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陶光遠先生是最早對中國光伏發展補貼問題提出預警的人,我是今年年初提出預警的人,但531發生了,對行業產生了巨大沖擊。前不久去歐洲訪學,又了解到捷克、希臘、西班牙都曾有過類似光伏531政策突變的事。捷克2013年有55兆瓦的裝機,2014年只有1兆瓦,慘烈狀況,現在看來,仍然感到驚心動魄。
但政策已經發生,唯有面向未來。陶光遠此文提出了反補貼、每月降低度電補貼的政策建議,并提出每年約100吉瓦的發展規模的路線圖。以上觀點,我均非常贊同。
何繼江
中國的光伏發電如何面向未來?
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執行主任陶光遠
2018年12月24日
從2018年5月31日起,中國政府給光伏發電的補貼斷崖式削減后,中國的光伏發電如何面向未來發展?在能源界一直是個熱門話題。6月份,我就此寫了一篇文章《中國的光伏發電補貼總共需要多少錢?》,分析了過去光伏發展已經產生的和還要產生的巨額補貼有哪些?有多少?除了補貼還有那些瓶頸約束?
半年后,我在此拋磚引玉,希望為促進中國的光伏發電事業健康發展,討論應該采取何種光伏發電的促進政策?
談發展,就得有具體的衡量指標。依我看,主要的指標有四個:
1.穩步并逐漸加快二氧化碳排放的減排;
2.盡量減少光伏發電的財政補貼,維持不變甚至降低電費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附加費,以減輕用電戶的財政負擔;
3.有利于電網的穩定;
4.有利于光伏產業的健康發展。
現在的光伏發電全額并網補貼政策,有所謂的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慣性,還不能一下子取消,否則會對光伏產業產生很大的沖擊,導致大量的企業倒閉。但是補貼需要有上限,不能再像以前一樣,要補貼多少萬億胸中無數。需要在補貼總額和補貼時間上有所約束,不能過度加重全體國民的電費負擔,這樣才能有利于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有沒有一種光伏發電的政策,既能保證光伏產業的穩定發展,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又能不增加甚至減少光伏發電的財政補貼,以至于穩定甚至降低電費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附加費,同時還能保持電網的穩定呢?
答案是:有!
這就是:給每年的新建光伏發電全額并網容量給予限額,電價競爭并網;同時,鼓勵無補貼的光伏發電自用和光伏發電交易。
首先要說明的是,除了光伏發電的財政補貼外,約束光伏產業發展的另外一個因素,也是長期起決定性的因素,就是電網對波動的光伏發電全額無條件并網的容納能力。
那么中國有多大的光伏發電全額無條件并網容納能力呢?一個簡單而可靠的辦法,就是參考一下別的國家。
德國每年的發電總量是5000多億千瓦時,人均年用電量6000多千瓦時,現在有大約45GW無條件全額并網的光伏發電裝機容量,計劃其封頂容量為52GW。
而中國現在的年發電總量是5萬多億千瓦時,人均年用電量4000千瓦時左右。15年后中國的人均年用電量至少應該達到5000千瓦時以上(特別是考慮到電動汽車,熱泵或電加熱采暖,工業煤改電的因素),因此總發電量達到7萬億千瓦時以上是大概率時間。因此,15年后中國的無條件全額并網的光伏發電容量可以達到700GW以上。而現在只有170GW左右,再增加540GW應該不是問題。因為那時中國電網對光伏發電波動的控制和調度能力肯定比德國現在的水平高。
無條件全額并網的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是個寶貴的資源,若其作用發揮得好,則既能穩定每年的光伏裝機容量,又能節省光伏發電補貼,甚至未來能獲得反補貼收益。
一個在國際上有成功實踐經驗的辦法,就是固定無條件全額并網的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競價并網。具體的辦法是,在新建的光伏發電全額并網發電領域:給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小功率電站每個月各分配固定的新增發電配額,譬如為1.5GW(15年總計為540GW,在上面分析出來的容量限制之內),則一年的總量就是1.5GW/月X12月/年X2=36GW/年。采用電價競爭并網模式。其中:
首先,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全部采用按月招投標制,投標的衡量指標為光伏發電并網投標價格與當地的燃煤發電標桿電價差,報價最低的前1.5GW電站中標。
從2018年上半年的光伏領跑者項目的報價看,不少投標項目達到了0.35元/kWh以下的報價,已經低于當地的煤電并網電價。也就是說,如果實行這個方法審批新建的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現在就會立即終結補貼時代,所有的項目進入反補貼時代。也就是說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不僅不需要財政的補貼,反而能夠倒貼財政,用于彌補國家財政對以前建成的光伏電站拖欠的補貼!
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招標的中標發電并網電價,估計在2025年,達到0.25元/kWh左右是大概率時間;在2030年達到0.20元/kWh左右是大概率時間。
如果在未來15年總計安裝18GW/年x15年=270GW的發電全額并網的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年發電小時數按1500小時計(集中式光伏電站一般在陽光輻射較強的地區),平均反補貼數額保守按0.15元/kWh估計(這里是綜合考慮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煤電上網價格和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價格估計的。每千瓦時煤電的二氧化碳排放為750克左右,今后二氧化碳排放的交易價格為50~200元/噸,即煤電的二氧化碳邊際排放成本為0.0375~0.15元/kWh),則在20年的固定電價全額發電并網的時間內,270,000,000kWx1500h/年x0.15元/kWhx20年=1,215,000,000,000元人民幣。零太多,看起來眼暈,簡單地說:可以給財政部上繳12,150億元人民幣反補貼!
這筆反補貼用來填補以前造成的未來20年的光伏累計補貼為14000億元左右的大窟窿,一下子就把未來財政補貼的負擔消減到了只有2000億元左右。
其次,對分布式小功率(屋頂)光伏電站則可采用設定月配額、逐月減少(以當地煤電并網電價為基準的)補貼額、并根據之前光伏安裝的功率總量對補貼額進行修正。
具體的辦法是,每月逐漸降低分布式小功率光伏的(以當地煤電并網電價為基準的)并網電價補貼。譬如:假定二類地區2019年1月的并網電價補貼為0.24元/kWh,而后每月下降0.01元/kWh;并且用剛剛過去的那個月的安裝總量修正兩個月之后的新建光伏并網電價。譬如:如果2019年1月安裝的光伏發電總量超過1.5GW,則2019年4月安裝的并網電價補貼在0.24-0.03=0.21元/kWh的基礎上再降低0.01~0.05元/kWh,僅為0.15~0.20元/kWh,具體數額根據2019年1月超裝的容量決定。根據目前光伏發電技術進步的情況保守估計,到2022年的某個月份,分布式小功率光伏的并網電價補貼就會低于零!
也就是說,從2022年的某個月份起,分布式小功率光伏并網也會開始給財政提供反補貼,參與填補以前造成的未來20年的光伏累計補貼拖欠的大窟窿。
如果在未來15年總計安裝18GW/年x15年=270GW的發電全額并網的分布式小功率光伏電站,年發電小時數按1200小時計,平均反補貼數額按0.10元/kWh計,則在20年的固定電價全額發電并網的時間內,反補貼總額為270,000,000kWx1200h/年x0.10元x20年=648,000,000,000元人民幣。即:可以給財政部上繳6480億元人民幣反補貼!與集中式光伏發電的反補貼累計,未來光伏發電的反補貼反而會超過光伏發電未來的累計補貼額。
這樣,最晚從2022年起,新建的分布式小功率光伏電站就可以提供財政反補貼,很快就會償清現在拖欠的光伏發電補貼。當拖欠的光伏發電補貼償清后,反補貼款項還可用于逐年降低電費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附加費。也就是說,電費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附加費不僅不需要增加,反而在晚些時候(估計為2030年左右),還會逐漸減少。
當然,各個地區安裝光伏的總量需受光伏發電消納水平的限制,譬如規定棄光率須低于一定的比例(譬如為5%以下),才能繼續新建光伏。
補充一句,采用上述的方法,就可徹底消滅路條現象。這些年來,國家給光伏的補貼,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實際上是給了賣路條的,并沒有補貼給光伏產業的發展,說難聽點兒,就是權力尋租拿走了補貼。所以,也難怪5.31中央政府斷崖式地削減了給光伏的補貼。一個鼓勵產業的財政補貼政策,如果把大量補貼給了權力尋租者,則不僅危害經濟發展,還會危害社會的政治生態。
不過,這樣做,未來光伏發電的規模會完全受光伏發電全額并網規模的制約嗎?
結論是否定的。
那么,在發電全額并網之外光伏如何發展呢?
首先,光伏發電自用不會受到限制。光伏發電的成本今天在中國的大多數地區已經低于本地區相同時段的平均購電價格。這樣,光伏發電自用會大規模發展。特別是如果智能微電網得到大發展的話,光伏發電自用的范圍會隨之擴大。
其次,今后如果有了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市場甚至有了電力交易市場后(估計不會等得太久),則在光伏全額發電并網計劃之外的光伏發電還可在電力市場上進行交易。到2025年,光伏發電的成本低于煤電成本是大概率事件,加上碳減排交易/碳稅的因素,從那時起,光伏發電將會進入高速發展期,快速擠壓原來煤電占據的市場。
而這正是人們所希望的。
未來光伏發展的主要障礙將不再是財政補貼負擔,而是光伏發電(也包括風力發電)出力波動造成的電力供應負荷波動。不過,現在德國柏林首都的EUREF歐瑞府能源科技園,采用智能微電網系統技術,使得整個園區的能源消耗(包括電力和熱力),80%左右來自于風光電,20%左右來自于沼氣發電。已經用實踐證明,今天的智能電網系統技術水平,補償消納風光電波動的能力已經非常強大,且不說未來技術還要發展。
最近,我們正在給一家大型鋼鐵公司搬遷的新建工廠提供能效咨詢。該企業所在地區的大工業110kV電價,高峰時段為0.8元/kWh出頭兒,平段為0.50元/kWh出頭兒,在光伏發電的時段,平均電價為0.70元/kWh左右。而到2021年,該地區新建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發電自用的綜合成本估計僅為0.40元/kWh左右,大大低于同時段從電網購電的價格。因此,光伏發電自用可以大幅度降低該企業的電費支出。初步的分析結果是,通過提高能效和使用大量的風光電(在實行電力市場體制后,購買電力市場上的風電),并且利用鋼鐵企業的儲能(例如煤氣罐的儲氣能力)和靈活電力負荷(例如電力壓縮空氣制氧)的調節能力,除電網的低谷電價時段外,用風光電和鋼鐵企業的副產電力可以完全覆蓋全廠的電力需求還有節余。因此我們建議在該剛體企業附近建設一個高耗能的低碳工業產業園,讓需要大量熱力和電力的企業,使用該鋼鐵企業的余熱和可再生能源與副產電力。這樣,既節省了電費,也減少了化石能源電力的使用、因而減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且可為電網的平衡發揮積極作用。
未來我們需要多少光伏發電的容量?
因為電動汽車、熱泵和電加熱采暖以及工業煤改電會大大提高電力的需求,估計未來中國人均年電力需求發熱頂峰平均當為8000kWh左右,13.5億人就為11萬億kWh左右。其中光伏電力至少應占30%以上(從今天的智能電網技術發展水平和趨勢看,這是一個很保守的估計),則年光伏發電量至少為3.3萬億kWh。按單位光伏發電的發電量為1200kWh/kW計,則至少需要安裝27億kW、即2700GW的光伏發電容量。前面說的270GW+270GW=540GW的發電全額并網容量,不過在其中占1/5左右,當不為多。如果這至少2700GW的新建光伏在未來25年建成,則平均每年需要安裝100GW出頭,當然初期會少一些,遠期多一些。顯然,未來除了發電全額并網的容量,光伏發電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光伏發電,即將走出至暗時刻,曙光就在前面,未來的前途光輝燦爛。
陶光遠先生是最早對中國光伏發展補貼問題提出預警的人,我是今年年初提出預警的人,但531發生了,對行業產生了巨大沖擊。前不久去歐洲訪學,又了解到捷克、希臘、西班牙都曾有過類似光伏531政策突變的事。捷克2013年有55兆瓦的裝機,2014年只有1兆瓦,慘烈狀況,現在看來,仍然感到驚心動魄。
但政策已經發生,唯有面向未來。陶光遠此文提出了反補貼、每月降低度電補貼的政策建議,并提出每年約100吉瓦的發展規模的路線圖。以上觀點,我均非常贊同。
何繼江
中國的光伏發電如何面向未來?
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執行主任陶光遠
2018年12月24日
從2018年5月31日起,中國政府給光伏發電的補貼斷崖式削減后,中國的光伏發電如何面向未來發展?在能源界一直是個熱門話題。6月份,我就此寫了一篇文章《中國的光伏發電補貼總共需要多少錢?》,分析了過去光伏發展已經產生的和還要產生的巨額補貼有哪些?有多少?除了補貼還有那些瓶頸約束?
半年后,我在此拋磚引玉,希望為促進中國的光伏發電事業健康發展,討論應該采取何種光伏發電的促進政策?
談發展,就得有具體的衡量指標。依我看,主要的指標有四個:
1.穩步并逐漸加快二氧化碳排放的減排;
2.盡量減少光伏發電的財政補貼,維持不變甚至降低電費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附加費,以減輕用電戶的財政負擔;
3.有利于電網的穩定;
4.有利于光伏產業的健康發展。
現在的光伏發電全額并網補貼政策,有所謂的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慣性,還不能一下子取消,否則會對光伏產業產生很大的沖擊,導致大量的企業倒閉。但是補貼需要有上限,不能再像以前一樣,要補貼多少萬億胸中無數。需要在補貼總額和補貼時間上有所約束,不能過度加重全體國民的電費負擔,這樣才能有利于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有沒有一種光伏發電的政策,既能保證光伏產業的穩定發展,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又能不增加甚至減少光伏發電的財政補貼,以至于穩定甚至降低電費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附加費,同時還能保持電網的穩定呢?
答案是:有!
這就是:給每年的新建光伏發電全額并網容量給予限額,電價競爭并網;同時,鼓勵無補貼的光伏發電自用和光伏發電交易。
首先要說明的是,除了光伏發電的財政補貼外,約束光伏產業發展的另外一個因素,也是長期起決定性的因素,就是電網對波動的光伏發電全額無條件并網的容納能力。
那么中國有多大的光伏發電全額無條件并網容納能力呢?一個簡單而可靠的辦法,就是參考一下別的國家。
德國每年的發電總量是5000多億千瓦時,人均年用電量6000多千瓦時,現在有大約45GW無條件全額并網的光伏發電裝機容量,計劃其封頂容量為52GW。
而中國現在的年發電總量是5萬多億千瓦時,人均年用電量4000千瓦時左右。15年后中國的人均年用電量至少應該達到5000千瓦時以上(特別是考慮到電動汽車,熱泵或電加熱采暖,工業煤改電的因素),因此總發電量達到7萬億千瓦時以上是大概率時間。因此,15年后中國的無條件全額并網的光伏發電容量可以達到700GW以上。而現在只有170GW左右,再增加540GW應該不是問題。因為那時中國電網對光伏發電波動的控制和調度能力肯定比德國現在的水平高。
無條件全額并網的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是個寶貴的資源,若其作用發揮得好,則既能穩定每年的光伏裝機容量,又能節省光伏發電補貼,甚至未來能獲得反補貼收益。
一個在國際上有成功實踐經驗的辦法,就是固定無條件全額并網的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競價并網。具體的辦法是,在新建的光伏發電全額并網發電領域:給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小功率電站每個月各分配固定的新增發電配額,譬如為1.5GW(15年總計為540GW,在上面分析出來的容量限制之內),則一年的總量就是1.5GW/月X12月/年X2=36GW/年。采用電價競爭并網模式。其中:
首先,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全部采用按月招投標制,投標的衡量指標為光伏發電并網投標價格與當地的燃煤發電標桿電價差,報價最低的前1.5GW電站中標。
從2018年上半年的光伏領跑者項目的報價看,不少投標項目達到了0.35元/kWh以下的報價,已經低于當地的煤電并網電價。也就是說,如果實行這個方法審批新建的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現在就會立即終結補貼時代,所有的項目進入反補貼時代。也就是說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不僅不需要財政的補貼,反而能夠倒貼財政,用于彌補國家財政對以前建成的光伏電站拖欠的補貼!
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招標的中標發電并網電價,估計在2025年,達到0.25元/kWh左右是大概率時間;在2030年達到0.20元/kWh左右是大概率時間。
如果在未來15年總計安裝18GW/年x15年=270GW的發電全額并網的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年發電小時數按1500小時計(集中式光伏電站一般在陽光輻射較強的地區),平均反補貼數額保守按0.15元/kWh估計(這里是綜合考慮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煤電上網價格和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價格估計的。每千瓦時煤電的二氧化碳排放為750克左右,今后二氧化碳排放的交易價格為50~200元/噸,即煤電的二氧化碳邊際排放成本為0.0375~0.15元/kWh),則在20年的固定電價全額發電并網的時間內,270,000,000kWx1500h/年x0.15元/kWhx20年=1,215,000,000,000元人民幣。零太多,看起來眼暈,簡單地說:可以給財政部上繳12,150億元人民幣反補貼!
這筆反補貼用來填補以前造成的未來20年的光伏累計補貼為14000億元左右的大窟窿,一下子就把未來財政補貼的負擔消減到了只有2000億元左右。
其次,對分布式小功率(屋頂)光伏電站則可采用設定月配額、逐月減少(以當地煤電并網電價為基準的)補貼額、并根據之前光伏安裝的功率總量對補貼額進行修正。
具體的辦法是,每月逐漸降低分布式小功率光伏的(以當地煤電并網電價為基準的)并網電價補貼。譬如:假定二類地區2019年1月的并網電價補貼為0.24元/kWh,而后每月下降0.01元/kWh;并且用剛剛過去的那個月的安裝總量修正兩個月之后的新建光伏并網電價。譬如:如果2019年1月安裝的光伏發電總量超過1.5GW,則2019年4月安裝的并網電價補貼在0.24-0.03=0.21元/kWh的基礎上再降低0.01~0.05元/kWh,僅為0.15~0.20元/kWh,具體數額根據2019年1月超裝的容量決定。根據目前光伏發電技術進步的情況保守估計,到2022年的某個月份,分布式小功率光伏的并網電價補貼就會低于零!
也就是說,從2022年的某個月份起,分布式小功率光伏并網也會開始給財政提供反補貼,參與填補以前造成的未來20年的光伏累計補貼拖欠的大窟窿。
如果在未來15年總計安裝18GW/年x15年=270GW的發電全額并網的分布式小功率光伏電站,年發電小時數按1200小時計,平均反補貼數額按0.10元/kWh計,則在20年的固定電價全額發電并網的時間內,反補貼總額為270,000,000kWx1200h/年x0.10元x20年=648,000,000,000元人民幣。即:可以給財政部上繳6480億元人民幣反補貼!與集中式光伏發電的反補貼累計,未來光伏發電的反補貼反而會超過光伏發電未來的累計補貼額。
這樣,最晚從2022年起,新建的分布式小功率光伏電站就可以提供財政反補貼,很快就會償清現在拖欠的光伏發電補貼。當拖欠的光伏發電補貼償清后,反補貼款項還可用于逐年降低電費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附加費。也就是說,電費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附加費不僅不需要增加,反而在晚些時候(估計為2030年左右),還會逐漸減少。
當然,各個地區安裝光伏的總量需受光伏發電消納水平的限制,譬如規定棄光率須低于一定的比例(譬如為5%以下),才能繼續新建光伏。
補充一句,采用上述的方法,就可徹底消滅路條現象。這些年來,國家給光伏的補貼,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實際上是給了賣路條的,并沒有補貼給光伏產業的發展,說難聽點兒,就是權力尋租拿走了補貼。所以,也難怪5.31中央政府斷崖式地削減了給光伏的補貼。一個鼓勵產業的財政補貼政策,如果把大量補貼給了權力尋租者,則不僅危害經濟發展,還會危害社會的政治生態。
不過,這樣做,未來光伏發電的規模會完全受光伏發電全額并網規模的制約嗎?
結論是否定的。
那么,在發電全額并網之外光伏如何發展呢?
首先,光伏發電自用不會受到限制。光伏發電的成本今天在中國的大多數地區已經低于本地區相同時段的平均購電價格。這樣,光伏發電自用會大規模發展。特別是如果智能微電網得到大發展的話,光伏發電自用的范圍會隨之擴大。
其次,今后如果有了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市場甚至有了電力交易市場后(估計不會等得太久),則在光伏全額發電并網計劃之外的光伏發電還可在電力市場上進行交易。到2025年,光伏發電的成本低于煤電成本是大概率事件,加上碳減排交易/碳稅的因素,從那時起,光伏發電將會進入高速發展期,快速擠壓原來煤電占據的市場。
而這正是人們所希望的。
未來光伏發展的主要障礙將不再是財政補貼負擔,而是光伏發電(也包括風力發電)出力波動造成的電力供應負荷波動。不過,現在德國柏林首都的EUREF歐瑞府能源科技園,采用智能微電網系統技術,使得整個園區的能源消耗(包括電力和熱力),80%左右來自于風光電,20%左右來自于沼氣發電。已經用實踐證明,今天的智能電網系統技術水平,補償消納風光電波動的能力已經非常強大,且不說未來技術還要發展。
最近,我們正在給一家大型鋼鐵公司搬遷的新建工廠提供能效咨詢。該企業所在地區的大工業110kV電價,高峰時段為0.8元/kWh出頭兒,平段為0.50元/kWh出頭兒,在光伏發電的時段,平均電價為0.70元/kWh左右。而到2021年,該地區新建集中式大功率光伏電站發電自用的綜合成本估計僅為0.40元/kWh左右,大大低于同時段從電網購電的價格。因此,光伏發電自用可以大幅度降低該企業的電費支出。初步的分析結果是,通過提高能效和使用大量的風光電(在實行電力市場體制后,購買電力市場上的風電),并且利用鋼鐵企業的儲能(例如煤氣罐的儲氣能力)和靈活電力負荷(例如電力壓縮空氣制氧)的調節能力,除電網的低谷電價時段外,用風光電和鋼鐵企業的副產電力可以完全覆蓋全廠的電力需求還有節余。因此我們建議在該剛體企業附近建設一個高耗能的低碳工業產業園,讓需要大量熱力和電力的企業,使用該鋼鐵企業的余熱和可再生能源與副產電力。這樣,既節省了電費,也減少了化石能源電力的使用、因而減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且可為電網的平衡發揮積極作用。
未來我們需要多少光伏發電的容量?
因為電動汽車、熱泵和電加熱采暖以及工業煤改電會大大提高電力的需求,估計未來中國人均年電力需求發熱頂峰平均當為8000kWh左右,13.5億人就為11萬億kWh左右。其中光伏電力至少應占30%以上(從今天的智能電網技術發展水平和趨勢看,這是一個很保守的估計),則年光伏發電量至少為3.3萬億kWh。按單位光伏發電的發電量為1200kWh/kW計,則至少需要安裝27億kW、即2700GW的光伏發電容量。前面說的270GW+270GW=540GW的發電全額并網容量,不過在其中占1/5左右,當不為多。如果這至少2700GW的新建光伏在未來25年建成,則平均每年需要安裝100GW出頭,當然初期會少一些,遠期多一些。顯然,未來除了發電全額并網的容量,光伏發電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光伏發電,即將走出至暗時刻,曙光就在前面,未來的前途光輝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