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公告稱,根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東發改〔2017〕771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東發改〔2017〕770號 ),東莞發改局已發放第一批(7-10期發電補貼),第二批(5-8期發電補貼),第三批(個人4-7期發電補貼、企業4-6期發電補貼),第四批(個人2-5期發電補貼、企業2-4期發電補貼),第五批(1-5期發電補貼及總裝機補貼),第六批(個人第1期發電補貼及部分裝機補貼、企業第一期發電補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補助資金。
公告還稱,各相關企業可以于12月28日前提供補貼收款憑據至東莞發改局產業協調和能源科,聯系電話:22830930。
公告還稱,各相關企業可以于12月28日前提供補貼收款憑據至東莞發改局產業協調和能源科,聯系電話:228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