節,進一步完善精準扶貧標準體系。
28.圍繞建設美麗宜居村莊,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政革標準化工作,推進農村垃圾污水處理、村容村貌質量、農村廁所建設和改造等重點領域標準制定,構建農村人居環境標準體系。
29.圍繞鄉村治理,推進村務公開、農村警務,農村消防等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初步構建現代鄉村治理標準體系。
30.聚焦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補齊農村公共服務短板,加強鄉村就業服務、農村養老和農村防災減災等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
31.深入開展新型城鎮化標準化試點工作,加快村莊規劃及鄉鎮等國土空間規劃、新型城市建設等重點領域標準制定,不斷完善新型城鎮化標準體系。
32.針對農業生產生活社會化服務,加強代種代收、統防統治、為農服務中心、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重點領域標準制定,不斷完善農業社會服務標準體系。
(二)完善食品消費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33.按照“最嚴謹的標準”要求,在兒童用品、家用電器、家具、化妝品等領域,加快制定一批覆蓋面廣、適用性強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同步推進與強制性標準協調配套的推薦性標準研制。探索開展食品消費品追溯標準化試點。
34.開展食品質量國家標準清理工作,構建食品質量標準體系,制定引領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國家標準。
35.落實《消費品標準和質量提升規劃(2016一2020年)》,持續推進消費品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評估工作,瞄準國際標準提高我國消費品質量水平。加快構建消費需求旺盛的新型消費品標準體系。結合消費細分市場發展趨勢,開展個性定制消費標準化工作,推動智能家居、智能產品、智慧家庭等領城標準制定,完善綠色產品標準體系,以標準升級助推消費升級。
(三)加強建設制造業標準體系。
36.落實《裝備制造業標準化和質量提升規劃》,加快完善工業基礎、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等重點領域標準體系,推動質量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基本接軌,大幅提升裝備制造業標準整體水平,重點領域國際標準轉化率力爭達到90%。
37.開展國家高端裝備標準化試點,制定高端裝備和關鍵零部件基礎共性標準,優化制造業高端化標準體系。
38.分領域實施新產業標準領航工程,進一步健全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體系,重點在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增材制造、基礎化工原料和高端專用化學品等領域研制一批領航標準,規范和引領新產業健康發展。
39.完善光伏光熱、風能、核電、氫能與燃料電池、電力儲能等新能源綜合利用標準體系,智能電網、能源互聯網、特高壓電力傳輸等能源傳輸標準體系,以及直流配電、電力需求側響應等能源節約高效利用技術及裝備標準體系。
40.加快完善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物聯網、大數據、網絡安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車聯網等新一代信總技術標準體系,加強工業互聯網、機器人、兩化融合管理等標準體系建設和應用,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
41.提升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管理等方面標準水平,制定一批化解產能過剩標準,發揮節能、環保、質量、安全標準的約束性作用,推動傳統產業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
(四)加快健全現代服務業標準體系。
42.制定加強服務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重點解決服務業標準缺失問題。
43.修訂《服務業組織標準化工作指南》等基礎通用標準,滿足服務業快速發展對標準化的需求。
44.實施服務質量安全標準守底計劃,重點抓好養老機構安全、教育裝備、物資儲備、應急保障、金融風險防范、全民健身工程器材安全等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充分發揮強制性標準在保障服務基本安全方面的作用。
45.實施消費升級標準引領計劃,重點完善家政、旅游、文體、養老、休閑等服務消費領域標準體系,支撐服務消費提質擴容。推動物流、儲備、多式聯運、會展等行業、融合性強領域的標準制修訂,帶動相關產業轉型升級。
46.實施服務新業態標準補位計劃,重點支持新興服務領域開展標準化基礎研究和急需標準研制。
47.發揮好標準委消費者政策委員會作用,探索將服務業標準更好地融入市場綜合監管體系,發揮標準規制、信用監管、風險監測、品牌培育、質量擔保等綜合效能,推動更多中國服務品牌享譽世界。
(五)建立健全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標準體系。
48.制定《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工作指南》系列國家標準,為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工作提供指引。
49.按照政府兜底保障、資源優化配置、服務公平普惠、管理高效透明的要求,系統梳理并修訂完善現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
50.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優軍、就業服務和文體服務保障的總體要求,查缺補漏、急用先行,下達一批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制修訂項目,為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奠定基礎。
51.圍繞行政執法、社會治安、司法鑒定等社會事業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制定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相銜接的技術標準。
52.加快推進應急管理標準體系建設,重點制定一批風險評估、隱患治理、檢測預警、應急資源建設及管理、應急通信與信息、應急組織與指揮、應急培訓與演練等關鍵基礎標準。
(六)加強營商環境標準體系建設。
53.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基礎上,開展營商環境相關標準要素提煉分析工作,適時啟動營商環境評價標準研制,以優化市場準入環境、公平競爭環境和消費環境為目標,逐步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評價標準體系。
54.繼續完善行政審批標準體系,盡快啟動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修訂工作,持續推動優化行政審批流程。
55.推動政務服務領域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制定《政務服務中心滿意度測評規范》等國家標準,開展支撐“放管服”改革、互聯網+政務服務等領域標準預研。
56.推進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建設,在扶貧救災、義務教育、安全生產等26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領域經驗總結基礎上,加快制定基層政務公開指南,推動行政機關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
57.進一步提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物品編碼創新服務能力,持續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積極探索物品編碼工作與新技術的結合,拓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物品編碼工作新領城。
(七)建立和完善生態文明建設標準體系。
58.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標準體系發展行動指南(2018-2020年)》,組織下達專項計劃,持續加強國土空間規劃、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能源資源節約與利用、綠色生產與消費、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等重點領域國家標準制修訂,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建設標準體系。
59.在浙江湖州、福建、江西、貴州、海南等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中,突出標準化基礎性、戰略性、引領性作用,加強富有各地特色生態文明標準體系建設。
60.加快能效、能耗、水效等強制性國家標準更新升級,不斷提高準入門檻,倒逼創新技術應用,提升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嚴守資源能源消耗上限。
61.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提高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水平,完善治理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相關的標準體系,嚴守生態環境質量底線。
62.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領域標準體系建設,加快生態安全、生態保護紅線、生物多樣性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礦山生態修復、國土綜合整治、海洋生態修復等領域標準制修訂。
63.加強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等行業資源再生與綜合利用標準體系建設,促進資源節約與高效利用。
三、著力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建設更高效能的標準體系
(一)多措并舉促進標準有效實施。
64.加強各類標準化試點示范統一布局,建立覆蓋行業、地方的網格化試點示范推廣體系。
65.制定《加強標準宣貫與實施的意見》,明確未來3年標準宣貫與實施的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領域。按照“誰提出、誰宣傳、誰組織實施”的原則,落實政府主導制定標準實施的主體責任。積極探索標準宣貫策劃與標準審查同步,提高標準宣貫的廣泛性和時效性。
66.強化標準制定部門與實施監督部門聯動,把標準宣貫融入到監督抽查、執法檢查、認證認可、檢驗檢測、信用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工作中,特別是將標準解讀納入執法人員業務培訓課程中,提高標準應用效果。
67.探索標準化宣傳新方法、新模式,提升全社會標準化意識,特別是增強消費者在消費選擇、消費維權中應用標準的意識。
(二)健全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
68.以機構改革為契機,建立標準與認證、監督、執法、網監、信用等市場監管機構和消費者協會互動的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機制,定期交換標準需求、實施應用等相關信患,加強標準實施信息收集,更好服務市場監管。
69.在標準文本中注明標準實施遇到問題的反饋渠道,在已有標準信息平臺上建設標準實施信息反饋窗口,加快建成便捷的標準實施信息收集渠道,確保企業、消費者等有關方面在標準實施中的問題能夠及時有效反饋。
70.加快制定標準實施反饋信息處置規則,明確處理工作時限、程序要求等,確保標準實施信息能夠及時有效處理。
71.研究建立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選擇重點領域開展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試點。
72.進一步完善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機制,形成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共性指標體系,開展重點領城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工作。
(三)建立標準制定工作的監督機制。
73.在各類標準管理辦法中細化對標準制定的監督管理要求,明確監督主體、方式、對象、程序以及監督結果運用等內容增加“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督管理機制。
74.選取社會影響面大、消費者關注度高的領城開展標準制定監督抽查試點,以包容審慎的態度,依法開展對標準制定工作的監管。
75.加強標準制定監督與標難實施信息反慣、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標準復審、技術委員會考核等工作的銜接聯動,及時發現標準制定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標準質量水平的提升。
四、大力推進國際標準化工作,建設更加開放兼容的標準體系
(一)深度參與國際標準化治理。
76.履行我國擔任IS0、IEC常任理事國的義務,積極在國際標準組織治理優化和變革方面提出方案建議,推動國際標準組織治理更加公開、合理、高效。
77.推動中國標準國際化,積極參與ISO、IEC等國際標準組織戰略政策制定,在風險管理和采用國際標準等政策制定中發出中國聲音,推動ISO發布《服務業標準化手冊》。
78.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建設,加理IS0、IEC和ITU框架下的協調合作,提出新技術工作領域建議,加強我國承擔技術機構的管理,推動國際標準組織技術體系不斷完善。
79.組織推動各有關方面有效參與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會議,高質量完成國際標準投票。發揮國際標準化會議基地的作用,進一步深化和拓展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切實加強國際標準版權保護,加大對國際標準的宣傳采用力度,積極推動國際標準在我國轉化運用。
80.密切與國際標準組織合作伙伴關系,積極向國際標準組織各級管理機構推送工作人員,高質量辦好與國際標準組織合作開展的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項目。
(二)加快推進國際國內標準一體化進程。
81.統籌國際國有標準化工作,引導有條件、有需求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盡快與國際接軌,加快推進國際國內標準化技術組織、支撐機構和專家隊伍的同步建設,促進國際國內標準立項、研制、應用等同步推進。
82.在數字經濟、人工智能、量子計算、能源環境、新型材料、商端裝備、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先進農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重點領域,協同推進國際國內標準研制。
83.按照WTO相關規則做好標準制定與通報相關工作。
84.進一步暢通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渠道,簡化企業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工作程序,運用信息化手段,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服務。
85.著力加強重點國家和區域標準化研究中心、大學、科研院所等國際標準化“智庫”和服務綜合體建設,提升服務企業“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
86.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建立健全國際標準化激勵機制,激發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積極性。
(三)大力實施標準聯通共建“一帶一路”行動計劃。
87.強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標準化合作機制建設,凝聚國際共識,落實合作協議和行動計劃,在基礎設施、農業食品、智能制造、智慧域市、民用航空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
88.聚焦重點領城、重大項目和重要產品,開展中外標準技術指標此對分析,加大與共建“一帶一路”各國標準互換互認、相互采用和聯合制定國際標準的力度。
89.推進海外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圍繞國際產能、全球能源互聯網等重點合作領域,開展我國標準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適用性研究,推動我國標準海外應用。
90.研究制定《中國標準外文版工作計劃(2019-2020年)》,加大中國標準外文版翻譯力度,加快重點、急需領域中國標準外文版出版。
91.提升企業國際標準化能力,建設企業為主體的國際標準化創新示范基地,開展面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標準化人才專題培訓,幫助“走出去”企業打造國際標準化人才隊伍。
92.著力提升標準信息服務能力,推進建設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標準化信息服務平臺,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標準信息資源共享。
(四)全力辦好第83屆IEC大會。
93.以承辦大會為契機,加強國際標準規則、作用的宣傳培訓,提升我國專家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能力。
94.以承辦大會為舞臺,廣交朋友、凝聚共識、貢獻中國智慧,推動IEC形成更加開放、包容、合作、共贏的工作格局,讓IEC國際標準在全球治理中的協同、規范、引領作用愈發凸顯
95,精心做好會議成果設計和特色活動安排,充分體現“質量成就美好生活”的主題,加強宣傳、分享中國經驗,展示中國風采。
96.扎實做好會議等備工作,精心謀劃大會方案,健全大會組織工作體系,相關部門和地方密切配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把大會辦成高水平、高標準、高質量的盛會。
五、提升標準化基礎能力水平,建設更加保障有力的標準體系
(一)加快完善標準化法配套法規制度。
97.抓緊出臺《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國家標準樣品管理辦法》。
98.加快推進行業標準化、地方標準化、標準化試點示范等管理辦法制修訂。
99.推進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等監督管理辦法制定。
100.研究修訂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管理規定等政策文件。
(二)提升標準科學化管理水平。
101.針對機構改革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標準制定和實施等工作的協調。
102.進一步完善推薦性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機制,加強國家標準技術審評制度建設,優化審評工作流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積極采用大數據等新技術在審評工作中的應用,提高審評質量和效率,增強標準科學性。
103加強重要技術標準研究,推進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與管理,總結首批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試點經驗,推廣成熟經驗和做法,推動具有應用潛力的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
104.堅持技術委員會國際國內同步發展,嚴格新組建技術委員會審批。鼓勵和支持新興領域采取工作組形式開展工作,滿足新領域標準化需求。研究探索標準化總體組等運行機制,更好適應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跨領域融合、技術集成對標準化的需要。
105.選擇部分重點領域開展標準化技術組織體系優化試點工作,通過調整優化技術組織結構,進一步促進標準制修訂效率提升。
106.加強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重點監督檢查前期考核結果不合格的技術委員會,堅決暫停一批、撤銷一批工作不力、運行不規范的技術委員會,形成技術委員會“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模式。
(三)不斷完善標準信息服務。
107.優化國家標準全文公開系統,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國家標準免費公開服務。積極推動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文本向社會免費公開。
108.進一步完善公開透明、廣泛參與的國家標準制修訂管理平臺,實現標準提案征集、立項公示、征求意見、實施信息反饋等“一站式”辦理。
109.建成統一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備案工作服務平臺,持續推進標準化信息資源整合共享。
110.完善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面向政府、技術組織、社會團體、企業、消費者等提供權威高效的標準信息資源服務。
111.完善國際標準信息平臺,實現與ISO、IEC信息平臺的有效對接。
(四)加強標準化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
112.研究制定加強標準化教育培訓的政策措施,推進標準化教育培訓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113.實施標準化人才教育和培訓工程,加強行業、地方標準化管理人員培訓,推進標準化教育培訓教材編制和培訓點建設,建設一批具有影響力的標準化教育培訓機構或基地。
114.繼續支持和鼓勵更多高校開設標準化課程、方向或專業。拓展標準化職業教育,探索開展標準化中小學科普教育。
115.加大標準技水審評人才隊伍建設力度。
116.繼續加強國際標準化培訓,發揮好中國計量大學、中國標準化協會、深圳、青島等國際標準化培訓基地作用,大力培養一批懂標準、懂技術、懂外語、懂規則的復合型國際標準化人才。
117.圍繞“一帶一路”標準化人才交流和能力建設,開展標準化援外培訓,建立培訓專家庫。
118.深化國際標準化教育合作,推進“一帶一路”標準化教育與研究大學聯盟建設和項目交流,加強各國在標準化教育領域的交流互鑒。
(五)建立標準化統計體系。
119.充分調研經濟社會發展對標準化統計指標的需求,科學修訂現有統計指標,全面真實反映標準化整體水平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
120.做好統計指標與相關工作系統銜接,及時將統計指標量化到各類標準管理信息系統中,用信息化手段保障統計指標的準確性、即時性。
121.用好標準化統計數據,加強標準化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現標準化工作存在的問題,提高標準化科學決策水平。
(六)強化標準化經費保障。
122.嚴格中央財政標準化工作經費管理,加大公益標準化工作資金投入力度,重點支持強制性國家標準、基礎通用推薦性國家標準、軍民通用標準、國家標準外文版、國際標準制修訂項目以及標準化戰略研究、標準化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等工作。
123.鼓勵省級、市級和區縣財政按照標準化法要求,結合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逐步加大標準化工作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標準制定、實施以及標準化宣傳、試點示范建設等重點工作的資金投入。
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印發了《2019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提出,2019年全國標準化工作主要包括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建設更加科學合理的標準體系;全面提升標準水平,建設更加先進適用的標準體系;著力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建設更高效能的標準體系;大力推進國際標準化工作,建設更加開放兼容的標準體系;提升標準化基礎能力水平,建設更加保障有力的標準體系等五大方面。《2019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全文如下:
2019年是建國7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之年,是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第三階段開局之年,也是標準體系建設之年。今年標準化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戰略引領、法治先行,堅持改革創新、協同推進,堅持科學管理、服務發展,以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為中心,持續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著力提升標準化水平,不斷完善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加強標準化支撐保障,為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作出新貢獻。
一、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建設更加科學合理的標準體系
(一)扎實推進“中國標準2035”研究。
1.充分發揮中國工程院國家高端智庫作用,吸收更多科技、產業、社會治理等方面專家深度參與研究,加強項目研討交流。
2.充分聽取政府部門、行業組織、科研院所、企業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強化與國際國外標準化組織機構的交流研討。
3.基于項目研究成果,抓緊編制標準化戰略綱領性文件。
(二)持續推進國家標準精簡優化。
4.加強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管理,健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和實施監督工作體制機制。
5.推動強制性國家標準“取消條文強制實施全文強制”“不再署名起草單位和起草人”“標準中增設實施信息反饋渠道”等改革舉措。
6.大力推進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推動仍需強制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整合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7.按照“優化結構、嚴控增量,減少存量”的原則,加大推薦性國家標準整合修訂力度,在技術成熟度高、市場競爭充分、行業自律較好的領城,探索推動一般性產品標準退出國家標準序列,優化國家標準體系結構,研究推進推薦性國家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署名制度改革,增強推薦性國家標準公益屬性。
(三)改進加強行業標準管理。
8.加快完善各行業的標準管理制度,健全涵蓋行業標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機制。
9.建立健全行業標準監督評價機制,適時組織開展行業標準監督評價工作。
10.組織開展行業標準自查清理工作,加強行業樣準復審修訂,推動跨部門和跨行業的基礎、通用標準盡快轉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
11.開展具備相應條件的學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團體承接行業標準轉化團體標準的試點。
12.嚴格落實行業標準備案職責,優化行業標準備案流程,升級行業標準備案管理系統,加強行業標準備案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強化行業標準監督、復審機制建設,增強行業標準與國家標準的協調性。
(四)持續強化地方標準管理。
13.健全地方標準管理制度,特別是要加快建立設區的市地方標準管理制度。
14.依法限定地方標準的制定范圍,防止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圍繞地方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實將標準化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不斷提升地方標準化管理水平,組織開展地方標準制修訂,不斷優化地方標準體系。
15.加快推進浙江、山西等5省3市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做好試點工作的評估、檢查和總結,確保階段任務目標完成。
16.進一步推進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標準化協同發展,積極推進建立涵蓋規劃、建設、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的雄安標準體系。
17.深入指進百城千業萬企對標達標提升專項行動,啟動第三批城市試點,協調推動行業協會、標準化研究和服務機構、檢驗檢測機構、企業等廣泛參與,發布對標達標報告。加強對標達標提升專項行動與企業標準“領地者”、采用國際標準等工作的有效銜接。
(五)充分激發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的活力。
18.加強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監督管理的頂層設計和具體實施,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地方、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積極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查處力度。
19.持續推動實施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激勵市場主體提升標準質量和水平,引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
20.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推進團體標準良好行為評價,深入推進團體標準試點,加強對試點的指導和協調,加快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模式,培育優秀團體標準制定者。
21.確定并公布2019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鼓勵更多的權威技術機構進行企業標準水平評估,發布企業標準排行榜,推出2019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推進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價和第三方評估。
(六)扎實推進標準化軍民融合。
22.推動制定實施《關干進一步加強標準化軍民融合工作的意見》,加強標準化軍民融合政策引導。
23.強化軍民標準通用化工程牽引,部署開展重點領域標準化軍民融合及通用標準研究,推動國防和軍隊建設積極采用民用標準,將先進適用的軍用標準轉化為民用標準,加強軍民通用國家標準制定。
24.在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建設中,進一步發揮標準化的支撐作用。
25.加強軍民標準化資源共建共享,完善軍民標準信息資源交換共享機制,推進軍民標準化技術組織融合,吸收國防和軍隊方面專家參加民口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探索建立軍民標準化技術組織溝通長效機制。
二、全面提升標準水平,建設更加先進適用的標準體系
(一)著力構建農業農村標準體系。
26.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增加優質農產品供給,以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及其風險評估、農產品質量分等分級、農產品流通與農資供應管理評價、高標準農田建設、改善農村金融支付環境等為重點,著力構建全要素、全鏈條、多層次的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健全農村金融支付相關標準。
27.以助力產業扶貧為重點,圍繞貧困識別、精準幫扶和脫貧保障等環節,進一步完善精準扶貧標準體系。
28.圍繞建設美麗宜居村莊,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政革標準化工作,推進農村垃圾污水處理、村容村貌質量、農村廁所建設和改造等重點領域標準制定,構建農村人居環境標準體系。
29.圍繞鄉村治理,推進村務公開、農村警務,農村消防等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初步構建現代鄉村治理標準體系。
30.聚焦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補齊農村公共服務短板,加強鄉村就業服務、農村養老和農村防災減災等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
31.深入開展新型城鎮化標準化試點工作,加快村莊規劃及鄉鎮等國土空間規劃、新型城市建設等重點領域標準制定,不斷完善新型城鎮化標準體系。
32.針對農業生產生活社會化服務,加強代種代收、統防統治、為農服務中心、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重點領域標準制定,不斷完善農業社會服務標準體系。
(二)完善食品消費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33.按照“最嚴謹的標準”要求,在兒童用品、家用電器、家具、化妝品等領域,加快制定一批覆蓋面廣、適用性強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同步推進與強制性標準協調配套的推薦性標準研制。探索開展食品消費品追溯標準化試點。
34.開展食品質量國家標準清理工作,構建食品質量標準體系,制定引領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國家標準。
35.落實《消費品標準和質量提升規劃(2016一2020年)》,持續推進消費品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評估工作,瞄準國際標準提高我國消費品質量水平。加快構建消費需求旺盛的新型消費品標準體系。結合消費細分市場發展趨勢,開展個性定制消費標準化工作,推動智能家居、智能產品、智慧家庭等領城標準制定,完善綠色產品標準體系,以標準升級助推消費升級。
(三)加強建設制造業標準體系。
36.落實《裝備制造業標準化和質量提升規劃》,加快完善工業基礎、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等重點領域標準體系,推動質量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基本接軌,大幅提升裝備制造業標準整體水平,重點領域國際標準轉化率力爭達到90%。
37.開展國家高端裝備標準化試點,制定高端裝備和關鍵零部件基礎共性標準,優化制造業高端化標準體系。
38.分領域實施新產業標準領航工程,進一步健全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體系,重點在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增材制造、基礎化工原料和高端專用化學品等領域研制一批領航標準,規范和引領新產業健康發展。
39.完善光伏光熱、風能、核電、氫能與燃料電池、電力儲能等新能源綜合利用標準體系,智能電網、能源互聯網、特高壓電力傳輸等能源傳輸標準體系,以及直流配電、電力需求側響應等能源節約高效利用技術及裝備標準體系。
40.加快完善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物聯網、大數據、網絡安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車聯網等新一代信總技術標準體系,加強工業互聯網、機器人、兩化融合管理等標準體系建設和應用,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
41.提升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管理等方面標準水平,制定一批化解產能過剩標準,發揮節能、環保、質量、安全標準的約束性作用,推動傳統產業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
(四)加快健全現代服務業標準體系。
42.制定加強服務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重點解決服務業標準缺失問題。
43.修訂《服務業組織標準化工作指南》等基礎通用標準,滿足服務業快速發展對標準化的需求。
44.實施服務質量安全標準守底計劃,重點抓好養老機構安全、教育裝備、物資儲備、應急保障、金融風險防范、全民健身工程器材安全等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充分發揮強制性標準在保障服務基本安全方面的作用。
45.實施消費升級標準引領計劃,重點完善家政、旅游、文體、養老、休閑等服務消費領域標準體系,支撐服務消費提質擴容。推動物流、儲備、多式聯運、會展等行業、融合性強領域的標準制修訂,帶動相關產業轉型升級。
46.實施服務新業態標準補位計劃,重點支持新興服務領域開展標準化基礎研究和急需標準研制。
47.發揮好標準委消費者政策委員會作用,探索將服務業標準更好地融入市場綜合監管體系,發揮標準規制、信用監管、風險監測、品牌培育、質量擔保等綜合效能,推動更多中國服務品牌享譽世界。
(五)建立健全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標準體系。
48.制定《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工作指南》系列國家標準,為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工作提供指引。
49.按照政府兜底保障、資源優化配置、服務公平普惠、管理高效透明的要求,系統梳理并修訂完善現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
50.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優軍、就業服務和文體服務保障的總體要求,查缺補漏、急用先行,下達一批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制修訂項目,為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奠定基礎。
51.圍繞行政執法、社會治安、司法鑒定等社會事業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制定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相銜接的技術標準。
52.加快推進應急管理標準體系建設,重點制定一批風險評估、隱患治理、檢測預警、應急資源建設及管理、應急通信與信息、應急組織與指揮、應急培訓與演練等關鍵基礎標準。
(六)加強營商環境標準體系建設。
53.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基礎上,開展營商環境相關標準要素提煉分析工作,適時啟動營商環境評價標準研制,以優化市場準入環境、公平競爭環境和消費環境為目標,逐步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評價標準體系。
54.繼續完善行政審批標準體系,盡快啟動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修訂工作,持續推動優化行政審批流程。
55.推動政務服務領域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制定《政務服務中心滿意度測評規范》等國家標準,開展支撐“放管服”改革、互聯網+政務服務等領域標準預研。
56.推進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建設,在扶貧救災、義務教育、安全生產等26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領域經驗總結基礎上,加快制定基層政務公開指南,推動行政機關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
57.進一步提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物品編碼創新服務能力,持續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積極探索物品編碼工作與新技術的結合,拓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物品編碼工作新領城。
(七)建立和完善生態文明建設標準體系。
58.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標準體系發展行動指南(2018-2020年)》,組織下達專項計劃,持續加強國土空間規劃、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能源資源節約與利用、綠色生產與消費、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等重點領域國家標準制修訂,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建設標準體系。
59.在浙江湖州、福建、江西、貴州、海南等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中,突出標準化基礎性、戰略性、引領性作用,加強富有各地特色生態文明標準體系建設。
60.加快能效、能耗、水效等強制性國家標準更新升級,不斷提高準入門檻,倒逼創新技術應用,提升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嚴守資源能源消耗上限。
61.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提高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水平,完善治理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相關的標準體系,嚴守生態環境質量底線。
62.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領域標準體系建設,加快生態安全、生態保護紅線、生物多樣性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礦山生態修復、國土綜合整治、海洋生態修復等領域標準制修訂。
63.加強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等行業資源再生與綜合利用標準體系建設,促進資源節約與高效利用。
三、著力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建設更高效能的標準體系
(一)多措并舉促進標準有效實施。
64.加強各類標準化試點示范統一布局,建立覆蓋行業、地方的網格化試點示范推廣體系。
65.制定《加強標準宣貫與實施的意見》,明確未來3年標準宣貫與實施的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領域。按照“誰提出、誰宣傳、誰組織實施”的原則,落實政府主導制定標準實施的主體責任。積極探索標準宣貫策劃與標準審查同步,提高標準宣貫的廣泛性和時效性。
66.強化標準制定部門與實施監督部門聯動,把標準宣貫融入到監督抽查、執法檢查、認證認可、檢驗檢測、信用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工作中,特別是將標準解讀納入執法人員業務培訓課程中,提高標準應用效果。
67.探索標準化宣傳新方法、新模式,提升全社會標準化意識,特別是增強消費者在消費選擇、消費維權中應用標準的意識。
(二)健全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
68.以機構改革為契機,建立標準與認證、監督、執法、網監、信用等市場監管機構和消費者協會互動的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機制,定期交換標準需求、實施應用等相關信患,加強標準實施信息收集,更好服務市場監管。
69.在標準文本中注明標準實施遇到問題的反饋渠道,在已有標準信息平臺上建設標準實施信息反饋窗口,加快建成便捷的標準實施信息收集渠道,確保企業、消費者等有關方面在標準實施中的問題能夠及時有效反饋。
70.加快制定標準實施反饋信息處置規則,明確處理工作時限、程序要求等,確保標準實施信息能夠及時有效處理。
71.研究建立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選擇重點領域開展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試點。
72.進一步完善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機制,形成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共性指標體系,開展重點領城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工作。
(三)建立標準制定工作的監督機制。
73.在各類標準管理辦法中細化對標準制定的監督管理要求,明確監督主體、方式、對象、程序以及監督結果運用等內容增加“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督管理機制。
74.選取社會影響面大、消費者關注度高的領城開展標準制定監督抽查試點,以包容審慎的態度,依法開展對標準制定工作的監管。
75.加強標準制定監督與標難實施信息反慣、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標準復審、技術委員會考核等工作的銜接聯動,及時發現標準制定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標準質量水平的提升。
四、大力推進國際標準化工作,建設更加開放兼容的標準體系
(一)深度參與國際標準化治理。
76.履行我國擔任IS0、IEC常任理事國的義務,積極在國際標準組織治理優化和變革方面提出方案建議,推動國際標準組織治理更加公開、合理、高效。
77.推動中國標準國際化,積極參與ISO、IEC等國際標準組織戰略政策制定,在風險管理和采用國際標準等政策制定中發出中國聲音,推動ISO發布《服務業標準化手冊》。
78.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建設,加理IS0、IEC和ITU框架下的協調合作,提出新技術工作領域建議,加強我國承擔技術機構的管理,推動國際標準組織技術體系不斷完善。
79.組織推動各有關方面有效參與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會議,高質量完成國際標準投票。發揮國際標準化會議基地的作用,進一步深化和拓展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切實加強國際標準版權保護,加大對國際標準的宣傳采用力度,積極推動國際標準在我國轉化運用。
80.密切與國際標準組織合作伙伴關系,積極向國際標準組織各級管理機構推送工作人員,高質量辦好與國際標準組織合作開展的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項目。
(二)加快推進國際國內標準一體化進程。
81.統籌國際國有標準化工作,引導有條件、有需求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盡快與國際接軌,加快推進國際國內標準化技術組織、支撐機構和專家隊伍的同步建設,促進國際國內標準立項、研制、應用等同步推進。
82.在數字經濟、人工智能、量子計算、能源環境、新型材料、商端裝備、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先進農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重點領域,協同推進國際國內標準研制。
83.按照WTO相關規則做好標準制定與通報相關工作。
84.進一步暢通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渠道,簡化企業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工作程序,運用信息化手段,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服務。
85.著力加強重點國家和區域標準化研究中心、大學、科研院所等國際標準化“智庫”和服務綜合體建設,提升服務企業“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
86.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建立健全國際標準化激勵機制,激發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積極性。
(三)大力實施標準聯通共建“一帶一路”行動計劃。
87.強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標準化合作機制建設,凝聚國際共識,落實合作協議和行動計劃,在基礎設施、農業食品、智能制造、智慧域市、民用航空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
88.聚焦重點領城、重大項目和重要產品,開展中外標準技術指標此對分析,加大與共建“一帶一路”各國標準互換互認、相互采用和聯合制定國際標準的力度。
89.推進海外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圍繞國際產能、全球能源互聯網等重點合作領域,開展我國標準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適用性研究,推動我國標準海外應用。
90.研究制定《中國標準外文版工作計劃(2019-2020年)》,加大中國標準外文版翻譯力度,加快重點、急需領域中國標準外文版出版。
91.提升企業國際標準化能力,建設企業為主體的國際標準化創新示范基地,開展面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標準化人才專題培訓,幫助“走出去”企業打造國際標準化人才隊伍。
92.著力提升標準信息服務能力,推進建設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標準化信息服務平臺,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標準信息資源共享。
(四)全力辦好第83屆IEC大會。
93.以承辦大會為契機,加強國際標準規則、作用的宣傳培訓,提升我國專家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能力。
94.以承辦大會為舞臺,廣交朋友、凝聚共識、貢獻中國智慧,推動IEC形成更加開放、包容、合作、共贏的工作格局,讓IEC國際標準在全球治理中的協同、規范、引領作用愈發凸顯
95,精心做好會議成果設計和特色活動安排,充分體現“質量成就美好生活”的主題,加強宣傳、分享中國經驗,展示中國風采。
96.扎實做好會議等備工作,精心謀劃大會方案,健全大會組織工作體系,相關部門和地方密切配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把大會辦成高水平、高標準、高質量的盛會。
五、提升標準化基礎能力水平,建設更加保障有力的標準體系
(一)加快完善標準化法配套法規制度。
97.抓緊出臺《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國家標準樣品管理辦法》。
98.加快推進行業標準化、地方標準化、標準化試點示范等管理辦法制修訂。
99.推進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等監督管理辦法制定。
100.研究修訂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管理規定等政策文件。
(二)提升標準科學化管理水平。
101.針對機構改革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標準制定和實施等工作的協調。
102.進一步完善推薦性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機制,加強國家標準技術審評制度建設,優化審評工作流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積極采用大數據等新技術在審評工作中的應用,提高審評質量和效率,增強標準科學性。
103加強重要技術標準研究,推進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與管理,總結首批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試點經驗,推廣成熟經驗和做法,推動具有應用潛力的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
104.堅持技術委員會國際國內同步發展,嚴格新組建技術委員會審批。鼓勵和支持新興領域采取工作組形式開展工作,滿足新領域標準化需求。研究探索標準化總體組等運行機制,更好適應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跨領域融合、技術集成對標準化的需要。
105.選擇部分重點領域開展標準化技術組織體系優化試點工作,通過調整優化技術組織結構,進一步促進標準制修訂效率提升。
106.加強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重點監督檢查前期考核結果不合格的技術委員會,堅決暫停一批、撤銷一批工作不力、運行不規范的技術委員會,形成技術委員會“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模式。
(三)不斷完善標準信息服務。
107.優化國家標準全文公開系統,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國家標準免費公開服務。積極推動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文本向社會免費公開。
108.進一步完善公開透明、廣泛參與的國家標準制修訂管理平臺,實現標準提案征集、立項公示、征求意見、實施信息反饋等“一站式”辦理。
109.建成統一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備案工作服務平臺,持續推進標準化信息資源整合共享。
110.完善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面向政府、技術組織、社會團體、企業、消費者等提供權威高效的標準信息資源服務。
111.完善國際標準信息平臺,實現與ISO、IEC信息平臺的有效對接。
(四)加強標準化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
112.研究制定加強標準化教育培訓的政策措施,推進標準化教育培訓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113.實施標準化人才教育和培訓工程,加強行業、地方標準化管理人員培訓,推進標準化教育培訓教材編制和培訓點建設,建設一批具有影響力的標準化教育培訓機構或基地。
114.繼續支持和鼓勵更多高校開設標準化課程、方向或專業。拓展標準化職業教育,探索開展標準化中小學科普教育。
115.加大標準技水審評人才隊伍建設力度。
116.繼續加強國際標準化培訓,發揮好中國計量大學、中國標準化協會、深圳、青島等國際標準化培訓基地作用,大力培養一批懂標準、懂技術、懂外語、懂規則的復合型國際標準化人才。
117.圍繞“一帶一路”標準化人才交流和能力建設,開展標準化援外培訓,建立培訓專家庫。
118.深化國際標準化教育合作,推進“一帶一路”標準化教育與研究大學聯盟建設和項目交流,加強各國在標準化教育領域的交流互鑒。
(五)建立標準化統計體系。
119.充分調研經濟社會發展對標準化統計指標的需求,科學修訂現有統計指標,全面真實反映標準化整體水平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
120.做好統計指標與相關工作系統銜接,及時將統計指標量化到各類標準管理信息系統中,用信息化手段保障統計指標的準確性、即時性。
121.用好標準化統計數據,加強標準化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現標準化工作存在的問題,提高標準化科學決策水平。
(六)強化標準化經費保障。
122.嚴格中央財政標準化工作經費管理,加大公益標準化工作資金投入力度,重點支持強制性國家標準、基礎通用推薦性國家標準、軍民通用標準、國家標準外文版、國際標準制修訂項目以及標準化戰略研究、標準化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等工作。
123.鼓勵省級、市級和區縣財政按照標準化法要求,結合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逐步加大標準化工作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標準制定、實施以及標準化宣傳、試點示范建設等重點工作的資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