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光能公布,股東特別大會提呈的所有普通決議案,已于2018年11月21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批準。
上述普通決議案包括:1.批準信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信義能源”)通過全球發售及信義能源股份于聯交所主板上市的方式進行擬議分拆,以及與此相關或據此擬進行或以便實行的所有文件、協議及其他行動。
2.批準根據目標買賣協議擬議出售新智國際有限公司、天騰發展有限公司、滙卓發展有限公司、寶溢發展有限公司及悅天投資有限公司(統稱為“香港目標公司”)或彼等控股公司股權,以及與此相關或據此擬進行或以便實行的所有文件、協議及其他行動。
3.批準訂立太陽能發電場協議,及與此相關或據此擬進行或以便實行的所有文件、協議及其他行動。
4.批準訂立太陽能發電場經營及管理協議,及與此相關或據此擬進行或以便實行的所有文件、協議及其他行動。
5.批準信義能源采納一項購股權計劃(“信義能源首次公開發售后購股權計劃”),并將授權信義能源董事會不時發行及配發信義能源股本中可能須發行及配發的有關股份數目。
6.授權公司董事會實行擬議分拆及所有有關事宜,并按彼等認為合適的方式采取一切有關或因有關修訂及修改產生的行動。
上述普通決議案包括:1.批準信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信義能源”)通過全球發售及信義能源股份于聯交所主板上市的方式進行擬議分拆,以及與此相關或據此擬進行或以便實行的所有文件、協議及其他行動。
2.批準根據目標買賣協議擬議出售新智國際有限公司、天騰發展有限公司、滙卓發展有限公司、寶溢發展有限公司及悅天投資有限公司(統稱為“香港目標公司”)或彼等控股公司股權,以及與此相關或據此擬進行或以便實行的所有文件、協議及其他行動。
3.批準訂立太陽能發電場協議,及與此相關或據此擬進行或以便實行的所有文件、協議及其他行動。
4.批準訂立太陽能發電場經營及管理協議,及與此相關或據此擬進行或以便實行的所有文件、協議及其他行動。
5.批準信義能源采納一項購股權計劃(“信義能源首次公開發售后購股權計劃”),并將授權信義能源董事會不時發行及配發信義能源股本中可能須發行及配發的有關股份數目。
6.授權公司董事會實行擬議分拆及所有有關事宜,并按彼等認為合適的方式采取一切有關或因有關修訂及修改產生的行動。